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一池萍碎 标题: (转载)向天真的女生投降  (强烈推荐) 复制本贴地址    
作者: ydn_ss5383 [ydn_ss5383]    论坛用户   登录

作者:fujunxm 提交日期:2004-5-6 15:57:00 

����三个吊儿郎当半大不大的小子走进大学教室,大声在寂静无声的教室里吆喝起来,打断众多上晚自习的大学生安静的心绪,在几十双诧异目光注视下在黑板上写了三个大大的字――“找姚兰”。
  他们用轻视的眼神看着讲台下那些稚嫩淳朴的学生,似乎对自己的行为有那么一种得意和轻狂,丝毫没有站在高台上的别扭和尴尬。
  他们来回扫视着台下的学生,专在女生的脸上扫过,看谁会回应他们的问询。但他们失望了,当发现在此教室没有找到要找的目标后,他们拍拍屁股出了门,接着进了另一个教室。
  在莘莘(shēnshēn)学子眼里这三个无疑是社会的地痞混混,在这所大学里,经常能见到这样的半大小子在校园里游荡,大家都已经见怪不怪了。这些混混中间有本校的子弟,也有校外的社会上的黑道青年。甚至还有有一些是附近中学的学生。对这些人的怪异行为大学生们基本都是熟视无睹。
  三个混混从一个教室转到另一个教室,把整个教学楼上上下下转了个遍也没有找到要找的人。于是他们在楼下空地的一棵大树下商量起来。
  “看来这不是法!”一个黑皮小子说。
  “那你还有什么好办法?”另一个披头长发的小子瞪眼问。
  “我也没什么好办法。实在不行来这,我们在楼下喊,不信那丫头就能坐得住。”黑皮小子说。
  “喊什么?”
  “要喊就来点邪的。就喊‘姚兰你老爸死了,你家让你回家奔丧’,我不信她不下来。”
  “这主意好!” 披头长发的小子握了握拳,“就这么来!我还不信她丫能坐的住。”
  主意一定,三个小子轮流站在楼下扯起嗓门喊了起来,首先是黑皮喊。
  “姚――兰,你老爸死了!你家让你回家奔丧!’
  “姚――兰,你老爸死了!你家让你回家奔丧!’
  黑皮才喊了三声,就把楼下的看门老头招了来。
  “喊什么哪?我说你几个小子有病啊!”老头大声吆喝着提了个木棒奔了过来。
  “谁有病?” 披头小子大声把奔过来的老头当头一呵,那声音狠的厉害,着实把老头吓了一跳。
  “我就说你们呢!”老头站在十几米开外提着棒子指着他们壮胆骂道。
  “我说你老头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找死啊!”披头从怀里掏出一把菜刀指着老头大骂,“我警告你,我数三声你给我回屋去歇菜,否则老子把你的半杈子骨头劈了,信不?”
  老头一见这阵式知道遇到学校里的黑风三煞,于是没再言语,只是长叹了口气,嘟囔着回去了。
  老头走后,黑皮又喊起来,接着冬瓜喊,冬瓜又喊了几十声依然没见动静。披头心一狠把冬瓜往后一拉,他亲自上阵喊:“姚――兰,你实话告诉你,给你五分钟,你要是不下来,我立马把你家抄了,劈了你老妈!”
  披头直直又喊了十几声,突然一个穿花点连衣裙的圆脸胖呼呼的女孩在两个高大男孩的陪同下走出了教学楼大门。
  他们走到披头三人很远的地方几站住,然后女孩怯声声地说:“我是姚兰,你们是找我吗?”
  披头和黑皮、冬瓜相互看了看,看着女孩直发愣,披头摇了摇头才憋出了一句:“你是姚军的妹妹?”
  “是,我是姚军的妹妹。”女孩胆怯地点点头。
  披头转过脸去,咬着牙对黑皮和冬瓜恨恨地说:“姚军这小子把我骗了。他妹就这吊样,还大美人,我算是上这小子的当了。”说完披头向女孩招了招手,“你过来,我有话要给你说。”
  “什么话?就这样说吧!”女孩没挪动地方。
  “你别怕!我没打算怎样你。你过来我慢慢给你说。”
  “有什么话就这样说吧!我还要回去上自习呢。”
  “我告诉你你别怕!我们对你没有恶意,我们找你是想告诉你个事,是你哥带的话。”
  “我哥?你们是我哥什么人?”
  “我们是你哥的朋友,你哥在号子里的时候让我捎话给你,是关于你哥的大事。你倒是听不听?”
  女孩左右看看身边的两位保镖,她的两个男同学也不知道如何决断。
  “告诉你别怕你就别怕,我们今天找你压根没想整你。就你丫长的这水平我们三兄弟没兴趣。我说你是不是不想听,你要是不听我们可就走了。到时候你可别后悔!”
  女孩犹豫了片刻,最后怯生生地慢慢走了过来。
  披头对黑皮吩咐倒,“你过去把那两小子赶远点,我和这胖丫头说话不想让那两小子听见。”
  于是黑皮走了过去,老远就大声喊:“你两小子滚远点,听见没有?”
  两个人高马大的男学生在一个瘦几马竿的小子呵斥声中乖乖向后退了二三十米,站在一棵树下远远地看着这边的情形。
  披头又再三催促了几声才最终把姚兰叫到身边。
  “我给你说,我可告诉你,我现在在这里说的话你可别回去给你爹妈说,尤其别给你两个大哥说。你三哥说了,你们家他就相信你。你听见没有?”
  姚兰点点头。
  “说实在的,你三哥对我不错,在号子里很关照我。我出来的时候答应了他一件事,决定要帮他一把。说实在的,你三哥挺可怜的。”
  姚兰沉默不语,静静地听。
  “我问你,你三哥是不是和你不是亲的?”
  “是亲的!”
  “那就是你爹妈不是亲的。”
  “我爹妈都是亲的。”
  “那我就奇怪了,为什么你三哥的事他们不管?”
  姚兰沉默不语。
  “如果你父母都是亲的,我觉得你们家就对你三哥太不公平了。”
  姚兰依然沉默不语。
  “说实在的,我这人最恨爹妈不教,父母不管。你三哥到这地步和你父母有很大关系。你说是不是?”披头点着姚兰的鼻子问。姚兰还是不说话。
  “我说你听没听见?你聋子?你父母是不是根本就不想管他的事?”
  “不是!”姚兰低头回了一句。
  “不是?那是什么,你父母为何从来没到号子里看过他?”
  “不想!”
  “你两个哥不去看我还能理解,你父母也这么狠心真让人心寒啊!”
  “那是他自找的。”
  “自找?哎我说你这当妹妹的,就你这样还是他亲妹妹?你知道在号子里你哥把你说的跟花一样,让我出来一定来找你,把重要事情托付给你。这是多大的信任,你好好想想,你三哥连你父母都不信任,就信你,你还这样说他。”
  姚兰把眼睛白了白,没有说话。
  “我可给你说,你哥的小命可在你手上了。你要是不帮他,他这辈子可就算毁了。现在号子里有人准备要咬他,让他背杀人重罪。你要是也像你父母这么冷漠,你哥的小命可就玩完了。”
  姚兰抬起头,用置疑恐惧的目光看着披头,“怎么会?他不是犯的伤害罪么?”
  “伤害罪?你以为你三哥是干什么的,你三哥犯多大案子你不知道?也对,他犯事是伤害罪,可你知道现在局子里在查你哥的什么吗?在查你哥的杀人罪。”
  “怎么会?我三哥怎么会杀人!”
  “我也纳闷!但有人要咬他,那伙人都串通好了,就等着给你三哥上套。你三哥要是没人替他跑,我看这套就上定了。”
  “那,那,我能做什么?”姚兰此时真急了,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你做什么我不知道,我只是给你带话来的。只是给你提个醒,你不是上大学了吗?脑子肯定好使,要是没辙就找你那些老师,知识分子,教授什么的,看能不能给你出个主意。”
  “这事我觉得还是要告诉我爸妈!”
  “哎!我可提醒你,你三哥说了,他就是枪打了也不愿靠你父母和两个混蛋哥哥。他们可把他心伤透了。”
  “是我三哥把他们心伤透了。”
  “这我不管,总之你哥说要你帮,你就亲自去跑,要是帮不了就算他倒霉。他也不怨谁。”
  “我谁都不认识,怎么帮他?”
  “这是你的事,我把话带到,我的事算是完了,对你三哥许的诺我也算是尽了。至于你怎么办我管不了。走!”披头对身边的两个伙计说,“我们撤!喝啤酒去!”
  
  姚兰是个朴素极了的姑娘,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映衬着未见成熟的圆脸蛋,在那稚嫩的脸蛋上有一双黑黑细长的眼睛,那眼睛只要在不生气的时候就向上弯成一个弧度,总给人笑眯眯的感觉。虽然她脸蛋幼稚,但她身体却发育丰满、曲线分明,个子不低,就是胖了。她身上一条碎花圆点拖到脚踝的连衣裙几乎把她奶油色的皮肤全部包裹起来。在诺大的阶梯教室里密密麻麻的上自习课的学生中间她的长相和打扮无疑是那种不引人注目的女孩。
  教室里很闷热,夏日的夜晚几乎没有一丝凉风。姚兰回到教室后头很疼,心烦意乱不知如何是好。三哥的影子不断浮现在她面前,那让她既爱又恨的影子。那些与三哥在一起的日子又清晰地出现在她面前,那因为她而被打的青紫的脸孔,以及后来骄傲得意的笑容都是那么让她心酸不已。在她幼年的印象中最深刻的一次是三哥为她和四个小子大打出手,最后打的破衣烂衫、满脸是血回家。而那次三哥回家后却又被老爸暴打一顿。
  三哥是家里唯一一个叛逆少年,姚兰的两个哥哥以及姚兰自己都是学习优秀,品学兼优的孩子,从来不给父母惹麻烦,唯有三哥和他们不同,从小就特叛逆。三哥是她哥哥们中唯一被父亲暴打过的孩子。父亲对他们的严格教育和独断式培养造就了她和她的大哥、二哥的体制化性格。在四个孩子中唯有三哥是敢于和父亲顶撞的,对父亲犯尊妄上,在上中学时三哥结交了一帮社会混混,最终导致后来犯事进监的结果。
  三哥这次进监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次是第三次,前两次姚兰的父母都托关系把他弄了出来,没想到没过多久又被抓了进去。这次姚兰父母打定主意不再管他,要让他好好吃吃苦,接受一下教训。
  
  她从回到教室后一个字再也看不进了,满脑子都是三哥的事,她翻来倒去想解救三哥的办法,但对她这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子来说,这似乎是一件天大的无法完成的任务。
  去找爸爸!她最后打定了主意,尽管三哥和家人那么对立,但这个时候家人是不会不管的,她了解爸爸。于是,她飞快地收拾了书包,离开教室回家去了。
  
  父亲在客厅里看书。姚兰轻手轻脚走到门边,像贼一样轻轻推开门,向里面张望了张望,然后溜进书房。
  “你又想偷什么?”父亲头没回就问。
  “你又发现啦!”姚兰丧气地说。
  “就你那点小把戏,你爸早领教过无数次了。”
  “那你不会装装样子别把我戳穿!”
  父亲转过头,笑了起来,“好!下次一定让你得逞。”
  女儿一屁股坐在父亲腿上,揽住父亲的脖子,在父亲的左右脸蛋上各亲了一口。
  “又有什么事要求我的。说,什么事?”
  “不能说!”
  “什么事不能给你老爸说?”
  “是关于――,怎么说呢!不好说。”
  “你找男朋友啦?”
  “说什么――”
  “那是什么?”
  “我说了你别生气。”
  “什么?你老爸不生气。”
  “好!你说的。是我三哥的事。”
  “那小子――,他怎么了?”
  “有人要害他。”
  “害他?我看他害人还差不多。”
  “真的!”
  “你怎么知道有人要害他?”
  “三哥今天托人带了个口信给我。”
  “带了口信?怎么回事?”
  姚兰把当晚发生的事情讲述了一遍,只把披头三兄弟在楼下乱喊的情节略了过去,重点讲了谈话的过程。
  父亲沉思了片刻,感觉很有必要认真对待。尽管他此时挺恨自己最小的儿子不成器,但在个性命攸关的时刻,舔犊之爱让他必须面对自己孩子可能遭遇的严重事态。
  “叫他来!我想见见那个叫披头的。”父亲站起来恨恨地说,随即从桌上烟盒里抽出支烟点燃。
  姚兰找披头费了很大的劲,她拐弯抹角多方打听才知道披头真名叫王谦,是大学城外东方钢厂的职工子弟。钢厂破产以后,整个厂区就一直闲置,年轻有本事的职工都作鸟兽散,各奔活路去了,只有一些年老力衰的老人还在厂区游荡,另外还就有一些家教不严或者就像披头这种父母离异的孩子像自由的鸟一样在无人看管的破败世界里游荡。
  姚兰穿过一片杂草丛生的空地,拐进一个篮球场,在破旧的球场边,她看到几个十八、九岁的野小子在抢一个破篮球。她想过去问问路,但看那些小子玩兴正酣,似乎不好打搅,于是她踌躇顾虑不知该如何是好。
  “你――”一个声音从远处一侧的墙角传来,一个男孩身子斜靠在墙上吊着眼睛看着她喊:“找谁?”
  姚兰顺着喊声望过去,她被男孩火辣辣的目光所惊惧。她鼓起勇气应答了一声:“我找王谦!”
  “王谦?哪个王谦?这里没有叫王谦的。王爷你要不要?”男孩不怀好意地说。
  “王谦,就是――,就是那个叫披头的大哥。”姚兰急急地说。
  “找披头就找披头,什么王谦,我还不知道披头叫王谦。”角落里的男孩态度收敛了一些。“你找他什么事?”
  “我爸找他有事!”
  “你爸?你爸是谁啊?”
  “我爸是省军区的。”
  “哦――!”男孩惊讶地后仰了一下身子,脸上露出疑惑、不安的神情。半天他才问了句:“你说的是真话?”
  “是啊!我不骗人的。”
  “那你爸找披头干嘛?他犯什么事了?”
  “他没犯事,是我三哥的事。我父亲想找他。”
  “那你等等,我去叫他。”男孩说完一溜烟跑了。
  
  一会,男孩跑了回来。
  “披头让你去!跟我来!”男孩向姚兰招招手
  姚兰跟在男孩屁股后面高高低低左拐右拐走了一阵,才在一处大厂房的门口站住。男孩推开一扇小门钻进去,姚兰也随后进去了。立刻,她感觉到一丝丝凉爽,眼睛黑蒙蒙一片,看不清里面的东西。她站立了片刻,才感觉有些适应了。
  “在这边!”男孩在远处一角朝她喊。“过来!”
  姚兰小心翼翼地穿过厂房里巨大的机器和散落在地上发绣的的金属物件,她生怕被滑倒。姚兰环顾四周,斑驳的墙壁和发黑发暗的顶棚以及拉的到处都是的电线构成神秘幽暗的气氛。
  姚兰胆战心惊地走到男孩招呼他的角落,在角落边,有一扇小门。男孩把门推开。
  “披头在里面等你。”男孩恭敬地说。
  姚兰走进门去,发现里面乌烟瘴气,一股刺鼻的烟草味让她窒息。她被呛了几口,连连咳嗽,她使劲拍拍胸脯才算平静下来。绕过一堆纸箱,她看到在房间最里面亮着一盏昏黄的吊灯,灯吊得很低,有四个人围在灯下在玩麻将。在墙角有一张床,床上七扭八歪地堆着可以称为被子的东西,在床头边有一个小桌,上面放了台电视。离小桌不远的地方有一个书架,上面堆积了一堆老旧杂志以及堆放在书架旁的一堆空啤酒瓶子。
  姚兰远远地站住,看着打牌的人不支声。她看见披头面对着她,但却根本不抬头看她。就像她不存在一样。
  就这样过了好一阵,不知谁胡了牌,打牌人都把手中的牌都推倒了,这样,披头才把头抬起来。
  “找我干嘛?”披头靠在椅背上看着姚兰懒洋洋地问。
  “我――,我想和你单独谈谈。”
  “没看我在忙吗?”
  姚兰不支声,她不知道该说什么。
  “哎!求你个事。”披头冷冷地对姚兰说。
  “什么?”
  “你带钱没有?”
  “干嘛?”姚兰警惕地问。
  “我今天手头不顺,想问你借点钱。”
  “你要多少?”
  “你手头有多少?”
  “我就这点!”姚兰怯生生地从背包里掏出钱包,把钱掏出来摊开给披头看。
  “你也真是穷鬼!全给我吧。”披头朝姚兰招招手,让她把钱送过来。
  姚兰慢腾腾地走过去,把钱递给披头。她嘴唇蠕动了几下,想说什么,但没说出口。
  “放心吧!我等会赚回来还你。不就两百块钱嘛,我看还没两百,最多一百八。好了,等会还你两百。”
  “钱我不要了,你给我留两块钱车费就行了。”
  披头眼睛瞪了起来,惹得周围三个牌友笑了。
  “我说你是真不明白事还是怎么的?你以为我蒙你钱是不是?”披头恶声恶语地说,“我披头说还钱给你就还钱给你。你,先一边坐一会,等我打完这圈再和你谈事。”
  姚兰在角落里找了个纸箱坐下来,默默地等待披头完事。在这时,姚兰才仔仔细细打量起披头来。
  这是个长相挺挺英武的小伙子,浓厚的眉毛,挺直的鼻梁,线条分明的嘴唇,黑色长发悬垂在脸颊旁,嘴上叼了根香烟,眼睛因为烟雾的刺激时常眯缝着,从姚兰这个角度看过去,能看到披头的脸部的半个侧影,但那侧影由于叼烟造成的嘴唇歪斜而使左半个脸部也歪斜着。不知道是烟熏还是没洗脸的缘故在灯光下他的皮肤蜡黄,身上的一件宽大的白色圆领汗衫看上去黑糊糊满是斑斑汗迹。姚兰一边看披头一边心里寻思对面这个混混。他到底靠什么生活?对他每天就这样打发时间她感觉不可理喻。在她心中那些美好、光明灿烂的事物似乎与这群人丝毫不沾边。看披头也就二十三、四岁,这个年龄比她也大不了多少,但生活似乎给予披头这种人的东西更让姚兰感觉到震撼和惊讶,酗酒、抽烟、打牌、打架,甚至偷窃、抢劫,也许还有强奸,她简直都不敢想下去。此时,她突然有了一种恐惧感。披头不会打我的主意吧,她恐惧地想。我一个人孤零零地闯到这里,会不会出什么事啊!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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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 发表时间: 04-06-13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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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兰足足等了一个钟头才等到披头完事,看披头的脸色就知道他输了个干净。
  “不玩了!”披头把牌推倒在桌子上,然后揪住一个牌友说:“你今天赚了,借我两百!”
  “不借!你小子没钱还。”牌友把他抓衣服的手扭开。
  “真不借?”
  “牌桌规矩你不懂啊,你这样以后我们怎么玩?”
  “那好!你们走吧。”披头丧气地朝三个牌友摆摆手,颓然靠在椅子后背上。
  牌友走后,房间里只剩披头和姚兰两个人。在昏黄的灯光下,姚兰感觉披头的样子很是可怕。那像死人一样的肤色,没有良好睡眠而倦意稀松的眼睛,长长的垂落在脸颊上遮住半个脸的黑发,以及像鸡爪一样瘦骨嶙峋的长长的手指都让人联想到病态、发狂的疯子。
  姚兰默默地看着披头,她等披头说话。披头垂头丧气两手放在桌子上发愣,他呆呆地坐着,直直过了五、六分钟,才终于打破了沉默。
  “抱歉!”披头声音此时异常柔弱,“我把你的钱也输了。”披头眼睛盯着墙角,不敢看姚兰。“只不过我会还你的。要不这――”披头指了指电视,“你等会把这拿走。”
  “没关系!你不用还我。”姚兰低声说。
  “要还的,我说话算数。”披头语气坚定地说。
  姚兰没再支声。
  “说吧,找我什么事?”披头昂起下颌,恢复了以往的傲慢。
  “我父亲找你,想了解我三哥的事!”姚兰低下头嗓音低低地说。
  披头听完两眼直直地看着姚兰,足足有十几秒钟,然后说:“我说你小丫头是不是有病?我上次不是告诉过你不要给你父母说吗?你怎么没一点信用。”
  姚兰不去反驳,她知道自己违背了承诺,另一方面她根本就不想和对面这个气势汹汹的男孩争辩,她觉得和这样的男孩解释那时白浪费时间。
  披头见姚兰不说话,另外他的火也发的差不多了,心情也平静了下来。于是问:“你老爸找我什么事?”
  “他想了解我三哥的情况。”
  “你老爸是想帮你三哥了?”
  姚兰点点头。
  “哦――”披头偏头想了想,“你老爸要是出马你三哥应该没什么事了。看来你老爸还是不错,你三哥有你这样的老爸真是他的福气,看来人和人不能比。好吧!是现在去,还是约个时间。”
  “你明天下午有时间吗?”姚兰问。
  “我――”披头看看顶棚,笑了起来,“我天天有时间,我时间大把。”
  “那你明天下午三点到我家了来。”
  “你家我没去过,听你哥说你家住军区大院。好像像我这种人进不去。”披头自嘲地说。
  “没关系,我到时候在大门口等你,我带你进去。”
  “那好了!就这么说定了。”
  “那我走了啊!”姚兰站起身对披头道别。
  “等等,我送你出去。”披头站起来。
  “不用!”
  “不用什么?钢厂到处都是像我这样的,像你这种学生妹不被抢才怪。”
  “不会,我来的时候就没出事。”
  “那是你运气!告诉你,刚才给我递口信的那小子就准备对你动手,幸亏你抱了我的大名。”
  “哦――”
  披头陪姚兰出了厂房,然后顺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路过篮球场的时候,披头让姚兰等等,他走到球场边,拽住一个小子,从那男孩裤子口袋里搜出了几个硬币。
  “给你,坐车够不够?”披头把手头的三个一块的硬币递给姚兰。
  “够了。”姚兰说着接过硬币。
  披头把姚兰一直送到大门口,指着车站说:“那是车站。好了!你现在安全了。”然后用叮嘱的口气说,“记住,以后别到这来,这里乱得很。”
  “知道了。”姚兰点点头。
  
  第二天整个上午,披头都在床上睡觉。每到早晨的时候,他脑子总是处于一种半醒半睡之中。脑海里时常出现他幼小时的生活场景,和父母在一起的欢乐的日子。他至今不明白感情甚笃的父母为何要离婚,以及为何他成为一个弃儿而得不到亲人的呵护。如果不是离婚也许爸爸不会那么早就离开人世,也许他不会像现在这样放纵和毫无希望。
  在很多时候,披头一个人坐在床上默默地流泪,为自己苦命的父亲,为毫无音讯的母亲,以及自己的厄运而痛苦难过。在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是他妈的运气,我没有别人的好运气,没有一个好家庭,没有好父母来给我一丝希望,他恨恨地想。他恨那些日子过的好的人,恨每天衣着光鲜,傲慢得意的社会宠儿。自从他十岁离开母亲,十二岁失去父亲开始,他的生活就与厄运相伴,他从此失去了童年幸福和少年欢乐,逃学、打架成了他生活中每天经历的事情,他的爷爷奶奶丝毫不能阻止他向往自由的天空和野性的召唤。就这样,他在流血和拼杀中成长起来,在阴暗、晦涩的角落里积聚着仇恨和愤怒,在街头和欢场中增长着对社会和人性的深刻认识,在多次的暴力行为中强壮着体格和胆识,除了他的目光越来越阴郁冷酷,越来越锐利之外,他对整个人生和社会的恶感却不见半点好转。
  随着年龄一天天增长,披头越来越迷茫,对生活和生命的迷茫。他的头发越留越长,目的就是为了吸引人的目光,他有一双艺术家修长秀丽的双手,但这双手却时常握着菜刀、铁棒四处拼杀,他手臂和后背伤痕累累,头上也被人用砖头砸开花过多次。他虽然没有健壮的体格,看起来挺瘦,但却满身是肌肉,他打架即狠又准,逐渐在钢厂这块地头叫响了名气。
  中午的时候,披头从床上爬起来,拿了毛巾走到厂房里一个角落的水龙头边,拧开水龙头把毛巾打湿,他用水冲冲了头,然后他洗了脸,用拧干的毛巾把脸擦了。
  他从口袋里拿出香烟,坐在水龙头边的一块钢锭上,猛猛地吸了几口,感觉自己舒服了一些。他想了想今天该到哪里去吃饭,钢厂外的小食街上有六七家是他收保护费的,每天他也在这几家轮流转着吃白饭。
  他回到自己的黑房子里,从床头拽了条裤子穿上,然后套了件体恤衫。他用梳子把自己长长的被水打湿的头发梳理顺了后出门去厂区外的小吃街去。
  在小吃街他进了一家面馆,老板见了他非常恭敬,这家面馆是受披头保护的,老板每月要给他三百元保护费。另外,他也会时不时来这里吃上几顿。在披头的保护下,左邻右舍就不会有与面馆相似的馆子再开,另外也没有街上的地痞流氓来找老板的麻烦,从效益这方面讲,老板还是挺划算的。有时候,披头也去为老板收账,有些单位的食客拖欠饭款事情也基本能被披头摆平。披头要的账一般与老板二八分成,披头拿二,老板拿八。这样,披头算是有那么一点收入能维持自己的日常开支。
  披头要了碗面,扒拉了几口很快吃完,然后要了碗面汤,吃饱喝足。他把老板叫了过来。
  “我想把这个月的钱提前收了,我有件急事需要办,不知能不能行?”披头态度和蔼用商量的口气说。
  “没问题!”老板拍拍他的肩膀,“你我还讲什么客气。你现在就要?”
  “是!现在就要。”
  “那你等等。”老板走到收款台前,从抽屉里拿出三张百元钞票,随即递给披头,“这是这个月的。你要是不够用我再给你拿些!”
  “不用!够了。”披头点点头,面色平静地说。他把钱随手装在体恤衫的口袋里,然后就出了门。
  披头找了家录象厅,看了两个小时录象,看时间差不多了,他出门在街口打了辆的士。
  “去军区家属院。”他对的士司机说。
  
  姚兰早早就在门口等披头来。她大院门口一家冷饮店里吃了足足三大杯冰激凌才看到披头从的士上下来,于是她急急付了账跑出了店门。
  “我在这!”她朝在大院门口东张西望的披头喊。
  披头看到姚兰穿过马路朝他跑过来,于是左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右手向姚兰打了个响指,随即用食指点了一下姚兰,算是给姚兰打了招呼。
  “我父亲去军区开会,要四点才能到。”姚兰气喘吁吁地说。
  “那怎么办?我不能在这大太阳下等你老爸一小时。”
  “不用。你在我家等他,家里有空调,一点也不热。”
  “哦!那好,如果能再给我烟抽就更好了。”
  “我老爸有,我等会给你偷来。”姚兰说着就带披头走向大院的大门,她向门前的警卫打了个招呼就被允许通过了。
  
  披头头一回进这个警卫森严的大院。姚兰领着他沿着一条石子铺成的小路穿过一片松树林,来到一栋四层楼前,楼从外表看已经有些年代了,楼的外墙壁上爬满青藤,在阳光的照射下青藤叶子在闪烁绿油油的光彩。披头走进去发现楼里的走道很朴素、干净,凉意阵阵。
  姚兰带披头上了三楼,姚兰掏出钥匙打开一扇门,披头从姚兰的肩头望过去,看见房间里朴实,丝毫没有奢华。走进房间后,披头感觉房间很大,尤其是客厅,足足有五、六十个平米。
  “你这是几室的房子?”披头问。
  “是四房一厅的。”姚兰请披头坐下,一边跑到冰箱边,打开冰箱给披头拿饮料。
  披头并没有坐,而是在房间四处张望。
  “你家够阔气的哦。”披头感叹道。
  “我家不算什么,大院里很多家比我家阔气。”姚兰在杯子里加了冰块,然后把果汁倒进杯子里,把杯子放在茶几上。
  “你老爸是什么级别的干部?”
  “这不我能告诉你!”姚兰笑着说。
  “是军事秘密?”披头问。
  “不是!我父亲不让我们乱说。”
  “不说拉倒!我没心思打听你家的破事。”披头转悠了一圈后回客厅,坐在到沙发上。“我想抽烟!”他对姚兰说。
  “你等等哦。我去看看我老爸的烟还在不在。”姚兰做了个怪象,然后推开书房的门钻进去,披头听见书房里姚兰翻腾东西的声音,过了一阵,姚兰拿了包香烟出来。
  “你看这烟行不行?”
  “什么烟?我看看!”披头从姚兰手里接过香烟,立刻就两眼放光。“我说你丫行啊!你把你老爸的中华烟拿出来啦。”
  “这烟好吗?”
  “好!当然好了,六、七十元一包。”披头把烟打开,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一副陶醉的神情。
  “啊!这么贵啊!”姚兰惊讶道。
  “得!算我没白来。”披头立刻抽出一只,掏出打火机点燃,然后把二郎腿翘起来,神情悠然自得,似乎像是在自己家一样。
  “你要是喜欢就把整盒都拿走算了。”姚兰见披头那么钟爱地把玩手中的香烟于是说。
  “你说真话?”
  “当然!”
  “你不怕你老爸生气?”
  “我不让我老爸知道。”
  “哦!既然如此,我就收了。”披头把烟装进裤子口袋,然后他突然想起上次借钱的事。
  “对了!上次借你的钱我带来了。”说着披头从体恤衫口袋里掏出钞票,点出两张放在茶几上。
  姚兰脸红了,她说:“我说了不要了,你拿回去吧。”
  “玩去――”披头轻蔑地回了一口,“我可从来不沾女人的便宜。”
  “那我还你二十。”
  “不用!我说了还你两百。”
  “那我也要还你。”姚兰说着跑回自己的房间,一会拿出二十元,递给披头。
  “哎――,我说你这丫头挺叫真。也好,我真缺钱用,不拿白不拿。”说着把二十元钱收进口袋。
  
  披头在舒展地抽烟喝饮料的当口,发现了角落里的钢琴。
  “那边那个黑家伙是钢琴吧!”披头指着放在角落里的钢琴问。
  “是!”
  “谁弹?”
  “我!”
  “你――”披头笑起来,“你会?别逗了。”
  “骗你干嘛?”
  “不信!”
  “那我弹给你看!”姚兰说完走到钢琴边,掀起琴盖。“你想听什么?”
  “我哪知道你会弹什么。随便弹,爱弹什么弹什么,最好来个猛的。”
  “猛的不会弹,给你弹‘少女的祈祷’吧!”
  “好,爱怎么祈祷怎么祈祷,好听就行。”
  姚兰屏住呼吸,然后沉静了一下心情。手指轻轻按了下去,立刻如幽谷溪流般动听美妙的琴声从姚兰的指间发出,充斥整个房间,舒缓轻柔的音符阵阵跳动在空气中,如清风吹拂大地,又如夜晚的星辰闪烁点点星光,那不断推进和婉转的节奏,如火焰跳动,如大海的碧波,如流动的沙丘,如羊群奔跑在绿色的原野上,如鸟儿在幽静的森林里歌唱。至纯至真的幻想带着飘飞的思绪和无尽的相思与向往,冲破圈锁自由的牢笼,冲上云霄,展翅高飞在一望无际的蓝天上,毫无世俗的杂念和斑点,只有天真和纯洁,只有质朴和阳光,在那圣洁的涌动之中,天空似乎越来越明亮,所有的黑暗都消失在那灿烂的光芒之中。
  披头傻了,他被震撼了,他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在姚兰循环往复的弹奏中,他似乎忘记了自己。他那从来不曾有过的感受,是在离他不远的地方飘送过来,从一个天真少女的手指间中传递出来,像是送来一镞镞利箭,汹涌澎湃地穿透他的胸膛。他呆呆地看着对面的少女起伏舒缓弹奏琴键的姿态,他被音乐,被纯朴少女舞动的身姿所惊惧,他从没有经历过这样令他无法置信的场景,那个在他眼里毫不起眼的女孩所散发的美丽圣洁的气息让他窒息。他在那一刻对女孩的看法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她充满无比的敬佩和崇拜。
  姚兰弹完了,她转过身,惊讶地发现对面的男孩眼眶中充满了泪水,光彩熠熠,脸堂透出平静和微笑,他呆呆地看着自己,像是傻了一样。
  “你怎么了?”姚兰好奇地问。
  “没什么――”披头被姚兰唤醒。他难为情地摇摇头,对自己失态感到不好意思。“你弹的真好!让我想起往事。”
  “往事?是什么?”
  “我想起我的童年。”
  “哦!”姚兰点点头,“是不是让你想起伤心事?”
  “不,你的琴声让我想起我童年那些好日子。”
  “你童年过的很幸福?”
  “是啊!很幸福。”披头喃喃地说。
  “那你――,怎么现在会――”姚兰犹犹豫豫地问。
  “你是想问我现在为什么会混的这么惨是吧!”披头突然恢复和以往的冷冷的神情,“实话告诉你,我没有你这么个好爸爸。”
  “好爸爸――,你爸爸对你不好吗?”
  “好!我爸很疼我,但你要知道,仅有爱是不够的。还要这个――”披头用手指搓了搓,表示钞票的意思。
  “那你母亲呢?”
  “小孩子别问那么多,瞎打听会让你招祸的。”
  “谁是小孩子!你比我大不了多少。”
  “切!你懂什么?你们这些学生蛋蛋除了学了些没用的知识还能干什么。我最看不起你们这些没吃过苦还自以为了不起大学生了,你们其实对社会狗屁不懂。”
  “那你可说错了!”姚兰回敬对面男孩挑衅的语言,“你怎么知道我们没吃过苦?你以为考大学容易吗?你有过寒窗苦读的滋味吗?我们中的很多人虽然没有你那么早接触社会,但我们有我们自己的理想和追求,有我们自己看待社会的方式和方法。再说我们也经常参加社会活动。”
  “我不想和你争!”披头傲慢地说,“和你这种大学生争没意思。你们所接触的社会都是好好好的东西。可你知道吗?江湖险恶,像你这样的学生十有八九被骗子卖了还自以为在给社会做贡献呢。”
  “骗我?”姚兰轻蔑地斜眼看着披头,“我就不信骗子能骗我。你以为我是傻子啊!”
  “我看你和傻子差不多。”
  “你――”姚兰满脸温怒地看着披头。“顿时没话了。”
  “算了,我也不贬低你了。看你给我弹琴的份上,我向你道歉。你还是把书念好吧,虽然我披头看不起大学生,但我还是挺羡慕你们的。你们是社会的栋梁,国家的发达就看你们的了。”
  姚兰见披头向自己认错,也恢复了平静。她说:“我觉得你――,怎么说呢,其实你人并不坏,心眼挺好的。干嘛要学坏?”
  “你说什么?”披头脸色沉了下来,“什么叫好?什么叫坏?你以为我这样就是坏?告诉你,你听好了,我披头就做不了好人,在我眼里,你们的好我根本就没当回事。别给我上德育课,中学老师上的多了,我还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
  “我不是给你上课!”
  “那你是什么?我可告诉你,我压根就没想做好人,我就这烂命。我也没你头脑那么聪明,这个社会有你这样的好人,也就要有我这样的坏人,否则怎么显得你们好呢?”
  “我觉得你并不苯,其实你挺聪明的,你说话条例清晰。尽管你说的道理不对,但却有自己的思想,我觉得你该重新评估自己的价值。”
  “我还有价值吗?我想我活不过三十岁。我的人生早在我爹妈抛弃我之后就注定了。”
  “我知道你小时候命没我好,但你要知道每个人虽然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但却能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姚兰激动地说。
  “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披头用讥笑的口吻冲着天花板说,“我还能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我有的选择吗?当然,如果我有你这样的好家庭,好爸爸,我可能会比你还优秀。”
  “我有很多同学是从农村来的。他们家庭很苦,但却积极向上,学习很好,很有追求。”
  “对!我知道。大学里是有很多是从农村来的,我也知道他们家庭条件不好。但又怎么样?至少他们父母双全吧。可我呢?我是个孤儿,我以前还有爷爷奶奶,但现在,我什么都没有,我只有自己,我没有一个亲人。”
  “这样――”姚兰长出了口气,她眼睛开始湿润了。感觉到对面桀骜不驯的男孩身上散发出来的悲苦的气息,她开始真正同情起这个命运凄惨的异性。
  “对不起!”姚兰用温柔歉意的语调说,“我不知道你的亲人都不在了。”
  “没关系!我早已经无所谓了,麻木了。说实在的,我眼泪早已经流干了。其实,我很久没流眼泪了,刚才你的的琴声让我破了戒,我以为我这辈子不会被什么感动了。”
  “我看到你的眼眶湿了。我很惊讶我能让你感动,很多人听过我弹这首曲子,但从没人像你这样过,大家只是对说我一些客气话。”
  披头微笑起来,“这就说明我不懂音乐,听这曲子应该不哭才对!”
  “不!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只有你听懂了。其他人仅仅是敷衍我而已。”
  “是吗?我不明白――,也许我适合欣赏音乐。”披头调侃地说。
  “你不仅适合,如果你小时候能练钢琴的话,一定比我弹的好。”
  “为什么?”
  “你看你的手,手指细细长长,是弹钢琴的手。”
  披头把手放在眼前,有生以来头一回认真看自己的双手,他笑了,“我这手能弹钢琴?我觉得拿菜刀砍人要更适合些。”
  
  
  ------待续

B1层 发表时间: 04-06-1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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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姚兰三哥的判决下来了,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三年劳教。三哥被宣判后与姚兰和父母见了一面,三哥哭了,他这次真后悔了,他也从心底里知道父母是爱他的。最后他给姚兰叮嘱要好好照顾父母。姚兰母亲哭了,父亲则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他感觉让自己的孩子坐三年牢还是值得的,让浪子回头毕竟比什么都重要。
  在探监回去的路上,姚兰的父亲在车里长吁短叹,对自己的小儿子的命运感慨起来,“人啊!吃点苦是好事啊!”
  “爸,你说我三哥在监狱里不会有人欺负他吧。”姚兰问。
  “我想不会,我托了熟人让看管在里面多照顾他。他现在和一些经济犯关在一起,那些人基本都没什么暴力倾向,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哦!爸,你说三哥有没有减刑的可能。”
  “那就看他的本事了,只不过我倒想让他在里面好好磨练磨练。让他懂得什么是苦。”
  姚兰母亲一句话不说,只在一边抹眼泪。
  
  回来后第三天,姚兰买了几条中华烟去看望披头,算是对他的感谢。
  姚兰找到披头的住处后并没见到他,于是向周围游荡的孩子打听,她得到的信息是披头基本没准点回来,有时候天天在这里,有时十天半月不见人影。
  姚兰在门口等了一下午也没见到他,于是就回去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姚兰再次去看望披头。在门口,她见房门虚掩着,但她没有贸然推门进去,而是敲敲房门。
  “敲什么门!要进就进。”披头在里面喊。
  姚兰推门进去。披头看到是姚兰,惊得从床上滚了下来,他慌忙把手中的东西往枕头下面塞,动作极其滑稽。
  “你――怎么来啦!”披头站在床前窘迫地问。
  “我――我来看你,是来感谢你。我哥判了,三年,没重判。”
  “哦!那就好。”披头恢复了神态,脸色又变得悠然自得,得意洋洋的样子。
  “我给你买了几条烟。”说着姚兰把装烟的塑料袋放在桌子上。
  “给我买烟?”披头惊讶道,“没想到你小丫还知恩图报。”他说着把袋子撑开,从里面拿出一条。
  “奶奶的!中华烟――”他得意地大笑起来,“你们家可真有钱。”
  “是我零用钱买的。”姚兰轻描淡写地说。
  “还是你家有钱。给你老爸说说,收我做你老爸的干儿子如何?”
  姚兰裂了裂嘴角,不置可否。她又随手从手包里拿出一本书。“这是我给你买的,算是送你的礼物。”
  “送我烂书干什么?”
  “我觉得你该多读点书。”姚兰神态坚定地说。
  “哦!这个点子新鲜。什么书?”披头接过书问。
  “《大卫・科波菲尔》,狄更斯写的,是长篇小说。”
  “为什么给我看外国人的书?我不喜欢看外国人的书。”披头毫不客气地说。
  “我觉得你该看。书写的很好,你看了会对你有帮助。”
  “你是想――,怎么说,是想感化我?”
  “没有,我觉得你该看。主人公的身世和你很相似。”
  “是嘛!哦,那我倒该看看。”
  姚兰见他接受了自己的好意,心里有了一种说不出的愉悦,她感觉自己做了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在她圣洁的心灵当中有个念头,就是用知识和美好思想来诱惑一个脑袋空空,只有蛮力的浪荡小子,让他重新燃起对未来的希望和梦想这件事让姚兰感觉既刺激又充实。
  “我还有本书要给你,这是我借你的,你要还我。”姚兰又从包里拿出一本。
  “是什么?”
  “《音乐的力量》”
  “谁写的?还是外国人?”
  “不!是国内一个不知名的作家。”
  “也是小说?”
  “不是,是杂文。”
  “哦!”披头有点失望,“好吧,放桌子上吧。”
  姚兰把书轻轻地放在桌子上,然后就向披头道别,披头要送姚兰出去,姚兰谢绝了。她告诉披头她不会有事,因为这两次来的时候她遇到几个想对她打主意的小子,于是她报出了披头的名字,说是披头的朋友,立刻那些孩子对她另眼相看,对她充满敬意。
  
  姚兰走后,披头打开一条烟,拿出一盒,从中取出一支点燃。他在床边坐了一会,低头沉思了许久,他把姚兰给他书拿在手里,发愣地看了半天,然后从枕头底下翻出姚兰进门时他塞进去的一本杂志,那是一本日本AV女优杂志,全都是裸体女郎照片的那种东西。他把两本书放在手边衡量很久,然后慢慢地把杂志撕成两半,用打火机把杂志点燃,最后扔进垃圾桶里。
  他把杂志烧完后,到厂房里的水龙头边洗了手,然后回到房间。他双手捧起姚兰送他的《大卫・科波菲尔》,庄重地翻开到第一页,然后深情凝重地阅读起来。他努力使自己坚持读下去,尽管书开始的情节并不能使他感觉愉快。他一直与内心的烦躁和惰性搏斗,努力使自己能把思绪倾注到小说中,渐渐地他开始有了感触,开始对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有了兴趣,当他读到第四章大卫蒙受屈辱被关起来的经历和内心感受都让他有深刻的触动。当他读到大卫离开家踏向未知的人生旅途时,他又充满伤感和无奈。就这样他慢慢被作者带入到一个令他入迷的世界,逐渐地,他把自己融化到书本当中,把自己看成书中的主人公一样开始了磨难和辛酸人生旅程,以及后来不屈不挠的奋斗。
  披头整整读了一天一夜,他不吃不睡,毫无倦意。他被故事情节和大卫真诚、直率的品性和积极向上的精神感染。他时而微笑,时而流泪,有时还喃喃自语。在他那个昏暗、阴郁的居所中开始经历他人生的第一次感悟。
  第二天中午,他终于看到书的结尾。书的最后几句话他反复读了多遍:我转过头去,就看见我身边那美丽宁静的脸。我的灯光暗下去了,我已写到深夜了,但那个亲爱的人仍陪伴我,没有她就没有我。
    哦,爱妮丝,哦,我的灵魂。当我一生真的走完时,但愿你的脸也像这样伴在我身边;当现实的一切都像我此时抛开的影子那样在我眼前融化散去时,但愿我仍能看到在我身边向上指着的你!
  披头深深地把头埋在自己的臂弯里,他内心充满从来未曾有过的对人生的新的认识。那个认识就仅仅两个字――奋斗!
  
