翻开手边的杂志,彩色铜版印刷,大幅大幅的展示着全人类的时尚,不,准确的讲,应该是全女人类的时尚,翻开的除了闪亮的朱唇,便是被时装包裹的腰肢。那一瞬间,似乎全世界的女人都停留在这华美的时段,从来没有过稚嫩与无知,也永远不会面临疾病和衰老。就是这样,时尚的背后尾随着的就是这些大大小小,不离不弃,终贞不二的女子。
第一个卡通腕表、第一双长筒丝袜、第一双高跟鞋、第一条丝巾……从素面朝天到浓妆淡抹,然后坐在夕阳西下的窗前,看着人来人往的街头,开始回忆自己小的时候偷穿妈妈的裙子踮起脚尖旋转时的情景,那双眼眸曾经那么清澈明亮,也是这样在窗前顾盼,两条辫子乌黑的,现在变成了葡萄紫,时尚嘛。
终于长成了一个爱幻想的女子,在这巴掌大小的城市任由自己横冲直撞。这城市有美式炸鸡,没有肯德鸡;有西餐厅,没有麦当劳;有咖啡吧,没有星巴克;有冰淇淋,没有哈根达斯;……顺便补充一条,有男人,却没有我的爱人。所以,那遥不可及的何止是五颜六色的时尚。
我开始习惯纸上谈兵的生活,城里没有书上有。嘻嘻取笑同事是麦当劳大叔,头发开始显露M状的智慧型。我看到杂志上一行墨绿色的大字,星巴克,不是一种趋势,而一种生活方式。虽然这种生活方式与我基本无缘,但是我愿意关注它,就好象关注我喜爱的任何一种事物。作为全小资女人的时尚,它的徽标,那个过目难忘的美人鱼,显得那样神秘和浪漫,长发、桂冠和微笑,偏执,但美丽无比。
而哈根达斯打着爱情的旗号大踏步迈进中国,让我日日惶恐,“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当这句话疯狂地传播,我正晕天暗地地陷入一场爱情,那个时候,我才发现对于男人来讲生在小城市也算是一种幸福,必竟不可能有女子专挑哈根达斯的门口含情脉脉地问你,你爱我吗?但是我还是问了男友,你爱我吗?男友聪明,将冷饮上面的小旗拔了去鬼鬼崇崇地改造了一番,再插回来的时候,那面小旗上竟多了“哈根达斯”,四个字挤挤挨挨地,男友低了头,闷声不响的吃。那一刻,我终于找到了嘴角的最佳弧度,合不拢嘴地吃着冰淇淋,带着整个夏季的山风,清新凉爽的甜。
一季一季的时光。
如今的我们不断地拣起旧时的衣样,今天复古,明天前卫,往往复复的时尚。爱情里开始掺杂着棉花糖,不甚着力,一大团甜丝丝的假象。好象有过几次恋爱了吧。那遥不可及的爱情永远在那里保持着他的立场,渐渐磨淡了一颗执著的心。
午夜里电话在响,是他,给他讲个故事吧:有一天,一个女子买了一本杂志,翻开,说星巴克不只是喝咖啡,更在传播一种文化及交流氛围;再翻开,是全新的爱情信物--哈根达斯,浪漫有价。此时,是小城宁静的午后,窗外的天浅浅的灰,这个女子在办公室里托着腮,没来由地忧伤起来。她想,那都是幻想啊,这些都不是她生命里的东西,也根本就没有出现过一个叫沐邑的男人。对于她来讲,这些都太遥远、太遥远,好象另外一个星球的繁华……
这期间,他曾在电话的那端打断我:“别说了,别说了……”声音很沉闷,我顿了顿,还是选择了继续,我知道,我们都会在伤害中成长,然后变得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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