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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xqy [cxqy] 论坛用户 | 登录 |
这个故事是兰妮告诉我的。 “你认识胡吗?”她问我。 “是的,去年冬天,我和她吃过饭,印象中,是个很温柔,很灵秀,很有才华的女人。” “喜欢她吗?” “是的。” “那么,你应该知道她的故事。” 胡是个年轻的女作家,刚从大学毕业没多久,擅长写新诗和小品,文笔流畅生动,笔底充满了感情。从她的文笔看,她该是个细腻而多情的女孩。 胡尚未结婚,和父母定居南部。在一次台北的文艺聚会中,她认识了住在台北的周。 周不是作家,而是某报的记者,能写,能谈,能欣赏,而且会画一手好的写意画。他的才气和风采立即吸引了年轻的胡,但是,周已使君有妇。 人类太多“相见恨晚”的故事,但是,相知却永远不会“恨晚”。胡和周由相识而相知,由相知而相爱,这之间是一条漫长而坎坷的路。我相信他们这条路走得非常艰苦,必定充满了矛盾、挣扎、痛苦、压力和犯罪感。台湾的社会,说新不新,说旧不旧。胡和周就在这夹缝中生存。周是书香门第,妻子也是出自名门,而且已有一儿一女。无论在道义上,责任上,都不允许他有外遇,更遑论离婚再婚。因而,他们只有抑制着这份感情,不容许它泛滥开来。他们经常在宴会上,或人群中相遇。四目相对,灵犀一点,千言万语,却常苦于无法倾诉。于是,有一次,当他们有机会单独相处时,周说:“那只有三个字;三个从有历史,有人类,就会互相诉说的三个字:我爱你。我不能时时刻刻亲口说我爱你,但是,让我们之间有点默契吧。如果我打电话给你,铃响三声就挂断,那是我在说‘我爱你’,若是向你眨三下眼睛,弹三下手指,喷三口烟。。。。。。都是在说‘我爱你’。” 多么浪漫的表达方式! 然后,有好长的时间,他们生活在“三下”里。敲三下,我爱你。看三下,我爱你。铃响三下,我爱你。吹三下口哨,我爱你。叹三口长长的气,我―爱―你。 这种爱情,有它的凄凉,有它的诗意,有它的残忍,有它的狂欢,有它的痛苦。不论怎样,周和胡就这样“两情默默”的度着日子。 逐渐的,两人的知己朋友,都知道了这段情。而他们在无数的刻骨相思后,越来越觉得彼此间的爱,已浓得再划不开。于是,周开始和妻子摊牌,开始和父母商量,开始为两人的未来而奋斗―这是另一条艰苦的路,几乎是残酷而血淋淋的。周为了胡而奋战,胡为了周而唾骂,最后,周总算获得了妻子离婚的同意。 去年七月某日,胡和周约好在台北某餐厅共进午餐,胡乘飞机北上。那天,她心情极好,因为这么多年的暗恋,终于有了拨云见日的一天。终于可以公开约会了!谁知,这顿午餐,周却没有出席,而且,他永远不会出席了。 周就在那天早晨,因撞车而丧生。 就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人走了,消失了。 胡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活着,那些日子,她生不如死,对于周围所有的事和物,都视而不见。心碎的滋味,只有心碎的人才知道。那些日子,她没有思想,没有感觉,没有意识,活着只为了活着,痛楚的底层,是再也没有爱了,再也没有希望了。“死亡”摧毁了一切,爱情、梦想和希望。 然后,在周死后的第七夜,周的诸多好友们,都聚在一起,为周开追悼会。胡也参加了这追悼会,她彷惶无助,心碎神伤。眼前是旧相识,可是,谁再对他敲三下?拍三下?看三下?吹三声口哨?叹三口长气。。。。。。 那夜,台北全市灯火辉煌。 但是,那夜,在周的追悼会上,一间大大的客厅,却忽然灯火全熄。 灯灭了,一片黑暗。大家在惊愕中,灯又自己亮了。然后,再灭,再亮,再灭,再亮。一连灭了三次。 胡几乎脱口狂呼了! 闪三下,我爱你! 他来过了!他见到她了!他说过了!闪三下,我爱你!闪三下,我爱你!他表达了他的意思,他带来了他的关怀、热情与安慰。 死亡,不是终点。胡又活过来了,又能面对生活了,又开始写作了。死亡,也不能阻止爱情! 这是个爱的故事! 我听完了,说不出的感动,说不出的心酸,也说不出的激荡。爱,能超越生死,多么伟大的事!但愿死而有灵,相爱的人永不被死亡分开。那么,天长地久有尽时,此“爱”绵绵无绝期!这不也是一种“美”吗?提起笔来,我情不自禁地写下几行字: 不能同死,但能同在! 不能相聚,但能相爱! 不能今生今世, 但能无阻无碍! 给胡。给周。为了他们的爱。 [此贴被 cxqy(cxqy) 在 05月26日12时33分 编辑过] [此贴被 cxqy(cxqy) 在 05月26日20时43分 编辑过] |
地主 发表时间: 04-05-26 08:34 |
回复: xujun_cool [xujun_cool] 论坛用户 | 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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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层 发表时间: 04-05-26 10:12 |
回复: fht988 [fht988] 论坛用户 | 登录 |
因为长久的远距离接触 互相都把对方理想化了 越接触的少越把对方理想化。总觉得和对方就是天造地合的一对 总在潜意识里一遍一遍的暗示自己:对方是最优秀的。对方是最爱我的。我是最爱对方的。没有任何人能有我们这样相爱。 其实如果真正在一起生活了。互相就会发现彼此许许多多缺点。期望越大失望越大的道理大家都知道。这时候原本微不足道的一点小缺点就会酿起轩然大波。 所以我奉劝所有人。不要远距离的爱。哪怕近距离的恨! |
B2层 发表时间: 05-08-29 21:08 |
回复: sundy [sundy] 版主 | 登录 |
也许这种相爱是美的吧,在爱情的名义下。不过我不欣赏这种美,建立在小孩和前妻痛苦上的爱情太残酷。 既然已经晚了,就一定要成为恋人么?人生得一知已就应足矣。 |
B3层 发表时间: 05-08-30 10:55 |
回复: Ansty [ansty] 论坛用户 | 登录 |
想爱不如想知 仙剑的经典独白 |
B4层 发表时间: 05-08-30 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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