  在这天后,披头感觉天开始变得辽阔、湛蓝,阳光开始变得温暖,以前在他眼里丑陋不堪的人似乎有了美丽,他不可抑制地感觉到自己内心的冲动,他想读书,想读很多书,尽管他不知道该读什么书,但他知道他要的是那种让他内心燃烧,让他摆脱命运的压制,让他的思想变得强大的书。
  对!我要去找她,她一定还能给我这种力量,披头微笑着想,他知道那个可爱善良的女孩是不会拒绝他的这种请求。
  
  第二天,披头就坐在大学城教学楼门口的台阶上等那个女孩。虽然他依然是原来不修边幅、毫不在乎的样子,但目光中却有了温柔,不再那么恶毒地看着眼前穿流而过的学生了。他开始对这些学子有了羡慕,也同时感觉到点点自卑。
  快七点的时候,他终于看到了他的目标,那个衣着朴素,毫不起眼的胖乎乎的女孩。他看到姚兰抱着书本和两个女孩一起走过来,于是站起来,等待姚兰走近。他面带微笑,直到姚兰和她的同伴快到门口时才向她招呼。
  姚兰和同伴都被披头突如其来的声音惊吓了。尽管披头想温文尔雅一些,但他却改不了过去长久以来的粗重的嗓音。姚兰看到是他后也对他微笑致意,向他走过来。
  “是你!”姚兰惊讶地说。
  “是啊!我等你半天了。”
  “你等我――!”姚兰惊讶极了。
  “是!我――来感谢你。”披头局促地说道。
  “感谢我什么?”
  “没什么!我就想――”披头有些尴尬,他不知道该如何表白自己的意思。
  “什么?你想说什么?”
  “这样,我想问你还有没有――,有没有《大卫・科波菲尔》这种书。”
  “你――,干嘛?卖书啊?”
  “没有――,我――想看。”
  “你把《大卫・科波菲尔》看完了吗?”
  “完了!”
  “真――的?”姚兰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说。
  披头点点头道:“真的!我全看完了,一字不差。”
  “哦――!”姚兰向上翻了翻眼,长出口气,她对披头的说法甚表惊讶。
  “好看吗?”姚兰问。
  “好看,很好看。所以我才来再向你借书。”
  姚兰低头嘿嘿地笑了,她回头对她的同伴说:“你们先上楼给我占个座位,我陪我朋友说个话,一会就来。”
  姚兰等同伴进了楼门,然后指了指教学楼前树林说:“那里有座位,我们去那里吧!”
  于是,姚兰领披头来到树林里一个石桌旁,他们面对面坐定,姚兰把手中的书放在桌子上,然后用手托着下颌,低头又嘿嘿笑起来。
  “你笑什么?是不是我问你借书很可笑?”披头恼怒地问。
  姚兰抬起头,尽量让自己的表情严肃起来,她说:“我感觉你有变化。”
  “是!我承认。我中你书的毒了。”
  “我早料到是这个结果,但没想到――”姚兰笑眯眯地说。
  “没想到什么?”
  “没想到会这么快。”
  “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容易上你的当。”
  “不是上我的当,是上文学大师的当,是上狄更斯的当。”
  “上他的当?为什么上他的当?他的书很好,我不觉得我上他的当。”
  “说你傻你生气吗?”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你是被文学大师写的故事感动啦,不是上当受骗。”
  “哦!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披头深吸了口气,目光坚定地点点头。“对,我是被感动了。”
  “那你有没有得到什么启发呢?”姚兰严肃地问。
  “当然有了。”
  “说说看。”
  “我说不好,但我知道里面说的是什么。”
  “你就尽可能说说。”
  披头见姚兰那么执着,于是清清嗓音说:“我觉得吧――,一个人应该有理想。”
  “还有呢?”
  “没了!”
  “没了?”姚兰瞪大眼睛问。
  “没了,真没了。”
  “哦!我明白你说的看懂是什么了,看来你还需要多看。”姚兰故意气呼呼地说。
  “我是需要多看,所以我向你借书来了。”
  “借书可以――”姚兰偏头想了想,“给你借什么书呢?”
  “《大卫・科波菲尔》这方面的书就行了。”披头给姚兰提示,表明事情很简单。
  “不行!你需要在各方面都涉及。这样吧,我先给你借雨果的《悲惨世界》,还有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多夫》。”
  “行!你什么时候给我?”
  “你明天晚上在这等我,我带给你。”
  “今晚能行吗?”
  “今晚?我还要上自习呢。”
  “我等你,你下自习后给我。”
  “那要三个小时后了,还要到宿舍取给你。”
  “没关系,我在这等你下自习。”
  “那――,好吧。”姚兰见披头恳切诚挚的样子,心里充满激动和快乐,她感觉自己像是在引领一个对知识充满渴望的孩子走向圣洁的殿堂,这种感觉很让她具有从来不曾有过的成就感。使一个坏人开始变好所给予人类的贡献要比让一个好人更进一步要大得多,这话是谁说的?我姚兰自己的名言,有一天我会让我的孩子知道,他的妈妈曾拯救了一个坏人,姚兰此刻幸福地想着。
  姚兰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自鸣得意,这种感觉整整让她幸福了一个夜晚。当她在教室上自习的当中时常为自己的伟大而惊叹的时候,连她身边坐的同伴都感觉她不太正常。
  “你今天怎么了?”同伴张晓凡小声问她。
  “没怎么!”
  “我觉得你怪怪的。”
  “我没怎么呀!”
  “你是不是恋爱了!”张晓凡用挑逗的语气问。
  “恋爱?你想哪里去了。”姚兰用嗔(chēn)怪的眼神看着同伴说。
  “那今天在门口拦住你的那个头发长长的男孩是什么?”
  “他是我三哥的一个朋友,和我什么关系都没有。”
  “我看他见你的时候眼神很特别。”
  “不可能的。他是这一带有名的混混,我和他是决不可能的,别乱想了。”姚兰拍拍同伴的后背,“好好看书,再乱说小心我敲你脑袋!”
  张晓凡向上翻翻眼睛,摇摇头,对姚兰的话尽管很不赞同,但也表示服气。她不再问了,而是安静下来继续看书,而此时的姚兰却有了另一番感触。
  
  披头一直在楼下的空地上转来转去。他走累了,就坐在树林的石凳上休息一会,后来他跑到学校门外,在一家小百货店买了一瓶啤酒,一包香烟,然后回到教学楼下继续耐心等待姚兰。
  他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盯着门口看,有时看看手碗上的表,计算姚兰下自习的时间。他现在很有耐心,对自己能这么平静地等待一个人感觉诧异。他时常看看头顶那发出亮光的一扇扇教室窗户,脑海浮现出那众多学子学习的情形,感觉那是一种美好的东西。也许我也该重新回到学校里来,他想,假如能再给我一次机会,能让我的人生从头再来,那么我将会是什么样子。唉!人啊!的确是那么不同,他感叹道,我只能这样了,老天也许就是想让我如此吧。此时在楼下为自己的不幸难过的男孩开始感觉深深地自卑,他开始第一次与遥遥相望的年轻人们做横向比较,开始审视自己的优点和那些年轻人的优点,越比较越发觉自己的矮小。他们中的哪一个都比我有用!他对自己说,我是个被社会抛弃的人,没有希望的人,可他们,他们的前途是那么光明灿烂,他们将来会过上幸福甜蜜的日子,而我只能是杀人越货的社会垃圾而已。只不过,我还是有一点比他们现在要好,他为自己找到了唯一的一丝安慰,我比他们自由,我有的是自由,他对自己说,我至少不用像他们那样为考试而拼命。
  姚兰在九点钟就坐不住了,她心里一直在惦记楼下的男孩。她觉得自己现在有了责任,有了拯救一个因怪谲的命运而堕落的灵魂的责任,这种责任感让她心绪不宁,让她烦躁不安,让她不能安静下来去研读书本中的内容。她一会挠挠头发,一会咬咬笔头,她时不时盯着笔记发愣,思想在不知不觉中滑出教室,顺着楼梯滑向大门,滑向那个在外面等她的男孩身边。
  “我要回去了。”她突然对同伴冒出一句后收拾起书本来。
  “现在几点啊?才九点一刻。你现在就走啊?”李晓凡纳闷地问。
  “我不舒服,想早点回去。”姚兰说完就离开了座位,在李晓凡哀怨的眼神中跑出了教室。
  姚兰出了教室门,看到披头正叼着烟在院子里兜圈子。她走到离披头不远的地方披头才看到她。披头对她怎么早就下自习感觉惊讶。
  “你完啦?”披头问。
  “什么我完啦?你才完啦!我下自习了!”
  “我以为你要到十点呢!”
  “我今天的书看完了,所以就下来了。”姚兰向披头撒了慌
  “哦!那我是不是陪你回宿舍?”
  “那当然!你想让我给你送过来啊?”
  “那好吧!”披头诚挚地笑了,他对姚兰的责怪丝毫不感觉难受,他已经习惯姚兰对他说话的态度。
  披头有生以来第一次陪一个女大学生在校园走路,尽管以前他也有陪姚兰走路的时候,但这次他却感觉是那么不自然,他说不上为什么,只是觉得别扭。姚兰一如以前那样丝毫不觉拘束,在路上向披头谈学校的事情,但披头感觉拘谨,没有认真听姚兰在说什么,他没有过去的豪放和无所顾及,开始变得温文尔雅,开始在乎自己的行为是否会败坏姚兰在路人心目的形象。
  我不能让别人认为姚兰认识的是一个混混,他对自己默默地说,我得给她脸上添光彩才对。这种主导思想让披头一路上拘谨、矜持,向他所认为的标准大学生的形象靠拢。另外,他有意识地与姚兰保持一米的距离,不让路人看了误认为自己是姚兰的男朋友。
  对人情世故知之甚少的姚兰怎么能明白社会阅历丰富的披头的心思,在路上数次向披头的身边靠拢,生怕距离会让披头听不清她在讲什么。
  在路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在明亮的路灯下,姚兰随意瞥了披头一眼,发现披头脸红红的,她感到很是纳闷。
  “你不舒服吗?”姚兰问。
  “没――没有。”
  “那你怎么脸红红的。”
  “哦――,可――能是刚才喝了啤酒的缘故。”披头搪塞自己的尴尬。
  “你喝酒不行就该少喝!”
  “是!以后我少喝。”
  姚兰感觉此时的披头像羊羔一样听话,于是嘿嘿笑了起来。她说:“你今天很乖,没以前那么张扬了。”
  “是嘛?”披头猛然感觉自己的确太拘谨了,于是把腰板挺直,“我今天不太习惯和你走。”
  “为什么?”
  “我感觉别扭。你看这里都是大学生,我会给你丢脸的。”
  “丢脸?说哪里去了,你在我身边会让他们羡慕。”
  “为什么?”
  “因为你厉害啊!你不觉得我现在感觉特安全吗?”
  “这样――,我倒宁愿带给你的不是这个东西。”披头喃喃地说。
  
  这天晚上熄灯上床后,姚兰在躺在床上在黑暗中开始勾勒披头的形象。他真是挺英俊的,她这样对自己说,可惜就是没好好读书,如果他既有知识,又像现在这样有性格,那我真说不定会喜欢上他。真太可惜了,让我想想像他这样个性的男孩子在系里的学生中还有谁,她开始对年级里与她一起上过课,以及所见过的男同学排队,经过一番比较后,她认定有那么一个是比较符合这个标准的。她找到这样一个目标后,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在睡着前她做了一个决定,她想恋爱了,恋爱的对象就是她刚才选定的目标。
  
  这一晚披头也没有睡着,他通宵看书,看刚刚从姚兰那里借来的书。他感觉雨果的《悲惨世界》要比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写的更感人,更容易触动他内心深处柔软的那根弦,冉阿让、芳汀与珂赛特的故事让他流出更多的眼泪,更多的感叹和伤感,对冉阿让传奇般的经历,对他高尚的道德和战胜种种利己主义的品质,以及所达到那种不平凡的精神高度充满敬意,尤其是为冉阿让种种舍己为人、自我牺牲的义举所深深打动,这种打动对披头这种在时俗的暗礁中游走的人来说尤为可贵,更具有超越一切恶习和陋俗的纯洁,更需要有无比的勇气与坚毅。
  两本书让披头整整读了一个星期,很多章节他甚至读了几遍。在这些天里他基本荒废了以前浪荡的生活,当他的朋友来叫他喝酒、赌博时,他毅然回绝了。并时不时从嘴里蹦出他以前不曾用过的词语,那些在他的朋友看来咬文嚼字的的词汇,而这些词汇往往是披头从书中现炒现卖的。
  “你没病吧!”披头最好的哥们冬瓜实在忍受不了他的大哥有如此不可理喻的精神状态,他大声对披头说,“要不要找个蒙古大夫给你看看?”
  “我是有病!”披头正色道,“我现在得了重病,我有书痴!”。
  “切――”冬瓜不屑地说,“你?就你?你还没我爱看书,还书痴呢!”
  “不要和我比,应该和大师比。”披头打了个响指对冬瓜认真地说。
  “大师?谁是大师?”
  “雨果是大师,罗曼・罗兰是大师,狄更斯是大师。”
  “你说的是什么?我怎么听不懂啊!”冬瓜愁眉苦脸地问。
  “你当然不懂,你看的是什么书?不就是武打、言情小说么?那些怎么能和我说的这些大师比。”
  “你说的大师都干什么的?哪个门派的?”
  “我说你弱智啊!”披头真想上前踹冬瓜一脚,“你脑子里除了打打杀杀还有别的没有?你是不是以为满世界除了江湖野人就没别人了。”
  “嘿!你什么时候也来这了,你我不就是江湖野人么?”
  披头瞪着眼恨得直咬牙,他被冬瓜气得说不出话了。他喘了半天气憋出一句,“滚!以后你大哥读书别来打搅。”
  -待续


[此贴被 深蓝(ydn_ss5383) 在 06月13日16时33分 编辑过]

B2层 发表时间: 04-06-13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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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兰认为自己可以开始恋爱了。因为在她蒙胧地意识到女性的角色,并被自己身体的启蒙所困扰的时候,她就和所有她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一样对异性有了好奇。这种自然赋予的力量是那样强大,丝毫不因内心的纯洁和质朴所压抑,她尽管从来未曾被一个异性所追求,未曾受到很多与她一样的女孩所经历的被异性呵护或殷勤的行为,但她依然在青春年少的某个早晨从向往和憧憬的梦中醒来,她内心开始强烈地渴望被身边心仪的男孩拥抱和追求。在中学的时候,她在经历青春期的那些岁月里,她的身体在长高的同时,体重却不可抑制地同时增长起来,她拼命节食,希望能改变这种令她难堪的状态从而向美丽可人的标准进发,但现实是她的胃口让她无法做到心口一致,她身体对食物的要求让她像生活的矮子一样向困难和折磨投降,她总是在每次吃饱喝足后后悔不已。
  在青春期发育的少男少女门,很多人都有这种惨痛的经历。当激素开始助长骨骼的快速生长和肌肉的延伸时,人的胃口也同时也增长起来,尤其是发育旺盛的少年们,很多孩子身体开始变得臃肿、丰满。但有一点可以告慰这些少年,也许当他们的青春期结束之后,如果能善于控制自己的习惯并从对食品的心理依赖中解脱出来,那么往往这些少年会瘦削苗条起来,并有了青春少年时不曾有过的美丽的身段。
  姚兰此时只有十八岁,是一个大学一年级纯朴、自然的女孩。她的心灵因为家庭的严厉管教和少女时代未曾有人追求而没有过早地被时俗的风尘所污染,依然保持对美好事物天真幼稚的崇拜和尊敬。她喜欢简・爱的执着和信念,喜欢她对爱情的坚贞并由此引发的不屈不挠的性格,她喜爱她,她做梦都希望在她的生活中出现那么个幽默调侃,对生活有睿智的认识并热情如火,厌恶世俗的低级趣味并从内心充满高尚情操和品德的男子走入她的世界中来。她从来未曾设想那会是一个白马王子,一个英俊高大的小伙子,但她偏执地认为他必须是一个和她一样具有品位和思想的男人,是充满奋斗勇气并不断孜孜进取的目光如炬的男子。
  就这样,她在认为自己已经成熟,并可以恋爱的时候开始在她身边寻找这样的影子。她躺在床上回忆那些熟悉或不熟悉的年轻异性,评价他们的优劣并给他们做理智的定位。最后她圈定了一个她认为很不错的男生,那是和她在同一个教室上大课的邻班的一个个子中等,平时喜欢特立独行具有艺术家气质的男生。在认为自己可以尝试与这个男孩接近并认为此种交往可以共同提高彼此思想和品德的认识后,她开始在内心培养爱情的种子了。
  经历过鲜花美丽的季节,并从中品尝过爱情芬芳美酒的男女们,是否能从我的叙述中得到同感呢?爱情,在它孕育的开始是充满甜蜜和陶醉,随之而来的就是焦躁的渴望,然后是疼痛和激情,最后则像夏天的冰川一样溶解,消失在人心广袤的冰冷世界中去了。
  一个人爱情的全部就是那么一次,在未知世界的迷茫和探索中所体会到的从未曾体会的恐惧和颤栗,在成年后,在度过初恋走向彻底的成熟后,一切就剩世俗的欲念和肉体的追求了。纯洁的心灵无论再怎么强大,都必将在这种不可获胜的角斗中败下阵来,最终变的腐朽、麻木和俗气。
  姚兰这颗纯洁的心此时要奉献给一个她未曾了解,并用自己天真的生活常识去解读的男孩身上。于是,她开始有了一个转变。从这一天开始,她就用心捕捉她的心上人,开始留意那个孩子的一举一动。
  
  我们故事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披头的生活此时一如以往没有根本的转变,依旧是在他阴暗、晦涩的角落里疯狂地沉迷于文学大师的描述。这个在社会的熔炉里历练的和燧石一样坚硬的男子,尽管有自己一套应付形形色色各类人的方法和计谋,但却在这些天里被另一个世界的思想所占据了,这个世界的思想大师尽管还没有洗白这个社会的弃儿,尽管还没有力量能彻底清除掉他头脑中的邪恶和污垢,但已经开始把持他的心灵。他像是睡醒了,有生以来第一次问自己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并希望得到一个正确的答案。
  我是谁?我来干什么?我需要什么?我的未来是什么?他开始对自己提这些以前从来未曾提过的问题,并因为得不到令他完全信服的回答而苦恼。
  他从三本书中发现了发现了另一个世界,他从来未曾接触并意识到的世界。那是与他的生活彻底不同的世界,他仅仅是在那么一刹那的比较中就倒塌了过去把持他的那个现实世界。他发现人还可以这样生活,在他的脑海中对厄运的反抗、通过自己不屈不挠的努力从而改变自己命运的结论毫无保留地接受了,他开始认识到在这个人类构造的社会中,原始肉体的蛮力和勇敢是多么低级,多么幼稚可笑,原来头脑的强大要比强壮的肌肉对自己有用的多。
  他在读完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多夫》之后就立刻又出发去寻找精神食粮了。这次,他得到的是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斯妥夫人的《黑人吁天录》。
  于是,现在他的生活除了睡觉就是读书,他依然如过去去小吃街吃饭、要账,但他的心思已经不放在那些他过去看重的事情上了。他开始敷衍这些活动,找借口打发掉来找他的朋友。当然,他也不是完全离开过去的生活,在他看书累的时候,他也照样出门为生活去奔波,去扮演他过去习惯的角色。
  就这样,他过了两个月。有一天,他一如以往一样去找姚兰借书。姚兰感觉自己对满足披头的要求有些吃力了,于是建议他去图书馆办个借书证,这样就可以自己去图书馆找书看了。披头认为这个主意好,于是他按照姚兰的指点做了。
  
  在整个夏天过完,秋天也过去了后,严寒开始入侵这片大地。姚兰已经是大学二年级的学生,她生活平静,单调,学习成绩优秀,被老师喜爱,但她的感情生活一如以往一样没有变化。自从她开始默默地暗恋那个男生后,她和那个男生之间依然没有任何的故事发生。她所向往的浪漫爱情依然没有在她的生活中出现,她也曾与那个男生在教室或校园相遇,也曾用旁人不易察觉的目光去注视她的心上人,但现实是她不曾有任何机会去向对方表白。当然更要命的是她根本就没有勇气去表白。她恐惧于拒绝的难堪,脸面的丢失。她更不想让自己脆弱的自尊心被失败打击从而让她更加自卑。她了解自己的容貌,了解自己对异性的吸引力,她清楚地知道自己除了美德的力量外其实一无所有。当她看到自己的同班同学模样一天天改变,从入学时的土气逐渐变得秀丽时,她依然一如以往一样不去关心自己的穿着打扮,依然没有产生对改变自己容貌的任何冲动,她尽管羡慕那些能摆脱习惯的束缚,解脱自己,开始步入成年,并像成年女人一样雕饰自己的女生,但她却因为对自己身材的自卑而放弃任何的努力。
  有一天,她和自己最好的朋友张晓凡谈论起爱情,关于爱情的话题她并不忌讳与好朋友交流。她们经常对评论身边的男生以及交友的体验。张晓凡是和她一样平凡的女孩,个子小巧,容貌普通,也和姚兰一样朴素、单纯。但就个性来说,姚兰要更喜欢梦想,更向往浪漫的感情世界,她曾张晓凡说:“我一定要像简・爱一样去追求爱情。”
  张晓凡笑着说:“那么你的罗切斯特呢?”
  姚兰也笑了,她神秘的眼神让她的同伴甚感好奇。
  “你是不是有了心上人了?”
  姚兰不置可否。
  “能告诉我他是谁吗?”
  “不能!”
  “求求你好吗?告诉我吧!我的好姐姐。”张晓凡哀求道。
  “不能!他仅仅是我脑子的影子,不是现实中的人。”姚兰撒谎道。
  “不信!你一定在骗我。”
  “真的!”
  “我看出来了,你一定有心上人了。你没撒过谎的,不要把自己当坏人。”
  “我真的――,唉,我仅仅是一厢情愿而已。”
  “那你告诉我他是谁?也许我能看看你们俩合适不合适。”张晓凡用蛊惑的语气道。
  “不合适的,我想我还是该把他忘掉。”
  “谁?告诉我,我来分析你该不该喜欢他。”
  “你真要知道?”
  “要!”
  “可我觉得――,我想我是不是太天真了。”
  “怎么天真了?爱一个人并没有错。”
  “话是这样,但我觉得不会有结果。”
  “那你告诉我,我想我可以帮助你。”
  姚兰脸红仆仆地咬着嘴唇犹豫很久,终于下定决定告诉自己最好的朋友她内心的秘密。
  “那你猜猜!”她娇羞地说。
  “我想一定不是我们班上的。”张晓凡肯定地说。
  “你怎么知道?”
  “不告诉你。我想我还知道是谁!”
  “你说是谁吧!”
  “是二班的李卫。”
  姚兰笑了起来,摇摇头。
  “那就是郑志远。”
  姚兰又摇摇头。
  “到底是谁?”
  “你觉得谁的性格最独特。”姚兰给出个提示。
  “不知道!谁呢?”
  “你认为谁呢?你列举一下。”
  “我不知道,我看大家都差不多。”
  “唉!算了,你别猜了,我也不告诉你了。”
  “哎呀!告诉我吧,到底是谁?”
  “陈彤!”姚兰目光炯炯地报出了心中的名字。
  “是他啊!”张晓凡立刻丧气了,她撑破天也想不到姚兰喜欢的竟然是这样一个男生。她瞪着双眼发傻地看着姚兰说:“你没病吧?”
  “怎么了?”
  “你怎么会喜欢他?他一点都不出色啊。”
  “你说的出色是指什么?”姚兰正色道。
  “我一点不觉得他英俊。”
  “你看中的是长相,但我一点也不看中这个。”
  “难道你看中他的气质啦?我没觉得他气质多好。他这个人很不合群的。”
  “对!我就喜欢他的孤独,他的不合群,我喜欢有内涵的。”
  “他有内涵吗?他学习很差啊!”
  “那你就错了,我认为他是我们年级最有气质的人。”
  “怎么讲呢?”
  “我喜欢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很忧郁,有一种沧桑感,我觉得他有艺术家的气质。你还记得有一次联欢晚会他朗诵诗歌吗?他朗诵自己写的诗歌,很美的,我被打动得查点流泪了。”
  “是这样――”张晓凡被姚兰的叙述所感染,理解地点点头,似乎也觉得姚兰说的有道理。
  “那你决定怎么做?”张晓凡问。
  “我不知道!我还没想好。”
  “他明白你的心思吗?”
  “我不知道,我想我没让他感觉到我在喜欢他。”
  “那――”张晓凡咬咬嘴唇,“要不要我帮你带口信给他。”
  “不!”
  “为什么?”
  “如果他喜欢我他就会来找我,我相信缘分。”
  “如果他不来找你是不是你就这样干等着?”
  “是!我宁愿得不到也不愿让他轻视我。”
  “那要是他也喜欢你,但没勇气找你怎么办?”
  “如果他没有勇气那就是他根本不配拥有我。”
  张晓凡向上翻了翻眼睛,感觉姚兰幼稚得可怕。
  
  “叫我王谦!”披头用粗暴的声音对他最好的弟兄说,“以后不许叫我披头。还有,如果有谁以后嘲笑我读书那就先让我用菜刀劈了他。”
  “我说大哥!”冬瓜痛苦地说,“你是不是喜欢上那个女孩了?”
  “哪个女孩?话说清楚点。”
  “就是那个胖乎乎的女大学生。”
  披头看了冬瓜半响,说:“你认为我会看上她?”
  “难讲!你的心思现在很难猜透。”
  “你认为我披头没见过女人是不是?”
  “那不一样,你以前认识的好像都没让你这么殷勤过。”
  “我对她殷勤了?我只不过问她借了书而已。你别给我胡想,小心我揍你。”
  “真的,大哥,我觉得你真喜欢那个女孩了。她让你改变很多。”
  “我承认!她是对我不错,也的确让我改变了。但那能说明什么?就为这我要喜欢她?她长的那么普通,虽然呢,也有可爱之处,但――我披头这号长相找个漂亮女孩应该不难吧。”
  “是!你是以前老和漂亮女孩混呢,但我没见你那些漂亮女孩让你这么听话过。”
  披头被冬瓜的反驳说得没词了,这也给他一个提醒,他突然感觉自己的确是对姚兰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在里面。在姚兰面前,他像是失去了野性,变得平和,他的灵魂会在她面前变得纯洁起来。他记得有一次去姚兰那里借书,在学校门口他遇到姚兰,姚兰要去上街,于是他陪姚兰走了一趟。当时在路过一个乞丐身边时,姚兰从包里拿出一枚硬币放在乞丐的铁盒里,当时披头一眼看出那个乞丐是个骗子,但他依然被姚兰的举动所感染,也从兜里掏出一枚丢给乞丐,那一刹那,他从姚兰眼中看到赞许,对他能对弱者有同情心而感到满意。一路上披头非常文雅,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向街上被他身体碰撞的人道歉,在公共汽车上丝毫不因别人对他的挤搡而生气。在姚兰身边,他感觉自己失去了蛮横和霸道,感觉自己也和姚兰一样是一个好人。
  “冬瓜!你过来。”他沉默一阵对自己的好兄弟喊。
  冬瓜愁眉苦脸地走到他身边。
  披头拍了拍朋友的肩膀,说:“你刚才说的对!我是对这个女孩有特别的感觉,我承认我喜欢他。但我和她是不可能的,我和她根本就不是一条道的人。她有那样的背景,又是大学生,尽管人长的不漂亮,但追求她的人多得是。我算什么?我能给她什么?我这条烂命迟早要丢的。我从没想过我会和她怎么样,连一点点念头都没有。如果她那天需要我帮忙,我想我会为她拼命的,但只到此为止,我不会对她对任何杂念,她不是我过去的那些女孩,她和她们不一样。让我这样的人去泡她,那是对――怎么说呢?对,是对美好的亵渎。”披头开始咬文嚼字,他这几个月来说话越来越失去往日的单调,句子越来越长,形容词、副词越越来越多,有时候经常还冒出令他的弟兄惊讶的话,那些只有在电视中某些文人墨客的嘴里说出的句子。
  他常引用法国作家左拉的话,这是他从一本名人名言中学到的。他经常会对冬瓜、黑皮说:“生活的全部意义在于无穷地探索尚未知道的东西,在于不断增加更多的知识。”于是,他的两个弟兄也因为他灌输多了,有时在外面对一些黑道小子骄傲地说:“生活的全部意义在于无穷地探索尚未知道的东西,在于不断增加更多的知识。”当这话出口的时候,他两个就感觉自己比那些孩子要高了一头。这话后来经过以讹传讹在黑道被说成:“生活的全部意义在于无穷地找尚未偷到手的东西,在于不断增加更多的钞票。”
  披头的改变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他的事迹被他的两个兄弟在外渲染,然后就被神化了。在钢厂一带居然大家开始对披头除了敬畏之外还另眼相看起来。开始把他当他们当中的高级知识分子,是有文化的黑帮大哥。如果读者有机会去观察的话,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黑帮中混到高层次的往往不一定是粗野没水平的混混,很多时候,读书多的,思想境界高的小子倒更能让众多坏孩子们信服。这种情况很容易从中国历史的王朝更迭中得到印证。
  
  冬去春来,又一个新的学期开始了。姚兰执着坚定地按照自己认定的人生轨迹运行着,在单调乏味的学习生活和淡淡的对心上人的单相思中过着自己的大学生活。现在,她身边的女孩子已经变化得和她有越来越大的差距。在她的宿舍中,口红、眉笔、胭脂、睫毛油、香水这些东西越来越多地浮现出来,从遮遮掩掩的阴暗角落里大方地溜到台面上了,女人大胆出位的内衣内裤也常像战场的旗帜一样开始高挂起来,像是宣扬自由世界的到来。
  姚兰一如既往,她一如以前那样胖,那样对自己的容貌没有自信。也一如以往一样坚持自己该相信缘分,在她的表面,看不出她有青春萌动的丝毫迹象,但日复一日的单相思的确也让她心绪不宁,烦躁和愁苦不可抑制地加重她作为一个怀春少女所引发的病痛。她开始失眠,焦躁,脾气也不如过去那么好了。
  这些折磨逐渐被张晓凡发现了,她明白姚兰为什么常常发愣,常常不愿意参加聚会,并对伙食抱怨连连。于是一天晚上,在宿舍只有她们两个,她爬到姚兰的床上闲聊的时候把话挑明了。
  “姚兰,我觉得你这样下去不行。”
  “你指什么?”姚兰诧异地问。
  “你为什么要把内心痛苦压抑起来呢?”
  “我没有痛苦啊!”
  “我知道你有!”
  姚兰明白朋友的话,她默认了。
  “其实你要是真喜欢他就应该表达出来,至少也可以知道他是否也爱你。”
  “我不想!我认为――”
  “你认为什么?你的认为就是死要面子。”
  姚兰没有反驳,她知道朋友的话说的对。
  “我认为你该去找他,要么试探他。总之你不能这么什么都不做。”
  “如果你是他就好了。”姚兰对自己的朋友唏嘘地说,“我就不用那么麻烦了。”
  “我可以帮你,我去试探他。”李晓凡抓住朋友的胳膊征求朋友的意见。
  “你怎么去试探?你怎么说?”
  “我见他常一个人在校园操场边的树林里学习,我可以故意找借口接近他。”
  “然后呢?”
  “然后再说然后。”
  “那好吧!你去这样做吧,我同意!”姚兰抱住自己最好朋友的脖子,把自己的脑袋放在朋友的肩膀上感动地热泪盈眶。
  
  过了两天,李晓凡真到操场边的树林去找姚兰喜欢的男孩子去了。她穿过操场,走进树林,发现目标真在老地方。在一棵大树下有一个石桌,那个男孩子就坐在石桌傍边。
  李晓凡大胆地走过去,故意走到男孩对面,然后像是偶遇似的向对方打招呼。
  “陈彤!你怎么在这?”
  男孩子被她夸张的语气所惊吓,身体抖了一下。然后抬起头,看到对面站了一个笑容可掬的女孩。
  “是你!”他笑了起来。他认识对方,但叫不上名字。
  “我是谁你知道吗?”李晓凡故意挑逗对方。
  男孩笑着,表示他的确叫不上对方的名字。
  “知道你不知道我,我叫李晓凡。该想起来了吧。”
  “对!想起来了。”
  这天下午,张晓凡和陈彤在树林里一直聊天,直聊到了吃晚饭的时间。
  
  后来的事情发展让张晓凡和姚兰始料不及。多年后,她们两个好朋友再次相遇后回忆起那次决定后发现原来命运开了大玩笑,也就在张晓凡与陈彤第一次聊天后第三个星期,张晓凡哭着对姚兰说她恋爱了,而恋爱的对象就是陈彤。
  姚兰知道事情的真相后变得异常平静,她没有责怪自己的好朋友。她像是得到解脱,感觉自己终于从一场不该有的感情旋涡中走了出来,她很郑重地告诉好朋友,她不怪她,她相信爱情是靠缘分的,怪只能怪自己没有勇气去追求,只能怪自己自卑懦弱的性格。
  这场打击之后,姚兰第一次开始正视自己,感觉自己有那么多缺点,尤其是没有一个勇敢的心。她感觉到自己个性的软弱,并为自己爱情的失败找了一个很冠冕堂皇的借口,那就是她还小,还需要好好学习,不该这么早去分散自己的精力。于是,这个天真的女孩子重新平静下来,回到原来稚嫩的甲壳之中,不再去幻想她认为本不该属于她的领地。
  
 
  这年春天,披头做了个决定,他要考自考。这让他的弟兄大吃一惊。
  “大哥,我不是打击你啊,我觉得你有点异想天开。”平时不太反驳披头的黑皮这次也发表意见表示对大哥行为的怀疑了。
  “我说哥几个是不是认为我脑子不好使?”披头说。
  “那里!大哥只是有点母猪上树的感觉。”
  “你小子骂我――”
  “大哥,我真觉得你自考和母猪上树差不多。”冬瓜接口道。
  “好,你们听着,你大哥这次就要让母猪上树。”说完披头跑出门去找姚兰了。
  
  他大中午在姚兰宿舍楼下拦了个女孩给姚兰带话,过了十几分钟,姚兰从楼上下来。
  “什么事你叫我?”姚兰懵懵懂懂,还没从中午午睡的困倦中解脱出来。
  “重要的事!找个地方我们好好谈谈。”
  他们在校园树林一处阴凉的地方找凳子坐下来。
  “我想考自考!”披头直截了当说了自己的想法。
  “哦!你要自考。”姚兰应了一声,随即瞪大眼睛诧异地说:“什么?你要自考――”
  “是!”
  姚兰用怪异的眼神看了披头半天,突然微笑起来,“说说,你为什么想自考?”
  “我想我该拿个文凭。”
  “这样――,你能坚持下去吗?”
  “我想我能。”
  “那你找我是想让我帮你什么?”姚兰兴奋地问。
  “我要你告诉我该如何做,怎样报名,要学些什么?”
  “那你想学什么专业?”
  “我不知道,你觉得我该学什么?”
  “让我想想――”姚兰感觉自己的责任重大,她从来没有过如此受宠若惊的感觉,似乎披头是一个重量级人物一样。
  “我建议你学文,不要学理。”
  “为什么?”
  “因为文入门容易,不需要补太多的基础课程。”
  “哦,那就学文。”
  “文里面有很多专业,你想学中文、法律、新闻,还是管理。”
  “你认为我该学什么?”
  “我想让你学管理,但我觉得你学法律更适合。”
  “为什么?”
  “因为你需要学学法律。”
  “我怎么就需要学学法律?”
  “你不觉得你需要加强法律观念么?”
  “我说姚兰,你是不是绕着圈让我明白我是怎么犯法的。”
  “嘿嘿!你知道就行了。”
  “不,我不想学法律。”
  “那你学管理吧。”
  “我也不想学管理,有没有适合我这个性格的专业。”
  “什么专业?”
  “我喜欢自由,没有一种能让我自由的专业。”
  “有的!”
  “什么?”
  “睡觉――”
  披头气得没背过气去。他狠狠地给姚兰瞪眼睛,似乎姚兰是他的仇人似的。
  “你到底想不想帮我?”披头气势汹汹地问。
  “想帮,可你太难缠。”
  “我如何难缠了?”
  “我说让你学法律你说不行,说管理,你也说不行,那你想学什么?”
  “只要符合我性格的行。”
  “那我看只有睡觉了。”
  “你认为我只有睡觉的资格?”
  “是!”
  “哦!那算了,我看你就从没把我当朋友看。”
  “你怎么就知道我没把你当朋友看?”
  “因为你没有真心给我提建议。”
  “我提的建议你接受不了。”
  “学睡觉还用的着你建议?”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说?”
  “为什么?”
  “因为没有任何学习是可以由着自己性子来的。”
  “我说你这腔调从哪学的?怎么听就像我初中的老师。”
  “本来就是这个道理。”
  “你是不是觉得我不够聪明,学不了高深的东西?”披头恼怒地问。
  “你缺的东西太多,应该要比别人更刻苦才行。”
  “行了――,明白了,我知道你的意思了。这样吧,你告诉我你学的是什么?”
  “我学法律。”姚兰看着披头的眼睛微笑着说。
  披头愣了片刻,然后低下头笑了,他明白了姚兰让他学法律的真正原因。他说:“你为什么不早说你也是学法律的?”
  “你没问过我。”
  “那这还怪我了。向你道歉,我开始以为你想――”
  “明白就好了。”姚兰这时才笑出声来。
  “也许我是学法律的,所以对法律比较偏爱,另外主要是我帮你容易些,你要是学其他的我就帮不了你了。”
  “明白,这下我彻底明白了。谢谢你!姚兰,真的,我觉得你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好的朋友。”
  “你也是!”姚兰动情地说,“你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这话怎么说,我可没帮你什么。”披头听了女孩的话感觉有些惭愧。
  “朋友并不是用来相互利用的,应当是相互理解和信任。我能感觉到你对我的信任,这就足够了。我长这么大,还没有那个人对我这么信任过,你让我感觉自己还不是一无是处。你给了我自信,你知道吗?”
  “我?我能给你自信?”披头痴痴地笑着,“别逗了,我没给你带来麻烦就不错了,我想你的同学一定对你认识我这么个人而说你的闲话吧。”
  “任由他们说去吧!我不在乎。我知道你是怎样的人,你心地善良,有同情心。”
  “我?你从哪看出我有同情心?”
  “那次我见你丢钱给乞丐。”
  “你说那事啊,实话告诉你,我是见你丢了我才丢,你要是不丢我才不会丢呢,那人一看就是骗子。”
  “你怎么知道那人就是骗子?”
  “我怎么不知道,他白天在街上骗钱,晚上看人不注意,抬起脚丫子就跑回家了。有时候还领个女孩泡吧呢。”
  “你见了?”
  “我一个哥们都讹过他好些回了。”披头撇着嘴不屑地说。
  “哦――,是这样。看来我真是没社会经验。我太傻了!”姚兰惭愧地说。
  “我说姚兰――,要说学问你的确比我强,但要说社会经验,你就要好好向我学习了。”
  “那好吧!我们相互学习吧。”
  
  有了新的目标后,披头开始了另一种生活,他每天早晨七点起床,梳洗完毕,然后步行到小吃街吃早餐,之后他去大学城找个教室看书,如果他修的课程正好姚兰该学期开的话,他也溜进去,坐在最后排听讲。为了避免老师把他当作课堂的另类,他把心爱的长发剪了,同时,他还换了行头,使他的样子和大学生没什么两样。在课间的时候,姚兰都要站起来回头看看披头,用友好、亲切的目光鼓励他,对他发出会心的微笑。本来姚兰想和披头说话,但披头摆摆手阻止了她,意思是不要和他接近,以免造成姚兰同学的误会。于是,在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氛围的课堂上,两个不同背景和层次,不同生活经历的异性保持着一种非常纯洁的交往,彼此相互理解、信任,彼此关爱、鼓励。在姚兰的班级里不乏丰姿绰约的女生,但在披头的眼里,只有姚兰这个普通极了的女孩是最美的,他对她内心充满孩童般的感情,别的女生在他眼里几乎没有任何位置。
  因为披头从头发和外形都做了改变,姚兰班上以前曾见过披头几眼的同学一点都没认出这个经常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借光听课的英俊小伙子是谁。在大学课堂上,一般来说只要不影响课堂授课,老师是不会赶走借听的学生的,尤其不会赶走像披头这样勤奋用功的学生。
  令姚兰料想不到的是,披头的到来使班上的女生有了莫名的骚动,因为披头太英俊了,太具有对异性的诱惑力,再加上披头多年在社会上的历练,因而具有一种特别的气质。那种气质就是男人的野性、自负和对异性的不屑。
  披头除了对姚兰目光温柔、热情,丝毫不带时俗的审视之外,对其他的女生几乎是漠视无理,眼神冷得可怕。他的这种冷漠甚至大到很多男生对他产生嫉妒,尤其是因为披头的存在转移了女生的视线和注意力,这种情形着实让他们心理感觉不爽。
  有一次,在课间的时候,披头在走廊一个人抽烟,他悠然自得、目空一切,下颌抬的高高的,好像他就是国王一样。于是乎当姚兰班上的一个漂亮女孩走过他身边把书本故意掉在他的脚边,从而想引起他的怜美之心时,披头竟然笑了起来,他手一抖,把烟头弹的老远,然后头也不回走进教室,引得只好自己爬在地上拣书本的那个多情的女孩子恨得牙根只痒。
  在周末的时候,披头和姚兰两个人偷偷外出散步,披头把这个故事讲出来了,于是两个人笑得两个人前仰后合。
  “你真损啊!”姚兰一边笑一边说,“干嘛不替美女拣书呢?多好的机会啊!我要是你我一定拣,绝不错过这个好机会。”
  “我也不想错过!”披头大笑着说,“但那也做的太明显了,我都不好意思了。你想我这人都不好意了,你说那样子有多滑稽。”
  “你真是错过美女的一片苦心了,你要造报应的。以后老天肯定给你个丑丫头做老婆。”姚兰继续笑着说。
  “我也这么想!” 披头笑着说,“老天不但要给我一个丑丫头,而且是一个胖丫头。就你这标准的。”他指着姚兰说。
  “是!是!就我这标准的,说不定比我还胖还丑呢!”姚兰笑着应声道,丝毫没有觉得披头的话有什么不妥。
  “不要再胖了,就你这个样子我觉得最好了。”
  “是吗?那么你就娶我好了。”姚兰又跳有笑,兴奋地不行,好像自己的话特别可乐。
  “对!我就娶你了,谁都不要,让那些美女都玩去吧――”
  
  姚兰和披头这种毫无忌讳和嫌隙的日子过的很快。他们一如以往一样在课堂上相互不理不睬,仅仅是用目光表达相互的致意和问候。每次当姚兰走进教室的时候已经习惯性地看披头是否在场,而披头也是如此,似乎两个人谁缺失了都感觉自己少了什么一样。只要两人都在,那他们两个就都特别平静,心里感觉热乎乎,好像教室的空气永远是清新,每个人都是那么令人亲切。有那么几次,姚兰有意经过披头的身边,乘没有人注意的时候做一个小小的手势,向对方表示问候,而披头则会给姚兰一个怪象,逗姚兰开心。
  这种神秘、刺激的小伎俩让两人似乎感觉都回到了童年时代。有一次,姚兰在课间的时候悄悄扔给披头一个小纸团,披头打开看到里面画的是一幅老师讲课的漫画,披头于是在教室里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他这个平时严肃、不苟言笑的英俊小伙子的出位行为,让课堂上的很多女生都转回头看他,对他的怪异表示惊诧,于是在这些女生晚上回到宿舍后他成了熄灯后的话题,大家都在猜测他是谁,是什么身份,很快以个这个漂亮男孩为话题女生们相互开起了玩笑,开始设计如何接近这个男孩并把他掠夺到手的方法。
  姚兰在床上听到她的同学议论后,心里笑个不停,她屏住呼吸,生怕自己会忍不住笑出声来。她对她的女伴们对披头的向往既惊讶又妒嫉,同时又觉得合情合理,另一方面她也为自己独自占有一个众人都想知道的秘密而幸福不已。
  大概又过了两个星期,一件事让姚兰的秘密暴露在晴空下了。她在星期一早晨课间的时候,按照以往习惯经过披头身边时,他发现披头把身体压得低低的,一只胳膊放在桌子底下脸上尽管依如已往一样充满笑容,但却极其不自然,这种不自然被姚兰敏锐地察觉到了,她意识到披头在向她隐藏着什么。于是,当她再次故意路过披头的身边时,披头依然看似无意,却是很用心地避免让姚兰看到他的胳膊。这下姚兰明确地知道披头有问题。聪明的丫头回座位拿了只笔,然后第三次经过披头的身边,她突然把笔掉到地下,然后快速地伏下身到地上去拣,在这当口,她看清了披头隐藏的是什么了。她的心猛地震颤起来,疼充满了她嫩嫩的心房,因为她看到披头胳膊上裹的纱布和绷带,还有透过纱布殷红的血。
  “你怎么了?你出什么事了?”姚兰猛地上前把披头伏在桌上身体搬开,泪水盈盈地盯着张皇失措的披头突兀地问,那尖利嘶哑的声音让整个教室的人都转回头来,把所有的目光都会聚到他们两个身上。
  “我――我摔的。”披头像是做了错事的小孩一样张口结舌,他完全没有了冷峻的目光和傲慢的表情,在姚兰的质问中不知道该如何表明自己的清白。
  学生们吃惊发傻地看着这一对,看着往日不可一世的小子在他们的一个毫不起眼的女同窗面前那么唯唯诺诺,更让他们惊异的是他们的女同窗竟然泪水涟涟,嗓音嘶哑。
  “怎么回事啊!”大家都面面相觑,被眼前的变故搞傻了眼。“他们什么关系啊?”有些同学小声嘀咕。
  “王谦!你出来,我有话问你。”姚兰抹着眼泪拽披头的一只没受伤的胳膊,让他跟她走。
  于是披头乖乖地跟在姚兰的身后出了门。
  “天!姚兰认识他啊――”有些女孩惊呼起来,眼前的事她们惊讶的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是啊!姚兰怎么从来没说过啊!她怎么这么沉得住气啊。”教室里在姚兰走后翻了锅,同学们都开始大肆议论起这件事。
  
