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me,the highlight of the movie was when the two main characters got married.”(对我来说,电影的高潮是两个主角最终走在一起。)这是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一句话。我深深记得他对我说这句话时的表情和他脸颊上浅浅的酒窝。是呀,两个人最终在一起,是每一部爱情电影最精彩的部分。可我的这部电影最终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第一次听他说这句话是在铁达尼号驶进中国的时候。在大家都沉浸在男女主角的生离死别不能自拔时,我旁边就响起了这么一句旁白,“For me,the highlight of the movie was when the two main characters got married.”处于本能我回了他一句,“俗。”当时他只是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 电影很快就散场了,我走到可乐贩卖机前,准备掏硬币,忽然感觉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转过头一看,原来是刚刚的那个俗人。 “你好”。他伸出手。我没有回应,看他究竟要做什么。见我没反应他也不以为然。“你的英文不错嘛。”那当然,我脸上面无表情心里却暗暗得意。他看着我手里的可乐,两只食指夸张地斗在一起用蜡笔小新式的声音说:“喝杯可乐呀,平时家里没什么钱,想喝杯可乐也不行。”不行了,我破功了。我笑着掏出硬币给他买了一杯可乐。我们一起坐在影院门口,无视行人对我们投来的怪异的目光。 “你为什么会说我俗?” “人家花钱就是看他们是怎么死的,你竟然在旁边说你喜欢看大团圆,别说是我,导演都要说你俗呀。”我从来就不太喜欢看大团圆的电影,我喜欢看悲剧,最好是悲到让我心都痛的那种。 “可相爱的两个人被分开是很惨的,凡是经理过生离死别的人都会祈盼大团圆的。” 我不喜欢他说这句话的口气,仿佛我是一个冷血动物。我拍拍身上的灰尘准备离开。 “喂,留个电话吧,我还想找你喝可乐呀。”他没起来,坐在原地鬼叫。 当我是冤大头呀。“80700802。”只要你打得通你尽管打。 “那你的名字呢?” “我叫苦苦。” 没过几天我在网上碰见一个叫俗人的人,他见我第一句话就是:“好家伙,你让我好找。” “你是谁?”我的好友栏里压根就没这个人。是他,他还真不傻,这都被他找到了。我和他在网上聊得很愉快,理所当然的我们又一次见面了。这一次是他请我喝可乐。我们的见面一次比一次开心,理所当然地我们成为一对。在我得知他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喜欢大团圆的结局了。 我喜欢喊他的小名“炯炯”,一次又一次乐此不疲。我喜欢戳着他的酒窝,用小新式的傻笑对他说:“好美的酒窝哦。”他就会明白,可乐时间到了。他会陪着我看《宠物小精灵》,他喜欢武藏和小次郎这失败二人组,把他们出场的台词背得烂熟。他也喜欢喵喵这只除了说人话什么绝招都不会的神气宝贝。 每个知道我和他的事的人都以为我疯了,他们很难理解我为何会挑上他,一个不知明早还能不能醒来的人。我不在乎。我不怕他有病,我只怕他对生活不积极。 所以不管别人怎么说我还是和他在一起。我们下班后一起去看我不爱看的文艺片,听他说一遍“For me,the highlight of the movie was when the two main characters got married.”或是他不爱看的悲剧听他说一遍“For me,the highlight of the movie was when the two main characters got married.”。一起去他家唱卡拉OK,我每每唱到歌性大发就会甩掉鞋,跳到沙发上去高歌,他就会在一旁使劲鼓掌,大喊签名。一次他竟然拿了一只白袜给我签名,我签后才发现白袜是我刚刚脱下的。问他,这个坏东西竟然笑倒在沙发上,“你以为我每次叫你签名是因为你唱得好呀,是因为你袜子洗得白。”气得我哭笑不得,最后逼着他和我一起在他家每一扇门上都用彩笔写上我的名字。 他不喜欢看夕阳,他总是说夕阳虽美,但那只是太阳要落下时的挣扎,就像人一样。不同的是,夕阳是年夏一年,日复一日,而人只有一次展现自己绚丽的机会。而我只有到这时候才会有生离死别的恐惧,我只有紧紧地抱住他,让他知道他还活着,让他知道,就算上天放弃了他也还有我在他身边。 我的爱终于没能留住他,他乐观的精神和坚强的意志也没打败病魔。就像我看过的所有悲剧电影一样。他下葬的那天晚上,我租了一大堆文艺片,一边哭一边看。 没有了他,我再也不看那些让人陡增感伤的文艺片了,因为没有人会在我哭着睡去的时候,在我耳边说:“For me,the highlight of the movie was when the two main characters got marr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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