  姚兰把披头拽到教室外的僻静处。然后焦急严厉地问披头受伤的原因。她说:“告诉我,你怎么受伤的?伤的重不重?”
  “没事――”
  “什么没事,你让我看看伤口。”说着姚兰就要扒开绕在披头胳膊上的绷带。
  “是个小伤,过几天就好了。”披头憨笑着敷衍道。
  “你打架了对不对?被人砍了对不对?”姚兰语调急促,步步进逼。
  “没有――,摔的。”披头把胳膊从姚兰手里挣脱出来,躲避姚兰的察看。
  “你说假话,你为什么要骗我。”姚兰泪如雨下,哭得和泪人一样。
  “别哭!好吗?好,我认错。”披头面对姚兰的哭泣不知如何是好。
  “什么时候的事?”姚兰抹着眼泪呜咽地问。
  “前两天。”
  “谁伤的你?”
  “几个小子,都被我放翻了。”披头说起来感觉很得意。
  “你去医院了吗?这是谁包扎的?”
  “街上的小诊所。”
  姚兰立刻上火,对自己的好朋友这样不负责任而生气。
  “跟我走!”姚兰说。
  “去哪里?”
  “去医院。”
  “不要了吧!我都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你去不去?”姚兰怒视着披头,似乎披头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大错一样。
  “好吧!听你的。”
  于是姚兰要披头在原地等他,她泪迹未干就跑回教室,在众目睽睽下把两人的东西收拾起来跑出了教室,从来不旷课的她此时连课也都不上了。
  在医院里,姚兰两眼直直看着医生重新处理披头的伤口,多亏了姚兰的坚持,披头的伤口才没进一步感染。在医生为披头清洗创口,上药包扎的时候,姚兰看着他胳膊上深深的刀伤时就心疼地不行,她也说不清为什么这么心疼这个男孩,她就是心疼,她就是在心理上对这个男孩有说不清的亲情感,就像是自己的亲人一样。她丝毫不去想为什么她会对他的受伤那么动情,那么伤心,她一点都不去往那个方向去想,似乎那是对她与他纯洁友谊的亵渎。
  披头自打母亲离开后还从来没有享受过那么强烈地被异性体贴和关怀的感觉,那种不可阻挡的温柔关爱他说不清、道不明,他只知道自己对面此时表情悲苦的女孩是真心对他,丝毫不带私心杂念,对他关心的无怨无悔。她给他如此强烈的母爱敢让他不得不认为这使他生命又一次获得新生。他问自己究竟是做了什么让自己得到这样不同寻常的待遇,他丝毫解答不了这个问题,因为他认为自己没有对她做任何可以让她对他如此好的任何行为,有的只是最开始的恫吓和以后没完没了的打搅。他和姚兰一样不承认他们之间彼此有了超出友谊的其他的东西,他也同样认为那是对他们纯洁友谊的亵渎。
  在回去的路上披头的那只好的胳膊一直被姚兰搂在怀里,她像小鸟依赖鸟巢一样抱住它不放,深怕披头又跑掉去和哪个混混去拼命。她一路上唠唠叨叨教育比他高多半个脑袋,社会阅历比她丰富不知多少倍的男孩该如何去应对社会当中的凶险,用从报纸杂志上看到的某些案例来教导身边的男孩子该如何进退,该如何躲开那些无聊的纷争和打斗。她此时似乎不是十九岁,而是足足有八十岁的老太太一样罗哩罗嗦,说起话来又臭又长,还经常重三复四,颠来倒去。
  披头从最开始的虚心接受,后来的心烦意乱,最后到无可奈何,他从没想到姚兰是这么个絮叨不停的女孩,一点没有青春少女的简洁明快。最后他实在不能忍受了
  “姚兰,你还是杀了我吧!”
  “怎么啦?”
  “你与其这样折磨我还不如乱棍把我打死。”
  “我怎么折磨你了?”
  “你没老就这么叨叨,谁能受得了。”
  “我这是为你好。”
  “为我好就别折磨我了。”
  “你是不是不想听我说话?”
  “我想听,只要你别把一句话说一百遍就行。”
  “那好!我听你的,以后我每句话说九十九遍。”
  “你还是现在拿刀杀了我吧!”
  “你又怎么了?”
  “反正都是死,现在拿刀杀我还快点。”
  “好了,别贫嘴了。我不叨叨了行了吧。”然后她又小声嘀咕,“我实在的,我还真不知道我这么能叨叨,我这是跟了谁了,我妈也没我这么能叨叨。”
  
  姚兰晚上回到宿舍可就热闹了。大家都围拢过来,问姚兰她和他到底什么关系,是不是她的男朋友。姚兰矢口否认,她赌咒发誓说披头只是她的朋友,和她没有任何不正常的往来。
  “如果和你关系正常,为何你哭的那么伤心。”一个叫李桐的女孩问她。
  “难道我见了朋友受伤应该不难过吗?”
  “难过当然可以啊,但你也难过的太强烈了吧。”
  “我没有吧!”姚兰蠕动着嘴唇不自信地说。
  “什么没有,我们都看的清清楚楚。”
  “也可能我难过头了,但我的确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啊。”
  “他是哪的?”
  “干嘛打听那么仔细?”
  “他叫什么?是叫王谦吗?”
  “你怎么知道?”
  “你叫他王谦,我们都听到了。”
  “他胳膊怎么了?”
  “没什么的,摔的。”
  “哦!你真没和他恋爱?”
  “骗你们干嘛?”
  “那你把他介绍给我们好不好?”
  “介绍给你们?不行。”
  “为什么不行?你怕我们把你的心上人抢了?”
  “什么心上人,我再说一遍,我和他没那种关系!”
  “那就介绍给我们,这样就可以证明你清白了。”
  “我为什么要证明自己清白,我本身就是清白的。我在这里可以发誓。我可以告诉大家,如果谁喜欢他,我可以给他带话,但我不保证他就会喜欢谁。还有,如果他真选择了谁,那这个人以后可别反悔,要一直好好对他。”
  
  -----待续
  


[此贴被 深蓝(ydn_ss5383) 在 06月13日16时49分 编辑过]

B3层 发表时间: 04-06-13 16:35

回复: jiaoyulao [jiaoyulao]   论坛用户   登录
































B4层 发表时间: 04-06-13 20:36

回复: kailangq [kailangq]   版主   登录
真的好!!!















B5层 发表时间: 04-06-13 20:49

回复: wenwen [qingyuan25]   论坛用户   登录
继续啊

B6层 发表时间: 04-06-14 01:12

回复: ydn_ss5383 [ydn_ss5383]   论坛用户   登录
大学城在城市的东边。而东方钢厂则在大学城的正北边,再过去就是春风重型拖拉机厂,这两个厂以前都是拥有上万人的大厂,在八十年代的中期,工厂红火的不得了,但过了九十年代初期的萧条之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两个厂子都衰败了下来,没过几年,厂子停产,工人下岗,两个原来诺大的厂区空旷了一年后成了藏污纳垢的地方。
  在城市的东边闲事无聊的小子按地域划分为三个大的帮派和数个小团体。其中春风拖拉机厂子弟形成一个大帮派,人数约四十多人。东方钢厂的子弟原来也是一个帮派,但后来分裂成一大一小两个团伙,大的二十多人左右,小的十几个人。在这几个帮派之外,还游离着像披头这样三、五个人的小团伙。
  一般的情况下,大的团伙不会欺负本厂子弟组成的小团伙,毕竟他们很多人从小是同学或者是朋友,还有他们的父母也都相互熟知,并往往有较深的来往,有些相互之间还是亲家。而对外,东方钢厂和春风重型拖拉机厂子弟之间就有很深的矛盾和芥蒂。上一辈的职工子弟在七十年代的时候经常相互打斗,抢军帽,拍砖头的事是家常便饭。两个钢厂子弟都上一个中学――市七中,在老一辈学生的印象中,他们的中学时代几乎是在斗殴和敌视中度过的,他们无论是一个班还是一个年级,男生几乎旗帜鲜明地分成两派,红派和绿派。红派为钢厂子弟,以烧红的钢水和国旗的颜色自居,绿派为拖拉机厂一派,因为春风沐浴能给大地披绿装,所以以军装的颜色自居。着装上红派喜欢藏蓝公安装,带蓝帽,在裤腰上扎一条红丝带,而绿派喜欢穿军装,戴绿军帽,如果两派约定打架的时候,红派会把红丝带扎在胳膊上,而绿派则凭自己服装的颜色即可表明身份。
  那时候,几乎每家都有几辆自行车,每到打架的时候,双方一招呼就是四五十人,每人一辆自行车,一群小流氓骑车穿街走巷奔赴战场的时候也的确有那么种震撼力。
  披头从小就接受了这种帮派思想,他在小学的时候就被大孩子灌输谁是自己的敌人,谁是自己的朋友的认识。在钢厂子弟男孩子幼小的心灵中,那些大哥的英雄事迹被牢牢地刻划在脑海里。在披头的记忆力,有个叫围子的大哥是他崇拜不已的人。记得有一天,披头在同学家写字的时候,围子和三个小子进门,在小房子里,披头听围子讲刚才发生的故事。当时围子四兄弟骑车路过一处场子,那是西城杨四海哥们的地段,围子以前与杨四海有过过节,砖拍过杨四海兄弟的脑袋,杨四海一直扬言要剁了围子的脚脖子,所以当围子路过的时候就私下和三个哥们商量该如何走。最后商量的结果是闯一下杨四海的地头,绕过去太丢面子了。
  他们四个人穿过一个街口的时候,发现路边有十几个小子正在等着他们,手上砖头、木棍、菜刀都有,那些孩子在马路边站成一排就等头领发令然后向他们四人攻击。围子四人骑车快速冲过围堵后,突然转身从车上跳下来,然后每人从怀来抽出一尺来长的匕首,立在雪地里,虎视眈眈地注视向他们四个靠近的一帮小子。他们四个站成一排,摆出的是进攻的架势,这让想要攻击他们的对手大感惊讶。也因为围子四兄弟毫不退让,誓与对方拼杀的样子把对手吓住了。他们对峙了十几分钟,最后才被闻讯赶来的公安冲散。
  这件事给披头最大的影响是让他开始万分崇拜胆气十足,毫不妥协的男人,这也是他长大后极力所模仿的对象。披头在钢厂的混混中是出名的帅气,上初中就有女孩子给他写纸条。在初中他懵懵懂懂不懂女孩子给他纸条干嘛,他对女孩子没兴趣,他的兴趣全在跑场子打架上,只要有人喊他,他就像狗一样屁颠屁颠去助兴,由此也让他成了钢厂新生代中有头有脸的人物。
  披头以前是钢厂总帮派的小头目,后来钢厂帮的两大哥为女孩子决裂后,披头为了不伤两边大哥的面子所以他干脆哪边都不参加,自己拉了小时候就玩的顺的朋友黑皮和冬瓜成立了自己的小帮派。这样,披头虽然不属于钢厂的大帮、小帮,但钢厂的混混都给披头面子,只要报披头的名号,一般没人会找麻烦,这也就是姚兰为什么来钢厂找披头的时候没人敢动她的缘故了。
  进入九十年代,新生代的混混不再像他们的前辈那样喜蓝爱绿。大家都不在服装上把自己标榜为红派或者绿派,红派的也不在裤子上挂红丝带,绿派干脆就没人再穿军装了。于是,红派和绿派不象过去那么界限明显,一般在街上很难看出谁是钢厂混混,谁是拖拉机厂混混。他们也不再叫自己是红派或绿派,而改称钢派和拖派。还有,新派的价值取向有了变化,不再以好勇斗狠作为帮派的主要活动形式。而是收保护费、敲诈勒索、赌博收账为内容了,也就是说,这时的黑帮已经开始意识到金钱的地位,并努力效仿向从电影上看到的国外黑帮的经营模式,并逐渐开始向这方面转化。
  披头就是这种黑帮的重要分子,并自己管理着三个人的小帮派。也因为他势单力薄,所以他和三个弟兄的日子过的并不滋润,不能和大帮派平日里花天酒地的日子相比。好在各帮派的势力范围已经划定,相互都知道对方管辖的场子,所以一般都不会发生冲突,大帮派也能容忍在自己的地盘上存在披头这样的小混混的日常活动。
  
  这年的夏天进入一个炎热的季节,遇到了十几年未遇的酷热天气。这年商场的电扇、空调销售异常火暴,很多地方出现了排队抢购的情形。
  一天晚上,位于拖派管辖的一家经营空调的小商店被抢了。四个小子走进商店,拿刀逼店主交钱,把当天的营业款全部卷走。临走的他们时候留了个破绽,被店主发现是钢厂的子弟。当时,其中一个小子喊另一个同伙,叫他阿童木,阿童木是八十年代国内流行的一部日本动画科幻电影中的主角,而这个称呼无疑让店主印象深刻。
  过了三天,拖派的老大派了手下来见钢派大帮的老大李实,要李实出面把事情摆平,把阿童木交出来,否则就开战。
  阿童木是钢厂一个小帮派中的一个,该团伙四个人,平时很少有什么大动作,也就是那种只敢干赌博、偷盗的小脚色,这次入店抢钱,而且是抢了拖派的场子,这就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使人令人震惊了。
  钢派大帮的老大李实表面看起来平和,其实内心很狂傲,如果钢派派来的小子说话语气好点,也许事情还能商量,但那小子语气太狂,这让李实心里着实不爽,他把使者拽到水池边,把他的脑袋放在水龙头下,把水龙头打开,给那小子浇了满头满脸凉水,然后叫手下把这小子的裤子扒了,几脚踹出了门。拖派的使者最后只好把上衣脱掉,围在屁股上,狼狈逃回大本营报丧去了。
  李实事后立即叫人把阿童木几兄弟叫来,对他们说,“祸,你们闯了,事,我做了。这仗是免不了了。你们想要不被砍死,就去求厂子里的各路兄弟,如果兄弟们能联合起来一致对外,那帮狗屁就不是对手。”
  阿童木和三个兄弟诚惶诚恐去四处打点。第二天,厂子里的各派全聚集在大帮的一个场子――钢厂傍边的一家舞厅。这天舞厅不对外开放,整个舞厅里只有钢厂的各路兄弟。
  开会的时候各帮派不分等级围成一圈,类似古时候亚瑟王的圆桌会议。他们讨论的议题就只有一个:如何联合起来打一场人民战争。
  披头的小团伙也是被邀请之列,披头和他的兄弟坐在圆桌的西南角,正好与阿童木的四兄弟面对面,在他的左边是做东的钢厂大帮,右边是一个叫马娃三兄弟,再过去钢厂小帮,圆桌会议一共邀请了大小七个帮派和一些闲散混混,基本把钢厂黑帮的弟兄请全了。总共在舞厅里会聚了八、九十人。
  整个会议秩序井然,气氛非常严肃,绝不像警匪电影上看到的那种狂呼烂喊的样子。开会的时候,有人做会议主持,还有人做纪录,发言也是按照抽签的次序进行。如果不了解真相的以为这是在开职工代表大会呢。
  参加会议的人着装也非常庄重,一码子的黑西装,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学国外电影里的黑帮派头,总之,那样子真感觉个个都像斯文人一样,有时候相互不经意碰了一下,还都谦虚地互相道歉,完全是一帮谦谦君子的摸样。
  参加会议的所有人不得带武器,进门的时候有人专门负责收缴家伙,然后给每个人一张领牌,用来在他们离开的时候把武器返还给对方。
  原来舞厅里雇了不少女职员,但这一天,所有的女人全部被打发回家,因为黑帮一是为了避免女人晦气,二是不想让这种庄严的仪式中掺杂女人柔弱的气氛,尤其是不愿意把男人张扬、野蛮的个性被女人消磨了。
  “同志们,我们现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主持用诙谐的语气学模仿从电影上看到的情节开场,“阿童木同志违反了组织纪律,做了一项破坏和平的事情,事情是什么大家都已经知道了。昨天拖派,也就是我们永远的敌人派一个信使来发通牒,要我们大家尊敬的领导人李实同志交人赔钱。李实同志断然拒绝了,不为别的,不为阿童木做的这种下三烂的事情,为的是我们的尊严,为我们钢厂全体同志的尊严拒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就这一点来说,我的尊敬的李实同志做的对!我们可以没有生命,但我们不能没有尊严。如果拖派的小子去公安局告状,让公安把阿童木抓了,那我们大家没什么意见,他既然敢做就应该敢当。但现在事情不一样了,我们得到可靠消息,拖派现在招兵买马,准备入侵我们,被我们保护的人民已经受到他们发出的威胁。大家应该知道,人民养活了我们,我们义不容辞要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犯。预计很快,拖派的人就会发起进攻,进攻的主要地点就是钢厂东街直到南大街受我们保护的土地。今天聚会虽然是阿童木请大家来的,但更主要是我们全体都有坐在一起的意愿,在这里抛开我们过去的分歧和不愉快,从此联合起来,组成统一战线,担负起保家卫国的历史使命。”
  读者看到这里一定大笑不止吧,的确可笑。这些情节并不是我在这里胡编,作者小时候曾经历过这样的事情。黑帮的聚会竟然有这种离奇的情节的确是令人不解的,但大家应该知道黑帮也是人,他们在做重大决定的时候也的确需要组织纪律和激励手段,在不同的城市里可能黑帮的形态有所不同,在我居住的城市里,我幼小的印象中黑帮聚会有那么几次也的确是这个摸样。尤其是人数众多的聚会,往往大家会装模做样,仿佛是为了拯救民族、国家于危难之中,在开一次动员大会一样。
  这种虚头把脑的开场白很具有鼓动性,立刻把大家日常低劣的心态净洁了不少,正义感和民族自豪感油然而生,以前像散沙一样的钢派子弟立刻都产生了归属感,似乎他们的确在做一件正义的事业。
  会议开了整整一个下午,在会上确定了联合阵线的组织构成、组织章程和管理架构,选举出领导班子,李实任总指挥,白建军任副总指挥,另外加其他小帮派的头领组成一个七人委员会,披头是这个委员会委员。联合阵线的重大决定由七人委员会讨论决定,具体由总指挥领导,副总指挥协助,总之,会议开的很圆满,各派都很满意。会议开完后,由阿童木买单,大家放开肚皮喝酒,期间把舞厅的音乐打开,几十个年轻人疯狂蹦迪直到了晚上一点多才算散了。
  披头在整个会议上也很狂热,他在众人面前激动热情地发表自己的看法时背诵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名言:“一个没有受到献身热情鼓舞的人,永远不会做出伟大的事情来。 ”他这句话立刻被钢厂参加聚会的公民们所接受,大家决定把他的话写进章程里。
  最后,会议临解散的时候,大家都用这句话相互鼓励:“一个没有受到献身热情鼓舞的人,永远不会做出伟大的事情来。”
  这天晚上,披头回到住处后开始冷静下来,开始分析事情发展走向及最后的结局。他虽然知道一场与拖派的火并不可避免,但却对自己是否很坦然地面对这样一场拼杀感到怀疑,他怀疑自己是否还能像过去那样毫无顾及地把刀劈到别人身上,把砖头扔到别人头上。
  他最近开始狂热地阅读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他发现自己的某些方面与邓蒂斯有相似之处,尤其是当邓蒂斯从伊夫堡监狱逃出,走向自由新世界的时候,他就激动不已。他感觉自己犹如找到了生活的目标,尤其是找到了可以真正效仿的对象。
  “对!我应该像邓蒂斯从法利亚神甫那里学习知识一样,我也要学习更多更广博的知识,至少法利亚神甫提到的数学、物理、历史和语言,当然还应该有哲学和政治。”他这样自言自语说。
  有一点应当是令人敬佩的,当我们故事中的主人公脑子里有了某种狂热后,他会毫不犹豫地去执行,他把以前散落在房间书架上的杂志全部当垃圾扔了,然后把买的或是借的书全摆在上面,他模仿法利亚神甫给邓蒂斯的做法为自己制定了个学习计划,然后开始按部就班地去执行。
  有一天,他单独与姚兰在一起的时候告诉姚兰他要精通一门外语,希望姚兰给他提建议,姚兰吃惊极了,她没想到披头有这种妄想。
  “外语很难学的。”姚兰郑重地说。
  “我知道!”
  “你为什么要学一门外语?”
  “我相信法利亚神甫的做法自有他的道理。”
  “什么法利亚神甫?”
  “你没看《基督山伯爵》吗?”
  “看了!”
  “那就该知道法利亚神甫。”
  “哦――,我明白了,你说的是邓蒂斯的在监狱的老师吧。”
  “是!我要像邓蒂斯那样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成为基督山伯爵那样的男人。”
  “男人好像都想成为这样的。”姚兰感叹道。“你准备向谁复仇?”
  “我可没什么仇人,假如谁伤害了你,那可能我就有仇人了。”
  “你真会为我什么都不顾吗?”姚兰微笑着说,脸上荡漾着少女因为受宠而自然流露出的天真烂漫的神情。
  “那当然,我就你这么一个亲人。”披头认真地说。
  “说也怪哦!”姚兰抓住披头的胳膊嬉笑着说,“我怎么和你就没距离感呢?在你面前我怎么就那么自在呢?”
  披头笑着不支声。
  “王谦!你说如果哪天我没人要,嫁不出去,你会要我吗?”姚兰目光炯炯地问。
  “会!我肯定会。但我想我肯定等不到那一天,你没有嫁不出去的那一天。”
  “那难讲!你看我长的一点都不好看。谁会要我?”
  “你班上的男同学里面没人追你吗?”
  “没有!”姚兰懊丧地叹息道。
  “那他们真是没眼光,都是一群蠢驴。”
  “恩!你说的对!”姚兰解气地附和道,“他们根本看不到我的精彩之处。”
  “那你看上了谁了吗?”
  “以前看上过一个,可被我的好朋友抢跑了。”
  “你好朋友?她很漂亮?”
  “不!我觉得她也很普通。”
  “那为何会把你的心上人抢跑。”
  “唉!怎么说呢,可能是我太被动了,太矜持了。”
  “是!我看出来了。你是不太放的开。”
  “那怎么办啊!我这性格谁会要我啊。”
  “别灰心!要想练胆量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哪里?”
  “夜总会!”
  “不去,我才不去那种地方。”
  “你放心吧,有我保护,你不会任何问题。”
  “我听说那里很乱,人都很复杂。”姚兰用好奇的语调说。
  “是啊!那里什么人都有。但你想让自己成熟起来就要在那种地方历练历练。你不是想了解人吗?那里可是一个好课堂。”
  姚兰有了兴趣,觉得这是一个绝妙的主意。“好吧!你什么时候带我去?”
  “你什么时候晚上有时间?”
  “今晚就有!” 姚兰急不可耐地说。
  “那我们今晚就去。”
  
  傍晚披头带姚兰去一家小饭馆吃了便饭,在街上消磨到晚上七点左右。他们来到一家夜总会。这是钢厂子弟的地头,里面的老板和职员对披头很熟悉。当披头领姚兰进去的时候,大家都热情地给他打招呼。
  “这里的人你都认识啊?”姚兰惊奇地问?
  “差不多吧!”
  “你是不是经常到这里来?”
  “以前经常,现在因为看书很忙,所以很少来了。”
  披头让夜总会的服务生找一个不太显眼的座位,于是他们被带到一个角落里,那里可以很方便地看清整个大厅的情况,但却不容易被别人注意。
  “来一扎啤酒,两盘水果。”披头对服务生说。
  服务生走后,姚兰在昏暗的光线中问披头:“这里一般都什么人来?”
  “男的生意场上的人多,还有一些是闲急无聊找刺激的人。女的就不好说了。”
  “为什么女的不好说?”
  “不好说就是不好说。”
  “让我猜猜!是不是来的都是那种女人。”
  “也不全是,有些是学生,也有些是良家妇女。”
  “那怎么分辨她们呢?”姚兰好奇地问。
  “看到没有?”披头指了指远处几个花枝招展的女人说,“那些就是来这里挣钱的。你仔细注意她们表情,她们的目光经常游来游去,那是她们在寻找猎物。”
  “那哪些是良家妇女呢?”
  “那里你看,看见那两个没有?那两个坐姿很普通,不拿腔拿势。说明她们不想引人注意,还有她们说话的神态很随便,就能看出她们其实是到这里消磨时间来的。”
  “那边那个呢?我看她很像学生,应该是良家妇女吧。”
  披头看了一眼然后低头嘿嘿笑起来。
  “你笑什么?我说的不对吗?”
  “你怎么就认为她是良家妇女?凭什么说呢?”
  “你看她不东张西望,很文静的样子。穿的也很得体,很像我们学校的学生。”
  “学生到有可能是,但也不是什么好鸟。”
  “为什么这么说?我看她一定不是干那个的。”姚兰坚持自己的看法。
  “那我们打赌吧。”
  “好!”
  “赌什么?”
  “你说!”
  “赌你教我外语,如果你输了你教我外语。”
  “好!这个好办。”
  “那就这么说定了。你看我的。”披头说着站起来,整理整理衣服,用手梳理了一下头发,然后离开座位,带着自信的神态大步走过去。
  姚兰看披头径直走向目标。披头故意转到面对姚兰的方向,然后向坐在座位上的女孩打招呼。披头低头说了什么,随即坐在女孩对面,面带微笑与那个女孩聊了起来。没过多久,姚兰惊讶地发现女孩用手推了批头一把,身子也随之晃动,像是在笑。这时候批头故意朝姚兰的方向望了过来,像是很得意的样子。这可着实让姚兰气的只咬牙。
  过了一会,女孩坐到披头身边,把披头的胳膊搂住,要和披头碰杯,披头拿起酒杯,故意把杯子朝姚兰的方向举了起来,很明显,披头在向姚兰示威,表明自己赢了。
  姚兰知道自己输了,她向披头轻轻地摆摆手,然后做了个鬼脸,偏头不理他了。
  一会,披头捂着肚子笑着走了过来,他坐下后还笑个不停。
  “笑什么笑?去去去,别理我。”姚兰嗔怪的眼神看着披头,不理他,看台上的表演。
  “你嫉妒了?吃醋了?”披头笑盈盈地问。
  “谁嫉妒啊!看你追女孩的水平不低,是不是常这样干?”
  “什么叫追啊?谁去都能搞定,她就是吃这碗饭的。你要给钱,她也为你服务。”
  “哎!我问你。” 姚兰恢复了常态,笑嘻嘻地问披头:“你和她都说什么了?”
  “还能说什么,我问她是不是一个人,她说是啊,于是我就是坐下了。”
  “这么简单?”姚兰惊讶地问。
  “就这么简单,她是干这个的。我在她眼里就是生意。”
  姚兰感叹起来,“没想到这么清纯的女孩也做这个。”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有些男人就是喜欢这种清纯的女孩,所以就有女孩把自己打扮成这个样子。”
  “是这样。那要是我也一个人去坐那里会有没有男人找我。”
  披头微笑起来,故意仔细打量姚兰,说:“你嘛――,我看就算了,你吃不了这碗饭。还是好好念书吧。”
  “我真有那么难看吗?”姚兰沮丧地问。
  “你心美就行了,干嘛要比长相。”
  “你这是在骂我!你真狠毒。”
  披头大笑起来,一把把姚兰拉到自己身边,搂着姚兰的肩膀,像哄小孩一样指着远处黑压压的人群说:“他们没有一个比得上你的,你在我心目中是最美的,没人比得上你。”
  姚兰在披头宽阔坚实的臂膀中感觉异常温暖,她眼睛定定地看着搂着自己肩膀的年轻英俊的男子,心里感觉异常幸福。如果我是他的妻子该多好,姚兰脑海中忽然闪现这个念头,随即这个念头把她着实吓了一跳,她打了个冷战,被自己有这样卑鄙龌龊的念头吓坏了。她摇摇头,立刻把这个危险的念头从脑海中打发掉,一点都没有犹豫。
  披头没有察觉姚兰在他臂膀中内心所闪现的复杂的变动,他也没有看到姚兰曾用异样的眼神定定地看过他。他还在哄身边天真的女孩,让女孩不再为自己的容貌而感到沮丧。
  披头和姚兰在夜总会待了两个小时,九点的时候,披头就带姚兰出来了。然后送姚兰回学校。在姚兰的宿舍楼下,披头还没忘姚兰和他打的赌,叮嘱姚兰不要食言。
  本来披头要姚兰上楼,然后他再回去,但姚兰坚持要披头先走,她要目送披头离开。披头虽然觉得姚兰今天很特别,但也没去多想,他在姚兰的坚持下转身离开。
  姚兰一直目送披头走远,直到在另一栋宿舍楼的拐角处消失才悻悻地上楼了。
  晚上,姚兰第一次因为披头而失眠,她感觉自己对披头有了牵挂,那种牵挂虽然是淡淡的,影影绰绰的,但却是那么温馨。这与她前一次的单相思有截然不同的感觉,那次是焦躁和苦恼,而这一次却是温暖和甜蜜,让她觉得特别的美妙。

  
  -----待续 ------

B7层 发表时间: 04-06-14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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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派预料的攻击并没有立即发生。拖派在一系列准备之后偃旗息鼓下来,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照样过自己的日子。钢派兄弟们紧张了两个星期之后,警觉逐渐松懈下来,站岗放哨的事情也不被重视了。
  在周六的晚上凌晨三点,自北向南沿两个不同的道路两拨人黑压压、静悄悄向钢厂的方向会聚过来,他们一码子的黑衣,头上扎白布条。有人手中提着铁棒、马刀、钢砂枪,还有人拿着长剑、铁链、三节棍。总之,那些能在电影里看到的很多武器都在这里出现了。
  首先,两个怀里揣着钢砂枪的小子摸进钢厂大院,在院子里悄悄溜达了一圈,发现钢厂家属院里静悄悄的,路上没一个人。他们回来后向在院外角落里躲藏的头领汇报了情况。头领拍了拍身边一个小子后背,立刻,一个小子站起来快步走到院门口电线杆下,他敏捷地爬上电杆,从怀里掏出铁钳,叭叭两下把电话线剪断。
  钢派预料的攻击并没有立即发生。拖派在一系列准备之后偃旗息鼓下来,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照样过自己的日子。钢派兄弟们紧张了两个星期之后,警觉逐渐松懈下来,站岗放哨的事情也不被重视了。
  在周六的晚上凌晨三点,自北向南沿两个不同的道路两拨人黑压压、静悄悄向钢厂的方向会聚过来,他们一码子的黑衣,头上扎白布条。有人手中提着铁棒、马刀、钢砂枪,还有人拿着长剑、铁链、三节棍。总之,那些能在电影里看到的很多武器都在这里出现了。
  首先,两个怀里揣着钢砂枪的小子摸进钢厂大院,在院子里悄悄溜达了一圈,发现钢厂家属院里静悄悄的,路上没一个人。他们回来后向在院外角落里躲藏的头领汇报了情况。头领拍了拍身边一个小子后背,立刻,一个小子站起来快步走到院门口电线杆下,他敏捷地爬上电杆,从怀里掏出铁钳,叭叭两下把电话线剪断。
  首领向四下挥了挥手,人群立刻分散开来,组成七八个小队,每队有一、二十人,他们脚步轻轻向各自的目标奔去。
  过了十几分钟,一声两响炮在空中炸响,随即钢厂四处像锅开一样,叫声,哭声,骂声,脚步声,奔跑声,砰砰打击声,还有钢砂枪的响声不绝于耳。到处都有人在乱跑,有人在哀号呻吟,整个院子几乎所有的灯都亮了,院子里影影绰绰到处是奔跑厮打的人,有人跑着跑着就被砍倒了,又有人捂着脸痛苦地在地上翻滚,还有人被吓的嚎啕大哭,有人在苦苦求饶中被围着的人打 倒在地。
  披头这晚睡的很晚,他这段时间经常看书到深夜,然后到早晨五、六点钟睡觉。当他听到有人把他住的厂房门踢开,吼叫着冲进来的时候,他立刻意识到出事了。他翻身从床上跳起,从枕头下抽出一把马刀冲了他住的小屋,他看到十几个人手拿电筒齐齐向他照过来,他们双方错愕中对视了一秒钟,然后那些人向他吼叫着奔来。披头见状转身就跑,他跑过一排角铁支的架子,使劲把铁架推倒,铁架向追他的人的方向垮下去,那些人立刻停止了追击,纷纷躲避,在这当口,披头绕过一堆东倒西歪的机器,爬上一个高台。那些人看到他要跑出去了,在他背后纷纷开枪,铁纱像雨点向他扑来,他感觉背后一震,像是有人猛推他一下,把他推倒在高处的窗框上,手中的马刀被震落了,他倒下不到一秒钟就爬了起来,奋力钻出窗户,从高处跳到窗外的草地上,他落地的时候顺势翻了个跟头,然后爬起,撒腿飞奔起来,他拼命向东大墙跑,像一条逃命的野狗一样奔到墙边,他跳上墙上的豁口,翻墙而过,消失在茫茫黑夜之中。
  
  姚兰早晨梳洗完毕后去楼下食堂打了早餐,一边吃一边急匆匆向教室赶。在路过操场边的树林的时候,她被熟悉的声音叫住了。
  “姚兰――,姚兰――”
  她扭头惊讶地发现披头脸色惨白地躲在一棵树后。她快步走过去,发现披头大汗淋漓,顺着两个胳膊往下滴血。
  “你这是怎么了?”姚兰像上一次一样哭了。她感觉胸闷气短,被披头的惨样吓傻了。
  披头见了姚兰后颓然倒地,像是找到救星一样。
  “你怎么了?”姚兰呜咽焦急地问,她扶披头的后背,想把要躺倒在地的披头扶住,但感觉手湿辘辘的,她把手拿起一看,满手是血。
  “你被什么打了?啊――”姚兰哭着问。
  “被枪――,被钢砂枪打了。”披头忍住疼,嘴角强拉出微笑语气迟缓地说。
  “你要送医院。”姚兰说。
  “是!你替我找辆车?”
  “好的!你等等。我去打120。”
  披头抓住姚兰,“不能打120。”
  “为什么?”
  “公安在搜捕,你找120是让我自投罗网。”
  “你干什么了?”
  “今晚拖派黑帮扫了钢厂,公安现在四处搜捕,无论是拖派还是钢派都是被抓的对象。如果我去正规医院是自投罗网。”
  “那怎么办?”姚兰哭着说。
  “你去给我找辆出租车,我有办法。”
  “那你等我!”姚兰站起来,疯一样地跑出校门找车去了。
  
  过了五、六分钟,一辆车停在路边,姚兰从车里跳下来,披头此时已经站在路边等了,他在姚兰的搀扶下坐进车里。
  “到百民巷。”披头对司机说。
  司机看到披头是个伤者,也不多问,立刻开车直奔百民巷而去。
  百民巷其实就是一条小街,街道狭窄,曲里拐弯,两边是低矮的民房和简陋的商铺,司机在披头的指点下停在一处诊所门口,披头下车前,从上衣兜里掏出一百纸币塞给司机。
  “不用找了。”披头对司机说,然后他用低沉的声音把嘴凑在司机耳边说:“记住,今天你没拉过我这么人。你的车牌我记住了,如果公安找到这里,你恐怕这车就保不住了。”
  “知道!”司机笑了笑,“你是干什么我一眼就看出来了。放心去看伤吧,我这里就当没见你这么个人。”
  “好――,够义气。”披头点点头下了车。
  披头在姚兰的搀扶下到诊所门前,此时门还没开。姚兰用拳头咚咚敲击大门,一会就听到里面有人在喊“谁啊?这么早敲什么敲。”
  “大夫,有急症。”姚兰说。
  门打开了,一个男人把门打开,看到是披头,什么话都没说立刻就把批头和姚兰让了进去。
  大夫认识披头,是披头的熟人。他让披头爬在床上,把披头血迹斑斑的上衣拉看开,立刻披头被钢砂打烂的整个后背露了出来,披头的背上布满黑色铁纱,那粒粒铁纱包裹在红色血肉之中,姚兰看后几乎晕倒在地。
  “大夫,要紧吗?”姚兰问。
  “没事!他受的是皮外伤,不会有危险。但这铁纱不好往外搞,时间好长点。”
  “哦――“姚兰放下心里,看着披头痛的样子着实心疼。
  姚兰一直陪医生把手术做完。
  “这样,你需要好好修养一个星期。”大夫对披头说。“过后天你来这里换药,记住,不要洗澡。”
  “知道了。”披头此时状况好了很多,他在姚兰的搀扶下从床上挣扎着爬起来。
  “要多少钱?”披头问。
  “你给两百吧,包括药费。”
  “我现在只有一百多了。”披头从兜里摸出钱点了一下,“要不我下次给你。”
  “不用,我这有!”姚兰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两百,把钱给大夫递过去。
  
  出了门,批头用感激的眼神看着姚兰说:“感谢你了,姚兰!”
  “谢我?你是该谢我――”姚兰把披头已经血迹斑斑的外衣扔掉,把自己外衣脱下,披在披头身上,她站到披头面前,把披头的脸用手掌使劲从两边挤,让他的脸缩起来。她对那脸说:“王谦,你什么时候能不用我照顾?我欠你的?”
  披头眼睛笑着眯起来,说:“谁让你摊上我这么个亲人,摊上我你活该倒霉。”
  “是!”姚兰气愤地说:“我好像命中注定要被你折腾。我告诉你,你再有下次,我决不帮你了。”
  “那难讲,我下次还找你帮忙。”
  “你是不是认为我好欺负?”
  “是!我是这么认为的。”
  “哦――,原来你是这样想的,”姚兰气愤地跺脚道:“我发誓再不管你了。”
  “发誓也没用,你非管我不可?”
  “你以为我真欠你的了?”姚兰怒目道,“我现在就离开你,看你能把我怎么办!”姚兰说着松开手掌,扭身咚咚朝前一个人走了。
  披头也不拦她,只是看着姚兰的背影叹了口气,然后也慢慢朝前走。刚没走几步,已经走了二三十米开外的姚兰又低着头转了回来。她用恨恨的眼光看着披头说:“我到底欠不欠你的?”
  “不欠了!”披头无可奈何道。
  “这还差不多!现在该怎么办,到哪去?”姚兰感觉自己得胜了,不再摆出刚才气势汹汹的架势,她温柔地问。
  “不知道,我想找个清静的地方,能把伤养好。”
  “我带你去个地方。”姚兰兴奋地说,“那里一定清静。”
  “哪里?”
  “我现在不说,等你到了就知道了。”
  姚兰从路上拦了辆车,她把披头扶上车,然后坐到驾驶位傍边。
  “去滨河大道!”她对司机说。
  车驰进滨河大道,然后拐进一个大门,披头看到院子里很幽静,似乎是某单位的家属区。最后车停在一栋大厦楼下。
  “这是哪里?”披头问。
  “畜牧厅的家属院,我大哥就住在这个楼里。”
  “你大哥呢?他在家吗?”
  “他出国了,要后年才回来。”
  姚兰带披头上楼,打开房门,进去后发现里面整洁、干净,丝毫看不出没人住的迹象。
  “这里怎么样?自从我哥走了,我常来这里替我哥打扫房间,你看,这里环境还行吧。”
  “非常好!我长这么大还没住过这么好的房子。”披头感叹道。
  “这房子也就一般,只不过是新楼罢了。”
  “你来这里。”姚兰推开卧室的门,“你先爬下休息一会,我给你去买早餐,你一定饿了。”
  “我是饿了。”
  “那你等我,我一会就来。”
  过了十几分钟,姚兰拿着油条豆浆回来,她推开卧室的门发现披头已经爬在床上沉沉睡去。
  姚兰把披头歪斜的身子摆正了,给他盖上被子。她跪在卧室的地毯上,胳膊肘顶在床沿,用手掌撑着下巴,定定地看披头侧在一边的脸,看了足足有六、七分钟。而后她伸手把披头的头发理理顺,再把自己的手指尖吻了吻,又把指尖放在披头的嘴唇上。她认定这是把自己的初吻给了对面这个男孩,感觉异常兴奋。她轻手轻脚爬起来,给披头留了个纸条,然后心满意足地关门离开了。
  披头一直睡到下午三点才醒来。他爬起来,感觉后背依然在疼。他叫姚兰,但没人应声。在客厅里,他看见姚兰留给他的纸条,上面写着:
  王谦,我去学校上课了,早餐在桌子上,你就凑活吃吧,我下午5点下课,下课后就赶来看你。你别到处乱跑,乖!
  ――姚兰
  披头看着纸条笑个不停,他感觉姚兰太可爱了,天真的要命。他把油条吃了,然后喝了已经放凉的豆浆。吃饱喝足后,他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发现姚兰的大哥有很多书,多的让他惊讶。他随便抽出一本,翻了翻,发现一点都看不懂,然后又抽出一本,还是看不懂。“这到底是什么?”他对自己说,“一个人怎么可能学这么多东西。太可怕了!”后来他终于找到自己要找的目标――一本小说。
  “红与黑!”他对自言自语道,“怎么起这么奇怪的名字。”他把书拿到客厅,坐在沙发上,翻开书开始读起来。
  《红与黑》这部世界名著我想大家都耳熟能详,内容不用我多说。司汤达的这部作品所描绘的世界是一个激荡着青春和梦想的世界,一个少年对英雄的崇拜和对成功追求的世界,是爱情、谎言、欺骗和信仰破碎的世界。每个读我故事的读者如果没有亲自读过这本书的话请最好能在看我故事之余读读这部作品,你将会受益匪浅。
  我们的主人公现在就在读这部伟大的作品,他在读于连,一个木匠的儿子,一个社会底层的少年,一个满脑子拿破仑的伟大事业,并妄图把这种崇拜付诸行动的小子。于是,我们的主人公很快找到自己与于连心灵相通之处,他在读到于连欲摆脱平凡,向往伟大梦想的时候就把自己当于连了。
  
  姚兰这天上课简直就是在受煎熬,她不断地看表,祈求时间能过的快一点。她满脑子都是披头的影子,满脑子都是她在披头睡着时送给他初吻的刺激感觉。她毫不隐讳这种感觉的背后意义,她几乎是想到了那是爱,是对一个异性狂热的爱。但她依然试图用另一个词汇来取代它,但她搜肠刮肚也没有找到合适的词来替换,最后她悲哀地承认自己的确是爱上他了。
  “我真可能是爱上他了。”姚兰这样对自己说,“如果不是爱,那还会是什么?难道是亲情之爱吗?我不相信,因为我感觉到书中描写的那种幸福的感觉了,我品尝到了美酒的芳香,我因我对他的狂热而陶醉。在过去的岁月里,我心中的种子一天天在成长,像春天的嫩竹已经长到我嗓子眼了。我无法再控制自己的感情了,控制感情是对我生命的摧残,是要我死,要我不得活,我如果还不痛痛快快地把自己的感情释放出来,那么我将永远不再有思想,不再有智慧了。”
  此时姚兰拼命在为自己的爱情找借口,她不想去理会现实中的差距和障碍,不去管她与他之间的不平等,以及横亘在他们之间的规则、习俗和观念。她无视社会既定的婚姻爱情法则,那些传统道德所维护的基本原则,在她眼里,这些阻碍都是不存在的,这就像墨西哥电影“叶塞尼亚”中的一句台词:凡是真正的爱情它超出了种族的界限,它超出了一切。
  
  下午最后一节课终于结束了。姚兰拼命跑出了教学楼,然后坐车往回赶。在楼下的时候,她心咚咚直跳,似乎是要她窒息。她掏出钥匙把门打开,当她进入后看到自己的心上人正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看书,深情专注,连她进门都没有发现。
  姚兰站在门口深情地看着披头,她娇羞的脸蛋散发出醉人的气息。披头这时才发现姚兰进门,他向姚兰扬扬手的书说:“这真是一本好书!好书!你为什么以前没向我推荐?”
  “哦――,这样”姚兰面对依然沉浸在小说情节中的披头有了冷静,“你伤怎么样了?还疼吗?”她关切地问,她走到披头的身边,然后察看他背上的伤情。
  “好多了!对我来说这是小伤。”披头把书放下,得意洋洋地说。
  姚兰没有再说什么,她对披头笑笑,抿抿嘴,然后走进书房,在房间里的椅子上坐了一会,让自己心情平静下来。一阵,她走了出来。
  “你饿了吗?”姚兰问。
  “没有,我三点才吃的。”披头头不抬地说,他又开始专注地看书。
  “我饿了。”姚兰对披头说。
  “哦!”披头应了一声,依然在看书。
  “我饿了。” 姚兰又说了一句。
  “哦!知道了。”
  “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随便吧!我随你了。”
  “我想听你说。”姚兰走到披头身边,蹲在地上,看着坐在沙发上的披头娇嗔地说。
  披头抬起头看着姚兰,说:“你会做什么?”
  “什么都会!”
  “不信!”
  “那你说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一碗面,炸酱面。”
  “那好,我给你去做。”姚兰跳起来。
  “你会吗?”披头惊讶地问。
  “你就等好吧。”
  披头用狐疑的眼神看着姚兰欢快、充满喜悦的表情,不理解姚兰有什么可以高兴的事情。他对在客厅和厨房之间进进出出的姚兰看了片刻,然后摇摇头,继续读他的书了。
  姚兰招呼他吃饭的时候,他发现的确在桌子上有那么一大碗香喷喷的面条。
  “好像不错啊!”披头坐在桌子边赞叹道,“全给我吗?你的呢?”
  “我的在锅里煮呢!你先来。”姚兰笑眯眯地看着披头,内心对这个男子充满爱怜。
  “那我就不客气了。”披头毫不犹豫地吃起来。他吃的没一点文明,丝毫不在乎对面有个女孩在欣赏他的吃相。
  一会,姚兰把自己的面也放在桌子上,她吃了两口,感觉没有胃口。她把筷子放下,然后依然看披头吃饭,披头此时把书放在桌子上,一边吃,一边看书。
  “我想告诉你个事。”姚兰突然开口说。
  “什么事?”
  “这样――”姚兰犹豫片刻,舔了一下嘴唇。“我的同学想认识你。”
  “干什么?”
  “她们喜欢你,想追你。”
  “是嘛!那就追好了。”披头依然在看书,似乎说的事和他无关。
  “那你同意了?”
  “你觉得合适就行!”披头说。
  “我觉得合适――,什么意思,她们喜欢的是你。”姚兰高声说。
  “谁喜欢我了――?”披头被突如其来的呵声惊得抬起头来,莫名其妙地看着姚兰。
  “你听我说话了吗?”
  “听了。”
  “那我刚才说的是什么?”
  “你不是说有人喜欢你,想追你吗?”
  “什么――,我说的是我班上的女生喜欢你,想追你。”
  “哦!这是好事啊!是哪个?漂亮吗?”
  “好几个,都很漂亮。”
  “那好,你认为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这是你的事情。”
  “哦!是我的事情,她们知道我什么人吗?”
  “不知道!”
  “那为什么找我。”
  “你长的漂亮呗。”
  “是这样,那我看还是省省吧。”
  “为什么?”
  “这还要问为什么?我对你班上的女孩子没兴趣。”
  “一个都没有吗?”姚兰目光灼灼地看着披头问。
  “一个都没有。”披头坚定地说。
  “是这样――”姚兰眼中闪烁的光芒暗淡了下去,她感觉心房被重重地撞击了一下,有股酸酸的滋味涌到她的喉咙里。她沉默了,感觉在这以前浑身洋溢的热情刹那间消失无踪。她拿起筷子,开始慢腾腾地扒拉碗里的面条,机械地咀嚼着。
  过了一阵,她用低低的声音问:“你喜欢怎样的女孩?”
  “你说什么?”披头边看书边回答她。
  “你把书放下!”姚兰生气地说,“我问你喜欢怎样的女孩?”
  披头放下书,瞪大眼睛看着脸色阴沉的姚兰,“怎么了?干嘛脸那么难看?”
  “我问你喜欢怎样的女孩?”
  “哦,这个事,我还没想过。”
  “你现在就想――”
  “你没病吧?”
  “没有!”
  “那你怎么突然变成这样。”
  “你别管,你快想,然后告诉我。”
  “说实在的,如果让我喜欢的话,我只喜欢你这样的女孩。”
  “你说的是真话?”
  “当然。”
  “我不信。你刚才还说我们班上没你喜欢的女孩。”
  “哦,那是不包括你的。”
  “是吗?”姚兰脸笑的像花一样,激动和兴奋立刻重新荡漾在她的妩媚之中,“我是你的心上人吗?”
  披头被姚兰的话惊的怔住了,他眨巴着眼睛发愣了半天,然后出了口起说:“姚兰,你在说什么?”
  “我问你是不是真心喜欢我?”姚兰语气坚定,神采奕奕。
  “我没――没想过这个问题。”披头结巴着说。
  姚兰顿时失望了,她仍不死心,继续追问:“你心里有没有那种疼疼的、痛痛的感觉,有没有特别想见我的感觉。”
  “让我想想,好像没有。”披头诚实地说。
  “你真没有?你一点都不在乎我?”姚兰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她要哭了。
  “我在乎你!”披头用肯定的语气说,“可我配不上你。”
  “你配的上我!”姚兰扔下碗筷站起来,来到披头面前,蹲下来,把小臂爬在披头的腿上,眼睛定定地看着自己心爱的男子眼睛。
  “你配的上我的,你配的上的。”她泪眼滚滚地说。
  “你起来!姚兰,听我说。”披头把姚兰拉起来,抓住姚兰的双手,用充满爱意温柔地说。“我配不上你,这是真的。你的家庭,你的学历,还有你的善良纯洁都是我不能比的。你有那么多我无法攀比的优点,你的聪明才智,还有你的可爱都是我奢望不了的。我是什么?我是个恶棍、混蛋,是个社会混混,我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我敢奢望爱你吗?我能有你这么个朋友都已经幸福无边了,那敢去爱你,我连爱你的念头都不敢有。明白吗?”
  姚兰用手捧着披头的脸颊,痴痴地说:“我根本不在乎,我不在乎你一无所有,更不在乎你是什么,我要你的爱,我就要你的爱,其他对我来说都不重要。如果你嫌弃我不漂亮,没有漂亮女人的身材,那我无话可说,因为这是我无法改变的现实,不是我自己愿意这样。但如果你是因为我们之间地位的不平等,那我要给你说,这种不平等根本就不存在,在我心里,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你真认为我们之间没有不平等,没有障碍?我觉得首先你家里就不会同意你和我交往。”披头大声说。
  “不是的!家里我会做工作,而且你也会改变,我知道你会离开过去的生活,开始新的生活。”
  “让我想想――”披头捂着自己的脑袋,他感觉此时脑子里乱成一锅粥,一片空白。
  ------待续------
  


B8层 发表时间: 04-06-14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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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南方一坐繁华都市十字交叉路口的地下通道里,常年在地上坐着一个老头,他头发蓬乱,面色焦黄,下巴上长着长长的灰白胡须,下身一条卷到膝盖的黑灰色裤子,上身穿一件白色圆领汗衫。在他面前放了小铁盆,里面放了一块、五毛、一毛的小钱。
  老头每天就这样坐着,也不张口向路人乞讨,也不摆出痛苦的表情来赢得路人的同情。总之,他就那么坐着,毫无生息。如果有路人照顾他年老给他一个小钱,他也不会抬头给对方个笑脸,总之他就是那副姜太公的姿态,对任何一个人,无论是冷漠、蔑视、骄矜、同情或者怜悯他都无动于衷,似乎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打动他的了事情了。
  这天中午,从通道一头走过来一个年轻人,他穿了件破旧的衬衣,一条蓝色的沾满灰土的裤子,皮鞋也已经皱得不成样子。他神态疲惫,面色消瘦,目光暗淡,头发长长,上唇及下巴上黑黑的胡须显然是一两个星期未刮的样子。
  他从东边的洞口下来,穿过走廊。在众多路人中间,虽然年轻人不同一般的气质令他特别突出,但却丝毫不能掩盖他穷苦潦倒的样子。
  年轻人走过老头的身边,看了老头一眼,对老头小铁盆里小钱充满一种毫不遮掩的贪婪。他眼睛在那一刻闪现出一丝火花,脚步也有了一刹那的犹豫,但随即他摇摇头,走开了。
  在这天黄昏的时候,老头开始活动身体,他把铁盆里小钱收起来,站起身准备离开。在他蹒跚着向地道口走去的时候,他发现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靠墙坐年轻人,那人见他走过来,用羡慕、向往的眼光看桌他,似乎有那么一种欢送他走的意味。
  老头瞥了他一眼,上下打量了他几下,然后从衣兜里掏出几个硬币丢给他。
  “拿去吧!小伙子。”老头面无表情地说完就走了。
  年轻人看着老头扔在地上的硬币发了半天呆,似乎在被什么苦苦东西煎熬着,他这种鄙薄的样子使他那英俊的外表似乎都变得丑陋不堪了。
  他叹了口气,把地上的小钱拾起来,捏在手心里,这是三个一块的硬币,他把手掌摊开,盯着小钱看了很久。然后用迟疑、困惑的目光看着老头远去的背影,陷入沉沉的思索之中。
  他又在地上坐了十几分钟,然后站起来,脚步飞快地跑出地下走道。他急速来到小街边的一个大排挡里,拿出一个硬币。
  “给我一盒白饭!”
  “白饭?你不要菜吗?”
  “不要,我就要白饭。”
  大排挡买饭的女子皱皱眉头,收过他手里的硬币,拿出一个快餐盒,盛满米饭,然后把盒子递给年轻人。年轻人从餐桌上拿了一个筷子,随即出了大排挡。他走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打开饭盒,急速地吃起来,那感觉像是饿死鬼在世一样。
  
  第二天,老头依然准时在他的地盘上班。中午的时候,昨天那个年轻人又出现了,他径直走到老头身边,然后坐下来。他不看老头,也不和他说话,总之他就那么坐着,表情漠然地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过了很久,老头开口了。
  “你从哪来?”老头冷冷地问。
  “北方!”年轻人也冷冷地回答。
  “北方?怎么年轻轻就落到这步田地。”
  “命里注定。”
  “你多大了?”
  “二十四。”
  “是不是犯事了?”
  “就算是吧。”
  “多大的事?被通缉了?”
  “谁知道!那是公安的事。”
  “你犯的事要掉脑袋吗?”
  “还不至于,但判我十、八年因该不成问题。”
  “抢劫、伤人,还是诈骗?”
  “伤人。”
  “伤了什么人?”
  “一群小逼崽子。”
  “一群?你伤了不止一个?”
  “是,我用斧头劈翻了三个,把其中一个的胳膊砍断了,还把两个踹到了沟里。”
  “哦!看不出你这孩子手还挺黑。”
  “我一般不这样,那些小子太黑了,为了钱什么都能做出。”
  “你就为这跑出来了?”
  “是!我砍完就跑了,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半个月前。”
  “哦!你为什么把事告诉我这老头子。”
  “我也不知道,总之我现在也无所谓了,你爱告不告。”
  “小伙子还挺冲啊,昨天给你小钱你连谢都没有。”
  “大恩不言谢!说谢就俗了。说实在的,昨晚之前我三天没吃饭了。”
  “我看出来了。”老头眯着眼说。“我在这洞里三年了,你是我第一个扔钱的,以前都是别人给我扔钱。”
  “看来,我比你还混得背。”年轻人叹后气说。
  “没什么?小伙子,信我,你将来成就远大。”老头缓慢地说,语气非常肯定。
  “你怎么知道,就我现在这样能有出息?”
  “我会相面。你倒霉日子快到头了,很快你就会脱离苦海。”
  “怎么讲?”
  “你本命年一过就会遇到贵人,这个人是个女的。”
  “女的?多大岁数?”
  “让我看看,”老头偏过脸来,仔细看了看年轻人。“很奇怪,太奇怪了。”
  “奇怪什么?”
  “这个女人才五岁。”
  “什么?五岁,那不才是个小孩子吗?”
  “是啊!所以我说奇怪。”
  “你就蒙我吧你!”
  “不信我老头的话就算了。”
  “也没不信,我只是觉得太离奇了,一个五岁小女孩是我的贵人。五岁小孩连自己都照顾不了还当我贵人,这怎么可能。”
  老头又看了看年轻人,他点点头,“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明白什么了?快告诉我。”
  “天机不可泄露!说了就不灵了。”
  “那至少可以给我透露一点点。”
  “不行啊!年轻人。为了你的前途,我不能说啊。忘了问了,你叫什么?”
  “王谦。”
  “哦,名字听起来不错,老头掐手指头算了算。哦,你这个人克父,你父亲一定不在了。”
  “这也能算出来?”
  “你这名字要改。”
  “为什么?”
  “你要是不改你会倒霉不断。”
  “怎么讲?”
  “你人面向不错,有成功之相,但你的名字把你的成功运制住了。”
  “哦,这样,那我改什么?”
  “我来给你算算。”老头又掐手指头嘴里开始念叨。“你就叫王志远吧!”
  “哦!这么名字好听。”王谦说。“那听你的,我就叫这个,正好也能避避晦气,公安找我也不那么容易了。”
  “还有啊!你去做个假身份证吧。”老头说,你要改就彻底改了,和我以前讨饭的一个伙计就叫王志远,你可以用他的身份。”
  “这样,那不是用重了吗?”
  “不会,前段时间他被车撞死了。家乡没人知道他的情况,他的户口肯定也没消掉。你就用他的身份,他死后,他的身份证就放在我身上,我本来想什么时候去他家乡看看,给他家人带个口信。但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也顾不上这事了。”
  “他多大年纪?”
  “他要不死的话虚岁也三十了。”
  “那不是比我大很多,我用他的身份像吗?”
  “你这样子还是比较老成,如果打扮一下就更像了。”
  “我就不明白了,他用这个名字已经被车撞死了,为什么你还让我用。”
  “他人身弱,承受不了这个名字,所以遭了大难。你则不同,你杀气重,能制服它,自然也就为己所用了。”
  “这样,这么说名字还要和自身条件搭配。”
  “是啊,像你这样克父之人都是杀气很重的,所以要名字化解。”
  “大叔,我没父没母,我以后就认你做干爹。”
  “不行啊!我身弱,承受不起你的杀气啊。”
  “你算命这么好,为什么不去算命却在这里讨钱。”
  “我不敢啊!算命会惹来杀身大祸,凡泄露天机的人都会折寿啊。”
  “哦,这样。那我怎么看到路上经常有人在看相。”
  “那些都是混个小钱,根本就没那本事。真正有本事的人是不会专门拿看相糊口的。”
  “明白了。”王谦长出了口气。“看来我需要学的本事还多着呢。大叔,我每天陪你在这里,给你当保镖如何。”
  “这倒不敢,但你现在运气不佳,出去混也好不了,所以你陪我一段也行,等翻过年,你就要离开,因为那时你的霉运就到头了。你就要去拜访你那个贵人了。”老头把盆子的小钱抓了一把,在手里把玩了一阵,从中拣出了一枚。
  “你把这枚拿着!白天出门就把它放在上衣口袋里,三年之内你每天都要如此。在这三年中,你的贵人将离不开你,她会帮你。三年后,你将开始飞黄腾达,那时候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制住你了。”
  从这天后,披头就开始陪伴老头乞讨的日子了。
  
  秋天来临,萧瑟的寒风开始吹过大地。树上的叶子逐渐变黄脱落,整个校园里呈现出苍凉凄冷的景色。每天早晨,在图书馆对面的花园里姚兰总是在那里朗诵英文,她总是按时来,按时走,总是一个人。她依然如过去一样衣着朴素,但秀美的脸蛋和她美妙的身段配合起来,让她呈现出诱人的魅力。
  她的这种规律有一天被四个早晨起来跑步的物理系男生捕捉到了。在一次夜晚的密谈之后,他们中间达成君子协定,即经过抓阄来安排追这个女孩的次序。
  
  首先上场的是一个中等个子,名字叫韩旭东的男生。他是个面色白净,五官端庄,性格比较内向、含蓄。
  这天,他在同伴的鼓动下开始接近姚兰。每个曾有过这种举动的男人最开始是不是都这么没经验。当他故作镇定,带着装出来的优雅风度在姚兰身边不远的地方徘徊,装模做样地朗诵英文,他那拘束的样子很令人捧腹大笑。
  姚兰起先并没有察觉有什么不妥,她仅仅是感到自己的领地受到侵扰。在开始的一刻,她也的确对入侵者留意了片刻。对她来说,这里是公共领地,没有什么人不能来,因而他一如以往一样保持自己已然静默的心态埋头做自己的事情。
  以后的几天里,姚兰的入侵者依然如故,在她身边不断打搅她。她被对方的朗读声所干扰,时常因为对方故意提高的嗓门而忘掉背诵的段落。她很快就气恼了,于是决定换个地方。
  第二天,韩旭东惊讶地发现姚兰不在了,而且第三天也是如此。他垂头丧气地把这个情况汇报给三个朋友。朋友们经过一番了解后知道姚兰转移了阵地,现在到图书馆背面的树林里去了。
  于此,三个朋友得出结论,韩旭东求爱失败。该李林上场了。
  
  姚兰在新的领地好日子并没有多久,也就在她转移阵地后的第四天。一个身材单薄的瘦高个出现在她的视野中。该男生带了付金属眼镜,神采飞扬。他到姚兰的领地什么都不干,就是在一张长凳上坐下,拿出根香烟,点燃,一边抽烟,一边欣赏姚兰。
  姚兰很快就察觉这个男生放肆的目光。当她明白男孩是在挑逗她时,她就用同样的眼神看起了对方,而且还脑袋偏着,表情十分夸张。
  于是两个人就这样开始凝视,像是狮子看老虎一样,怎么看都觉得别扭。
  最后,姚兰开口,“哎!那位同学,我好看吗?”
  对面男生听了话打了个哆嗦,他没想到姚兰用这种口气说话。他也不示弱地说:“你是很好看啊!”
  “要不要我把衣服脱了给你看?”
  “啊!”男生瞪大了眼睛,他被姚兰放肆的话吓住了。他嘴巴蠕动了半天终于说出了一句:“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女孩。”
  
  第三个出场的名字叫阎宏,与李林一样是一个瘦高个,是很招人喜欢的那种人,性格乐天,是班上学生中的调侃大师。
  他出现的方式比前两个要出位得多,他因为有了前两个失败的经验,因为对自己也没有十足的信心,所以就横了心抱着去他妈蛋的心态去接近姚兰。
  他径直走到姚兰面前,对姚兰说:“你好!我想认识你,想和你交个朋友。可以吗?”这番话是他早想好的,他就准备这话被拒绝后痛痛快快离开,不再费那个力气。
  姚兰冷冷地看了看他,上下打量了他,然后说:“告诉我,你为什么想和我交朋友。”
  “因为你长的很美。” 阎宏镇定地说。
  “哦!美对你很重要吗?”
  “怎么说,我想男生都喜欢美的吧。”
  “那好,我们来讨论一下关于美的问题。”姚兰把书放下,示意对方坐在傍边的石头凳上。
  “你来说说美是什么?”姚兰提问。
  “哦――,美是和谐。” 阎宏犹豫了一下说道。
  “哦!看来你还不是脑袋空空。”姚兰调侃道,“美的和谐是客观实在还是主观臆断?”
  “这个?让我想想,因该是客观实在。”
  “那好!如果美是客观实在,那么美就是不为人的想法转移的事情了,对吗?”
  “对!”
  “如果这样,那么美就一定有评判的客观标准了。对吗?”
  “应该这样。”
  “那么也就是说,美和不美是可以写在书本里,是可以逐条逐句地表达出来的了。如果这样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通过这个标准打分从而被打上美或者不美,要么是90分的美,80分的美或者60分刚及格的美是不是?”
  阎宏大惊失色,他被对方咄咄逼人的话惊呆了,他没想到对方是这么不同寻常,具有如此思辨的语言。
  “我――,我觉得不应该给人去打分,这不道德。”
  “回答我问题,你给我打了多少分?”姚兰语气冷漠地说。
  “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回答我,我该得多少分。”
  “你――,你最多刚及格。” 阎宏被逼急了,他气愤地反驳道。
  “那就是60分了。很好,但我觉得我该得90分。”
  “那是你认为,别人不一定认可。”
  “那么再见,我不会和一个只给我打60分的男生交朋友。”姚兰站起来,手里拿着书本迈着傲气十足的步态走了。
  
  晚上,当阎宏把早晨交谈的内容讲给朋友后,四个男生面面相觑,对他们不识趣地去追求这样冷得偏执的女生感到后悔。
  “这女孩到底是学什么的?哪个系的?怎么这么牛!”他们中唯一一个没行动,而且现在已没有任何行动勇气的男生谢兵传感叹问道。
  “谁知道是哪个系!明天该你上了,有本事就把她的来历摸清。” 阎宏对谢兵传说。
  “我看我还是算了吧!几位大哥级人物都泡汤了,我还有什么指望。”
  “你别看完我们笑话就想溜,我们谁都饶不过你。你非去不可,你也享受一下被这女生拒绝的滋味。”
  于是,谢兵传被三个男生压在床上,经过暴力胁迫后,终于答应第二天去自讨苦吃。
  谢兵传个子不高,长的很普通,平时喜欢踢足球,学习在班上是中下等。他是四个男生中自身条件最差的一个,可以说其貌不扬。在他要去见姚兰之前,大家都认为最后一定黄菜,包括谢兵传自己都这么认为,但事情却是另一番样子。
  
  姚兰自连续被三个男生骚扰后,心里也是很恼火。她现在越来越被生活中经常出现的这种事打搅。因为得不到任何关于王谦的消息,她开始心灰意冷,她的爱情火焰把她的心水已经烧干榨尽,思维枯竭。在她的内心,思念已逐渐转化为无奈,绝望转化为愤怒,甜蜜幸福的渴望开始向被抛弃的委屈和愤恨滑落了。
  我难道不漂亮吗?她在照镜子、看着镜子里姣美可人的影子时自言自语说,王谦,你这个傻瓜蛋啊,你回来看看我的样子吧,我现在已经是个大美人了。如果你见到我现在这个样子,你还会那样毅然决然地离开我吗?你还能不带任何留恋就走吗?王谦啊!你看爱你的丑小鸭已经成了众人追逐的女生了,已经成为被男生娇宠,被女生嫉妒的女生了。难道你还不满意吗?你现在有了我这样的女生还不能使你幸福快乐,而非要走到一个我无法找寻、无法追逐的世界中去吗?唉!我是完了,我陷入对你的相思中不可自拔了。姚兰在痛苦中煎熬着,不知道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尽头。
  
  这天早晨,姚兰在读英语的时候,被一个怯生生的声音打断了。她抬头看到一个相貌平平的男生在离他不远的地方神情紧张地看着他。
  哦,又一个,姚兰心里嘀咕着,很是无奈。但另一方面,她见男生很是害羞,心里倒也觉得挺可笑,于是微笑着问:“什么事?”
  男生扭捏了半天,然后说:“我想和你说几句话,然后就走。”
  “说话?说什么话?”
  “我想给你说个笑话。”
  “天!”姚兰抬头向天喃喃道,“这世界什么人都有。”
  “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无聊,觉得我有时间听你笑话?”
  “不!我只是想把这个笑话说完,然后我的任务就完成了,我就可以回去交差了。”
  “看来你还是带着任务来的。”姚兰冷笑着翻了翻白眼。“好吧!那就把你的笑话讲讲了,看能不能把我逗笑。”
  男生见他同意了,脸上立刻浮现出灿烂的笑容,他急忙跑过来,坐在姚兰对面。
  “是这样!我呢其实就是这段时间每天早晨打你主意的那三个男生的同学。我们几个几乎每天早晨都在校园跑步,也就在几个星期前,我们经过图书馆的时候每次都发现你一个人在朗诵英语。于是你就成了我们晚上经常谈论的话题,我们四个后来一商量决定――,怎么说呢,就叫泡你吧,反正就那个意思。于是我们抓阄排了泡你的次序。我是最后一个,前三个你都已经见过了。”
  “你说的是指那个像看动物一样看我,还有那个给我打分的男生吗?”
  “对!对!”
  “那还有一个呢?”
  “还有一个就是在你原来的那个地方,在你身边大声朗诵的那个学生。”
  “哦,他也是!真有意思。”
  “是啊!你看我们大家都喜欢你,可我们都是失败者。”
  “我觉得你们都不是失败者,真正失败的是我。”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们仅仅是被一个不喜欢你们的人拒绝,而我却是被一个喜欢我的人拒绝。”
  “我不明白!”
  “这是我的故事,你不用明白的。说说你的笑话,看可笑不可笑。”姚兰不想把有关她的话题进行下去,转换了话题。
  男孩舔了舔嘴唇,然后正色道:“我这个笑话呢必须要有一定智商的人才能听懂,如果智商太低,或者听力有问题的人,那就可能费事了。”
  “这么说,如果我听了你的笑话笑不出来,那就要被划入弱智儿童了,对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男孩嬉笑着说,我只是说听这个笑话的确要有一定技巧。”
  “那你说吧!如果我笑不出来,那我也只能认命了。”姚兰调侃道。
  “嘿嘿!”男孩偷偷地笑了,他开始正式讲笑话。
  “有个男孩,从小就没了父母,是个孤儿。他在父母去世的那年被送给庙里当了和尚,在庙里他被一个老和尚抚养。这个庙在没有这个小和尚以前只有一个人,就是这个老和尚,所以这个庙就叫做‘一法寺’,表示只有一个和尚的寺庙。在小和尚小的时候大家都还没在意这个庙在本质和形式之间有什么矛盾,也就是说虽然这个庙叫‘一法寺’,但其实已经住了两个和尚了。那时候,大家还没把这个小和尚当成真正的和尚,所以叫‘一法寺’大家都没觉得不妥。但小和尚终究要长大的,过了十几年后,小和尚长大成人,也开始接待香客了。突然有一天一个秀才,他一个旧香客中的一个,有天来上香突然发现了大家长久以来忽视的问题。他提出现在的寺庙不应该继续叫‘一法寺’,而应该改为叫‘二法寺’。他把这个理由说出来,大家都觉得很对,于是就向老和尚提议改寺庙的名字。” 男生说到这停住了,他挠挠头,很认真地问:“我这个笑话还能听吗?”
  “嗯,还能听,你继续讲吧。”姚兰觉得男生讲的还是挺有意思,于是鼓励他继续讲下去。
  “和尚听从了他的话,于是‘一法寺’改为‘二法寺’。过了若干年,老和尚去世了,老和尚去世之前对小和尚说:以前这个寺叫‘一法寺’,因为你来了,所以改为‘二法寺’,等我去了后,你就重新把寺改为‘一法寺’,知道了没有。小和尚点点头,表示同意。于是老和尚死后,小和尚听从老和尚临死前的安排把寺庙的名字重新改回到‘一法寺’。又过了若干年,小和尚死了,于是寺庙就没主持了,但寺庙的名字依然叫‘一法寺’。有一天,从外地来了个小混混,他很落魄,因为没地方落脚,于是就到了这个空寺庙里住下了。晚上,他做了个梦,梦到一个老和尚对他说:这里原先叫‘一法寺’,本来香火很旺,但由于他们先后都去世了,所以没有了主持,香火也就败了。如果他能把香火续起来,那么就能挣很多钱。混混醒后跑到门口,发现真如梦里所说这个叫‘一法寺’,于是他信了老和尚的话,剃发当了和尚。果不其然,自从‘一法寺’有了主持后,香火真的很旺,很多来这里的施主也都很慷慨。这样,混混果然发财了。过了三年后,混混想回家了。他开始收拾东西,把寺庙打扫一新,准备离开。但在离开的前一天晚上,他又做了个梦,梦中老和尚又来了,老和尚对他说:你把香火续了三年,现在佛缘正好到头了,你可以走了,但在走之前,请你务必把寺庙的名字改为‘空法寺’,算是他临走时做的最后一件佛事。混混醒来后真就去镇子上找木匠,让木匠给他做的新牌子,告诉木匠他要把寺庙名字改为‘空法寺’。木匠不解地看着他,问他为什么要改为‘空法寺’,他说老和尚托梦给他,要他改。正在这个时候,来了个长者,他听到他们的话,于是就问混混:你知道老和尚为什么要改为‘空法寺’吗?混混说不知道。长者说:因为老和尚知道你要走了,所以就改名叫‘空法寺’了。混混大惊,他急忙问长者为什么仅凭寺名就能判断他要走了,长者告诉了他寺庙名字的经历。混混回到寺庙后决定不用老和尚给他的名字,他叫人做了牌子,叫‘无混寺’,牌子挂起来后第二天他就走了。过了若干年后,他重游旧地,想起过去住过的寺庙,很想去看看,于是就到了庙前,发现他以前住的寺庙香火依然旺盛,但寺庙名字已经改了,叫大混寺。他看了后哈哈大笑,路人不明白他为什么笑,于是就上前打听。他问为什么寺名叫‘大混寺’,路人说因为这里住了个远方来的高僧,名叫大混法师。他听后又哈哈大笑起来,他给路人说,请给寺里通报一声,就说空混法师来看他了,路人于是就通报进去。过了一阵,从里面跑出来一个光脚和尚,见了混混扑通跪地,大叫师傅。混混不解,问对方为何这样叫他。和尚说,十年前,他投宿到这所庙里,晚上做了个梦,梦到一个老和尚对他说,他有佛缘,如果能剔发为僧,就能发财,但要首先把寺名改了,改为‘大混寺’,十年后,他佛缘将尽之时,他师傅就会来接替他。今天正好是十年将尽之日,师傅正如老和尚所言如期降临。所以他连鞋都没穿就跑出来接他了。混混听罢,感慨万千,对自己当年的恶作剧唏嘘不已。他决定将功补过,他对大混法师说:你可以走了,我来接替你。自此后,混混把寺名重新改回为‘一法寺’,同时还立了规定,无论如何都不得再改寺名,永远叫‘一法寺’。他开始广招弟子,在他死的时候,寺庙已经扩大了数倍,弟子也几十个了。他临终对弟子说:天道地道,大法无边,无极无终,一法通天。从此就有人把‘一法寺’的弟子叫‘无法无天’了。”
  “我的笑话讲完了。”男生松了口气,像是终于把事情结束了一样。
  姚兰听他讲完,发了一阵呆,过了一阵她说:“你的笑话我笑不出来,看来我是弱智。”
  男生说:“其实说实话,我第一次听也没笑出来,于是很气恼,直到有一天我才笑出来。”
  “那为什么?”
  “为什么你自己去猜。”男生说完哈哈大笑起来,“我要走了。你要是什么时候笑出来了,那你就猜到问题的答案了。”
  
  --------待续--------
  

B9层 发表时间: 04-06-14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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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头走后的第二天姚兰是在痛苦煎熬中度过,她一直没有出门,一直在房间里痴痴地等待披头回来。到了这天晚上,姚兰几乎绝望了,她决定去找披头,去钢厂找他。此时在姚兰的心里除了披头外没有别的,她满脑子都是披头的影子,只想见到他,其他所有事情她都没有兴趣。
  姚兰进钢厂的院子后发现里面很冷清,除了远处家属楼的窗户透出的一团团灯光外再见不到其他的光亮,尤其是厂房这边整个是黑漆漆、静悄悄的。她借助月光在昏暗的厂区里走,心里没有一点恐惧感,在她的心里燃烧着炙热的火焰,对爱人的渴望,这种强烈的愿望只有初次品尝爱情的痴迷情侣才有。此时的姚兰就是如此,她正如披头说的那样,她对披头的情感完全建立在狂热的幻想之中,根本无视他的缺点,对每一个在初恋泥潭挣扎的人来说,理智和平和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姚兰推开披头住的厂房大门,立刻,厂房里特有的铁锈和油脂长久混合的气味扑面而来。整个厂房黑黑一片。姚兰不知道电灯开关在哪里,她站在门口踌躇顾虑,因为她根本就看不清厂房里的物件,不知道在她要经过的路上将有什么东西。
  她在门口徘徊,不知道该怎么进去,最后,她大声喊起来。
  “王谦――,王谦――”
  但没有任何人回应她。她又喊:“王谦――,王谦――”,依然没有回应。
  整个厂房里静悄悄的,出了她的心跳外没有任何动静。此时姚兰开始害怕了,她开始有了强烈的孤独感。在她还未确定披头是否在的时候,她是带着强烈的希望,认为披头没有地方去,只能回来,但此时,当她确定了披头不在的时候,她感受到了周围死一般的寂静,她脑子里出现了幼小年代那些鬼怪传说。她害怕了,这次真的害怕了,她嗓子开始哽咽,声音也开始颤抖,“王谦――,王谦――,我害怕――”她哭出声来,那哭声在诺大的厂房里回荡,更加深了那种恐怖阴森的气氛。
  她失魂落魄地从厂房里跑了出来,站在厂房外的路上看着厂房发呆。她一边抹眼泪,一边在原地发抖。到最后,她鼓足嗓子又大声喊起来,那是她仅有的最后一点勇气了。
  
  这一夜,姚兰是在学校自己的床铺上度过。她惊恐万状地从钢厂跑回学校后就爬到自己床上,她把蚊帐拉起,整个晚上就再没下来。
  临睡觉前,她最好的朋友张晓凡来问候她,问她是不是需要喝水时,姚兰嗓音嘶哑粗暴地回绝了。这态度让她的好朋友着实纳闷。
  “你今天怎么没上课?”张晓凡爬到她的床沿探进脑袋问,这时她看到姚兰哭得红肿的眼睛。
  “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别管我!”姚兰翻过身去不理会自己朋友的问询。张晓凡呆呆地看着她,过了一会,她悄悄地爬进姚兰的蚊帐,慢慢躺在好朋友的身边,她把姚兰从背后抱住。
  “好孩子!别伤心,告诉我,你出什么事了?”张晓凡身体贴着姚兰像哄小孩一样用极其温柔的语气问。
  姚兰此时又忍不住内心的悲伤,她转身投入张晓凡的怀里,在她好朋友的怀中嘤嘤地哭了起来。这一晚,姚兰把她内心的悲伤和整个事情经过全部告诉了自己的知己。
  
  披头在整个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像内蒙草原上土拨鼠一样处于冬眠状态。他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当他提出想要干点活的时候,老板娘立刻就把他赶回房里去了。也许是这家人对披头的诚恳产生好感,也许是这家人怕他的伤再复发,所以他们很是谦让他,这种态度让披头很是感动。
  这家老板姓刘,老板娘姓杨。披头现在改叫老板娘为杨大妈,在闲聊的时候,杨大妈告诉他她有两个儿子,现在都在煤矿上打工,一个二十岁,一个十八岁,还都没成家。大儿子已经有了女朋友,是距离这里四十里的一个镇上的女孩子。大儿子很孝顺,有时间就回来看他们,小儿子则不听话,经常给他们添麻烦,前一阵闹着要去南方打工,最后被刘老汉用棒子抽了一顿,这样,小儿子才乖了点,听了父亲的安排去了矿上打工了。
  披头养了一个星期的伤后感觉身体已经复原了。他的伤口都已经结痂,有些血痂开始脱落,露出里面新鲜的皮肉。这天早晨,披头起床后对杨大妈说:“杨大妈,我今天要去矿上了,我现在已经好了。”
  杨大妈点点头,表示同意他离开。到中午的时候,杨大妈给他一大一小两个袋子,她先把小袋子递给披头,说:“这个是给你的吃的,是些饼。”然后又把拿大袋子给披头,说:“这个是给我两个儿子的。我大儿子叫刘新朋,小儿子叫刘新亮。你去了后把这个给他们,告诉他们俩个让他们多注意安全。”
  披头点点头,目光中含着感激的泪水,他临上车前向站在店门口的两位恩人扬扬手喊:“刘大叔,杨大妈,我一定会回来看你们。”
  
  披头坐的是铜窑煤矿拉煤的车,他给司机一说要去矿上干活,司机没说二话就让他上车了。
  在路上,披头和司机闲聊起来,司机告诉他矿上最近的确需要人手,待遇在这一带还算可以,但有一点司机提醒披头,“你去矿上干活要特别注意一点就是别乱打听事。这矿是私人承包的,矿长就是这里的老板,是这里的爷,一切都要听矿长吩咐,矿长说怎么干你就怎么干,别管别人的闲事,尤其是别和一些来矿里捣乱的人来往,否则矿上的管理人员会给你好看。”
  披头点点头,他心里想,就那些人还能把我披头怎样,我披头什么场面没见过,别吓唬我。
  车开得很快,没多久就进了矿区。矿区位于群山之中,从一扇立在一个峡口的栅栏门进入,车又前进了几百米,拐了几个弯停在煤场边,司机让披头下车,然后让披头拿了东西跟他走,披头在司机后面向远处一个红砖砌成的二层小楼走过去。
  进了小楼,在一楼接待室司机给值班员说:“给他登记一下,这是新来的工人。”说完司机就出门走了。
  值班员看了披头一眼,感觉他不象是干力气活的样子,满脸狐疑地看了看披头。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表,让披头添,披头添完后,那人看也没看就扔进了抽屉。
  “你把这个拿着。”值班员给他一个牌子,“你去把它交给仓库,领套工作服,然后再到我这来。”
  “仓库在哪?”披头问?
  “就在隔壁!”
  披头出门到隔壁仓库领了一套蓝色工作服,一顶安全帽,两双手套,一双球鞋。他抱着这堆东西回到值班室。
  “跟我来。”值班员向披头挥了挥手,于是披头就跟在他的后面。他们爬过一个山坡,在山坡的一块平坦处出现了一片用简易材料搭建的工棚。距离工棚还有十几米,领披头的人就朝里大喊起来:“老谢――,老谢――,我给你带人来了。”
  一个面色黑红,粗壮的男子摇摇摆摆地走了出来。“好啊!我正缺人呢。你带的人好不好使啊?”
  “管你二球,你自己看了!”值班员大骂着,“你上次赢我三百块我气还没出呢,今晚你到底来不来?”
  “和你打有什么劲,你这个月都输的拉稀了,还打!”
  “这你别管,我从我老婆那又翻出了两百,你要是不打我可收拾你。”
  “好!谁还怕你。”
  他们连骂带吼了一阵,然后才想到披头:“这是新来的,你明天就带他下井,作业规程你等会就给他讲。我现在回去了,我还要去给大马和老呆说一声,别到时缺个人就惨了。”
  值班员说完就走了,披头站在原地听老谢吩咐。老谢看了看他,然后绕他转了一圈,没说话,最后凑到他面前说:“你叫什么?”
  “王谦!”披头应声道。
  “王谦――,好,这个名字好听。你多大了?”
  “二十四。”
  “好!年龄合适。”老谢又绕他转了一圈,“你这个带了吗?”老谢用熠熠发亮的眼珠看着披头说。
  “什么?”
  “这个!”老谢用右手食指和中指搓搓,披头一眼就看出老谢在指什么。
  “没有,我没钱。”
  “哦――!”老谢惊奇地看着他,“没人给你提规矩吗?”
  “什么规矩?没人提啊。”
  “没人提也没关系,那你现在给我也行。”
  “你要多少?”
  “不多,也就是个见面礼,一百就够了。”
  “你看我像有一百的吗?”
  老谢眼睛突然一变,目露凶光,“这么说你是不想给了。”
  “不是不想,我确实没有。”
  “把你兜掏出来!”老谢命令道。
  披头此时虽然很想几脚把对方踹到山坡下去,但他还是忍住了。他把手插到口袋里,掏出他那个空钱包扔给老谢,同时把兜全掏出来让对方看。老谢把钱包打开,看里面空空如也很是气愤。
  “你这两个包里是什么?”老谢恨恨地问。
  “小的里面是饼,大的里面是给朋友带的东西。”
  “打开我看看。”
  披头把两个袋子打开,老谢看看,见披头没说谎,于是只好作罢。
  傍晚,白班的矿工从井下上来了,每个人都黑的像非洲土著一样,只能看见两只眼睛在闪闪发光。矿工们先去水房冲洗了身体,然后换了衣服出来,这时披头才算是感觉这些是一群人了。
  披头被老谢安排在一处工棚里然后走了。披头在自己的铺位躺下休息了一会,然后就去打听刘新朋两兄弟。他问了几个人,有人告诉他刘新朋上晚班,现在下井了,刘新亮现在刚上来,可能在食堂吃饭。
  于是披头来到食堂,他问了一个人,那人指了指一个身材敦实的小伙子,说:“那个就是。”
  披头走过去,拍了拍小伙子的肩膀,“你就是刘新亮?”
  “对!什么事?”
  “我今天刚来。我给你哥俩带了东西来了,是你爹妈让我捎带的。”
  “哦――,东西在哪?”
  “在我住处呢。”
  “那你等等,我马上吃完。” 刘新亮呲啦呲啦两下把碗里的面条吃完,然后跟在披头的后面来取东西了。
  晚上,披头在刘新亮的带领下在矿区转了一圈,小伙子末了告诉他,“说实在的,我不想在这干了,这里不是人干的地方。”
  “为什么?”
  小伙子犹豫了片刻,然后看看四周,悄悄地对披头说:“这里他妈是黑社会。”
  “怎么?”披头大惊。
  “别大声嚷嚷!” 刘新亮着急地说。
  “告诉我实情,这里怎么回事。”
  “我告诉你你可别对人说。”
  披头点点头。
  “我们矿长其实就是黑社会老大,这里的看管全是他的打手。”
  “哦!你怎么知道?为什么你爹妈没给我讲过。”
  “外面根本就不知道,我以前有个在外混的,上个月来看我。他原本要在这里打工,来了后待了几天死活就不干了,我送他走的时候他才告诉我实情。”
  “他怎么说?”
  “他说这个矿长他以前见过,是某某县黑帮的老大,后来因抢劫被关过监狱,放出来后就不知道哪去了,没想到在这里做起了买卖。”
  “是这样!”披头心头凝重起来,对自己目前的处境有了一丝忧虑。
  “现在有多少人知道这事?”披头问。
  “很少!这里管得很严,不让人瞎打听事。知道这事的除了我和我哥外还就有我一个好朋友了。”
  “好!新亮,你爹妈是我的恩人,你现在就算是我的哥们。我作为大哥告诉你,这事千万不能再给人传了,就我们四个人知道。以后我们大家要多加小心,少说多做,尽量不和那些人接触。你以后有什么事多找你哥商量,如果商量不了的事也可以来找我。好吗?”
  刘新亮点点头,他对眼前自称为大哥的人有了好感和信任。
  第二天,披头就在工头老谢的带领下下井了。
  
  在哐当哐当的响声中,披头与六七个矿工坐着罐笼里向黑沉沉的矿井降了下去。披头的身子不断地随着车子剧烈的摇晃而来回摆动。漆黑的巷道越来越深,洞口的亮光渐渐缩小。
  在不断的下坠中.披头感觉有些紧张,越往下,越黑,矿灯的光照射在矿井的洞壁上,粗糙丑陋的泥土和石块的混合物在人的视线中被拉成一条条向上滑过的线,感觉就像走入地狱一样。过了一阵,忽然笼子猛的一震,披头打了个趔趄,查点撞到身边矿工的身上,他伸手把对方胳膊抓住,才算没有跌倒。一个矿工打开笼门,大家鱼贯而出,走向傍边延伸的巷道。巷道里黑漆漆的,除了头顶的矿灯照出的一团亮光外,再看不到其他什么。在巷道的墙壁上,水不断滴答滴答地滴下,大家都不说话,只能听见鞋走在水上的扑哧扑哧的声音,披头跟在大家后面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拐个一个弯后他们到了一个斜坡,他们沿着斜坡走了几十米,然后就进入了采煤工作面。煤层很薄,高约一米六,长约七十米。这里密布一根根硕大的木头柱子, 支柱间的距离很窄,仅有一个人的宽度,支柱上很多横放的竹子,支柱和竹子一起托着上面的土层不塌落下来。
  披头和矿工们蹲下身子,佝着腰,笨拙地往前走。这里的空气有些闷热、潮湿,空气没巷道那么新鲜。因为工作面太矮的缘故,披头头顶的安全帽不时碰到顶棚,把顶上的煤土不断碰落落下,洒在身上。
  这一天,当披头回到地面上的时候太阳刚落山。他从笼子里出来,站在山坡上,看着被夕阳映红的云彩,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一场恶梦,重新回到了人间。
  
  在姚兰告诉张晓凡实情的第二天中午,姚兰在张晓凡的陪同下又去找披头了。这次虽然是白天,但钢厂的厂区里依然没有什么人,以前姚兰看到的那些玩耍的男孩们没再见到。姚兰和同伴来到披头住的厂房门口,推门进去。这次因为是白天,所以姚兰心里没一点害怕。她带张晓凡穿过杂乱的地面,到披头住的房子门口。她上前去敲门,发现门是虚掩着的。
  姚兰推门进去,房间里空荡荡的,没有披头的踪影。在地上,披头的书被扔了一地,书架也被推倒了,床上的被子也被扔到地下。而披头最值钱的东西,那台电视也被砸烂,披头的房间里可以说是一片狼藉。
  姚兰看着眼前的一切,知道披头就根本没回来,她开始担心起披头的安全来。他到底去了哪里?姚兰心想,难道他真的从此消失了吗?
  “这怎么这么乱啊!”张晓凡大声喊,“王谦怎么就住这么个地方。”
  “我现在想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了!”姚兰急躁地在房间里跺脚。“他不会有事吧!”她对张晓凡说,随即又意识到她的朋友根本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姚兰发了阵脾气,然后平静下来,她蹲下身子,从地上拣起一本书,那是她送给披头的《大卫・科波菲尔》,她把书翻开,看到王谦在书的扉页上写的一行字:我要永远珍藏它。
  看到这个,姚兰放声大哭,她哭的悲悲切切,难以自持。张晓凡看着姚兰哭,也不去劝她,她知道劝也没用。此时,她也被姚兰的情绪影响,眼睛也湿润了。
  姚兰哭够了,她开始收拾房间。她和张晓凡先把书架立起来,把书都放回到书架上。完后,她把被子放在床上、折叠好,把地上的垃圾收拾归拢到一起清理出房间。她和张晓凡干了足足一个小时才算是把房间打扫完,干完后姚兰和张晓凡坐在床边开始发呆。
  “接下去我们该怎么办?”一阵张晓凡问姚兰。
  姚兰摇摇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们什么时候走?”张晓凡问。
  “我不想走,我想在这待着。”
  “这怎么可以,我的傻妹妹。”张晓凡抱着姚兰的肩膀说,“你怎么能在这待着!”
  “我想待在这里,我想等他回来。”
  “不行!你开玩笑啊!这里不安全的。”
  “我不怕!”
  “什么怕不怕!跟我回去,由不得你。”
  张晓凡不由分说把姚兰拉起来,姚兰也就不在坚持,她从书架上把《大卫・科波菲尔》抽出来,放在自己包里,然后被张晓凡牵着手,像个小孩子一样被领着走了。
  姚兰这次回去后大病了一场,她因为情绪失控,睡眠失调,加上精神极度失落,被诊断为抑郁症,她回家在家里休息了三个星期。三个星期后,当她回到学校重新上课时,大家发现姚兰变瘦了,整个人瘦了一圈,脸蛋不再是圆圆的,而变成了尖下颌,鹅蛋脸,眼睛不再像过去那么眯眯的,而是变得大大长长,身体没有了过去的臃肿丰满,变得苗条了,她突然变得让他的同学认不出,成为一个标致秀气的姑娘,但另一方面,她的皮肤没有过去那么好那么白,而是变黑了。
  姚兰的种种变化更体现在她的性格上。她以前尽管不是很开朗,但还是在熟悉的同学中间能够放开自己,让大家感觉到她坦诚乐天的特点。然而这次回来之后,姚兰变得孤僻、沉默,很少再与同学一起欢笑,往往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发呆,脸上很难再见到过去常有的微笑,她开始变得与众不同,说话的语气没过去那么柔美,她常常一个人出出入入,不愿与人交往,对熟悉的人她还能说上几句,对陌生人她一点都不客气。她开始向特立独行滑去,开始变成冷漠、孤傲的女人了。
  
  披头终于和刘新朋见了面,那天煤矿停电,所以给大家放了假。刘新亮叫了披头来和他的哥哥见面,见面的时候还有刘新亮最好的那个好朋友,这个小伙子叫魏世友,是河北人,小伙子个子不高,也不爱说话。他们四个人在矿上的一个小酒馆要了小菜,买几瓶啤酒,然后提上到了一个僻静的山坡,他们把东西摆在地上,开始划拳喝酒,畅快地聊了起来。
  “王谦,你到矿上之前是干什么的?” 刘新朋问。
  “我以前跑社会!”
  “什么叫跑社会?”
  “跑社会就是给人做保镖,收帐什么的。”
  “那你怎么不做了,跑这鬼地方干嘛?”
  “我惹人,和人结了梁子。被人追的没办法,所以就跑出来了。”
  “看来你以前也不是走正道的。”
  “我主要是没文化,要不我早不干了。”
  “你爹妈不想你?”
  “我没你们哥俩那么好运气,我爹死了,我妈不知道跑哪去了,我现在没一个亲人。”
  “哦!看来你真是比我们命苦。” 刘新朋感叹道。
  “不说我了。说说你们哥俩。”披头改变了话题。
  “我们哥俩也没什么好说的,我弟这小子想到南方去,我呢想翻过年就回家结婚,结婚后就不出来了,陪我爹妈。这矿上的活真是不能干了,我现在觉得这矿迟迟晚晚要出事。”
  “怎么?有什么不好的情况?”
  “你不知道,这矿年初死过人,被砸死的,死了两个,是冒顶,人扒出来的时候已经断气了。因为是外地人,所以矿上就找了个荒岗子挖了坑草草埋了,连家属都没有通知。这事知道的人不多,矿上一直不让外传,生怕外面有人找来生事。这个矿太黑了,一般发工资都不给你发全,每个月都扣你两百,说是等离开的时候再给,其实就是怕矿工不干离开。现在矿工不好找,再加上矿上的安全措施根本就不合规范,所以有些有经验的矿工干两天就走了。能在这里长期干下去的都是像我们这样的生手,不知道矿上的门道。在这里,你越干的长矿上扣你的工资越多,还越就不容易走,越不走越扣的多。如果矿上开除你,那还有理由问矿上要扣的工资,但要是你主动走,矿上就拖着不给你给,反正就是不让你走。有些矿工不服就来要账,结果被矿上的打手打得鼻青脸肿。唉!说实在的,我们这些矿工挣的都是卖命的钱,就这钱矿上还都要扣,这是他妈是什么事啊!”
  “这倒是我以前没想到的哦!”披头陷入沉思,细细品味刘新朋的话来。
  一会,披头抬头问:“你说这附近还有没有打工的地方,条件好一点的,至少不这么危险的地方。”
  “周围是没有了,要不我弟怎么闹着要去南方。”
  “这么说我要困在这了。”披头喃喃地说。
  “你新来的,可以不用管那么多,你现在就可以走。”
  “我走不了,我出门的时候没带钱。现在我哪也去不了。”
  “哦――,这样。”
  “哎!我说王谦大哥。你要是想离开我倒有个主意。” 刘新亮说。
  “什么主意?”
  “我早就不想在这干了,我们一块去南方吧。”
  “现在不行啊,要去也要等我拿了工资以后。”
  “也是啊!这样吧,等你拿了工资,我,你,还有魏世友,我们三个一起去南方。我哥嘛,他就回家结婚,伺候我爸妈了。”
  “你小崽子说什么呢?” 刘新朋给他弟脑袋上来了一巴掌。“要走我不拦你,但你也不能把爹妈不管就跑吧。”
  “爹妈你管就够了,我管也是添乱。” 刘新亮嬉笑着给他哥说。
  “你是够烦的!也好,等发了工资,你们就走,反正迟早是要走的,早走比晚走好,这矿说不定哪天就出事,还是早离这里远点。”
  这话说出了没三个星期,出事就被刘新朋言中了,但令谁都想不到的是灾难落到言者的头上。
  
  这天晚上,深夜两点多钟,一声凄厉的喊叫把在工棚睡觉的所有人都惊醒了。“井下出事啦!井下出事啦!”
  披头被惊醒后猛地从床上跳起来,他自言自语道:“什么?井下出事了!”他立刻穿上衣服裤子,随着人群向井口跑去。
  “发生了什么事故?”披头跑到井口问一个围观的矿工。
  “井下透水了,整个工作面全淹了。”矿工小声告诉他。
  “那,那死人了吗?”
  “不死才怪。”
  “下去了多少人?”
  “三十多个吧。”
  “跑出来了多少?”
  “不知道,好像跑出来了二十几个。”
  “其他的呢?”
  “淹啦!还能怎样。”
  披头这时突然想到上夜班的刘新朋在下面。他问矿工:“刘新朋跑出来了吗?”
  “没注意!刚才乱得很,根本就没看清谁出来谁没出来。”
  披头决定找刘新亮问问。他在人群中转了几圈,发现刘新亮正在换连体雨衣。他上前抓住刘新亮,问:“你这是干什么?”
  “我去救我哥!” 刘新亮嘶哑哽咽嗓音说。
  “现在危险!”
  “危险也要救!你放开手!” 刘新亮抓住披头的手,把他的手扳开。
  “那好,我和你一起去。”披头说着从身边一个矿工手里抢过一件雨衣。
  “王大哥,我知道你够朋友,但这事与你无关。你别跟我闹。” 刘新亮把披头推了一个趔趄。
  披头没理刘新亮,他迅速把外衣脱掉,递给身边的一个矿工,然后开始穿雨衣,当他把雨衣还没穿完,刘新亮已经钻进铁笼。
  “等等我!”披头见铁笼就要下井,他一边拉雨衣拉练一边跑过去,在铁笼开动的时刻,他钻了进去。
  “王大哥,我欠你的。” 刘新亮见披头也进来了,他一把抱住披头感动地说。
  “你父母是我的恩人,你哥是我哥们。别再说没用的话,老天保佑我们能把你哥救出来。”
  
  ------待续------
  
  
  

B10层 发表时间: 04-06-14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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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笼开始向井下滑去,钢索悬吊铁笼的咯吱咯吱声甚是刺耳,对井下未知状况的恐惧紧紧抓住每一个人的心。五名搜索队成员神情紧张,目光阴郁,大家都不说话,等待铁笼沉到井底。
  几分钟后,铁笼停住了,在触底的一刹那,披头像是痴呆的麻木中惊醒过来。披头四下打量,在他们所处的位置没有发现积水。
  他们从铁笼走出,沿着主巷道向里搜索。在主巷道的尽头,披头感觉向下延伸的斜井中散发出浓烈的潮湿气息。他们继续向下走,走了大约有三十多米,他们被水挡住了。水与巷道形成一个斜面,在斜面的尽头丝毫看不到有可以穿越过去的迹象,整个三分之二的斜面巷道和全部的工作面都被急速涌出的大水淹没,很显然,这次事故的很可能是工作面与邻近的一个地下储水层的间隔在采煤时被打穿,地下水受压力的作用快速涌入采煤的工作空间。现在看来,如果那十几个未逃出的人没有死的话,唯一希望的是逃生到工作区右侧的一个有四十米高度差的巷道中,如果真是这样,只要能快速把工作区的水排干,打通工作区右侧那个巷道,也许那些人还能有救,但时间必须快,因为那里氧气支撑的时间不会很多。
  搜索队的五名成员最后达成了共识,就是必须立刻调派排水泵来,一刻也不能耽误。他们迅速回头出井,向井外报告这个情况。
  他们出井后,立刻遇到老谢,老谢询问他们情况。
  “必须调排水泵全力排水,也许里面的人还能有救。” 搜索队的领头,一个身材健壮的矿工说。
  “副矿长在这里,你给他讲讲情况。”老谢说着把他们领到副矿长身边。
  副矿长是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他此时脸色阴沉,神态凝重,在静静听搜索队员讲完井下透水的情况后,他给身边的老谢说:“你立刻带人组织排水泵,现在立刻就去。如果死了人,这事就大了。”
  老谢带了几个人匆匆离开。
  副矿长拍拍搜索队几位矿工的肩膀说:“你们辛苦了。等会可能还要你们下去救人,行不行?行就说个话。”
  “行!”几个人应道。
  “好!好样的。” 副矿长回头对身边的一个随从说:“你去通知伙房,让他们火速把夜宵做好送来,再带一箱上好的白酒。告诉他们,今晚不能休息。”
  副矿长随即小声对另一个随从说:“你去安排一下,让现场无用的工矿回去睡觉,还有告诉保安,把所有的道路都封锁了,不要让大家随便走动。要注意矿区的安全,尤其是要保密,现在不能让周围的人,尤其是矿工家属来矿上捣乱。”
  随从应了一声走了。
  披头冷眼看着对面的男子,他心里在揣测这个人到底现在是什么心态。从他的神情看这个人的确为这次事故焦躁万分。谁在此时能不着急呢,只要是人都会这样。只要还有人性就好,披头这样想着,怕就怕这些人没有人性。
  排水泵很快就调来了,一共两台。搜索队员们第二次下井,他们负责把排水管延伸到倾斜巷道底部的积水区,此时巷道里的积水已经不再上涨。排水泵很快开动,救援真正开始了。
  刘新亮自始至终没有掉一滴眼泪,他像个疯子一样焦躁,四处吼叫。当排水工作终于开始后,他才平静了一些。此时大家已无所作为,只能耐心等待。
  排水进行了到第二天早晨。救援队员的几个人在井下已待了三、四个小时,个个都疲倦不堪。在他们下井不久,井上就派人送了夜宵过来,同时还带了几瓶酒。救援队员们坐在巷道里喝酒吃菜,等待水位降下去。
  很快,他们发现事情并没有他们想像得那么顺利。当两台排水泵持续不停地干了几个小时后,他们发现水位并没有降低多少。
  “不行了!” 刘新亮站起来说,“这样下去等不到水排完里面的人都全死光了。”
  “是!”另一个矿工应声道,“排水速度太慢了。”
  “现在怎么办?有没有办法加快排水?” 刘新亮问领头。
  “只有这个办法,”领头沉了口气说,“增加排水泵,而且要大功率排水泵。现在用得功率太小,平时抽些小积水还行,像这样的大事故用这种小泵排水恐怕里面的人真支持不住。”
  “那我们就去问矿上要大排水泵。”
  “没用!矿上没有,这是矿上唯一的两台泵了。”
  “妈的!那怎么办?”
  “办法也有。”
  “什么办法?”
  “去外面调大功率排水泵来。”
  “哪里有?”
  “某某市就有,但要快。”
  “好!我现在就上去,让矿上调大排水泵来。”说着,刘新亮就向外走。
  “不行!兄弟。”披头一把抓住刘新亮。
  “王哥――,你拽我干嘛?”
  “你现在急火攻心,上去谈肯定会和那帮人吵翻。”
  “那你陪我去。”
  “好!”披头站起来,随刘新亮一起上井。
  
  他们到井上后,原来围观的人群已经散去,只有组织救援的管理和一些在井上协助的矿工,副矿长和他的随从已经不在了。
  “副矿长哪去了?”披头问周围的人。
  “走了,回去休息去了。”
  “这里现在谁主管?”
  “矿办主任。”
  “他在哪?”
  “在那边的棚子里。”
  披头和刘新亮两个人向棚子走去。他们走进棚子,看见矿办主任正躺在椅子上打盹。他们的脚步声把矿办主任给惊醒了,他睡眼稀松地看着两个来人问:“怎么样了?人救上来吗?”
  “没有!”披头答道。
  “你们从哪来?”
  “我们刚从井下上来。”
  “哦!怎么样,下面情况如何?”
  “水抽得太慢,情况很严重。”
  “哦!那怎么办?” 矿办主任听后两眼发直,呆傻在那里。
  “调大功率水泵也许有用。”披头对矿办主任说。
  “从哪调?矿上的水泵全都用上了。”
  “去某某市,那里有!”
  “这可能不行吧!”
  “没有其他办法,必须调大水泵,否则里面的人可能保不住了。”
  “这我决定不了。我给矿长打电话,看他什么意思。”
  矿办主任挥手让披头两个人先出去,然后一个人在棚子里嘀嘀咕咕了半天。完后,他把两个人叫了进去。
  “去矿长办公室去一趟,矿长叫你们。”
  
  披头和刘新亮离开工棚,径直赶往矿长办公室。这是披头第一次来时给他做登记的那栋二层小楼,他们沿楼外搭设的楼梯上了二楼,走进挂有矿长办公室牌子的房间。在办公室里,他们见到了矿长。
  披头来后没多久在一次矿长对矿工的视察中见过这个人。这人姓张,叫张敬文,瘦高个,四十多岁,留短发,面色被太阳暴晒得发黑,穿一件蓝色衬衣,黑色西裤,除了手腕上带了一块名表外身上再没有其他贵重饰物。
  当披头俩人进去后,张矿长示意让他们坐在沙发上,然后命令傍边的人给俩人倒了杯水。
  “你们说的事我知道了。的确事情比较严重,水泵太小是个问题。”矿长忧心忡忡地说,“可调大水泵我怕时间来不及了。”
  “如果快得话,一天就可以搞定。”披头说。
  “一天?肯定不行。某某市距离这里太远,去都要大半天,还要组织水泵,起码得要两天时间。”
  “两天是长了。”披头说,“恐怕下面的人坚持不住,氧气可能会不够。”
  “是啊!这怎么办?怎么办啊?” 矿长来回在地上兜着圈子。
  “张矿长,我看出来了,你很想把下面的人救出来。”披头上前说。
  “当然!难道我会见死不救吗?”对方用严厉的目光看着披头说。
  “如果你不怕这事给你带来麻烦的话就能把人救上来。”
  “怎么说?”
  “去找当地政府或公安,让他们出面,他们应该比我们有办法。”
  张矿长睛光暴涨,随即湮灭下去,他在那一刻的变化丝毫没逃出披头锐利的眼睛,他知道自己的话给对方内心带来震撼,虽然那人表情没有任何改变,但内心复杂的活动让披头看得清清楚楚。
  “这个主意值得考虑,让我想想吧。你们先回去休息。” 张矿长说完摆摆手让他们走。
  披头俩人站起来。到门口时,刘新亮突然转回身,他扑通跪倒在地,泪如泉涌,“张矿长,你是好人,救我哥一命。”
  “什么?你哥在下面?” 张矿长厉声道。
  “是――!我哥上夜班,他没逃出来。”
  “这样――” 张矿长牙关紧咬,神态怪异。“你哪的?”
  “我就是白石镇的。”
  “这样!这样!好吧,你先回去吧,我会救你哥的,不要担心,你们现在就回去休息。有消息我会通知你的。” 张矿长口气异常温柔,但那眼光中透出的神色却让披头颤栗。
  
  披头俩人出门下楼,走出办公楼后,在路上披头突然把刘新亮抓住说:“你哥完了!”
  “什么意思?” 刘新亮诧异地问。
  “你哥没救了。”
  “为什么?”
  “那人要杀人!”
  “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能不知道,我黑道跑了那么久什么没见过,刚才张矿长眼睛里杀气腾腾。”
  “不会吧!我怎么没看出来。”
  “听我的,好兄弟。跑吧!赶快去外面求援,否则不但你哥救不了,连我们都小命不保了。”
  “他干嘛要杀我们。”
  “你真他妈傻呀!我提出要找外面人来帮忙,他就目露凶光。你又说你白石镇的,你哥这一出事,他知道纸包不住火了,不灭我们灭谁。”
  “真有那么厉害?”
  “兄弟!听我的,没错!要想救你哥我们现在就跑出去找人,否则就晚了。”
  “王哥,我听你的!”刘新亮哽咽着说。
  披头和刘新亮离开小楼后拐过一个岔路口,见离小楼已经远了,他们两个立刻沿着山破的小路跑起来。他们爬上一个山梁,然后顺着山脊向西走。很快,他们就把矿山甩在身后。
  
  此时已经到了中午,火热的太阳挂在天空,披头俩在山里转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走出山来。他们朝白石镇的方向走,希望能在矿上发现他们逃走之前赶到目的地。
  此时的大草原一望无际,绿色的小草点缀着朵朵白色小花,微风阵阵,使两个已经满头大汗的年轻人感觉到丝丝凉爽。俩人此时已经有点累了,一夜未睡,加上刚才在翻山的时候使足了力气,现在他们都感觉疲惫不堪。
  “白石镇有派出所吗?”披头问?
  “有!”
  “我怕派出所那点人不够用,只不过不要紧,只要把事捅出去,就不怕人不来。”
  “王哥,你觉得我哥还有救吗?”
  “不知道!听天由命吧。”
  “我哥真命苦!”刘新亮一边哭一边走,“就要快结婚了,没想到出这么个事,我哥从小对我好,在外面经常护着我。前些天还说要走,要走,可没想出这事。要是早离开就好了。”
  “是啊!要是早离开就好了。命啊!”披头感叹道。
  他们脚步飞快,低着头猛走,但却没留意在他们身后赶来的人。当他们听到身后传来汽车引擎的声音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披头第一个看到身后追赶而来的汽车,一辆东风大卡车正急速向他们开来。
  “快跑!”披头大喊,“他们追来了。”说完他飞奔起来。
  刘新亮回头一看,吓得心惊胆战,那开来的东风车上站了八、九个人,都手持木棒,在头上挥舞着。他吓得浑身一哆嗦,随即跟在披头的身后狂奔起来。
  两个人的挣扎毫无作用,他们不可能与机器赛跑,很快他们就被卡车堵住了去路。卡车刚停稳,车上的人就吼叫着跳下来,开始在草原上追逐他们。披头向东,刘新亮向北各自瞎跑,每人身后都有四、五个人在追。他们两人左突右冲,但很快就被木棒打翻在地。
  几个人把披头死死按在地上,拿出绳子绑个结实。然后一顿拳打脚踢,疼得披头在地上直打滚,披头被打得满脸是血,衣服被扯个稀烂。这边刘新亮因为挣扎得厉害,所以头上被敲了两棒,直接就昏死过去。
  披头被拖着上了卡车,他被甩在车厢角落里,身边有两个看守看着。刘新亮则已经不省人事,整个头发被血染红了一片。
  披头知道挣扎已毫无用处,他对自己接二连三的倒霉事懊丧不已。此时他后悔起来,后悔自己一时冲动给那个黑社会老大说的话,后悔自己竟然把希望寄托在那个毫无人性的人身上。在他的内心深处,还有另一种后悔,那就是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离开爱自己的姚兰。
  一路上,披头尽管经历了刚才的打击,但头脑却异常清醒,他对自己的命运有了担忧,他开始设想自己马上可能遇到的事情。这次出逃无疑更加让对方坚定了除掉我们的决心,他想,看来前途不妙,老天,披头内心开始祈祷,不要让我死在这里啊!老天,救救我!
  他们被带到老板的办公室,张矿长只是看了他们两眼,一句话也没说就叫人把他们带到地窖里去。他们被人拎着扔进一个两米深,三、四个平米大的坑里,半米见方的洞口上盖了块木板,木板上压了重物。披头听到有人交代看守要好好看着,别叫跑了的话,随后传来押送他们的那些人脚步离开的声音。
  背啊!真背啊!披头对自己说,他后悔死了。他没想到自己会落入这帮人手里。我披头早年生活不顺,长大了也没过上好日子。真是啊,我真是白活了二十几岁。
  他懊丧了很久,自怨自哀,但却毫无办法。他在黑暗中摸到刘新亮身边,用肩膀撞了撞他,看他是不是还活着,他撞了几下,又喊了几声,刘新亮这才呻吟了起来。
  还好,这小子还没死。唉!这份上了,死不死还不都一样。披头对自己说。
  过了几个小时,他在昏昏沉沉中被人叫醒。
  “王哥――,王哥――”
  “什么?”披头睁开眼,感觉有人在用头顶他。
  “我们这在什么地方?”
  “你醒了!”披头对刘新亮说。
  “我刚才是不是被打昏了?”
  “是!”
  “这是什么地方?”
  “我们被关在地窖里了。”
  “哦!”刘新亮应了一声。
  过了一阵,刘新亮又开始问:“王哥,他们会把我们怎样?”
  “不知道!”披头不想让刘新亮难过,所以没告诉他实情。
  “王哥,你能帮我把绳子解开吗?”
  “我解不开!”
  “你怎知道解不开?”
  “那些人就是干这个的。”
  “你试试,也许能解开。”
  “不用试!解不开的。”
  “那我给你解好不好?”
  “你要解就解吧!”
  “那好!你转过去,把身子挪过来。”
  披头内心麻木,他不想听刘新亮再唠叨,于是转过身,把后背给了刘新亮。刘新亮用反剪的双手摸索到披头身上的绳索,努力扯动起来。
  过了很久,昏昏沉沉的披头又被刘新亮叫醒。
  “王哥――,王哥――,你醒醒!”
  “什么?”披头闭着眼问道。
  “你使使劲,看能不能把绳子绷断。”
  “什么?”披头睁开眼,他不明白刘新亮在说什么,“我怎么能把绳子绷断?”
  “我用牙齿把你的绳子磨得差不多了。你胳膊使使劲,看是不是能绷断。”
  披头听了这话着实吃了一惊,他照刘新亮话试了试,感觉绑绳有了拉伸的弹力,胳膊可以向外扩张一些,他于是使足了力气,竭力向外一绷,轻微“啪”的一声,绳子在右臂靠上的位置断了。披头立刻来了热情,他使劲挣脱了一下,绳子逐渐松动,他的手背原来是绑在背后提得很高,几乎都动弹不的,而此时手臂却已经垂下来。披头站起来,使劲挣扎了十几次,绳子就全部松动了,剩下只有手腕上紧紧缠绕的绳索。他活动手腕,左右摇晃,一次次把绳子拉开,使绳子的空隙加大,最后在他一次使足力气的挣扎中,他的一只手从绳套里解脱出来,他的双手可以放在前面了。他两下把还挂在他另一只手腕上的绳套扯掉,把整个绳子重重地扔在地上。
  “我自由了!”披头激动地小声呼喊起来,他高举双手向上伸展,那姿态似乎是已经获得解放一样。
  他舒展一下胳膊,立即来到刘新亮身边,此时刘新亮也激动得两眼放光。对自己的成就惊异不已。
  披头把刘新亮的绳子解开,面对面来了紧紧拥抱。激动后不久,两人重新坐在地上,此时,他们又开始对接下来的行动愁苦起来。
  
  -----待续------


B11层 发表时间: 04-06-14 12:28

回复: xz0905 [xz0905]   论坛用户   登录
很好看  快点续啊  哥们

要不先那在那转载的网址写上



B12层 发表时间: 04-06-14 17:14

回复: zzby [zzby]   论坛用户   登录
9494 快点嘘啊??


B13层 发表时间: 04-06-14 22:01

回复: villager [villager]   版主   登录
很好看,我连续看了3个小时,居然没下文了,于是拿起GOOGLE搜索到了,打包提供 下载 。深蓝请继续贴,不影响你的。




[此贴被 绝地苍狼(villager) 在 06月14日23时37分 编辑过]

B14层 发表时间: 04-06-14 23:37

回复: xz0905 [xz0905]   论坛用户   登录
苍狼  我爱死你了
嘿嘿
又可以继续看了


B15层 发表时间: 04-06-15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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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断袖之弊,千万别爱上我!

现在已经更新到第27章了。

B16层 发表时间: 04-06-15 13:31

回复: lijingxi [lijingxi]   见习版主   登录
哎呀妈呀  咋怎么长呢?

B17层 发表时间: 04-06-15 14:33

回复: ydn_ss5383 [ydn_ss5383]   论坛用户   登录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个人开始设想从地窖里逃出去的方法。毫无疑问,对逃脱术没有任何经验的前提下,他们只能受到书本或者电影情节的启发。但现实是他们谁也没把握把地窖的盖板推开而不惊动地窖外的看守。披头站起来伸手轻轻推了推盖板,测试一下盖板上重物的压力,他感觉非常沉重,如果用全力能否把盖板推开呢?他心里没底。如果地窖外没有看守,那么推开盖板倒是可行的事情。但现在,在看守没有离开的情况下,任何鲁莽行为只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披头开动脑筋,开始苦苦思考,他需要整理自己的头绪,想一个完美的方法。
  “你认为外面有几个人在看我们。”披头突然问刘新亮。
  “不知道!可能一个吧。”
  “为什么?”
  “除了他在顶上的走路声,还没听见他和谁说话。”
  “你说的对,我也是这么想的。如果是这样我们也许可以跳出地窖制服那小子。”披头神情凝重地说,“我们必须制服他,否则即使我们出去,也会引来一批打手,我们还是没的跑。”
  “是啊!”刘新亮附和道。
  “我这样想你看行不行,”披头在刘新亮的耳朵边说,“我们同时跳出去,然后在看守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把搞定他,不让他他有报信的机会。”
  “用什么制服他?打昏他?”
  “打肯定不行,我们还没把这小子打晕,他一叫就会把其他打手招来。”
  “那用什么?”
  “唯一的办法是绳子。对,绳子!我们把绳子套在这小子的脖子上,立马让他断气。”
  “杀人?”刘新亮惊恐道。
  “是啊,这样我们就杀人了。也许我们可以把他打昏,但就怕这小子折腾。你杀过人吗?”
  “杀人?我还没这胆。你杀过?”
  “我嘛!也没有――”披头尴尬地说。
  “那我怎么看你像是很有经验的样子?”
  “你以为杀人是玩游戏啊!说杀人就杀人,杀个人有那么容易吗?”
  “我看你是没胆杀人!”
  “听你的意思你有胆!”
  “只要能把我哥救出来,杀了也就杀了,这帮人全杀了都不冤枉。”
  “你学过法律没有?”披头给刘新亮脑壳子一下。“故意杀人要偿命的,知道吗?”
  “我没有!你学过?”
  “当然!我在大学里听过一学期课呢。”
  “厉害!你是黑道白道都精通。”刘新亮称赞道。
  “说实在的,我还真想杀人。”披头摸摸被打肿的脸,“杀他十个我都不解气。”
  “王哥――,你是英雄。”刘新亮朝披头竖起大拇指。
  披头没理刘新亮,他喃喃地说:“如果我出去了,我要拿刀劈了姓张的这小子,我要他死个难看。我要这样这样这样,”他两手在空中使劲拧着,似乎在卡仇人的脖子。他狂想了好大一会,直到自己疲倦了才停止,他此时有一种施加给仇人报复的满足,他得意洋洋,似乎报复已经成功一样。但他这种得意仅过了十来分钟,当他明白自己依然身陷囹圄时就又变得垂头丧气了。
  他重又变得冷静。怎样才能万无一失出去,把看守搞定呢?他问自己,他感觉这个问题是逃出这里面临的最棘手问题。
  “你感觉现在几点了?”披头问刘新亮。
  “我不知道,你的表呢?”
  “帮小子抓我的时候被打丢了。”披头沉下头说,“让我想想,现在应该已经到了晚上了。不知道你哥的情况怎样了。”
  刘新亮此时已经对哥哥的处境有些麻木,他尽管依然惦记,但这种惦记有很大一部分已经被自己面临的严重处境所替代。
  “你说张矿长会去调大泵来排水吗?” 刘新亮问。
  “他应该会。他也不是傻子,我想他应该会去博一博。如果最后能把井下的人救上来,他就能躲过这一劫,那时他就有可能把我们放了。但如果水抽干了,人也都死了,他肯定为了灭口收拾我们了。”
  “你说他有没有可能逃了?”
  “也可能会逃了,这难讲,就看他是不是能把局势控制住了。”
  过了一会,披头重新站起来,他低头在地窖里兜圈。一会,他从地上把绳子拣起来,抬头说:“我们必须出去,我突然有预感,你哥可能没戏了。我们现在处境极其危险。”
  “你有什么办法吗?”
  “我想了想!”披头又开始想计策,突然他跳起来把手中的绳子撑开,说“我们现在除了智慧就只有依靠它,再没有任何东西了。”
  “什么意思?”
  “这样!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装孙子,问他要水喝。我想在没有确定井下的人死之前,他们是不会立刻要我们的命,所以他们肯定不会让我们渴死。我们隔一阵要一回,前几次我们不动手,躺在地上装病,先麻痹这小子,等他彻底没有了对我们的警惕,我们就可以乘这小子不备把他从洞口拉下来,打昏这小子,然后用绳子把他绑了。怎么样?”
  “王哥――,我听你的!”
  “你别又听我的,上次听我的就让我们落到这个地步,你说说我这一招有什么漏洞。”
  “我看没漏洞。”
  “没漏洞就是最大的漏洞。找找,不信就没漏洞。”
  “我还真看不出有漏洞。”
  “你白痴啊!”
  “我真看不出有漏洞。”
  “算了,算了,我还是自己找漏洞吧。”
  
  地窖位于食堂后的院子里,原来是个冬季贮藏菜的地方,因为食堂挖了大地窖的缘故,这个小地窖就没再使用。看守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平头,身材粗壮,他坐在离地窖口两米的地方,自他晚上七点替换回去睡觉的看守,已经在这待了二、三个钟头了。
  夏天很热,蚊子很多,这个年轻人在院子里没待多久就被蚊子咬了几个大包,痒得厉害,他坐挠右挠,感觉很不爽。因为没有人说话的缘故,他很无聊,一个人闷头抽烟,有时看看夜空,数数星星。
  正在他无聊到极点的时候,他听到地窖里有人在喊,他凑过耳朵听到里面的人在呼救求援。
  他把压在地窖盖板上的石板移开了个缝,然后搭耳朵仔细听听,听到里面的人在狂叫要水喝,说是渴死了。
  他把石板又移开一点,对着木板的缝隙大骂:“找死啊!再叫搞死你。”
  “不行啦!刘新亮要死啦,他昏迷啦。”
  “什么要死啦?你们老实待着。”
  “真要死啦!渴死啦。”
  看守想了想,回头从椅子边拿了斧子和手电筒,蹲在地窖口先把石板移开,再把木板掀开。从半米见方的洞口,用手电筒向里照照,他看到一个人站在洞口,绳子绑在身上,反剪着双手,伸着脖子,用嘶哑的声音向他求救,另一个则坐在地窖里,也反剪着双手,像死人一样垂着头,没有动静。
  “给点水吧,我们渴死了,再不喝水就要死人了。”
  “看守一手拿斧头,一手拿手电筒,他犹豫着,心里在想底下这小子说话的可信度。”
  “给点水吧,真渴死了。”
  “你等着!”看守把木板重又重重地盖上,把石板移过来压住,之后他左右看了看没发现什么不妥就转身到食堂里去了。过了一会,他拿个搪瓷缸子,里面接了一大缸凉水。他把缸子放在地窖口边,把石板移开,盖板打开。
  “你们怎么喝?”他看着披头反剪的双手问。
  “能不能给我喂啊!”披头哭丧着脸说。
  “喂个屁!你是什么东西。你能喝就喝,不能喝就拉倒。我给你往下倒,你口接着。”看守说完,拿着缸子蹲在坑边向下倒水。在他倒水的同时,另一只手却紧握斧头,生怕出什么变故。
  披头呲啦呲啦贪婪地喝着,全神贯注在落下去的水上,看起来丝毫没有其他意图。一会,缸子里的水就喝了一半。
  看守停止倒水,对披头喊,“把那个叫起来,让他也喝几口。”
  披头贪婪地咋了咋嘴很不情愿地走到地窖里,用脚踢了踢刘新亮,说:“哎!新亮,该你喝了。”
  刘新亮挣开眼睛,慢慢爬起来,跌跌撞撞走到地窖口,那神情像是快支撑不住的样子。
  “把嘴张开!”看守喊。
  刘新亮顺从地张开嘴巴,水从高处落下来,落到他的嘴巴里。他也像披头一样呲啦呲啦地喝着,感觉像是渴极了的人。
  缸子里剩下的一半也倒完了。看守把缸子往旁边一放,朝下面喊了声,“水完了!你们老实待着。”随即就把洞口的盖板放下,把石板移上。
  披头他们在洞口被盖上后,侧耳听听看守已经离开洞口,于是又开始密谋起来。
  “看来真是一个看守,好像人不是很聪明,这是好事。”披头说。
  “好像还不是特别狠的那种。”刘新亮附和了一句。
  “那到不一定。我刚才喝水的时候看到他右手拿了把斧头,这是个不好的情况。他对我们还是很警惕的。”
  “我怎么没看到?”
  “你个子没我高自然没看到,他在倒水的时候另一只手就在洞口边握着斧头。”
  “哦!那我们怎么办?”
  “继续搞他,让他烦,我们还得装孙子。还有――”披头在地上转了一圈说:“我手伸起来能高出洞口二十公分,但我也只能够到那小子的小腿,抓不到衣领,现在得想个办法把洞口的地面抬高,我下次喝水的时候故意蹲着,让他感觉我离他和原来一样,还是够不着他,这样他就会放松警惕,只要他放松警惕,我就能一下抓住他的脖颈把他拽下来。”
  “怎样才能把地面抬高?”刘新亮问。
  “我们得用手挖土把洞口的地面垫起来。”披头摸着地窖的墙壁说。
  两个人说干就干,开始用手指抠起地窖的墙壁来。建地窖的地方土质较硬,是用锄头和铁锹挖出来的。从上往下摸下去,越上土越硬,越下土越软,于是两个人爬在地上专找软的地方抠,很快两个人的十指就流血了,但即便如此,他们依然奋力干着,对自由充满强烈地渴望。他们每挖出一捧土就运到洞口边,撒在地上,然后继续干。具体干了多久他们也不知道,也懒得去管。终于,他们在洞口的地面上堆起了一个小土包,披头站上去感觉了一下认为十分满意,然后他把土堆推到一边,等最后用。
  “下面我们又该喊了,再装一次孙子。”披头对朋友小声说,他说话时裂开嘴巴,露出牙齿,给刘新亮一个怪象。
  “我要喝水!”披头再次喊了起来。
  已经到了深夜十二点多,四周非常寂静。看守此时虽然昏昏欲睡,但却被蚊子咬得睡不着觉,只有硬撑着。
  披头的喊声在寂静的夜里非常清晰,这让看守暂时没有了睡意。他走到洞口,在石板上狠踩了几脚,骂道:“要死啊!怎么又要水。”
  “地窖里闷啊!我们热得受不了了。”披头喊。
  “妈的!等着。”看守从椅子边拿起缸子又去打水,过了一阵,水端来了。他像上次一样把石板移开,掀起盖板,用手电朝下乱照了照。
  “把嘴张开!”他朝下喊完,随即就端缸子向下倒水,完后又大喊叫另一个来,对刘新亮也如法炮制。
  这次喝完之后,披头两个人坐在地上开始等待最后一次的来临。他们谁也不说话,静静地等待,那空气静得连呼吸和心跳都能听清楚。他们决定开始数数,心里估计一秒的长短,每秒一次,他们决定三个小时后开始行动,他们认为,那时看守一定困得不行了,再加上两次的骚扰,心里一定也放松了警惕。
  披头决定数一万零八百秒,但当他们数到一万的时候就按耐不住了。披头和刘新亮都站起来,在黑暗中紧紧拥抱了五秒钟,互相给对方打气。然后刘新亮仍像上次一样躺在最靠里的地方,把绳子裹在身上,把双手反剪,他两手紧紧抓住绳子的两头,胳膊的肌肉在瑟瑟发抖。
  披头也把绳子裹在身上,双手反剪,然后异常镇定地喊叫起来。
  此时的看守已经躺在椅子上迷糊过去了。尽管蚊子是那么疯狂,但他却不能再支撑自己,他睡了过去,但他睡得不踏实,因为蚊子总是不断骚扰他,这种半睡半醒状态使他精神异常疲惫。
  “我要喝水!我要喝水!我要喝水!”披头的声音比前面更凄惨,但却更清晰。他像是被干渴折磨到极点的人,声音充满苍凉和嘶哑。
  看守在迷糊中被惊醒,他听到披头又在喊,于是变得愤怒异常。但因为他实在太疲惫,他愤恨地吼了一声就又开始迷糊了。
  但披头怎么能放过他呢,如果让他好好睡觉那无宜于判自己死刑。披头的嘶哑的声音继续着,同时又参杂进了痛苦的呻吟。那喊叫一遍一遍,丝毫没有减弱缓慢,而是越来越急促,就像他要快死了一样。
  看守实在不能忍受这种折磨了,他感觉那声音比蚊虫叮咬还令人难受。他跳起来,拿起缸子直接就跑到食堂,这次他又从食堂找了一个,他端着两缸水直接走到洞口边。他愤怒地把石板移开,然后朝木头盖板很踹了几脚,似乎是在解气似的。他大声吼道:“这是最后一次,你小子要是再来一次我就用斧头劈了你。”说着把盖板打开,蹲在洞口边,左右手都拿着缸子,“妈 的,把嘴张开,接好!”
  在他刚开始把缸子倾斜,准备要向下倒水的时候,突然从黑洞洞的洞口里伸出一双肮脏的手,那双手沾满满泥土,指尖还带着暗红色血迹,就像僵尸从深埋地下的坟墓中爬出,在那令他惊恐万分的一刹那,他就感觉身体失去平衡,向坑中坠落,那种感觉如同被死神拖入地狱。
  他仅仅来得急发出轻微嘶哑的叫声,在他倒栽葱一头扎在地面的时候,一条绳子就勒在脖子上,早在他打开盖子要倒水的时候,刘新亮就已经悄悄爬起,躲在披头的身后,当目标栽倒在坑里时,他就如饿虎一样扑上去,把绳子绞在目标的脖子上,他不等对方挣扎,就使劲勒紧绳子,同时死死把对方压在身下。而此时的披头跳起来,抓住坑外的盖板,把洞口盖好,这才俯身拿起绳子开始捆绑已经因脑袋撞地,脖子被勒而昏迷的看守。
  披头在黑暗中利落地用绳索把看守手脚绑好,然后示意让刘新亮松手。刘新亮把绕在看守脖子上的绳子解开,把看守的汗衫撕烂,用汗衫碎布塞在看守的嘴里,然后撕了长布条穿过看守的牙齿绕到脑后,绕和好几圈,然后绑死,他生怕看守醒了会用舌头把碎布顶出。
  “成功了!”两个朋友热泪盈眶,再次在地窖里拥抱起来,这次他们仅仅拥抱了一秒钟就分开了,他们生怕过多的耽搁会发生什么变故。披头这次轻轻把盖板推开,探出脑袋向四周看了看,发现周围没有任何动静,依然一片寂静。
  批头首先从坑里跳出,然后伸手把刘新亮也拉出。他们蹲着身子,又向四周看了看,发现依然没有变化。他们把盖板盖好,然后把石板轻轻移了过来压在盖板上。
  “快走!”披头对刘新亮小声说。
  “去哪里?”
  “逃!”
  “好!”
  就在他们要迈步启动的时候,披头看到了摆放在看守椅子旁的斧头和手电筒。他两步过去拿起这两件东西,握在手里。
  “现在走吧!”披头把手电筒交给刘新亮,他们一前一后绕过食堂向山上爬去。
  当他们快到山顶的时候披头突然站住了。他对刘新亮说:“你一个人赶到白石镇去,报信用不着我们两个都去,你这次记住,下山后先向北走两里,然后再向西走,等到白石镇北边,你再绕回镇里,这样他们就不会像上次抓我们那样抓住你了。你到镇上后先不要去找派出所,先回家找你父母,把事情告诉你父母,然后你和你妈去派出所,让你父亲去镇政府,去的时候最好多吆喝些亲戚邻居去,绝对不要一个人去,因为我担心白石镇上的头头脑脑都被矿上收买了。如果有电话的话最好挂长途到呼和浩特,打给省政府和公安厅头头脑脑,就直接说这里出了大事故,死了七、八十人,情况说得越严重越好。矿上黑社会的事暂时不要提,提了我怕他们对你的话产生怀疑。知道没有?”
  “好!我听你的!”刘新亮点点头。
  “我给你说的事全记住没有?给我重复一遍。”
  刘新亮重复了一遍,然后披头把刘新亮漏掉的细节又叮嘱了一遍。
  “走吧!快走。”披头推了刘新亮一把,让他上路。
  “你去哪里?”刘新亮突然眼泪流了下来,他抓住披头的胳膊问。
  “我去把他们的电话线路和汽车毁了,我怕万一外面打电话进来查问,这帮人把事情糊弄过去就麻烦了。另外,我也不能让他们跑了,他们打我的帐我要好好算算。”
  “你不会和他们拼命吧!”
  “放心!我还没那那么傻,我把事情搞定后就上山躲起来。”
  “王哥――”刘新亮哭着跪下来,“我们全家欠你的,你是我们家的恩人。”
  披头朝刘新亮屁股上踢了一脚,“快走!再磨蹭我拿斧头劈了你。”
  刘新亮爬起来,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跑起来,很快就在昏暗的月光下消失了。
  
  披头看刘新亮走后,他颓然坐在山坡上,看着山下的矿区,心里涌现阵阵酸楚,孤独和失落刹那间侵入他的全身,在山顶的微风中,他打了个冷战。
  他盘算了一阵,对要下面做的事情简单分配了一下,认为破坏电话线是最重要的。他站起来,拍拍屁股,然后把斧头在眼前使劲挥舞十几下,看看自己是否还有拼杀的力气。我披头还是一个英雄,他对自己说,我还像过去一样心狠手辣。然后,他就下山向矿区走去了。
  
  姚兰自从有了从里到外的变化后,班上的男同学们都开始用另一种眼光看她。他们像欧洲人发现新大陆一样开始用惊奇来看待那个以前在他们眼里毫不起眼的女生。他们最开始仅仅惊奇于一个女孩在外貌的变化,但又过了几个月后,他们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女人的气质,而这种气质则完全把他们以前对外貌的惊奇推向一个新的高潮,他们完全被姚兰那高傲、冰冷、藐视一切的目光惊惧了。
  谁能想到过去一个在众人眼里得不到丝毫青睐的女孩会有如此大的变化。那个曾在他们面前腼腆、害羞、柔弱的女生此时已经成为班上最耀眼的明珠。姚兰以前因肥胖未曾展现的身高此时完全有了优势,细腰宽臀,柔顺的肩膀和细长的双臂,在加上她发誓不再剪短的乌黑的头发都让她开始变得越来越出众。
  有一天,张晓凡把姚兰拉到商场外的橱窗前说:“姚兰,你不觉得自己越来越漂亮吗?”
  姚兰看了看自己,苦笑一下,表情阴郁地说:“漂亮有什么用?没有他来欣赏,再漂亮都又有什么用。”
  “笨蛋呀你!你没看见现在班上的那些男生都像色狼一样看你吗?”
  “哼!要他们看我干什么?我丑我漂亮都不是为他们看的。”姚兰伤感地说。
  “你呀你!我现在觉得啊,王谦配不上你了。”
  姚兰冷笑了一下,说:“你跟本不了解他,所以没资格说这种话。我和他的爱情不是外表决定的。”
  张晓凡低下头,她觉得自己现在与姚兰沟通变得越来越困难了。
  “你还去钢厂等他吗?”张晓凡过了一会问。
  “是!我每个星期天都去。”
  “你找到王谦的那两个哥们了吗?”
  “找到了。”
  “他们知道王谦在哪里了吗?”
  “不知道。他们说那次事后再也没王谦的消息了。”
  “怎么可能呢?他会到哪里去呢?”
  “是啊!他会到哪里去呢?他就像一阵风一样从我身边刮过,消失在空气中了。”姚兰表情木然地盯着远处建筑物的尖顶喃喃地说。
  
  ------待续-------



B18层 发表时间: 04-06-15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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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南方一坐繁华都市十字交叉路口的地下通道里,常年在地上坐着一个老头,他头发蓬乱,面色焦黄,下巴上长着长长的灰白胡须,下身一条卷到膝盖的黑灰色裤子,上身穿一件白色圆领汗衫。在他面前放了小铁盆,里面放了一块、五毛、一毛的小钱。
  老头每天就这样坐着,也不张口向路人乞讨,也不摆出痛苦的表情来赢得路人的同情。总之,他就那么坐着,毫无生息。如果有路人照顾他年老给他一个小钱,他也不会抬头给对方个笑脸,总之他就是那副姜太公的姿态,对任何一个人,无论是冷漠、蔑视、骄矜、同情或者怜悯他都无动于衷,似乎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打动他的了事情了。
  这天中午,从通道一头走过来一个年轻人,他穿了件破旧的衬衣,一条蓝色的沾满灰土的裤子,皮鞋也已经皱得不成样子。他神态疲惫,面色消瘦,目光暗淡,头发长长,上唇及下巴上黑黑的胡须显然是一两个星期未刮的样子。
  他从东边的洞口下来,穿过走廊。在众多路人中间,虽然年轻人不同一般的气质令他特别突出,但却丝毫不能掩盖他穷苦潦倒的样子。
  年轻人走过老头的身边,看了老头一眼,对老头小铁盆里小钱充满一种毫不遮掩的贪婪。他眼睛在那一刻闪现出一丝火花,脚步也有了一刹那的犹豫,但随即他摇摇头,走开了。
  在这天黄昏的时候,老头开始活动身体,他把铁盆里小钱收起来,站起身准备离开。在他蹒跚着向地道口走去的时候,他发现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靠墙坐年轻人,那人见他走过来,用羡慕、向往的眼光看桌他,似乎有那么一种欢送他走的意味。
  老头瞥了他一眼,上下打量了他几下,然后从衣兜里掏出几个硬币丢给他。
  “拿去吧!小伙子。”老头面无表情地说完就走了。
  年轻人看着老头扔在地上的硬币发了半天呆,似乎在被什么苦苦东西煎熬着,他这种鄙薄的样子使他那英俊的外表似乎都变得丑陋不堪了。
  他叹了口气,把地上的小钱拾起来,捏在手心里,这是三个一块的硬币,他把手掌摊开,盯着小钱看了很久。然后用迟疑、困惑的目光看着老头远去的背影,陷入沉沉的思索之中。
  他又在地上坐了十几分钟,然后站起来,脚步飞快地跑出地下走道。他急速来到小街边的一个大排挡里,拿出一个硬币。
  “给我一盒白饭!”
  “白饭?你不要菜吗?”
  “不要,我就要白饭。”
  大排挡买饭的女子皱皱眉头,收过他手里的硬币,拿出一个快餐盒,盛满米饭,然后把盒子递给年轻人。年轻人从餐桌上拿了一个筷子,随即出了大排挡。他走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打开饭盒,急速地吃起来,那感觉像是饿死鬼在世一样。
  
  第二天,老头依然准时在他的地盘上班。中午的时候,昨天那个年轻人又出现了,他径直走到老头身边,然后坐下来。他不看老头,也不和他说话,总之他就那么坐着,表情漠然地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过了很久,老头开口了。
  “你从哪来?”老头冷冷地问。
  “北方!”年轻人也冷冷地回答。
  “北方?怎么年轻轻就落到这步田地。”
  “命里注定。”
  “你多大了?”
  “二十四。”
  “是不是犯事了?”
  “就算是吧。”
  “多大的事?被通缉了?”
  “谁知道!那是公安的事。”
  “你犯的事要掉脑袋吗?”
  “还不至于,但判我十、八年因该不成问题。”
  “抢劫、伤人,还是诈骗?”
  “伤人。”
  “伤了什么人?”
  “一群小逼崽子。”
  “一群?你伤了不止一个?”
  “是,我用斧头劈翻了三个,把其中一个的胳膊砍断了,还把两个踹到了沟里。”
  “哦!看不出你这孩子手还挺黑。”
  “我一般不这样,那些小子太黑了,为了钱什么都能做出。”
  “你就为这跑出来了?”
  “是!我砍完就跑了,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半个月前。”
  “哦!你为什么把事告诉我这老头子。”
  “我也不知道,总之我现在也无所谓了,你爱告不告。”
  “小伙子还挺冲啊,昨天给你小钱你连谢都没有。”
  “大恩不言谢!说谢就俗了。说实在的,昨晚之前我三天没吃饭了。”
  “我看出来了。”老头眯着眼说。“我在这洞里三年了,你是我第一个扔钱的,以前都是别人给我扔钱。”
  “看来,我比你还混得背。”年轻人叹后气说。
  “没什么?小伙子,信我,你将来成就远大。”老头缓慢地说,语气非常肯定。
  “你怎么知道,就我现在这样能有出息?”
  “我会相面。你倒霉日子快到头了,很快你就会脱离苦海。”
  “怎么讲?”
  “你本命年一过就会遇到贵人,这个人是个女的。”
  “女的?多大岁数?”
  “让我看看,”老头偏过脸来,仔细看了看年轻人。“很奇怪,太奇怪了。”
  “奇怪什么?”
  “这个女人才五岁。”
  “什么?五岁,那不才是个小孩子吗?”
  “是啊!所以我说奇怪。”
  “你就蒙我吧你!”
  “不信我老头的话就算了。”
  “也没不信,我只是觉得太离奇了,一个五岁小女孩是我的贵人。五岁小孩连自己都照顾不了还当我贵人,这怎么可能。”
  老头又看了看年轻人,他点点头,“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明白什么了?快告诉我。”
  “天机不可泄露!说了就不灵了。”
  “那至少可以给我透露一点点。”
  “不行啊!年轻人。为了你的前途,我不能说啊。忘了问了,你叫什么?”
  “王谦。”
  “哦,名字听起来不错,老头掐手指头算了算。哦,你这个人克父,你父亲一定不在了。”
  “这也能算出来?”
  “你这名字要改。”
  “为什么?”
  “你要是不改你会倒霉不断。”
  “怎么讲?”
  “你人面向不错,有成功之相,但你的名字把你的成功运制住了。”
  “哦,这样,那我改什么?”
  “我来给你算算。”老头又掐手指头嘴里开始念叨。“你就叫王志远吧!”
  “哦!这么名字好听。”王谦说。“那听你的,我就叫这个,正好也能避避晦气,公安找我也不那么容易了。”
  “还有啊!你去做个假身份证吧。”老头说,你要改就彻底改了,和我以前讨饭的一个伙计就叫王志远,你可以用他的身份。”
  “这样,那不是用重了吗?”
  “不会,前段时间他被车撞死了。家乡没人知道他的情况,他的户口肯定也没消掉。你就用他的身份,他死后,他的身份证就放在我身上,我本来想什么时候去他家乡看看,给他家人带个口信。但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也顾不上这事了。”
  “他多大年纪?”
  “他要不死的话虚岁也三十了。”
  “那不是比我大很多,我用他的身份像吗?”
  “你这样子还是比较老成,如果打扮一下就更像了。”
  “我就不明白了,他用这个名字已经被车撞死了,为什么你还让我用。”
  “他人身弱,承受不了这个名字,所以遭了大难。你则不同,你杀气重,能制服它,自然也就为己所用了。”
  “这样,这么说名字还要和自身条件搭配。”
  “是啊,像你这样克父之人都是杀气很重的,所以要名字化解。”
  “大叔,我没父没母,我以后就认你做干爹。”
  “不行啊!我身弱,承受不起你的杀气啊。”
  “你算命这么好,为什么不去算命却在这里讨钱。”
  “我不敢啊!算命会惹来杀身大祸,凡泄露天机的人都会折寿啊。”
  “哦,这样。那我怎么看到路上经常有人在看相。”
  “那些都是混个小钱,根本就没那本事。真正有本事的人是不会专门拿看相糊口的。”
  “明白了。”王谦长出了口气。“看来我需要学的本事还多着呢。大叔,我每天陪你在这里,给你当保镖如何。”
  “这倒不敢,但你现在运气不佳,出去混也好不了,所以你陪我一段也行,等翻过年,你就要离开,因为那时你的霉运就到头了。你就要去拜访你那个贵人了。”老头把盆子的小钱抓了一把,在手里把玩了一阵,从中拣出了一枚。
  “你把这枚拿着!白天出门就把它放在上衣口袋里,三年之内你每天都要如此。在这三年中,你的贵人将离不开你,她会帮你。三年后,你将开始飞黄腾达,那时候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制住你了。”
  从这天后,披头就开始陪伴老头乞讨的日子了。
  
  秋天来临,萧瑟的寒风开始吹过大地。树上的叶子逐渐变黄脱落,整个校园里呈现出苍凉凄冷的景色。每天早晨,在图书馆对面的花园里姚兰总是在那里朗诵英文,她总是按时来,按时走,总是一个人。她依然如过去一样衣着朴素,但秀美的脸蛋和她美妙的身段配合起来,让她呈现出诱人的魅力。
  她的这种规律有一天被四个早晨起来跑步的物理系男生捕捉到了。在一次夜晚的密谈之后,他们中间达成君子协定,即经过抓阄来安排追这个女孩的次序。
  
  首先上场的是一个中等个子,名字叫韩旭东的男生。他是个面色白净,五官端庄,性格比较内向、含蓄。
  这天,他在同伴的鼓动下开始接近姚兰。每个曾有过这种举动的男人最开始是不是都这么没经验。当他故作镇定,带着装出来的优雅风度在姚兰身边不远的地方徘徊,装模做样地朗诵英文,他那拘束的样子很令人捧腹大笑。
  姚兰起先并没有察觉有什么不妥,她仅仅是感到自己的领地受到侵扰。在开始的一刻,她也的确对入侵者留意了片刻。对她来说,这里是公共领地,没有什么人不能来,因而他一如以往一样保持自己已然静默的心态埋头做自己的事情。
  以后的几天里,姚兰的入侵者依然如故,在她身边不断打搅她。她被对方的朗读声所干扰,时常因为对方故意提高的嗓门而忘掉背诵的段落。她很快就气恼了,于是决定换个地方。
  第二天,韩旭东惊讶地发现姚兰不在了,而且第三天也是如此。他垂头丧气地把这个情况汇报给三个朋友。朋友们经过一番了解后知道姚兰转移了阵地,现在到图书馆背面的树林里去了。
  于此,三个朋友得出结论,韩旭东求爱失败。该李林上场了。
  
  姚兰在新的领地好日子并没有多久,也就在她转移阵地后的第四天。一个身材单薄的瘦高个出现在她的视野中。该男生带了付金属眼镜,神采飞扬。他到姚兰的领地什么都不干,就是在一张长凳上坐下,拿出根香烟,点燃,一边抽烟,一边欣赏姚兰。
  姚兰很快就察觉这个男生放肆的目光。当她明白男孩是在挑逗她时,她就用同样的眼神看起了对方,而且还脑袋偏着,表情十分夸张。
  于是两个人就这样开始凝视,像是狮子看老虎一样,怎么看都觉得别扭。
  最后,姚兰开口,“哎!那位同学,我好看吗?”
  对面男生听了话打了个哆嗦,他没想到姚兰用这种口气说话。他也不示弱地说:“你是很好看啊!”
  “要不要我把衣服脱了给你看?”
  “啊!”男生瞪大了眼睛,他被姚兰放肆的话吓住了。他嘴巴蠕动了半天终于说出了一句:“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女孩。”
  
  第三个出场的名字叫阎宏,与李林一样是一个瘦高个,是很招人喜欢的那种人,性格乐天,是班上学生中的调侃大师。
  他出现的方式比前两个要出位得多,他因为有了前两个失败的经验,因为对自己也没有十足的信心,所以就横了心抱着去他妈蛋的心态去接近姚兰。
  他径直走到姚兰面前,对姚兰说:“你好!我想认识你,想和你交个朋友。可以吗?”这番话是他早想好的,他就准备这话被拒绝后痛痛快快离开,不再费那个力气。
  姚兰冷冷地看了看他,上下打量了他,然后说:“告诉我,你为什么想和我交朋友。”
  “因为你长的很美。” 阎宏镇定地说。
  “哦!美对你很重要吗?”
  “怎么说,我想男生都喜欢美的吧。”
  “那好,我们来讨论一下关于美的问题。”姚兰把书放下,示意对方坐在傍边的石头凳上。
  “你来说说美是什么?”姚兰提问。
  “哦――,美是和谐。” 阎宏犹豫了一下说道。
  “哦!看来你还不是脑袋空空。”姚兰调侃道,“美的和谐是客观实在还是主观臆断?”
  “这个?让我想想,因该是客观实在。”
  “那好!如果美是客观实在,那么美就是不为人的想法转移的事情了,对吗?”
  “对!”
  “如果这样,那么美就一定有评判的客观标准了。对吗?”
  “应该这样。”
  “那么也就是说,美和不美是可以写在书本里,是可以逐条逐句地表达出来的了。如果这样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通过这个标准打分从而被打上美或者不美,要么是90分的美,80分的美或者60分刚及格的美是不是?”
  阎宏大惊失色,他被对方咄咄逼人的话惊呆了,他没想到对方是这么不同寻常,具有如此思辨的语言。
  “我――,我觉得不应该给人去打分,这不道德。”
  “回答我问题,你给我打了多少分?”姚兰语气冷漠地说。
  “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回答我,我该得多少分。”
  “你――,你最多刚及格。” 阎宏被逼急了,他气愤地反驳道。
  “那就是60分了。很好,但我觉得我该得90分。”
  “那是你认为,别人不一定认可。”
  “那么再见,我不会和一个只给我打60分的男生交朋友。”姚兰站起来,手里拿着书本迈着傲气十足的步态走了。
  
  晚上,当阎宏把早晨交谈的内容讲给朋友后,四个男生面面相觑,对他们不识趣地去追求这样冷得偏执的女生感到后悔。
  “这女孩到底是学什么的?哪个系的?怎么这么牛!”他们中唯一一个没行动,而且现在已没有任何行动勇气的男生谢兵传感叹问道。
  “谁知道是哪个系!明天该你上了,有本事就把她的来历摸清。” 阎宏对谢兵传说。
  “我看我还是算了吧!几位大哥级人物都泡汤了,我还有什么指望。”
  “你别看完我们笑话就想溜,我们谁都饶不过你。你非去不可,你也享受一下被这女生拒绝的滋味。”
  于是,谢兵传被三个男生压在床上,经过暴力胁迫后,终于答应第二天去自讨苦吃。
  谢兵传个子不高,长的很普通,平时喜欢踢足球,学习在班上是中下等。他是四个男生中自身条件最差的一个,可以说其貌不扬。在他要去见姚兰之前,大家都认为最后一定黄菜,包括谢兵传自己都这么认为,但事情却是另一番样子。
  
  姚兰自连续被三个男生骚扰后,心里也是很恼火。她现在越来越被生活中经常出现的这种事打搅。因为得不到任何关于王谦的消息,她开始心灰意冷,她的爱情火焰把她的心水已经烧干榨尽,思维枯竭。在她的内心,思念已逐渐转化为无奈,绝望转化为愤怒,甜蜜幸福的渴望开始向被抛弃的委屈和愤恨滑落了。
  我难道不漂亮吗?她在照镜子、看着镜子里姣美可人的影子时自言自语说,王谦,你这个傻瓜蛋啊,你回来看看我的样子吧,我现在已经是个大美人了。如果你见到我现在这个样子,你还会那样毅然决然地离开我吗?你还能不带任何留恋就走吗?王谦啊!你看爱你的丑小鸭已经成了众人追逐的女生了,已经成为被男生娇宠,被女生嫉妒的女生了。难道你还不满意吗?你现在有了我这样的女生还不能使你幸福快乐,而非要走到一个我无法找寻、无法追逐的世界中去吗?唉!我是完了,我陷入对你的相思中不可自拔了。姚兰在痛苦中煎熬着,不知道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尽头。
  
  这天早晨,姚兰在读英语的时候,被一个怯生生的声音打断了。她抬头看到一个相貌平平的男生在离他不远的地方神情紧张地看着他。
  哦,又一个,姚兰心里嘀咕着,很是无奈。但另一方面,她见男生很是害羞,心里倒也觉得挺可笑,于是微笑着问:“什么事?”
  男生扭捏了半天,然后说:“我想和你说几句话,然后就走。”
  “说话?说什么话?”
  “我想给你说个笑话。”
  “天!”姚兰抬头向天喃喃道,“这世界什么人都有。”
  “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无聊,觉得我有时间听你笑话?”
  “不!我只是想把这个笑话说完,然后我的任务就完成了,我就可以回去交差了。”
  “看来你还是带着任务来的。”姚兰冷笑着翻了翻白眼。“好吧!那就把你的笑话讲讲了,看能不能把我逗笑。”
  男生见他同意了,脸上立刻浮现出灿烂的笑容,他急忙跑过来,坐在姚兰对面。
  “是这样!我呢其实就是这段时间每天早晨打你主意的那三个男生的同学。我们几个几乎每天早晨都在校园跑步,也就在几个星期前,我们经过图书馆的时候每次都发现你一个人在朗诵英语。于是你就成了我们晚上经常谈论的话题,我们四个后来一商量决定――,怎么说呢,就叫泡你吧,反正就那个意思。于是我们抓阄排了泡你的次序。我是最后一个,前三个你都已经见过了。”
  “你说的是指那个像看动物一样看我,还有那个给我打分的男生吗?”
  “对!对!”
  “那还有一个呢?”
  “还有一个就是在你原来的那个地方,在你身边大声朗诵的那个学生。”
  “哦,他也是!真有意思。”
  “是啊!你看我们大家都喜欢你,可我们都是失败者。”
  “我觉得你们都不是失败者,真正失败的是我。”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们仅仅是被一个不喜欢你们的人拒绝,而我却是被一个喜欢我的人拒绝。”
  “我不明白!”
  “这是我的故事,你不用明白的。说说你的笑话,看可笑不可笑。”姚兰不想把有关她的话题进行下去,转换了话题。
  男孩舔了舔嘴唇,然后正色道:“我这个笑话呢必须要有一定智商的人才能听懂,如果智商太低,或者听力有问题的人,那就可能费事了。”
  “这么说,如果我听了你的笑话笑不出来,那就要被划入弱智儿童了,对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男孩嬉笑着说,我只是说听这个笑话的确要有一定技巧。”
  “那你说吧!如果我笑不出来,那我也只能认命了。”姚兰调侃道。
  “嘿嘿!”男孩偷偷地笑了,他开始正式讲笑话。
  “有个男孩,从小就没了父母,是个孤儿。他在父母去世的那年被送给庙里当了和尚,在庙里他被一个老和尚抚养。这个庙在没有这个小和尚以前只有一个人,就是这个老和尚,所以这个庙就叫做‘一法寺’,表示只有一个和尚的寺庙。在小和尚小的时候大家都还没在意这个庙在本质和形式之间有什么矛盾,也就是说虽然这个庙叫‘一法寺’,但其实已经住了两个和尚了。那时候,大家还没把这个小和尚当成真正的和尚,所以叫‘一法寺’大家都没觉得不妥。但小和尚终究要长大的,过了十几年后,小和尚长大成人,也开始接待香客了。突然有一天一个秀才,他一个旧香客中的一个,有天来上香突然发现了大家长久以来忽视的问题。他提出现在的寺庙不应该继续叫‘一法寺’,而应该改为叫‘二法寺’。他把这个理由说出来,大家都觉得很对,于是就向老和尚提议改寺庙的名字。” 男生说到这停住了,他挠挠头,很认真地问:“我这个笑话还能听吗?”
  “嗯,还能听,你继续讲吧。”姚兰觉得男生讲的还是挺有意思,于是鼓励他继续讲下去。
  “和尚听从了他的话,于是‘一法寺’改为‘二法寺’。过了若干年,老和尚去世了,老和尚去世之前对小和尚说:以前这个寺叫‘一法寺’,因为你来了,所以改为‘二法寺’,等我去了后,你就重新把寺改为‘一法寺’,知道了没有。小和尚点点头,表示同意。于是老和尚死后,小和尚听从老和尚临死前的安排把寺庙的名字重新改回到‘一法寺’。又过了若干年,小和尚死了,于是寺庙就没主持了,但寺庙的名字依然叫‘一法寺’。有一天,从外地来了个小混混,他很落魄,因为没地方落脚,于是就到了这个空寺庙里住下了。晚上,他做了个梦,梦到一个老和尚对他说:这里原先叫‘一法寺’,本来香火很旺,但由于他们先后都去世了,所以没有了主持,香火也就败了。如果他能把香火续起来,那么就能挣很多钱。混混醒后跑到门口,发现真如梦里所说这个叫‘一法寺’,于是他信了老和尚的话,剃发当了和尚。果不其然,自从‘一法寺’有了主持后,香火真的很旺,很多来这里的施主也都很慷慨。这样,混混果然发财了。过了三年后,混混想回家了。他开始收拾东西,把寺庙打扫一新,准备离开。但在离开的前一天晚上,他又做了个梦,梦中老和尚又来了,老和尚对他说:你把香火续了三年,现在佛缘正好到头了,你可以走了,但在走之前,请你务必把寺庙的名字改为‘空法寺’,算是他临走时做的最后一件佛事。混混醒来后真就去镇子上找木匠,让木匠给他做的新牌子,告诉木匠他要把寺庙名字改为‘空法寺’。木匠不解地看着他,问他为什么要改为‘空法寺’,他说老和尚托梦给他,要他改。正在这个时候,来了个长者,他听到他们的话,于是就问混混:你知道老和尚为什么要改为‘空法寺’吗?混混说不知道。长者说:因为老和尚知道你要走了,所以就改名叫‘空法寺’了。混混大惊,他急忙问长者为什么仅凭寺名就能判断他要走了,长者告诉了他寺庙名字的经历。混混回到寺庙后决定不用老和尚给他的名字,他叫人做了牌子,叫‘无混寺’,牌子挂起来后第二天他就走了。过了若干年后,他重游旧地,想起过去住过的寺庙,很想去看看,于是就到了庙前,发现他以前住的寺庙香火依然旺盛,但寺庙名字已经改了,叫大混寺。他看了后哈哈大笑,路人不明白他为什么笑,于是就上前打听。他问为什么寺名叫‘大混寺’,路人说因为这里住了个远方来的高僧,名叫大混法师。他听后又哈哈大笑起来,他给路人说,请给寺里通报一声,就说空混法师来看他了,路人于是就通报进去。过了一阵,从里面跑出来一个光脚和尚,见了混混扑通跪地,大叫师傅。混混不解,问对方为何这样叫他。和尚说,十年前,他投宿到这所庙里,晚上做了个梦,梦到一个老和尚对他说,他有佛缘,如果能剔发为僧,就能发财,但要首先把寺名改了,改为‘大混寺’,十年后,他佛缘将尽之时,他师傅就会来接替他。今天正好是十年将尽之日,师傅正如老和尚所言如期降临。所以他连鞋都没穿就跑出来接他了。混混听罢,感慨万千,对自己当年的恶作剧唏嘘不已。他决定将功补过,他对大混法师说:你可以走了,我来接替你。自此后,混混把寺名重新改回为‘一法寺’,同时还立了规定,无论如何都不得再改寺名,永远叫‘一法寺’。他开始广招弟子,在他死的时候,寺庙已经扩大了数倍,弟子也几十个了。他临终对弟子说:天道地道,大法无边,无极无终,一法通天。从此就有人把‘一法寺’的弟子叫‘无法无天’了。”
  “我的笑话讲完了。”男生松了口气,像是终于把事情结束了一样。
  姚兰听他讲完,发了一阵呆,过了一阵她说:“你的笑话我笑不出来,看来我是弱智。”
  男生说:“其实说实话,我第一次听也没笑出来,于是很气恼,直到有一天我才笑出来。”
  “那为什么?”
  “为什么你自己去猜。”男生说完哈哈大笑起来,“我要走了。你要是什么时候笑出来了,那你就猜到问题的答案了。”
  
  --------待续--------
  

B19层 发表时间: 04-06-15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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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位读者看到这里的时候,一定会对问为什么不能像现实生活中的普通人一样演绎他们的故事呢。道理很简单,因为该故事不是一个普通人的故事,不是简简单单的爱情演义,不是一见钟情,不是风花雪月,在我的故事中不存在这个名词,该故事中只有这四样东西――命运、自由、爱情和勇气。
  
  披头自打与讨钱的老头交谈了后就把心安定了下来,他相信老头的话,因为他和很多黑道的朋友一样都有这种宿命的想法。
  他每天早晨到地下通道里与老头见面,他此时衣着也整洁了许多,头发也理短,胡须刮干净,不再像第一次见老头那么破败。他有时候喊老头为丁大叔,有时候喊他为师傅。披头白天陪老头讨钱,夜晚就找个地方随便休息了。他凡是与老头在一起的时候就向老头讨教学问,包括算命看相的技巧,以及老头多年行走江湖的经验他都讨教。他对老头的江湖经验起了浓厚的兴趣,而老头似乎因为有这么个好徒弟也愿意给他胡扯八扯。
  披头在地道里从不讨钱,即便有人错把小钱扔给他,他也把钱扔到老头的盆里。老头起先非常奇怪,对他这种行为感到不解。
  “你整天这样陪我也不讨钱,靠什么吃喝。”老头问。
  披头笑了笑,没正面回答老头的问题。
  “我已经找到活命的方法了。”披头盯着对面的墙壁说。
  “那你晚上住那?”
  “我睡草地。”
  “下雨天呢?”
  “那我就睡桥洞了。”
  “我发现你最近脸色苍白,你是不是营养不良了?”老头关切地问。
  “有点吧,我最近精神是有点不好。”
  “哦!”老头沉吟了半饷,这天晚上收工回去的时候,老头把披头拉住。“我请你吃饭。”
  “不用!我这身体能支撑得住。”披头笑着说。
  “跟我走吧,我还要和你说个事。”老头坚持道,于是披头跟着老头来到一个大排挡,要了几个小菜,一瓶啤酒。
  老头把披头端详了一阵,说:“你现在有耗血泻精之相,你是不是在卖身?”
  披头笑了笑,不做答。
  “看来我说对了。”老头叹息道。“年轻人,你这样做会大败其身的。”
  “怎么讲?”
  “身体依承父母,父母是你的养身宫,是聚元固本之地。妻财为你的驱纵之地,是你压克之宫,而子孙则是仰仗之地,是耗损你精元之宫。一个人要多开父母养生的法门,专守妻财压克之道,少行子孙损耗之本。只有这样,你才能开源节流,保本守业了啊。”
  “师傅!你说得道理我记住了。弟子虽然不是什么大忠大奸的人,但卖身求荣的事情我还是不会去干的。放心吧,师傅,我不会做那种事情。”披头坦诚地解释道。
  “那你怎么最近总是脸色苍白,像是鬼似的。”
  “说实话吧,师傅,我在买血。”
  “哦!是这样。”老头听了披头的话甚感惊讶,他眯着眼凝视了披头片刻,忽然长叹了一声,“我本不想重操旧业,但见你乃本性坚贞忠良之辈,也就为你破戒吧。”
  “师傅,你说什么?你想重操旧业去给人算命?”
  “志远,等我们把这酒喝完,我带你到我住处,我好好看看给你的命运。”
  
  这一老一少离开大排挡后,上了辆中巴车,车行驰了近半个小时才到目的地。他们下车,进了个村子,又走了十几分钟,来到到一处背阴的小楼前,小楼周围一片破败,荒草遍野,小楼黑糊糊,寂静无声,不见任何人住的踪迹。
  “这是我住的地方。”老头对披头说。“来,我领你进去。”
  老头领披头摸黑绕过楼的拐角,指着黑洞洞楼门里的楼梯说,“从这里上去,我就住在二楼,这是我的别墅。”
  “别墅?”披头纳闷地低声念叨,“你还有别墅!”
  “是啊!不花钱的别墅。这其实是烂尾楼,也不知是谁家盖的,反正我就在这住,没人赶我我就住。”
  “哦――!”披头点点头,他明白老头说的是什么意思了。
  老头带披头摸上楼来,拐过一个弯,进了个房间。老头在房间角落里摸索了一阵,点燃了一根蜡烛。房间里霎时亮了起来,在昏黄的烛光下,披头看到这个房间足足有三十个平米的样子,房里有一张草席,几个纸箱和放在地上的几个盆盆碗碗,其他就没什么东西了。
  “来,志远,坐到这里来。”老头指了指草席,意思是让披头坐下。
  披头坐了下来,老头从一个纸箱里拿出一卷草纸,一只毛笔,一个墨盒,放在地上,然后又拿出几柱香,他把香插在一个纸盒上,他拿起毛笔,把笔头伸进墨盒里沾了沾,在草纸上挥笔写了几行字,那字披头从没见过。老头把草纸放在插香的纸盒前,他拿起蜡烛,用烛火把香点燃。
  “志远,你现在跪下,对着这三柱香磕头三次。”老头说。
  披头顺从地跪在地上磕了三次头。
  老头把香拿起,在披头头顶绕了三圈,然后把香放在自己眼前,屏住气凝视起来。披头看老头怪异的举动,大气不敢出,只是傻傻地看着。突然,那香顶冒出的烟开始散乱起来,像是被风吹过一样,披头惊讶地发现,此时房间里根本就没有风,空气闷热、死寂。也就在这个时候,那烟突然起了变化,迅速开始会聚,起先是会聚成一团,然后中间散开出现一个圆洞,后又变成一个环,接着是两个环,两个环急速地转着,相互紧紧扣在一起,不离不弃。那两个环停留了二十几秒钟后,突然其中一个断开,很快断开的环收缩散乱,消失了。现在空中只剩下一个环,那环转速开始变慢,逐渐缩小,最后变成一条向上的微微抖动的烟柱。
  披头看呆了,他被老头的戏法迷惑得恍恍惚惚,张大嘴瞪眼睛发傻。
  老头身体松弛了下来,他重新把香插在纸箱上,然后垂下头沉思冥想了一会。突然他开口道:“你有个大障碍,也可以说你这辈子的一个大罪恶。有一个人将来会成为你的一个死敌,这个人天生与你为敌,你将被这个人锁住,你会为此付出大代价,甚至你的命。”
  “什么样的人?是我的仇人?”披头紧张地问。
  “不是!”老头斩钉截铁地说,“这个人你见过,在你的北边,这个人将决定你整个命运。我看到很多血,还有眼泪,你将为这血和眼泪而大祸临头,是性命之灾。”老头又停下来冥想了一会,“我看清楚了,这个人是个女人,很年轻,长得很好,她现在刚找到制你的帮手,很快他们的力量就会暴涨了。”
  “天!女人,我不知道还有女人是我的仇人,长的还很好。让我想想,我以前认识的哪个女人是这个样子。想不到啊,我得罪什么人了?我不记得得罪什么女人啊!如果是男人还差不多,女人简直不可能啊!”披头在郁闷中喃喃地说。
  “师傅!我这难有解吗?”过了一阵披头问。
  老头点了支烟,又用手指算了算,“你现在只有一个解法。”
  “什么解法?”
  “找你命里的贵人。”
  “你说的是哪个啊!是不是那个五岁小女孩?”
  让我再看看,老头重新冥想了一阵,然后抬头说:“她现在已经六岁了,她生活在一栋豪华的大房子里,周围很寂静。她现在很软弱,好像快要死了,我看到她在等你。对,她在等你,很快你就会有她的消息了。她要吸你的血,要你的精气,你必须用血让她强大起来,只有这样她才能活,才能将来帮你打败你的敌人。”
  “天!你没吓我吧?”披头吓得差点栽倒在凉席上,“能有这么悬吗?我怎么感觉你在讲恶鬼故事。”
  “你不信我?”老头慢吞吞地说,“你信不信没关系。事情马上就要开始了,不会等多久,很快!很快!”
  
  性格孤傲的姚兰认可谢兵传做自己的朋友,在她与谢兵传在咖啡厅的一次长谈中明确地告诉他自己的想法,同时也告诉他自己为何这样的原因。谢兵传对姚兰这种想法表示理解,他告诉姚兰,自己没有要追求她的意思,他之所以这么做仅仅是因为被同学所迫而已。
  姚兰这次谈话后回到宿舍告诉她的同学她恋爱了。她的男朋友就是谢兵传,物理系大三的学生。这个消息让很多人惊讶不已,尤其是当姚兰和自己的男朋友手拉手到那班女生面前亮相时,她的同学就更惊讶不已了。因为这种出位让那些女孩们目瞪口呆。
  以后,姚兰和谢兵传经常见面,经常一起去看电影、上自习。很多次,当班上有活动的时候,凡是有男女朋友的都带自己的爱人出席时,姚兰也丝毫不例外地带谢兵传出现。逐渐,大家都对他们的关系习以为常,不再大惊小怪了。从此以后,在姚兰身边很少再出现对她向往的目光,也很少有人再骚扰她的生活了。
  姚兰开始了一个非常平静的时期。她按部就班地学习、生活、恋爱着,一切都显得与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她也开始在衣着和打扮上起了变化,在她的手边也逐渐有了时尚杂志和摩登女郎的画报。她也不再像过去那样素面朝天,她开始向标致、靓丽的现代女性前进了。
  元旦前夜,学校组织了一次迎新春歌舞晚会。晚会上,学校的女生们几乎都打扮花枝招展,男生却倒没那么正式,很多人依然是平时的那副行头,当然也有一些用心的男生把自己的打扮的像女人一样,油头粉脸,衣着光鲜。
  礼堂里人很多,连走道里都挤满了人。姚兰在晚会中负责给班里合唱队伴奏,一曲贝多芬的“欢乐颂”合唱把晚会推向高潮,同时她还在期间单人弹奏了一曲“帕格尼尼狂想曲”,那轻柔和缓,富有激情的琴声让晚会中的很多男生产生冲动,其中就有那么一个穿黑色皮夹克,表情淡漠,目光阴冷,双臂交叉在胸前斜身靠在礼堂走道观看演出的男生。他静静听完姚兰的演奏,在大家都为姚兰的表演鼓掌的时候,他仅仅是嘴角动动,静默的姿态依然没有改变。
  表演结束后,大家都涌到到礼堂外的广场上开始露天舞会。姚兰走出礼堂,见谢兵传在等她。
  “我请你跳舞,可以吗?” 谢兵传问。
  “可以是可以!可我不是太会。” 姚兰说。
  “我教你。”
  “那好吧!” 姚兰迟疑了一下,在谢兵传的邀请下伸开手掌。
  他们开始移动脚步,在众多男男女女中间跳动起来,很快他们就淹没在舞动的人群中了。
  “姚兰!你有王谦的消息吗?” 谢兵传在跳舞期间问。
  “还没有!”姚兰悲伤地说。
  “王谦是怎么样一个人,怎会让你这么投入?你就不能从学校里找一个吗?”
  “现在让我形容他我形容不了。他的影子在我脑子里都已经模糊了,我连他的长相都已经捕捉不到了。我有时候拼命回想他的样子,想把他刻在我心里,但我发现记忆是个毫不留情的东西,它会让时间把一切都消退掉。”
  “那你还在想念他吗?你是不是对他的感情已经不如以前那么强烈了。”
  “不!一点都没有。尽管我现在已经很难说清楚他样子,他的音容笑貌。但那把我心刺疼的感觉却一点都没有减少,我想我对他的爱已经深入到我的精神中去了。我想这已经不是对一个形体的爱,而是对一个曾占据我生命的一段美好时光的心灵的爱了。”
  谢兵传苦笑道:“其实呢,我还是觉得该放手的时候就放手,人不能永远沉迷于过去的回忆里。你想过没有,王谦离开你,走了这么久,他为什么没一点消息给你。如果他心里有你的话,他至少应该给你打个电话或者写个信什么的,为什么音信皆无?”
  姚兰叹气道:“是啊!这也是我纳闷的地方,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与我联系。难道他出什么事了?”
  “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他的确有什么阻碍不能与你联系,另一种是他根本就不想和你联系。你觉得他可能是哪种情况?”
  “我也不知道!我觉得两种都可能。如果他有了阻碍可能会是什么?”
  “我想可能他在一个偏远的地方,无法写信打电话吧。”
  “偏远!偏远能在哪里呢?”
  “他当时走的时候身上有多少钱?” 谢兵传问。
  “大概不到一百吧。”
  “如果那样他应该离这里不远。”
  “那会是哪里?”
  “我们周围既偏远,又近的地区只能是内蒙草原了。”
  “你的意思是他到内蒙了?”
  “我猜想。”
  “有道理。可内蒙那么大,我如何找他呢?”
  “是啊!内蒙太大了,无法找啊。”
  “唉!”姚兰叹口气,又开始失落起来。
  “这样吧,我明年暑假去趟内蒙,算是旅游吧,如果你愿意,我们一起去,也许我们能在沿途找找王谦的蛛丝马迹。”
  “这是个好主意,行!就这么定了。”姚兰高兴起来,对谢兵传的提议表示赞同。
  他们又跳了一会音乐就结束了,俩人走出圈子,站在圈外,等待下一曲的开始。
  突然一个声音在姚兰身边响起,“请你跳舞!可以吗?”
  姚兰转头,在她侧面一个目光阴冷、面色苍白的男生,他鼻梁挺直,眉骨很高,嘴唇线条分明,面色刚毅,棱角分明,尤其是他的眉毛斜向上齐齐掠过前额,给人以特别深刻的印象,该男生中等个子,但肩膀宽阔,一身黑色皮夹克,配着黑色西裤,在他的脖子上围着一条灰白相间的条纹状的围巾,更显得他气质格外独特。
  姚兰见是个陌生人,对他微微笑了笑,用很抱歉的口气说:“对不起!我只和我男朋友跳。”
  “哦!这样。”男生转头,对谢兵传说:“我可以和你女朋友跳一支舞吗?”
  谢兵传看看姚兰,觉得这个事情不应该由自己决定。
  “如果我女朋友没意见的话,你可以跳!” 谢兵传说。
  男生又转头对姚兰说:“行吗?能赏脸吗?”
  姚兰又对男生笑了笑,说:“对不起!我不和陌生人跳舞的。”
  “哦!这样。”男生长出了口气,说:“你觉得和我跳支舞很危险吗?”
  “危险?”姚兰冷静地说,“我仅仅是没有和陌生人跳舞的习惯。”
  “习惯是可以改变的,人不是生下来就有习惯的。”
  “哦――”姚兰这次真正注意看了看对方的样子,她用调侃的语气说:“这么说你习惯于改变别人的习惯了!”
  “那倒不是,我仅仅是请你跳舞,我并没想改变谁的习惯。”
  “可你刚才的口气像是要改变我的习惯。”
  “是这样!我如果说了什么让你不高兴的话,我请你原谅。我仅仅想请你跳舞,没其他意思。”
  “我真不能跳!我只和我男朋友跳舞。”
  “你男朋友已经同意我可以请你跳舞。”
  “他只说了如果我没意见的话,并没有说我可以和你跳舞。”
  “你是不是特怕我会把你怎么样?”男孩改变了口起问道。
  “不怕!”
  “那为什么不能接受我的邀请呢?”
  “我不想跳!没有任何原因,我就是不想和你跳。”姚兰口气强硬地说。
  “不要那么傲气,女孩!你太傲气了。”男生言语没刚才那么恭敬了,而是充满讥讽。
  姚兰冷笑了一下,她昂起下颌说:“你说对了!我很傲气,我有傲气的资本,不是吗?”
  男生咬着嘴唇,低头笑了起来,他嘴里喃喃道:“没想到世上还有这样的女人。自我感觉好到连谦虚的美德都不要了。”
  姚兰听清楚了他的话,也轻声笑了起来,她郑重对对方说:“谦虚的美德从来不曾是我的品质,你想找圣女的话请别处去寻找,这里没你要找的人。”
  “是!你说对了,这里的确没有,这里只有一个满身低级、俗气十足的女人。”男生恨恨地说完,然后转身就走,但他随即被人挡住了,挡他的人是谢兵传。
  “你刚才说了什么?” 谢兵传说,“你把你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怎么?你想打架吗?”男生冷笑着说。
  “你认为我想干嘛?” 谢兵传此时已经捏紧了拳头,两眼冒火了。
  “好啊!来这边。”男生轻笑了起来,他一个人走到一处空地,然后向谢兵传招招手,“来!这边来!”
  谢兵传起身就要过去,立刻被姚兰拉住了。姚兰堵在谢兵传面前,把他的胳膊抓住。
  “不!谢兵传,你不能去,我们离开。”
  “你放开我――” 谢兵传对姚兰瞪眼睛,用手指着姚兰的鼻子,“放开我,听到没有?”
  “谢兵传,好了,我不想因为我而出事。跟我走,我们离开!”
  谢兵传一下就把姚兰推到一边,他走到男生身边,立刻两个男生就扭抱在一起,随即两人都倒在地上,翻滚起来。
  周围的人呼啦一下围成一个圈,很多人都欢呼起来,刺激的吼叫和兴奋的脚步声充斥四周,场子里的人都停止了跳舞,都来跑过来看出了什么事。
  “打得好啊!狠狠打!”很多人看得兴奋,叫得响亮,还有些在外围看热闹的学生更是上上下下地跳着,嘴里还不住喊:“往死里打!往死里打!”
  姚兰被人群隔断在外面,她急得直跳,拼命想扒开人群钻进去。但那人群形成的铁桶阵是如此坚固,她丝毫不能突入阵中。
  等学校的保安来临,把围观的人群驱散后,姚兰终于看到两个衣衫褴褛、脸面青肿、皮开肉绽、气喘吁吁的男人。两个男生被保安拎起来,抓住胳膊,扭送到学校保卫处去了。
  姚兰一直跟着,她在一边向保安乞求着,解释着,对朋友因为自己的偏执、傲慢所造成的后果后悔不已。
  保安很快就了解到这是一起因女生而起的斗殴,姚兰自然也成了肇事者,于是她同样被留了下来接受调查了。在调查中姚兰了解到那个男生名字叫彭伟,是数学系大四的一名学生。
  在保卫科,姚兰看到谢兵传左眼眶被打破,嘴角也破了,右边脸青肿,右手外侧的八个骨节皮肤全因击打而撞破了,手整个肿得像面包一样。彭伟脸上也是挂花,他鼻子破了,左侧颧骨被打破,右手也是皮开肉绽。两个人似乎都没粘什么便宜。
  姚兰开始在保卫科掉眼泪,她没想到自己特立独行的个性竟然会招致这样一场野蛮的行为。
  
  -----待续------
  

B20层 发表时间: 04-06-15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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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都在命运的安排之下,每个在生命的小径跋涉的人来说。成功与失败、光荣与耻辱都是天命所不可抗拒。人可以与自然法则抗争,但却永远不可能战胜它。绕过横亘蜿蜒的急流,穿越由生到死的重重铁索,每个人是否能达到自由王国的彼岸这就只能是人性底层最神圣的火种决定了的事情了。
  在姚兰生命中究竟要遇到怎样的人,她将经历怎样的磨难,这都是她不可抗拒的命运所决定。从一个被忽视、被冷漠的小女孩成长为一个浑身长满尖刺的漂亮女子,其实都是她必要经历的生命历程。
  彭伟的出现必定要改变姚兰在既定生活中的轨迹,尽管第一次相遇是在那样一种粗暴野蛮的行为之下,但毫无疑问,在姚兰的世界中,她开始逐渐聚拢起自己的力量,这种力量就像丁老头给披头预言的那样,它将在未来的日子里成为正在社会的最底层,为最基本的生存需求而苦苦挣扎的年轻人头顶悬垂的利剑了。姚兰将被命运之神推向一个狂野、黑暗的巅峰,在那个凄风苦雨的世界中,她将试图用手中的剑去砍下爱人的头。
  我依然要用这句话说了:请每位读者耐性看下去,在人生的大幕没有落下之前,任何变故和荣辱都有可能发生,就像大仲马所是说:人类的一切智慧都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的:‘等待’和‘希望’!”
  
  打架发生后的一个星期,彭伟在路上拦住了姚兰。他脸上的伤还没有完全颓尽,颧骨上的疤依然还在。彭伟今天穿了件破旧的军大衣,头发也没那天那么整齐。他拦住姚兰的时候,神态倒如过去一样毫无笑容,冷淡镇定。
  “姚兰,能听我说句话吗?” 彭伟两手插在大衣口袋里说。
  姚兰经过上次打斗之后就对这个男生充满憎恶,她昂头走过彭伟身边,眼神都没眨,似乎彭伟不存在一样。
  “姚兰,我可以帮你找到王谦。” 彭伟在姚兰走出十几步开外后在她身后大喊了一声。这一声着实震得让姚兰停住了脚步。
  姚兰转回身,看着彭伟。她用疑虑的目光审视对方,想搞明白他说这话的真实目的。
  “姚兰,我知道你的事了。我很想帮你。” 彭伟站在远处手依然插在口袋里冷冷地说。
  “我的事似乎用不着你来插手。”姚兰冷冷地回绝。
  彭伟两眼盯住她说:“我有很好的办法让你找到他,如果你不愿意,那我也只好做罢了。”
  姚兰看彭伟的眼光开始迷茫,她心里犹豫不决,不知道是否该听听对方的建议。
  “其实,我这次来不是向你道歉,我没觉得那天我做错什么。只不过我的确对你的事很好奇,我去找过谢兵传,我们讲和了。他告诉我了我你和他的真实关系,我才知道他并不是你真正的男朋友,他还告诉了我你和王谦的事。我听了后对你的看法有很大转变,很可惜你不是我的女朋友,如果我有你这样的女朋友的话,我会爱你爱的发疯。现在我不再对你有任何想法,至少在你找到王谦之前不会有了。但如果有一天你找到王谦后发现他并不是你真正想要的人,那时我自然会拼命追求你。所以,我用我的理智和头脑来帮助你,让你找到你心中的那个人。但我比较自信,当你找到他后你才会知道王谦并不是你真正爱的人,也许你找到他的那天,就是你爱情基石垮掉的时候。那时候,我自然不会放过你了,我想你会爱上我。” 彭伟抬头望望天,喘口气接着说:“如果你接受我的条件,在你彻底对王谦失望以后,在你不再爱王谦以后,如果你能抛开对我的偏见,让我和其他任何男人一样平等地追求你。那我就能帮你实现你的愿望,找到你想找的人。如果你认为这个建议还是有合理的成分,希望你能考虑一下,我等你回音。”说完,彭伟转身走开。
  “你等等!”姚兰开口阻止彭伟离开。
  彭伟转身看着姚兰,那眼光分明知道姚兰的心思。
  “你凭什么说你有方法找到他?”
  “我是天才!” 彭伟指指自己的脑袋,“我当年高考数学是满分,我在大学的课程也几乎是如此。任何难题在我手里几乎都有解。另外,我还有别人没有的东西,那就是灵感和嗅觉。我从小就有不同一般的辨别事物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如果你去我班上了解一下的该知道,我是同学中间的智谋大师。”
  “仅仅凭这些你还不具有说服我信你的能力!”姚兰说,“我要你有切实可行的方法。”
  “我听说你暑假要和谢兵传去内蒙找王谦,但你们知道走什么线路吗?如何走才能达到最优化的方式。还有,采取何种方法去分析收集到的信息,怎样才能做正确合理的判断,这些都需要我这样的专业人员才行。”
  姚兰默不作声,眉头紧蹙,她心中掂量着对方的话,不得不承认,对面的男生的话的确有其合理的成分。
  彭伟也不做声,他等待姚兰做出一个决定,他认定姚兰是会做出他想要的决定。
  “你能保证他一定能找到?”姚兰经过长考后问他。
  “我不能百分百说自己一定能帮你找到,但我会让你找到他的概率增长几倍。”
  “我可以同意你帮我,但我不会给你任何承诺,你前面说的要求我不会同意。”姚兰严肃认真地说。
  “那就算了!如果你连我这种合理的要求都不能接受,那我也没有必要去为你做你认为合理的事情。” 彭伟正色道。
  “你要我为你做什么?你拿什么做交换条件?我刚才没有听明白。”姚兰问。
  “你只需要平等对待我,不对我抱有偏见。如果我将来追求你,你不会因为首次见我时的恶感而把我拒之门外。”
  “彭伟,我会让你失望,我这辈子不会再爱别人了。我不想日后因为得到你的帮助却不能为你做什么而让我背上歉疚,我不想欠你的情。”
  “这你不用担心。如果你日后依然像今天这样爱他,而他也爱你,那我认为我这是为人类的解放事业做了件好事。请你不必在意我将来会怎样,我会像个男人一样离开,不会打搅你的生活。但我也要清楚地告诉你,如果你们相见后,他的行为让你不再爱他,或者他的思想与你相差很远,要么他的性格也不再让你欣赏,也就是说,你对他的爱情幻想破灭之后,我就一定会打搅你,除非你那时斩钉截铁地告诉我我们根本就不可能。”
  “我现在就可以告诉――”姚兰接口道,但被彭伟打断了。
  “我不要你现在,现在你说的任何话都不能代表将来。”
  “那――,好吧,我们成交了!”姚兰面色和缓下来,她点头表示认可。
  彭伟露出了笑容,把手从他那不知从哪里借来的破旧军大衣里拿出,走了过来,他向姚兰伸手,说:“我们拉勾好吗?我需要确定我们达成的协议。”
  
  披头现在的日子完全靠卖血支撑。他半个月到血站去一次,每次他卖血400毫升,从血头那里拿到四百元。这样,他每月的开销就不成问题了。
  元旦过后的一天,到了他卖血的时间了,他又去血站,在血站门外老地方找到陈血头,这人精瘦,个子不高,就是他当初在披头穷困潦倒时拉披头进入了这个行当。
  陈血头以前在四川的一家工厂工人,后来被老乡骗到广东搞传销,钱没了,只好卖血挣钱。开始他自己卖血,后来他发现做血头组织人卖血更来钱。卖血行为是国家禁止的,但由于无偿鲜血跟本不能解决医院输血缺口问题,所以他这种人自然有了生存的土壤。他基本的操作方式很简单,政府给各单位分配的献血指标各单位一般都不能完成,于是只好花钱从外面找人来顶替。陈血头就是这样的一个中间人,他负责联系单位和卖血者,然后从中拿提成,基本是三七或者四六开。他每个月收入能达到六、七千元,远比很多白领挣得多的多。披头目前就是他手中的一个卖血者。
  这天当披头卖血完后,陈血头照样在门口给他四百元。在他临离开的时候,陈血头突然想起了什么,他朝披头喊:“哎!老弟,想不想挣大钱?”
  “什么?”披头转身问。
  “我有个事,有机会挣大钱。当然只是个机会,不能保证你一定能行。”
  “什么事?”
  “是这样,前天我在门口遇到一个年轻人,看起来像个大学生,反正挺年轻的。带个眼镜,脸白的吓人。他和我聊了半天,起先我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后来他起劲跟我解释我才算听明白了。”
  “他说什么?”
  “他说他现在搞了个什么计划,好像是叫‘天使计划’,说是一个救人的计划,和白血病有关。他说他正在组织一千名自愿者去做什么检测,好像叫什么干细胞检测,说是如果谁的检测结果被哪个有钱人看中了,谁会挣很多钱,比卖血挣钱多了。”
  “有这好事?不是是骗人的吧。”
  “我也不知道,这是名片,你要感兴趣你去问问。”陈血头给了披头一张名片,“你先去了解一下,如果好挣给我说一声。说不定我也能发财呢。”
  “那你怎么不去?”
  “我这里走不开,你没看我忙得要死。”
  披头把名片反来倒去看了几遍,名片的人叫吴伟华,‘天使计划’的总干事。上面有联系电话、手机和传呼,还有地址。背面是一大段有关白血病骨髓移植的科普宣传文字,总之是披头看不懂的东西。对于白血病披头只知道是一种很可怕的血液病,怎么得的,怎么治疗他一概不知,他也听说过这个病的死亡率很高,以前在小学的时候他学校里的一个孩子就是得这个病死的。
  披头研究了半天,决定去找这个人问问,看是不是像陈血头说的有大钱可挣。
  
  披头首先给对方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中年女人。披头直接就问对方是不是在搞一个‘天使计划’,对方立刻说是。
  “我一个朋友告诉我说你们需要血,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披头接着问。
  “我们不是需要血,而是需要血液里提取的干细胞。”
  “哦!那你们到底需要不需要血?”
  “请问你是干什么的?”中年女人口气异常和蔼地问。
  “我怎么说呢,平时卖血,靠卖血为生。”
  “哦!这样,你最好来一下,我们可以好好谈谈。”
  “可以!什么时候去?”
  “你现在有时间吗?”
  “行啊!你的地址是不是就是――”披头说着报出名片上的地址。
  “对!就是这。”
  “那我该怎么走呢?”
  中年女人详细告诉了他行走的路线,于是披头就坐车赶了过去。
  
  披头到了指定地点后在路边又打了个电话,一会一个中年女人走来,看见披头向他打招呼。
  “就是你吗?”女人问。
  “是!是我。”
  女人见他很是高兴,连忙伸手,那热乎劲让披头怀疑自己到底遇到了什么人。
  “你走累了吗?我给你买瓶饮料吧。”说着就掏钱去路边的店里,让店员给她取饮料。
  披头自打到这个城市后还没受陌生人这么热情地接待,他有点满心狐疑,对女人的意图有些担心了。
  女人把饮料递给披头,披头接过后拿在手里没喝,他怕出什么事,而女人却使劲劝他喝,女人的这种热乎劲让披头更感不爽了。
  他跟在女人后面进了一个大院,是一个花园小区,环境很好。女人带他上楼前一直给他介绍什么是‘天使计划’,他一个字都没听进,全部心思都在观察周围的环境,他天生就有这种职业特征,敏锐的观察力和对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
  “好!到了。”女人带他进了一个房间,然后请披头坐在沙发上。
  这是一栋居民住宅。在住宅里,他见到一位脸色苍白的年轻人,他半躺半靠在一个长椅上,神态异常憔悴。
  “这是我儿子吴伟华。”女人给披头介绍,“名片上就是我儿子的名字,他今天不舒服,所以没去接你。”
  披头理解地点点头,用目光观察了房子四周,没发现什么危险,于是打消了刚才的警惕心理。
  “不瞒你说,” 女人走到儿子身边,用手抚摸着儿子的头充满母亲的慈爱,她说:“我这个儿子得了白血病,医生说如果不做骨髓移植的话他活不了几年了。我就这么一个儿子,我儿子就是我的命,我拼了命也要把我儿子救活。我们两口子有一些积蓄,能够掏得起手术费,但却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与我儿子造血干细胞相同的配型,中国红十字会的‘中华骨髓库’也没有。说实在的,中国这么大,与我儿子相同的配型的肯定有,但我们不知道是谁!全国这么多人口可只有两万余份检测数据,所以为了找到相同配型的造血干细胞我儿子发起了‘天使计划’,这个计划如果能成功的话,也许能为我儿子找到造血干细胞配型的人,当然也能为与我儿子相同情况的人提供机会。我儿子和我们商量后决定做这件事情。我们已经联系到了三十四位自愿捐献者,如果你参加的话就是第三十五位。我儿子在这里,让我儿子给你介绍一下具体情况,他比我说的清楚。”女人说完捏了儿子的肩膀,同样,她儿子也拍了派自己母亲的手背,那种深情似乎在相互鼓劲一样。
  吴伟华对披头笑了笑,向披头伸出手来,说:“请原谅我不能起身,我今天非常疲乏,可能又需要输血了。”
  披头上前与吴伟华握手,年轻人使劲捏了捏披头的手,披头一下感受到对方内心异乎寻常的坚定和执着。
  “让我先给你介绍一下什么叫骨髓移植,为什么得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好吗?” 吴伟华用朴实坚定的语气说。
  披头对这个年轻人有了好感,他从对方热情、真诚的目光中感觉到温暖。于是他点点头,表示对他的建议的认可。
  “白血病也叫血癌,是造血系统最常见的一种恶性肿瘤。它的特征为:造血系统中白细胞恶性增生,造成全身组织与脏器的广泛浸润和正常造血功能的衰竭,病人常回出现贫血、发热、出血、疲乏,以及肝、脾、淋巴结肿大等现象。白血病一般来讲分成两类,一种是急性白血病,一种是慢性白血病,我得的就是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具体怎么得的我也不知道,但可能和我在工作的时候经常接触化学物品有关。像我这种血癌患者来说,我唯一的希望就是找到一个与我造血干细胞相同的配型的人,然后进行造血干细胞的移植。因为一般的细胞移植会出现剧烈的排斥反应,所以为我提供造血干细胞的人一定要和我的HLA完全匹配才行。可是不同人之间能够匹配的可能性非常小,亲兄弟姐妹之间是四份之一,无亲缘关系人群的可能性大概只有万分之一。我得了病后,我所有的亲戚都为我去做了造血干细胞检测,但没有找到与我配型的。我自认为自己是个生命力非常顽强的人,我不想做一个生命的逃兵,我还有那么多的梦想没有实现,我不想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所以我一定要找到那个人,我的救星,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个人与我相同配型的人,而且现代医学也能够治疗这种病。所以我要靠自己的力量拯救自己,即便到最后我依然没有找到我的救星,但我想我做的事情也为和我有相同遭遇的人增加一点希望……”年轻人语气和缓但却严词坚定地说着,从他的眼睛里透射出对生命和未来的希望。
  “什么是HLA?”披头听年轻人多次提到这个词于是不解地问。
  “HLA是人类白细胞表面抗原,本来这种东西是为了保护人体自身免受异体侵入的,但在这个时候,它却成了组织移植的最大障碍,也就是说,如果不匹配的组织移植后,白细胞就会把这些组织当做入侵的敌人一样攻击。所以要移植就必须找匹配的才行。”
  “这样!很专业的知识啊。”披头感叹道,“我对你的话不是完全听得懂,但我感觉你是一个很好的人,在做一件很好的事。有件事我想搞明白,如果我做你说的这件事对我身体有损害吗?”
  “从目前医学临床观察来看没有,应该是很安全的。”
  “那我想知道是不是直接从我身体里抽血就行了。”
  “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抽取骨髓造血干细胞,一种是从血液里采集干细胞,前一种会比较疼,后一种和正常抽血没有多少区别。”
  披头沉默了一会,他抬头问,“我想问个实际的问题。当然你可能认为我特俗,但我还是觉得有必要问清楚,我如果为别人提供你说的那个东西我能得多少钱?”
  “哦!这个我现在回答不了你。因为我们国家提倡的是无偿捐助。”
  “原来这样!”披头皱了皱眉头,他长出了口气,在空中打了个响指,说:“如果这样我怕你的计划一百年也干不成。”
  “为什么?”
  “我要说你是个理想主义者或者空想主义者,你能接受吗?。”
  “你能把话说明白些吗?”年轻人问。
  “无偿捐助?哼!”披头轻蔑地说了一句,“只有你们这些不为金钱奔波的人才有的荒唐想法。让我们无偿捐助,那也要等我们把肚子填饱、把生活过好了才能说的事。就拿我来说,我现在就靠卖血养活自己,如果你让我卖血却不给我钱,那我想和杀我没多少区别。让牛跑又不让牛吃草的事从古到今有吗?我觉得你们这些知识分子都有病!”
  吴伟华静静听披头说完,然后理解地点点头。他说:“你说的对!我十分认可你的观点。”
  “你认可?这么说你并不赞同无偿捐献了?”
  “我想无偿捐助不符合人性,我认为这个社会每个人付出了就应该得到汇报,尤其是对那些对贫穷的人来说无偿捐献其实就是在剥削对方仅有的一点财富。”
  “你这话说的还中听。我喜欢和实实在在的人打交道,别把事情搞的虚头巴脑的,谁也别把自己当做上帝,谁也别把别人当作救世主。要别人奉献的时候最好把奖赏准备好,否则这个世界只能是好人越来越少,坏人越来越多。”
  “你说的对!我感觉我们一定能成为好朋友。”年轻人笑了起来,他又一次伸出手。“来吧!我们再握握手,尽管你可能成为我骨髓提供者的可能性很小,但我希望我们永远是朋友。”
  “但愿如此!”披头说。
  “是这样,刚才我并没有把话说完。其实在这个行当中,完全无偿是不可能的,既然每个人吃饭要钱,住宿要钱,交通要钱,连医院对病人的治疗也要钱,你怎么能要求把自己骨髓捐献出来的人高尚到什么回报都不要呢,除非我们的社会完全是一个免费社会,那时我想提无偿捐献才有价值,否则这种无偿其实就是阻碍人捐献的积极性了。我告诉你,骨髓移植是一项非常高昂的手术,一项手术费用可能高达二十万。这仅仅是显费用,隐费用就更多了。一般来说,各种花费包括对捐献者的回报加起来起码三十万。”
  “这样!”披头点点头,“你这样说我觉得还合情合理,但我还是觉得能拿出三十万的人实在太少了,那些没钱的人该怎么办?”
  “是啊!没钱的人,是啊!谁知道。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
  “我知道你回答不了。”披头有点愤恨地说,“这个世界哪里都一样,有钱人的世界,只要有钱,命都是可以买到的。像我这种人只有捐献的份了。好吧,你安排吧,什么时候捐?”
  “你先要做造血干细胞的配型检测,然后看是不是有人需要你这种配型,再后来才是你和对方商讨的事情了。”
  “那么你在中间做什么?你收介绍费吗?”
  “我不收!我这样做完全免费。说实在的,我不但不收费,而且要掏钱来给你做检测。”
  “怎么会?检测费要多少?”
  “五百元。”
  “每个人的检测费都是你掏吗?”
  “是!”
  “为什么医院不能免费?”
  “这个不是我能回答得了的问题。”
  “你真是义务到家了?”
  “是!但也不全是,因为通过这样的方法让更多的人都来参与到这个事情上,那我找到与自己配型的人也就有可能了。其实我这种做法也是在救我自己。”
  “这样!明白了。看来没有任何事是不讲回报的。”披头感叹道。“但你仍然比我高尚,你至少在救自己的同时也在救别人。”
  “不,你如果做了这件事比我还要高尚,因为你在捐献时时所给予别人的是生命,而别人仅仅回报的是金钱,金钱永远不能与生命对等。”
  “说的好!”披头跳起来大声说,“你说了句我爱听的话。”
  第二天,披头在吴伟华的安排下到医院做了HLA的检测。之后,他就没再去关心这个问题,因为据吴伟华讲能被匹配上的可能性是一万分之一,所以披头想从这上面挣钱的想法仅仅是个微小的概率而已。
  
  过了半个月,他又到了卖血的时间。在去之前,他给陈血头打了个电话。对方听到是他的时候,第一句话就让披头不爽。
  “是你小子住在哪里,如果再找不到你我就要发疯了。”陈血头在电话里大声吼叫。
  “怎么了?干嘛这么大声。”披头也不客气地回问。
  “你小子要出大事了,快到我这来。”
  “干嘛?这次要我卖多少?我就卖400毫升,多了不卖。”
  “这次不是卖血了,有好事给你。”
  “那你在血站等我,我一会就到。”
  二十分钟后,披头赶到血站。在血站门口,披头被陈血头一把拉住。
  “那个吴伟华已经找你有十几天了,他说找到和你配对的了。”
  “什么配对?会说人话吗?”披头把眼睛瞪起来。
  陈血头也不计较他的无理,从口袋里拿出笔记本,翻开找到一个电话,说:“你给这个号码打给电话,对方要和你谈笔大生意。”
  披头在陈血头提到吴伟华的名字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并没有立刻给陈血头给的号码打电话,是打给了吴伟华。
  “你是不是最近一直在找我?”披头问。
  对方听到是他的电话,口气异常兴奋,“王志远,你到我这来,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是见和我干细胞匹配的人?”
  “是!你可以救一个人了,是个小女孩。你将给她生的希望。”
  “哦!这么说我还是有点用,谈价钱了吗?”
  “你为什么总是谈钱?能不能含蓄一点?”
  “我没你读那么多书,含蓄不了。”
  “你先来吧!该你得的你自然会得到。”
  “好吧!你等我了。”
  
  披头被吴伟华领着进了一个大宅,大宅位于一座花园别墅区,这里全部是清一色的二层小洋楼。周围湖光山色,树影婆娑,青翠碧绿的草坪点缀着紫色红色的小花,早春的气息已经在这里充分展示着动人的魅力。散漫在绿色草坪中的一栋栋小楼,红顶、青瓦,白色的墙壁,西式风格的建筑,以及建筑前低矮整齐的灌木丛都散发出与外部世界完全不同的生活品质。当披头从一栋栋小楼经过时,那停在小楼前各式各样的高级轿车更显示出这里居住的人们所享受的完美生活。对披头这个身处社会最底层的年轻人来多,这里的一切都让他既羡慕又憎恨,自卑和自傲油然而生。
  披头是高昂着头走进这家人的府邸的。尽管他目前是那么潦倒,但在他心中,毫无疑问他是这家人的救星,所以他认为自己没理由屈尊降贵来迎合对方,他认为自己有摆谱的理由。
  当披头一个人在宽敞华丽的大厅环顾,欣赏墙壁上挂的水彩画时,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从他背后传来。“你好!你是来救我的吗?”
  
  ------待续-------


B21层 发表时间: 04-06-15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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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头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他慌乱地转身,挥起的胳膊把身边台子上的花瓶打在地上,一声的“砰”的声音之后,花瓶在地面撞击被撞的粉碎,披头立刻就傻眼了。
  看着地上破碎的花瓶碎片,披头紧张地蹲下身,从地上拣起一个碎片,然后抬头无助地看着眼前刚才惊吓他的人。这是个纤细、小巧、瘦弱,脸色苍白的小女孩,很可爱,尤其是那由于过渡瘦弱而显得更大的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更让人过目不忘。那女孩站在他面前,表情天真地看着他,当披头把地上的一块花瓶碎片拣起来,满脸委屈地向小女孩扬了扬,意思是她的过错,不是自己的过错时。小女孩依然用那双天真的眼睛看着他,充满儿童的天真稚嫩,丝毫没有对他责怪的意思。
  “对不起!我把花瓶打破了,可我觉得是你的错。”披头对小女孩用委屈的语气说。
  小女孩笑了起来,她上前用她的小鞋向地上的花瓶碎片踩了踩,悄悄对披头说:“你别说是你打的!我会对付他们。”
  披头没想到小女孩会这样说,他用感激的目光向小女孩点点头,对他的友好表示感谢。
  在他们彼此交换信任的时候。大厅的门开了,一对夫妇模样的人一前一后走了进来,男子是个中年人,神态温和,目光充满仁慈,但却显得拘谨;而女子很年轻,身材很美,气质优雅。他们进门后立刻发现地上的花瓶碎片,女子跑了过来,继而惊呼起来。
  “天!怎么了?花瓶怎么碎了?”她拿起一块碎片,满脸愤怒,那神情分明是要找人发泄。
  “谁?谁打碎的?”她声嘶力竭地问,同时用怨毒的眼光看着披头,似乎已经认定是他干的一样。
  “我――”小女孩站在披头的面前,她仰着头,用一种毫不畏惧的眼神看着气势汹汹的女子说,“是我打碎的,还这位叔叔无关。”
  女子用狐疑地眼光看着女孩和披头,想要搞清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为何小女孩要撒谎袒护披头。
  “小宝,你不要撒谎,花瓶在这么高的地方,你怎么能打碎?”
  “我用棍子打的。”
  “棍子!棍子呢?”女子追问道。
  “我把它扔到院子里了。”
  “你撒谎――,小宝,你不要再撒谎了,你天天撒谎,从来都不说真话。”
  “我没有,就是我打的。”小女孩尽管人那么矮小,但嗓门和气势却一点都不占下风。
  “你看!你看!”女子委屈地走到男子身边,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你看小宝都变成什么样了,哪有小孩子的样,她现在撒谎连眼都不眨了。”
  男子用爱怜的目光看看小女孩,同时又用惧怕的眼神看看身边的女子。他蠕动了几下嘴唇,不知道该说什么。
  “算了!别再挣了。”披头开口道,他先摸摸小女孩的头,然后轻轻把她抱起,放在自己眼前,用感激的眼神对小女孩眨了眨眼表示自己领情了。他把小女孩放下,然后眯起眼用漠视的眼光对女子说:“花瓶的确是我砸的,和这个小女孩无关。你开个价吧,多少钱?我赔给你!”
  “你――?你赔的起吗?这是清朝的花瓶,几万块钱呢。”
  “那不多嘛!我以为几百万呢。”
  “嘿!听你的口气好像你很有钱了。”
  “我没你那么有钱,我全部的家当加起来也不过两百块。但我觉得我还是能赔得起你的。”
  “你拿什么赔?”
  “拿我的命可以吗?”
  “你的命?你的命有我的花瓶值钱吗?”
  “这么说没人要我的命了,我以为今天到这来能救谁的命。难道我错了?”
  正在这时吴伟华和一个中年妇女从楼上下来,他看到大厅里的情形和披头与女子的争吵很是诧异,吴伟华跑了过来。
  “怎么了?罗太太,这里发生什么。”
  “这个人是你带来的吗?” 罗太太用怨恨的语气问。
  “是!他就是我说和那个和小宝干细胞匹配的人。”
  “什么?” 罗太太和身边的中年男子都大吃一惊,
  “他――他――,他就是你前段时间说的那个人?”
  “是啊!”
  罗太太立刻惊呼了一声,她的脸色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弯,刚才的刻薄冷酷立刻消失干净。她急忙上前,用热情,几乎是谦卑的语气对披头说:“对不起!对不起!不知道是你来了。我们等了你很久了,真是对不起。我以为你是――,不说了,我真昏头了,你把刚才的话全忘了吧。”
  披头冷冷地看着对面女子那让他厌恶的脸孔,在他眼里,这种转变的原因他看得一清二楚,对披头这个在社会闯荡多年的人来说,那漂亮女人先前所表现的刻薄和现在的谦卑都让他痛恨不已。他脸上露出过去惯有的痞子样,对眼前的人说:“我明白地告诉你们,我到这就是为了赚钱的。我们把所有的客套全部扔掉,就直截了当,我给你们想要的东西,你们给我钱。当然这花瓶的钱你们可以扣掉。现在你们给我开个价,看看我们能不能谈的拢。”
  “不!不!别在这好吗?”女子急急忙忙说,这件事我们到客厅好好商量,我们会给你一个非常好的价钱。”
  “对!我们到客厅去吧!”中年男子也上前热情地招呼披头,他在这当口还不忘回头对中年女人喊:“李妈,快准备咖啡。”
  “不用那么客气!”披头冷冷地说,“我到这里来不是喝咖啡的。我希望越快把价钱谈好越好,我在这个令人窒息的大房子里一刻也不想待。”
  男女夫妇面面相觑,尴尬地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收拾目前的局面。
  “王志远,给我一个面子。别孩子气好吗?” 吴伟华走了过来,他拍拍披头的肩膀,用真诚的语气说:“刚才的事我看到了。我能理解你的心情,其实这事怪我,我没有事先通知罗太太和张先生,所以才有刚才的误会。我向你道歉!算了吧,别生气了。笑一笑 好吗?”
  披头用手指点了点吴伟华,说:“我是个粗人!没你们那么多客套,这事与你无关。只不过呢我也请你放心,我不会傻到连钱都不挣的地步。东西我给,钱我也一分不少地拿。要去客厅喝咖啡嘛没有什么不可。我正好渴的厉害!”
  “那这么请!请!”罗太太急忙给披头让道,态度十分谦卑。
  披头没有理面前的女人,他又蹲下,把站在他身边的小女孩两肩抓住,两眼充满柔情地对小女孩说:“谢谢你!小丫头,你心真好!我会救你的。”
  
  披头被众人簇拥着请进客厅。他四仰八叉地坐在椅子上,一副痞子样,眼睛看着天花板,鼻孔朝天,甚至不用正眼看对面滔滔不绝给他介绍情况的夫妇俩人,他几乎是充耳不闻。只在最后,他问了一句:“想好了给我多少钱?”
  “我们给你五万可以吗?”张先生小声对他说,似乎对自己的开价不太自信。
  “哈!五万,连赔你的花瓶都不够。”
  “不!王先生,花瓶的事不要再提了,不用你赔了。”
  “不行!”披头坐正了身体,用手指点着张先生,“我打碎了你的东西,自然就会赔。你把花瓶算进去,你给我多少钱。”
  “这个――”张先生用眼睛看着自己的太太,征询她的意见。
  “这个――,不――太好意思了。”罗太太结结巴巴地说,“那就给你八万,好吗?”
  “八万――,少了点,这样,我也不多要你的,给我十万。”披头斩钉截铁地说。
  罗太太与张先生相互望了望,征询了一下对方的意见。随即罗太太说:“好吧!那就十万。”
  “我要预付一半!”披头冷冷地说。
  “预付?”罗太太张大了嘴巴。
  “对!”
  “这不好吧!”
  “你有和我讨价还价的余地吗?”披头把眉头一挑,讥笑着说。
  “那我们给了你钱,你跑了怎么办?”
  “你们只能冒这个险了。”
  张夫妇二人又对视了一下,交换了意见。
  “那我们应该签个合同吧。”张先生说。
  “这个我没意见。只要合理,我就能接受。”
  “好吧!我们立刻草拟一份协议,然后拿来让你过目。”
  “行啊!”
  俩夫妇站了起来,罗太太说:“你能不能在这里等等,我们上楼草拟协议后立刻下来,好吗?”
  “好啊!我在这等你们了。”
  张罗夫妇二人走后不久,吴伟华也被李妈叫到楼上去了,可能是俩夫妇需要问吴伟华一些技术问题。
  客厅里只剩下披头一人,他无聊地喝着咖啡,坐在椅子上东张西望。突然,客厅的门被推开,一个小脑带伸了进来,披头看到了那双刚才曾见过的可爱的大眼睛,那对他充满好奇和亲切的眼神,似乎没有一点拘束的样子。
  “你和他们谈好了吗?”
  “谈好了!”披头微笑着说,“你有救了。”
  小女孩走到披头身边,看着他说:“他们给了你多少钱?”
  “十万!只不过要把三万花瓶钱扣掉。”
  “你真傻!”小女孩认真地说。
  “为什么?”
  “你可以多要的。”
  “你怎么知道?”
  “我前几天听他们说过,说他们可以给你二十万。他们有的是钱。”
  “他们?他们不是你的父母吗?你为什么不叫爸爸妈妈?”
  “我只有爸爸,没有妈妈。”
  “罗太太不是你妈妈?”
  “不是,我妈生我的时候就死了。”
  “哦!这样,怪不得她那样对你说话。”披头若有所思地说,然后他笑着问:“你是不是很淘气?”
  “不是!”
  “那为什么罗太太说你经常撒谎。”
  “那是她恨我。”
  “我倒没觉得,我看她救你倒是真心的。”
  “那是你眼睛瞎了,我爸爸也是,大家都是,都眼睛瞎了。”
  “你人虽小,脑子倒是挺复杂。”
  “什么叫复杂?”
  “复杂就是说你心眼多。”
  “如果你与我一样和那个坏女人在一起你也会心眼多。”
  “那么你看我是不是坏人。”
  “你是好人!”
  “为什么我是好人,我感觉自己挺坏。”
  “我能看出来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怎么看?”
  “从他的眼睛。”
  “眼睛怎么了?你不觉得我的眼睛很可怕吗?”披头故意怒目而视。
  “不,你眼睛一点也不可怕,你眼睛很善良。”小女孩用手摸了摸披头的眼睛说。
  “我可是从小到大都是坏人。”
  “我不信,你是好人,如果你是坏人那也是好心的坏人。”
  披头哈哈大笑起来,他抱住小丫头,在她的脸蛋左右亲了两遍,说:“你要是我女儿我会乐疯的。”
  “那让我做你女儿吧。”
  “不行啊!小妹妹,你有爸爸了。”
  “我爸爸她没骨气,什么事都听那个女人的。”
  “小孩子不应该这样说自己的父亲!”披头严厉地说。“快打自己嘴巴。”
  “为什么?”小女孩天真地问。
  “你要为你刚才说的话惩罚自己。”
  “我不打!我才没那么笨。有本事你来打我。”
  披头轻轻地用手掌拍了小女孩嘴巴两下,“好了,我惩罚你了。”
  披头与小女孩正说着话,听到楼上门开的声音,小女孩急忙跑到门边,拉开门,回头对披头说:“叔叔,我走了,他们来了,我们以后再见。”说完她立刻就消失了。
  
  张先生夫妇与吴伟华三人重又走进客厅,张先生拿出刚起草好的协议,交给披头看。披头简单看了一眼,因为他也学了半年法律,看了不少法律方面的书,所以协议上面的条款基本也能让他明白。他指出了协议中的一些条款中的问题,经修改后就把协议签了。
  “我的钱什么时候给?”披头问。
  “你要现金还是直接存到你银行账户?”
  “我要现金。”
  “那好!我现在去银行取钱,你需要在这里等一下。”
  “好啊!”
  “还有件是想问问。”张先生说。
  “什么事?”
  “你有具体联系方式吗?你住哪?”
  “我没固定地点住,要联系我就和陈血头联系。”
  “这样――”张先生沉默了片刻,他说:“这样你看行不行,我们给你在附近酒店租个房间,你在哪里住,这样我们也好找你。可以吗?”
  “当然可以。但我申明,我不付房租的。”披头大声说。
  “这是自然,费用是我们包的。”
  “那好!就听你们安排了。”
  
  当晚,披头就睡在距离张夫妇二人居住的小区只有一百米的一个酒店里了。在披头当晚他与吴伟华分手的时候,披头问了吴伟华一句:“你觉得罗太太这个女人怎么样?”。
  “这我难说!总之我看是个嘴刀子嘴豆腐心的人。” 吴伟华说。
  披头听后目光凝视着远方,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你怎么了?好像闷闷不乐。” 吴伟华问。
  “我有一种预感,现在说不清。”披头说。
  “什么预感?关于什么?”
  “难讲!我还理不出头绪。”披头随即转换了话题,他问:“我想问你,白血病是怎么得的?”
  “白血病的发病原因有多种,有先天,也有后天。”
  “如果是后天会是哪种原因呢?”
  “环境!应该说基本都是环境造成的。”
  “怎么讲?”
  “我们生活的环境中有很多原因导致白血病,放射性物质、化学物品、有害气体等都有可能导致白血病。”
  “哦!这样。”披头长长出了口气,表示他懂了。他用唏嘘的语气对吴伟华说:“老天真是不公平,像你这种稀缺动物、社会精英却得上这种病,而我,这个社会垃圾却身体好好的,真是太不公平!”
  吴伟华苦笑了一下,说:“这个世界不公平的事情多得很呢!我的遭遇不算什么,很多人比我还悲惨呢。”
  “是啊!你这句是实话。”披头拍了拍吴伟华肩膀感叹道。
  
  在以后的几天里,张夫妇二人每天都来看他,对他嘘寒问暖,似乎热情的不得了。但在披头的眼里,那只不过是在演戏而已。有时候披头感觉他们像是在监视他,像是怕他逃掉了似的。
  这期间他们偶尔也会带小宝来。小宝每次见了披头就异常高兴,像见了亲人一样。俩夫妇告诉披头,骨髓移植的准备正在进行中,估计很快就会开始了。
  白天无事,披头都去图书馆看书,在看书之余他就去地下走道看望师傅。
  “师傅,你是大师,”披头对丁老头说,“你全说准了,我的确遇到了你说的人。她真如你说的那样只有六岁,而且她患了白血病,我和他的配型一致,我要给她移植用的骨髓。”
  丁老头听他说完没一点惊奇,他似乎知道就是这个结果。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你有钱了,想做什么?”丁老头问他。
  “我还没想好。”
  “这样吧,我给你个建议。你去盘个店,做小生意得了。”
  “我从没做生意的经验。”披头困惑地说。
  “那不难,如果你信我这老头子的话,我帮你。”
  “你以前做过生意?”
  老头笑了起来,“你别把我老头子看扁了,我自打八岁就跑场子了。那时是跟着我做生意的叔叔跑,我叔叔当年是做大买卖的,生意做的很红火。可没过多久就解放了,他生意也就倒了,没几年就死了,我家也就败了,我没辙就跟一个跑江湖的闯世界。那人真是神人,到现在我还记得他的样子,瘦高个,满头白发,胳膊鼓起来硬硬的,走起路来飞一样。他最厉害的就是算卦,那真是料事如神。每天出门会遇到什么人、什么事他都能算来。我本事比他差远了。和他跑的那些年除了学算卦、占卜之外,我还学了经商之道。只可惜没机会展示身手,这一身本事也就荒废了。”
  “这样,你怎么不早说!”披头兴奋地说。
  “早说有什么用?你我穷的叮当响,还那敢想那事。”
  “师傅,你既然有这本事,那我们就干定了。我在外打点,你在里面指挥。说不定我们真能发大财。我们明天就干。”
  “别急!”丁老头把披头的肩膀按了按,示意他平静下来。“什么事急了不行!做生意讲究天、地、人三者合一。天,就是时机,时机拿捏不准,再好的事情也会败了;地,是地利,做生意讲究在那里做生意,做什么生意,这个错了轻者赔掉本钱,重者倾家荡产;最后还要看人,做生意讲究谁来做,和什么合伙做。有时候,天、地都占了,可遇上一个背运倒气之人那也会输个一败涂地。”
  “师傅,那你说我们天、地、人占了几头?”
  “我们目前只占了天、人两头,现在唯一缺的地啊!”
  “怎么讲?”
  “你了解这里的行情吗?外地人在这里混要有关系的。上有官场,下有地皮流氓。像我们两个没什么背景的人在这里混是要好好应付这两层的人物啊。”
  “官场我不太懂,但要说地皮流氓你就放心了,有我披头本事,我想没什么人敢来打我们的主意。”披头自信满满地说。
  “年轻人!别满脑子总是打打杀杀,真正的智者是用头脑打天下的。”
  -----待续------


B22层 发表时间: 04-06-15 17:29

回复: wenwen [qingyuan25]   论坛用户   登录
我太痴迷于文章竟然忘记了回帖子
哎罪过罪过 感觉好象拿人家钱不还一样  这样的帖子顶你
我把最新的都看完了现在正郁闷呢  下面那!下面跑哪里去了作者要加油啊不是说JJ哦嘿嘿

B23层 发表时间: 04-06-15 17:30

回复: ydn_ss5383 [ydn_ss5383]   论坛用户   登录
  在等待移植的日子里,披头完全是处于一种疲乏的状态中。他从一个居无定所的状态迁移到一个舒适、安静、优雅的环境中感觉很特别。他被告之移植的准备工作要经过一个月的时间。小宝被带住院的前一天,披头又见到了那个瘦弱的小女孩。她被李妈带着来酒店看望披头。
  “叔叔,你想我了吗?”小宝见披头的第一句话就让他心里乐开了花。
  “想了!”披头蹲下身子抓住小宝的肩膀微笑着说。
  “真的吗?我怎么没感觉到?”
  “我想你是在在这。”披头指指自己的心口,“不是在你这。”他又指指小宝的心口。
  “可谁想我我就能感觉得到,以前都是这样。”小宝坚持道。
  “是吗?这倒是个奇迹!我还真不知道有谁有这种本事。”
  “我就有!”
  “你怎么有?说说。”
  “我很早以前就梦到过你了。”
  “真的?”披头微笑起来,他被小女孩认真的神态逗乐了。
  “是真的!我不骗你,我老早就见过你了。在梦里。”
  “那我在梦里说了什么?”
  “你说你会来救我,带我走,离开这里。”
  “我可一点都不记得我对你说过这话。”披头轻轻拍小宝的小脸蛋说。
  “你说了!我还记得你开了艘大船,你带我在云上飘呢。”
  “天,那可真是个好梦。叔叔如果能做你这一半的梦就幸福死了。”
  小宝用小手摸摸披头的脸,说:“叔叔,你比梦里瘦了,也黑了。”
  披头被小女孩的天真温情所打动,他眼眶中涌出一丝泪水。披头不再说话,他定定地看着小女孩,心着实被对方淳朴至真的话语感染。
  “你明天就去医院吗?”披头问。
  “是!”
  “要去多久?”
  “爸爸说是一个月。”
  “哦!”
  “叔叔,你陪我去医院吗?”
  “我会去,我以后每天去看你。”
  
  第二天,披头、张先生夫妇二人一同送小宝去了医院。当小宝被剔成光头,被医生领进无菌室的时候,小宝回头向披头招手,同时那眼神充满信任和感激。
  披头这时确定了小宝骨髓移植的具体时间,也就是十天之后。
  
  在整个十天的过程中,小宝需要经历一个由生到死,由死到生的过程。各位读者想必很少了解骨髓移植的具体细节。这里就简单叙述一下。
  小宝在彻底进无菌室之前要进行半个小时的药浴,让小宝彻底成为一个无菌人。然后穿上消毒衣,又通过四道隔离门进入单人病室。这是一个高度无菌的环境,所有的东西都要经过严密消毒,一天一换,单人病室看上去就是一个普通病房,只不过面积小一点,大约等于半间屋子。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小凳。一切都经过严格消毒。靠床头的墙壁布满了很多金属孔,墙壁里面有一台风机,它一刻不停地强制仓里的洁净空气永远向一个方向流动。  
  小宝进入病室后,护士给小宝作锁骨下静脉插管,然后就开始了持续十天的化疗过程,化疗方法就是每天吃与她的体重相当的多粒马利兰化疗药。
  当天晚上小宝就开始腹泻,这是化疗药的反应。从这一天开始她要接受一个星期的强化疗,药物剂量接近致死量,这个剂量与普通化疗在剂量上有很大区别。这样的大剂量目的是杀死小宝体内自身的所有白细胞,为移植骨髓做预处理,这个过程要持续三到四天,然后就是静脉注射化疗药物时期,这个过程又需要三到四天。
  化疗对人实际上是一种摧残,进无菌室前还活蹦乱跳的人,几天化疗之后,就会被药物折磨得一点劲儿都没有了,就像药物中毒一样。这种方法其实就是‘致置死地而后生’的原则,对体内白细胞消灭得越彻底,以后复发的机会愈少,病痊愈的机率就愈高。
  在整个化疗期间,小宝要经历腹泻、呕吐、出汗、发冷,头疼、恶心、尿频、溃疡、出血等多种化疗反应。这对一个只有六岁的小女孩来说,生命给与她的的确是残忍了些,但如果与后来的事情相比较这些残忍似乎却更要好的多了。
  
  披头每天去医院看望小宝一次。他对这个小女孩有了一种异乎寻常的关切,他说不上为什么,他就是在心里惦记。那种惦记让他心神不宁,感觉有某种说不清楚的困惑缠绕着他,他想明白那是什么,可似乎一点清晰的影子都没有。
  他这段时间开始疑神疑鬼,对周围的事物及其敏感。他与生俱来的对危险的敏锐,让他开始担心起自己来。我这是怎么了?披头问自己,难道我神经有问题吗?是不是真有什么邪恶的事情开始接近我。他在很多时候都奇异地感觉到背后有人在看着他,那中感觉,似乎像是在黑夜的林中小径行走,两边有无数的眼睛在看自己的感觉一样。对披头这个从小就历练得对恐惧已经麻木的人此时也有了惧怕。他想搞明白这种未知的危险是什么,但他却一点都理不清头绪。
  披头每天看小宝的时候都与小宝通电话。在电话里,小宝由于化疗反应的痛苦使她的接到披头的电话就哭声不断,这让披头非常难过,那种难受就像小宝真是自己的亲人一样。小宝对他异乎寻常的依赖与亲近也让他感觉到某种说不清的情绪在里面。也许师傅说的对,小宝真是我命中不可缺少的人。我注定要救她,就像将来她注定要救我一样。
  
  披头在这十天中又去见了师傅几次。现在丁老头已经不乞讨了,当披头有了钱之后,披头就把钱交给师傅,因为披头没有合法的身份,所以就把钱存到师傅的户头上了。在丁老头提醒他这样做不妥时,披头说,我没有亲人,你也没亲人,我们就是情同父子,我不信任你信任谁呢。这些花让老人泪花直流。过后披头就和师傅商量好做小买卖要办的几件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做什么,和在哪里做。于是丁老头这段时间白天就四处寻访,夜里筹划,对此,披头不管不问。
  他住酒店后也想请师傅来,但丁老头认为他不适合住那样高级的地方,不习惯,于是披头只好一个人住着。披头每次见师傅的时候还是去丁老头的那所谓的公寓里。但丁老头认为你既然收了对方的钱就应该办彻底后在说以后的事,另外丁老头也要筹划买卖,让披头不要来打搅他,等一切好了之后,让他直接接手就是。于是披头也没再去看师傅了。
  这天,披头被内心的焦虑折磨的很是心烦,于是去找师傅,想让师傅断断,但却遭到师傅的责备。
  “我想事的时候你别来打搅我!”丁老头说。
  “师傅,我也不是想打搅你,我是想向你讨教个事。”
  “什么事?”
  “我这几天心神不宁,好像总是有什么事烦着我,所以我想问你个解法。”
  丁老头听了这话很是生气,说:“你没见我忙我吗!别整天疑神疑鬼,等我把手头的事做完,我好好给你解解。”
  披头垂头丧气离开了,他本来想从师傅这里得到某些提示和帮助,但却一无所获,他沮丧却无可奈何。也许真是我疑神疑鬼,披头对自己说,我也不管了,即便有什么灾难降临到我身上,我也再不管了。难道我真需要在乎谁来整治我吗?我看我得买把刀带在身上。他想到这里,到一个杂货铺买了把锋利的切菜短刀,他让人把刀刃开的锋利,以防有什么变故发生。
  他依然每天去看小宝。小宝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化疗的痛苦越来越深重,小宝父亲的精神此时也非常萎靡,似乎苍老也上了这个中年人的头顶。而那个罗太太似乎还有一丝力气,在张先生身边使劲地安慰他,同时也四处张罗事情。披头明显地看出,小宝家的一切事物已经全部在罗太太的掌控之下。
  终于有一天在披头与小宝通电话的时候,小宝哭着对披头说:“叔叔,我怕,我梦到你不来了,没人给我血了。”
  披头安慰她,“放心吧,叔叔一定会来,小宝,叔叔救你就是救自己。”
  
  距离骨髓移植的日期越近,披头的烦躁感就越重,他不知是为什么,他惶恐,内心无助得厉害。这种感觉他是从前没有过的,难道我害怕抽我的骨髓吗?难道我是个软弱的人,一个废人?他这样问自己,如果不是,那为什么我这么恐惧,有时还不住发抖,这是怎么了。是什么恐怖将降临到我头上?他躺在酒店的床上昏昏沉沉地想着,不知道如何解脱自己的困惑。
  有一天晚上,他做了个梦,梦到有两个黑衣人走进他的房间,然后到他床前,对他凝视了很久,然后翻动他的四肢,拍打他的脸颊,他感觉自己四肢无力,眼睛不能睁开,他就像死了一样一动也不能动,他想跳起来反抗,但却只能任人摆布。第二天醒后,他脑袋就特别沉重,感觉像从坟墓里爬出来一样。
  这种梦他做了三次,隔一两天做一次,甚至有一次他还梦到一个黑衣人从他枕头下把刀抽出来在房间里舞动了一阵,然后又把刀顶在他心尖上,做出骇人的动作。他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他白天苦思冥想自己如何会有这种毫无道理的梦境,到底是他在夜晚的梦中所曾经历的事情,还是真正在他身边发生过。于是临小宝快移植前两天,他决定用一种方法来确认他在梦里遇到的事到底是真的还是仅仅是梦。
  他在临睡前拽了几根头发,用白天在小店里买的胶水轻轻沾在门框上。然后就睡了。
  这一晚他又梦到和前几晚相同的梦,他难受得厉害,他被人折腾了半天,像是在检查他的身体。
  第二天早晨,他直到九点才醒来。他一如前几天一样头昏昏沉沉,四肢无力。他在床上躺了几分钟,养了养神才爬起来,他想到了昨晚做的记号,于是走到门边,他吃惊地发现他粘在门框上的头发全部松脱了。
  披头拿着头发在门口发了半天呆,他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知道自己梦中所经历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毫无疑问有人在他住进这个酒店后一直在监视他。他的举动无疑都在那些人的监视之下。
  是怕我跑吗?这是他产生的第一念头。但他又开始否定这个念头,我想我做的完全没必要让他们这样,我对小宝的关心发自内心,他们不应该怀疑我的信用。那么到底是什么?我需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小宝的移植手术明天就要开始了,不管怎么说,他们只要把手术做完我想我就没有利用价值了。他们也用不着来骚扰我了。
  于是披头安下心来,不再想那么多。白天他去逛大街,一个人走了很多路。后来他又去公园的长凳上坐了很久,抽了支烟,一个人躺在草地上凝视篮天白云,把思想松弛下来,不让自己想那些困扰他的事。
  临回酒店之前他买了瓶安眠药,又卖了几条晾衣服的尼龙绳。他回到酒店后,喝了杯水,但却没有吃前段时间每天要吃的增强体质的必备药。他没有脱衣服就躺在床上看电视,按照平常一样看到夜里十二点,然后关灯。他平躺在床上闭上了眼睛,开始等待。
  过了一个小时,披头悄悄地从床上爬下来,拿着枕头下的刀,然后匍匐在地爬到门口,推开洗手间的门,猫腰钻进去。他躺在浴盆里,点燃一支烟,然后开始等待。
  他看看表,那指针正好指在夜里一点一刻。他猜想,那些梦中人可能很快就会来了。
  等待是一件令人乏味的事情,披头躺在浴盆里感觉很不舒服,他左右变换,找令他舒心位置。快到两点的时候,他听到门锁被轻轻启动,随即门开了,从脚步声判断,是两个人走了进来。披头悄悄爬起来,猛地拉开洗手间的门,持刀站在门口,同时把灯打开。
  “等你们很久了!朋友!”披头持刀指向对方说。
  两个黑衣人站在床前,吃惊地看着他,目瞪口呆。
  “你们来干什么?”披头问。正在这时,披头感觉背后的门开了,凉风吹来,他知道自己有了凶险,想避开,但他立刻就被击倒了。在最后的清醒中他只是感觉到脸撞击在地毯的疼痛。
  
  等披头醒来时发现自己在荒郊野外,四周全是荒草,天上乌云密布,星星点点的小雨打在他脸上,小雨的冰凉刺激着他,让他恢复了神智。他看看自己,摸摸衣服口袋,身上什么都没有。他此时感觉头很疼,四肢无力。但身体的疼痛却无法与他此时的无助相比,他问自己,在他心里,隐约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做,但此时他脑子一片空白,两眼茫然,不知道自己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在草地上又坐了一阵,才感觉好了些。他低头沉思,回想这几天发生的事情,突然他打了个激灵,他想起了小宝。
  “天!”他对自己说,“天!小宝还在等我的骨髓啊!”
  他从地上爬起来,开始在旷野中飞奔。这时,天边黑沉沉的乌云已经撒下瓢泼大雨,他在雨中顷刻被淋透了。“这是哪里啊!”披头在雨中大声呼喊,伴随着撕开黑幕的闪电和地动山摇般的雷鸣声,一切都像是在宣告黑暗世界的到来。
  披头感觉雨水的寒冷、刺骨的风和大地的颤动。他奔跑到最后终于没了力气,开始喘息着在暴风雨夜的广漠草地上踽踽独行。他的脑子在逐渐清醒,而身体却在慢慢疲乏下去。我该找个地方避避雨,他对自己说,我不能这样撑下去了。
  他向前走着,大雨把他的眼几乎都蒙住了,他翻过一个山坡,从那个坡望下去,借助闪电的亮光,看到在坡底有条公路,他找了个平缓的地段,蹲下来,屁股着地向下滑去,滑了一段他就被绊了一下,身体翻滚起来,经过十几次翻腾后,跌到坡底的公路上。
  他在路上躺了一阵,艰难地爬起来,蹒跚地走到路边,他向两边望望,没有发现任何车辆,他颓然坐在上,绝望到极点。
  他难过了一阵,对自己的背运,也对那个孩子。他知道自己目前的处境会给那孩子有什么影响。他曾听吴伟华说过,曾经有一个白血病人,在杀死细胞的化疗完成后突然发现骨髓供者因为对抽髓的恐惧而逃跑了,最后的结果是那个失去任何造血功能和免疫系统的病人因为自己的骨髓已经被杀死,而又得不到供者的骨髓最终死在医院里。
  这种事情现在对小宝这个孩子同样面临,披头想,如果自己不能及时回去,那我就是杀死小宝的罪魁祸首,如果没有这次移植,也许小宝还能活四五年,在这四五年中也许孩子还能找到与她匹配的骨髓,但现在一切无法挽回,孩子的骨髓已经没有了,而自己此时在荒郊野外。看来一切的希望就在自己是否能赶回去。
  
  小宝的家里已经乱成一团,小宝的父亲因为过渡激动已经休克昏迷在医院里。此时的小宝状态也已经处于严重的地步,口腔和喉咙开始溃烂,疼痛使孩子整天哭泣呻吟,那种惨痛令医院里几乎所有人悄悄抹泪。此时小宝的末稍血白细胞已降到零,也就是进入了“零期”,这意味着小宝自身的造血系统和免疫功能已完全被摧毁了,免疫系统没有了任何作用,而由于化疗造成血小板竟低到可怕的地步达到八千,远远低于两万的高度危险状态。读者可能知道,血小板的功能是凝血,当人体失去凝血功能后,任何地方的出血都没法止住。尤其是内部脏器的突然出血会让人在顷刻之间死亡。骨髓移植中化疗造成的血小板过低是移植失败的危险杀手。
  现在医院里无论医生、护士和病人,每个凡是知道情况的人都只有一个字――恨,恨导致可怜的小女孩落入这种地步的无耻的年轻人。如果这个年轻人不是在最后一刻逃跑,如果提前几天走,那么情况也不至于危机到这种地步,至少医生可以立即停止化疗,从而保留小女孩体内还算正常的造血能力。
  但一切似乎都已经不可避免,小女孩现在危在旦夕,小命要不保了。
  
  披头在那个夜晚凌晨三点终于等到了一辆路过的卡车。他站在路边,向卡车招手,他那褴褛恐怖的样子,使司机十分害怕。当司机试图要冲过去,甩掉拦路的人时,发现那人直直迎着他,丝毫不避让卡车。卡车几乎是在要撞上他时才停住。
  披头把车门拉开,用恳求的语气要求司机带他上车。但司机犹豫,他怕可能遇到的变故,于是想关上车门。
  披头见他的恳求不起作用,于是凶狠地说:“你必须带我!否则我会整死你。”此时披头已经不在乎司机的态度,他钻进车里。抓住司机的衣领,咆哮着,“你带不带我?你不带我就整死你!”
  司机原本就胆小,此时更吓得魂不附体。他颤巍巍地点点头,于是披头把他松开。问他:“这是什么地方?”
  “是――是吴家堡。”
  “吴家堡?我怎么没听说过,是什么省的?”
  “是甘――甘肃。”
  “我操!我怎么会在这里?”披头吓得呆坐在座位上,脑子空空如也。
  一会他才醒悟过来。
  “现在是几号?”
  “十八号!”
  “天!已经过了三天了。快送我到离这最大的城市。”
  “去不了啊!我这破车。要几百公里远啊。”
  “你信不信我会整死你?你去你能活,你不去就是死定了。”
  “好――好吧!可我这车可能开不到啊。”
  “那这样,你带我到车多的地方,然后就没你事了。”
  “好吧!”
  车在黑暗的路面上开动了,颠簸起伏,让披头疲惫不堪的身体几乎要散了架。整整过了有一个小时,终于车停在一个镇子外,司机指着远处的大路说:“那是高级公路,车很多,你要去可以搭乘班车,速度也快。”
  披头此时心情已经平静下来,他拍拍司机的肩膀,用抱歉的语气说:“朋友!今天吓着你了。很对不起,我有急事,人命关天,不得不这样,希望你原谅!再见了。”说着披头跳下车,向大路跑去。
  
  罗太太已委托人四处开始找披头,甚至在报纸电视台打寻人启示,当地的公安也被惊动,开始寻找,但似乎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年轻人哪里去了。根据罗太太的口述提供的材料,得到了一些线索,但最后都发现找到的根本不是他们要找的人,而派到原籍找披头的人回来报告说此人离开当地已经十年了,从来没与家里联系过。
  寻找的线索全部断了,小宝此时已经过了计划移植时间三天,小宝的情况正在向越来越坏的方向发展。整个医院笼罩在一种愤怒无法发泄的恐怖之中,报纸上开始刊登相关报道,其中一条是:为了孩子,请拿出你的良知来!
  
  披头又拦住了一辆卡车,这次披头汲取了上次教训,温文尔雅地向对方表示了问候,然后提出搭便车的想法。车上有两个人,见他两手空空,衣衫褴褛,以为是个盲流,于是对他说:“上后面车厢去,别在驾驶室挤。”
  披头爬上卡车后车厢,卡车开动,他蜷缩在车厢里,在夜晚的寒风中,冷得瑟瑟发抖。但尽管如此,疲惫的他也渐渐睡着了。等他醒来时,发现车进了一个大城市,两边熙熙攘攘,很是热闹。他拍了拍驾驶室的顶棚,从侧面对伸出头的男子说他要下车。男子骂了他一句,然后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停了车,让他下来。披头向司机鞠了躬,算是答谢。
  他跑到路边的一个小摊前,问如何才能快点到机场。小摊主看着他愣神,对他到机场的目的很是纳闷
  “要快就打的去。” 小摊半天才回答了他的问题。
  “明白了。谢谢!”披头说完飞奔到路边,向过路的的士招手。终于有一辆停了下来。
  “能带我去机场吗?”
  “机场?去机场两百!”司机对他吆喝了一声。
  “好啊!”说着披头就上了车。
  司机看披头这落魄的样子很是奇怪,于是在路上问他:“你这是怎么了?像是被抢了似的。”
  “是啊!我被打晕了,醒来后就发现我在荒郊野外,问了一个司机才知道已经过了三天,我被人从某某市带出来扔到那里了。”
  “别扯淡了!你这话谁信。”的士司机讥讽着说。
  “不骗你,真的。”
  “说实话我拉得人多了,见是事也多了,没见过你这样胡吹烂侃的。我冒昧地问你一句,你有钱吗?”
  披头脑子转了圈,想该如何应付。
  “你是不是没钱?”
  “有!有!我怎么能没钱呢。”
  “有钱拿出来我看看。”
  “看钱干嘛?抢劫啊。”
  “我说我拉你到机场,你要是没钱,那我不白拉了。”
  “放心,不会少你的。”披头把手一扬自信地说。
  “放心?你让我放什么心,你到底有钱没有,有就拿出来看看,否则我不拉。”
  “好吧,实话给你说我真没钱。但我一定会给你。”
  话刚说完车立刻往路边一拐停住了。
  “下去!下去!你这什么人?没钱坐白车啊!天下有这么好事吗?”
  披头笑脸说:“不瞒你说,我这是赶回去救人。”
  “救人?你救什么人?我看你就是个骗子。少罗嗦,快下车!”
  “真是救人,救一个小女孩,白血病――”
  “我说你下不下?你不下我可扁你了。你说你救人,你骗谁啊,你坐飞机回去,你坐得了吗?别的不说,一张机票一千多呢,还有,我看你这样连身份证都没有,坐什么飞机。快下!别给我装蒜了!”
  披头几乎要发怒了,他拳头已经捏紧,怒火就在嗓子眼的时候,他听了对方最后几句话立刻蔫了下来。他发现对方说的话的确没错,像他现在这样即便赶到机场也买不起机票,上不了飞机。披头再没与的士司机争辩,他身心具疲地下车,站在路边,眼睁睁地看着的士轰轰地开走了。
  
  在披头绝望无助的时候,小宝的情况进一步恶化,小宝的血尿开始加重,有时是血块,呈胶胨样,一天十几次,小姑娘此时已经头晕、耳鸣、虚弱不堪。她在医生护士的目光中看到了不祥,有了在以前不曾有过的绝望和伤心,有时照顾她的护士的眼泪会止不住流下来,更让小宝迷惑不解。她天真地问护士为什么这几天没见王叔叔来看她,问护士什么时候给她输入骨髓。每当这个时候,她就能从护士的脸上看到愤恨和痛恨,甚至是咬牙切齿。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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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披头绝望无助的时候,小宝的情况进一步恶化,小宝的血尿开始加重,有时是血块,呈胶胨样,一天十几次,小姑娘此时已经头晕、耳鸣、虚弱不堪。她在医生护士的目光中看到了不祥,有了在以前不曾有过的绝望和伤心,有时照顾她的护士的眼泪会止不住流下来,更让小宝迷惑不解。她天真地问护士为什么这几天没见王叔叔来看她,问护士什么时候给她输入骨髓。每当这个时候,她就能从护士的脸上看到愤怒和痛恨,甚至是咬牙切齿。
  
  披头在路边绝望地哀号,他此时已经不知如何是好。一定要搞到钱,一定要,他对自己说。可从那里去搞?披头苦苦思索着,他最后下定决心。没有办法,我只有如此了,不再惧怕什么,他对自己说。
  他沿着一条小食街走下去,然后四处打量他要找的东西,很快他就盯上一个面馆老板摆在外桌案上的物件。那是一把刀,一把切牛羊肉的锋利细长的刀。
  披头扫了一眼就知道那是很合适的东西。他走到一边站立,然后像在等人的样子,但眼角却丝毫没离开那面馆的主人。那面馆主人一会进去一会出来,很是忙碌,披头此时很有耐心,他知道该如何做下面的事。
  披头计算了面馆主人进出的时间,当面馆外卖肉的人都散尽后,披头在面馆主人转身进屋的当口迅速把刀偷到手,然后揣在怀里急速地走了。
  他头了三、四十米后,听到身后面馆老板在喊,“我的刀呢?那个杂坯拿了我的刀!”
  披头怀揣刀走了很远,他在街上转悠了几个小时,然后瞄准了一家银行,他在门口溜达了一阵,细心留神察看在自动柜圆机提钱的人,从远处看那些人取钱的多少。他排除了一个,又排除了一个,直到一位中年男子提钱走了出来,他才慢慢地跟在后面。那男子一转过一条街,然后走进一家不大的店铺,于是披头跟了进去,就在那男子把钱掏出来要交款的时候,披头的刀架在男子脖子上,同时让店里的其他三个人、包括两个店员都站住别动,他从男子手里抓过钱来,然后让男子走到对面,他估摸了一下,大概有五千元。他分开一半,然后把其中一半扔到柜台上,把另一半往怀里一揣。然后对对面几个人说:“老子是死刑犯,今天刚从监狱里逃出来,如果我出了门听谁在里面喊,我立马回来把你们全捅了,反正我临死前多整死几个也没什么。你们要是不信就试试看。”说完,他把衣服整整,然后把拿刀的手揣在怀里就走了。他出门神态自若地走了几十步,拐过一个街角,立刻飞奔起来,那速度像逃命的野狗一样。
  他跑到一条大街,拦住一辆的士,他开门进去。
  他气喘吁吁地对的士司机说:“快!我老婆跟别人上了前面那辆车,快追!”
  的士司机一听这话,浑身来劲,立刻发动引擎向着披头指的方向飞驰而去。一路上司机没命地打听披头和老婆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对披头的状况抱有深深的同情,同时还还现身说法出了不少收拾老婆的点子。车一辆辆被追过,但就是没有披头指的那辆车的影子,直到披头认为开得已经足够远了,他才要司机停住,说是不追了。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她去吧。”披头感慨地说完这句,然后递给司机一百元,让司机找钱,司机还给他六十,零头让司机别找了。他下车的时候还在唉声叹气,对女人的忘恩负义悲痛难过,司机也一个劲安慰他,让他节哀自重。当司机开车走了老远,他还装模做样垂头丧气。
  随后他到一家小服装店买了一套廉价夹克装,一套价值三百元的西装和还不错的皮鞋,出来的时候他穿了那件廉价夹克,然后去理发店刮掉胡须,理了头发,之后他又去眼镜店买了个平光眼镜,在一家小店里买了一面镜子。当他出来的时候,人变了个样子,完全是一个漂亮的学生模样。
  这之后,他又坐的士,要司机带他到市里人最多的地方,在那里他下了车之后就在人群中开始转悠,他在一家大商场门口眼睛死死盯着进进出出的人,找他认为合适的目标,这个过程持续将近两个小时,终于他看到一个年轻人,个子不高,但相貌俊美。他跟在他后面,看那个年轻人走到公共车站等车,于是他也站在那年轻人不远处。后来,那年轻人上了车,他立刻从另一个门也上了车。在车上,他时刻盯着那个年轻人的举动,看他在哪里下车。直到最后,在过了十几站之后,那年轻人下了车,披头也大模大样,毫无异样地下车。
  年轻人拐进一条街道,披头跟了过去,后来年轻人拐进一个小胡同,披头从后面立刻追上去,从背后一下把年轻人的脖子搂住,似乎像是很亲热的样子,但衣服里的刀尖已经顶在年轻人的勒下,那刀尖即刻把他的衣服扎穿,刺破了年轻人腰部的一点皮肉。
  披头此时脸上面带笑容,但嘴里却小声说:“把你的钱包拿出来!”
  年轻人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呆了,腰部的刺痛让他明白反抗的后果。他顺从地把钱包从西装上衣口袋里掏出来,同时还哭丧着脸嘴上念叨着:“大哥!我钱包里没几个钱!”
  披头一手拿刀继续顶着年轻人,一手把钱包打开,看到里面他要的东西,于是把钱包放进自己口袋。然后他继续带着年轻人往前走了几十米,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他把年轻人推到一个角落里,对年轻人说:“转过头去,趴下,老实在这待着,别给我回头乱看,小心我捅死你,我过去看一下,马上就过来,要是发现你回头了,我扎你四十九刀。”
  年轻人抖得不行了,连连点头。
  披头轻声轻脚走到远处拐角,同时还不住喊,让对方别回头,他转过拐角后就像上一次一样飞奔起来。这次,他心里乐开了花,但同时他的心情却又沉重起来,他不知道小宝现在如何了。
  披头这次换了两辆的士,最后在一家澡堂门口停住,他下车进了澡堂,要了个铺,他把衣服放在柜子里锁好,然后进去淋浴。过了二十分钟,他出来,坐在床边,把刚才抢的钱包里的身份证取出,拿在手中,同时把买的镜子拿在手里,进行仔细对比。他和年轻人在脸型几个特征是很像,但就是神态上有些差别,他又把眼镜带上,感觉好了一些,虽然对方不带眼镜,但谁能保证进机场的时候一定要摘眼镜呢,他要的就是这种错觉。披头再努力试了试,看自己能不能装的再像一些。最后,他放下身份证,对自己鼓了鼓劲。一切都看天命了,他对自己说。
  他出来的时候换了另外一套西装。他用镜子最后检查了一遍,感觉自己的确像那么回事,文质彬彬,似乎书生气的样子。于是他把眼镜先收了,交了钥匙,出了门。出门后他把眼镜带起来,风度十足地向一辆的士招招手。
  “去哪里?”司机问。
  “去能买到飞机票的地方。”
  
  十几分钟后,一家机票代售点的小姐看到一位风度翩翩漂亮的年轻人走了进来,他张口就要当天飞往某某市的机票。在开口的时候,小伙子给售票小姐一个微笑,那笑容查点没把售票小姐迷晕过去。
  “很抱歉!” 售票小姐尽管很想满足对方的要求,但只能遗憾地告诉他:“对不起!先生,今天的航班已经起飞了,要等明天早晨。”
  小伙子眼睛里闪烁出一丝难以察觉的焦虑和不安,他随即恢复了平静,“好吧!明天早晨什么时候?”
  “早晨八点。”
  “那就是它了。多少钱?”
  “一千五!”
  小伙子掏出钱包,从里面拿出身份证,点出一五张百元钞票递给售票小姐。售票小姐看了一眼身份证,笑了笑,把钱收起来,然后认真地填写了机票,把填好的机票交给对方。
  “欢迎您下才再来!” 售票小姐临别用迷人的语气说。
  “一定会的!拜拜!”年轻人随即迈着大步挺直着上身走出售票点。
  到此披头真感觉到饿了,他把一切该干的事干完后感觉自己真像虚脱一样。去吃点东西,他对自己说,找个高级餐厅,我很久没这样潇洒了。
  前一天晚上,披头赶到机场,他在机场附近找了家旅馆,住下后,他去机场里转悠了一圈,观察哪个入口容易进人。他同时对机场安全人员对旅客的检测心中有了数。看到机场注重旅客带的物品,对旅客具体是否和身份证相同在有的通道注意,有的通道并不十分注意。他希望自己在过关的时候遇到一个通宵打麻将,或者没睡醒的安检员。他基本确定了一个通道,他祈祷第二天事情会像这之前一样顺利。到此,他虽然有了把握,但他依然不能确定自己一定能蒙混过关,因为毕竟自己与那个年轻人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到第二天早晨,披头早早起来,他收拾好东西,肩上只背一个小黑包,里面装了他晚上在机场小店里买的毛巾牙具。还有一本用来压包的书。
  他先去签票处签了票,签票处的工作人员根本就没看他的模样就把登记牌给了他。他现在只有一条路了,他已经没有退路,在他面前也只有一道关口,只要闯过去,一切愁苦将烟消云散。
  他在安检口远处站了片刻,此时登早班飞机的人已经来了不少,很多人也开始在安检口排队,这里有六个安检口,到底选择哪一个,披头犹豫不决。他观察了一阵,发现有两个口检查证件是比较松的,一个是二号口,一个是六号口。二号口是一个小个子女孩,基本每次看一眼证件就过去了,六号口是一个中年男子,他办关速度很快,似乎赶集似的。
  在这两个里面选哪一个,披头对自己说,真难啊!他犹豫不决,不知道走下去的这一步会给他带来什么。一切都交给天命吧,我现在就让硬币决定。他拿出一块硬币,把正面定为二号口,把反面定为六号口,他把硬币扔到天上去,那硬币落了下来,他在空中抓住。他慢慢展开手掌,他看清了,那是六号口。
  好,但愿老天爷不会与我过不去。他心里念叨着,祈祷着,对自己即将面临的生死抉择做最后的精神鼓励。
  他排到六号口的队伍里,然后把自己的心情放的他认为最放松的地步,但尽管如此,他依然心在发抖,身体不适,他脸上失去了过去的自然,脚步也不如平时那么矫健平实了。
  他前面的人一个个过去,他离安检台越近他就越紧张,最后终于到他了。他向前跨了一步,那一步他感觉似乎软绵绵的,没有知觉。他把早拿在手里的证件放在安检台上,那个中年男子拿起他的机票和证件,首先向证件描了一眼,然后异乎寻常地抬头瞄了一眼披头,披头感觉那个男子面部似乎起了微妙的变化,对人有的心理活动有细致观察经验的披头感觉有了一种威胁,那威胁让披头从头到脚凉到了底,他一下子失去知觉,眼前一黑,似乎什么都看不清了。
  “给你!”一个声音对他大声说。“快走――,下一个。”
  批头被按大声呼喊震醒,他急忙把台子上的证件、机票、登记牌和机场建设费票据抓在手里快步走向前去,当他急冲冲穿过金属检测门时,那嘟赌警铃声竟然没让他醒悟发生了什么,他被吓了一条。
  一个安检员走过来,让他把包放在检测机的传送带上,然后让他把身上所有的金属物品拿出放在一个塑料框里,披头照做了,他把所有的东西,一股脑掏出来,那是打火机、金属眼镜、钱包和一包餐巾纸。披头两手空空走过金属检测门依然警铃在响,他不知道自己还带什么。又一个安检员走过来,让他站在一个台子上,用金属探测器在他身上上下划拉,当经过他的腹部时金属探测器就响起来了,显然,那是披头的金属皮带扣。安检员挥了一下手,让披头拿自己的东西走。披头此时才算真正松了口气,知道自己终于过了最后一关。
  
  披头是七点就进了侯机楼,他找到等机口,然后在一张凳子上坐下来。他此时充满越过封锁线后的畅快和愉悦。但这种兴奋没过多久就被另一种焦虑所代替,他突然想到自己离开已经有四天了,而今天已经是第五天。不知道小宝现在如何了,她能撑下去吗?披头把头蒙在双手里,陷入持久的痛苦煎熬和不安之中。
  
  小宝要不行了,这是医生和护士一致的看法。几乎没有人相信那个万恶的、没有人性的年轻人能回来。当负责看护小宝的护士哭着对医生说了小宝的状况后,医生得出的结论是再去找那个年轻人已经没用了,小宝几乎是死定了。小宝随时有可能发生体内出血,由其是大脑出血,这种状况一但发生,其效果如同雪崩一样蜂至踏来,再也没有什么办法能够挽救了,小宝在零期里苦苦熬了四天,而现在是第五天,这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了。
  主管小宝手术的林大夫坐在自己办公桌前使劲地敲桌子,他嘴上一直念叨着几句话:“这是谋杀!这是谋杀!那个小子是凶手!他是个凶手!”一个病人家属路过听到林大夫念叨的句子,以为小宝已经死了,他跑回病房把这消息传开,于是整个九病区关于一个天真小女孩被谋杀的惨烈故事被人添油加醋地传开了,而特殊的谋杀方式和离奇的情节更添加了好事者的情绪。
  大家在好奇之余对这个无耻流氓加凶手的年轻人做了几乎最彻底的批判,有人提议把该案提交公安局刑事科做大案要案处理,甚至有人建议一旦抓住这个年轻人也给他吃化疗药,让他也受一受小女孩受的苦,最后把他一抢毙了。整个医院人们的愤怒的情绪在不断增长,像积压的火山一样慢慢膨胀,开始向最后的临界点滑去
  
  林大夫再次被护士叫到病房里,他们看着已经奄奄一息的小女孩,看着她那摇曳不定的生命烛火在向无尽的黑暗滑去却没有任何解救的方法,对小宝的输血似乎已经不能解决问题。小宝已经出现呼吸循环衰竭的征兆。
  可怕啊!一个本来可能治愈的小女孩死竟然死在我们的手下。身边的医生护士目送着这样一棵小生命,原本还可以快乐地活两三年,或者四五年,更有可能被彻底治愈,但却因为一次盲目的手术断送了。
  林大夫出了病房后,在办公室大骂起来:“应该立法把所有捐献骨髓者提前关起来,直到骨髓移植完毕再释放。如果不这样做就不开始这种手术,否则就会让这样的无耻之徒、懦夫钻了空子。”对这个温文尔雅的老医生说,他这种动怒从来没有过。
  在医院的走廊里,一个女人正在痛哭,伤心欲绝,那声音的凄惨让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人都胆寒心碎。这个漂亮女人的脸已经憔悴不堪,似乎精神已经垮掉一样。她就是罗太太。
  大家都来劝阻这个女人。对她的悲恸表示同情,很多多都在掉眼泪。为这对母女的感情掉泪。舔犊之爱啊!还是母亲伟大啊!女儿死了那女人该怎么办?大家似乎已经看到一个因失去爱女而发疯,最终走向灭亡的图景。这些都是那么清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那种到来的必然性就像脚下的星球转动一样不可避免直到毁灭的那一天。但在人的内心深处呢?谁能看的清楚。
  
  此时大家的对死亡的来临的统一性已经达成惊人的一致,唯一的区别仅仅在于死亡来临的方式和时间,是一个小时后,两个小时后还是三个小时后,最后大家认为小宝必定撑不过明天早晨。
  
  到了中午,几乎是在整个大楼一片死静中,一个人疯狂地跑进大楼,他骇人的目光冒出冲天怒火,面容如同地狱天使,他双拳紧握,嘴角拉出直直的弧线,牙关紧咬,浑身充满复仇的烈焰,他急速的脚步蹬踏在地面上,发出咚咚的响声。
  他狂跑着一路穿过长长走廊,越跑越快,直到最后他开始飞奔,拐过一个弯,上了最后一级台阶,他一脚踹开档道的铁门,直冲进第九病区。有几个没闹清楚进来的是什么人的护士上前阻拦他,试图维护病区的安静秩序时,年轻人奔跑中带着强大惯性的有力身躯已经把她们冲击得东倒西歪,就在她们的惊诧、迷茫之中,那个年轻人冲进林大夫的办公室。
  他大吼并咆哮道:“快来!马上开始。”
  -----待续
  

B25层 发表时间: 04-06-15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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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因为本人尖锐湿尤病的不轻,所以这部分写的有些慢。向大家道歉!请大家原谅。我会努力写的快一些。)
  
  披头的归来让医院里所有人都惊讶不已。当他如旋风般冲进第九病区时,他归来的消息如燎原烈火迅速蔓延开来。有关他的谣言和传说更是不可阻挡地被四处传播。流传最广、最能被人接受的版本就是他良心发现,被强大的社会舆论和被可能遇到的法律诉讼所惊吓,不得已回来履行他本该履行的职责。
  林大夫和骨髓移植科的医疗人员根本就没时间,也没心思去关心披头离开了这么久到底去做了什么,他们在最初惊诧后不到五分钟,一切有关抽髓的准备就开始了。
  在这之后,林大夫与披头有过一段对话,是关于采用何种骨髓采集方法的对话。林大夫给了披头两种方法供他选择:一种是髋骨穿刺直接抽取骨髓,另一种是将骨髓里的造血干细胞通过药物动员到外围血液中,然后抽血到分离器中在分离器里分离出造血干细胞。
  “哪种更快?”披头问。
  “当然是前一种,后一种首先要给你的血管里打入骨髓移植动员剂,让骨髓里的造血干细胞全部动员到外围血液里,过十二个小时再对你的血液做检验,看转移是否达到要求,然后再把血抽出在分离器分离出骨髓里的造血干细胞,这个分离过程依然需要几个小时的时间。
  “小宝已经等得够久了。”披头说,“再等十几个小时,哼!算了吧!我可不想让她再等十几个小时。”
  “那就只能用第一种了,要从你骨头里直接抽取。”林大夫说。
  “那就直接从我的骨头里抽吧!”披头下定了决心。
  “我在这里要告诉你,我们医院自从采用抽血分离的方法后再没采取过髋骨抽取的方法,因为这种方法会很疼的。”
  “是吗?那就让我试试看。不要罗嗦了,马上就开始。”
  “好吧!那就这样”然后林大夫转头对周围的护士说,“开始准备,二十分钟后开始抽取手术。”
  
  整个骨髓抽取过程非常简单,披头躺在手术台上,医生用抽髓针管刺穿披头的骨头,把针头伸入骨髓,然后抽出来,这个过程持续了两个小时,因为抽取是多次完成的,要在不同的部位分次穿刺抽取,整个过程里披头虽然被打了麻药,但依然能感觉到针头刺入骨髓的疼痛。
  对于披头的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林大夫一字不问。在手术过程中那些曾对披头的消失恨之入骨的医院护士,此时对披头的看法发生了整个转变。他在上手术台前让一个护士给他下楼买了一包口香糖,然后一古脑全放在嘴里。于是,两个小时的过程中他就使劲地咀嚼着嘴里柔软的、已经毫无滋味的橡胶,这种咀嚼常常因为疼痛而十分剧烈、迅速,因为抽取骨髓带给皮头的痛苦感也在那拼命的咀嚼中减弱了许多。
  骨髓血被一袋袋送进小宝的病室,然后通过输液管流入到这个六岁的正在生死线上挣扎的小女孩的血管里,这种过程不断持续,直到最后一袋完成。在输入过程中,小宝是昏迷的,并不知道生命之源已经注入她的心田。到输送全部完成为止,别人的工作已经几乎全部完成,剩下的就看她自己的生命力是否顽强到能够抵抗死神的法力了。
  小宝从这天开始所面临将是另一个关口,就是注入她身体的生命之血是否能在她体内扎下根来,在她的骨髓里成长起来,从而达到让她脱胎换骨的改变。
  如果一切顺利,她将不再是过去的B型血,而是O型的了。而她血管里流动的血细胞的DNA结构也将和披头完全一致了。
  
  姚兰依然在向着命运给她的既定目标努力。前面提到过,姚兰终究有一天将用自己手里的剑去斩爱人的头。这个过程此时谁都不知道,除了万能的上帝和作者之外。在她的世界中除了学习之外就是那个让她心动的寻找计划。自从她开始对披头回心转意,能主动与她联系失望之后,她就决定用自己的力量完成一项对她这种从小就生活在优裕环境中的女孩不曾有过的举动。她听从谢兵传的建议,以及彭伟天才般的设计所指引的方向前进。在她的心中,只要能找到爱人,其他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的。她不愿意去想披头此时是否还爱她,是否一如过去一样保持那些让她激动不已的品质,是否依然仅仅是一个误入歧途的本性美好的年轻人。她自信地以为爱是可以化解一切分歧、偏见和误解的灵丹妙药,尤其当她开始变得漂亮,成为人人喜爱的可人儿之后,她就更有信心得到披头的爱情了。
  “我一定能让他回心转意,”姚兰对自己说,“我一定能让他爱我,就像我爱他一样。我们一定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天荒地老。”姚兰这样憧憬着未来,幻想着美丽新世界的重新到来。而她并不知道的是,那个她爱,她喜欢,她挂念的人此时已经向法律和道德的反面滑去了,她的爱人在经历了一次次生活的磨难和曲折之后,已经用少年时期经验的力量开始了自己对社会的反叛,他彻底走向一条黑暗的道路。一条不是本性,而仅仅是习惯使然,披头在新的地点,用新的方式重新融入了新的帮派之中,甚至比过去更有持无恐。
  关于披头是如何发生了这样的转变在后面将会叙述。这里先讲姚兰是如何展开对披头的找寻的。
  
  姚兰在放暑假前就为外出旅行筹集到足够的金钱。她从父亲那里要了一部分钱,其借口是暑假要随同学外出旅游,然后又从二哥那里借了一部分,再加上她平时的积蓄。这次随她一起旅行的有三个人。谢兵传和彭伟是早定好的,另一个女孩是张晓凡,张晓凡曾征询男友陈彤的意见和她一起旅行,但陈彤父亲有病需要他回家照顾,所以整个旅行团队只有两男两女四个人。他们在彭伟的建议下决定骑车完成从本地穿过内蒙到达中蒙边界,最后抵达北京的全程。行程共一千二百公里,他们计划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沿着国道穿州越府,每天计划骑车四十公里,这个速度对他们几个年轻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在临出发的前一天,四个年轻人来到披头曾带姚兰去过的夜总会里。为什么选这么个地点,姚兰并没有详细说明,她只是说这里能勾起她生活的乐趣和对旧日的怀念。当她把在这里聚会的建议提出来后,其他几个人都对姚兰刮目相看,这种惊讶一直持续到他们进了夜总会的大门。
  “没想到你尽然来过这种地方!”张晓凡惊讶地说。
  “是啊!姚兰,你怎么从没说过你来过这里。”谢兵传也附和道。
  姚兰面带微笑,她的脸上泛起不宜察觉的甜蜜神态,披头的影子重新浮现在她的面前。
  “我也只来过一次,是好奇来的。” 姚兰说。
  他们走进大厅后,整个场子里一如姚兰上次来一样热闹非凡。他们找了个靠边的座位,然后要了几大杯啤酒以及两盘水果,之后他们开始出发前最后的狂欢。
  这一晚,他们四个都到台子上跳舞,蹦迪的疯狂劲一点都不亚于周围的其他人。四个人尽情发泄着身体内积存的能量,各自表达着对学习的枯燥和对平淡生活的不满。
  “这里都是些什么人?”张晓凡在四个人跳舞间隙喝啤酒的时候一如姚兰过去问披头那样问姚兰。
  “男人大多是做生意的,女的一部分是良家妇女,其他呢我就不说啦。”姚兰嬉笑着说。
  “为什么女的不说?”张晓凡固执地问。
  “不说就不说。”
  “说嘛,到底是什么。”
  “不说就不说,你小孩子问那么多干嘛?”姚兰继续嬉笑着。
  姚兰一说完彭伟和谢兵传都笑了起来,他们都明白姚兰说的是什么。但张晓凡钻牛角尖非要搞明白。
  “姚兰,你说不说?”张晓凡上前来掐姚兰。
  姚兰见状赶忙躲避,同时祷告求饶,“行了,我告诉你!”
  “说吧!”
  “来的都是良家妇女。”
  “呸!不信。”张晓凡嗔怪道。
  “真的,你说不是良家妇女,还是什么?”
  “你不说我也知道。算了,不问你了。”张晓凡生气地坐下来,不再找姚兰的麻烦。姚兰跑到张晓凡身边,拉着她的手说,“走吧,我带你去。”
  “干什么?”
  “去做个试验。”
  “什么试验?”
  “去了你就知道了。”
  张晓凡和姚兰手拉手走到大厅相对显眼的地方,然后找了座位坐下来。
  “我们现在摆个很淑女的样子,”姚兰说,“我们别说话,就静静地坐着,看会发生什么。”
  “这是干什么?”
  “一会你就知道了。”
  “哦!那我该怎么摆呢?”张晓凡问。
  “学我这样。”姚兰想起过去与披头一起来的时候看到的那个女孩的样子,于是模仿那个女孩。
  “是这样吗?”张晓凡问。
  “对!”
  “可这样能有什么用?”
  “一会你就知道了。”
  两个女孩相对静静地坐着,不说话,也没去看舞台表演,似乎在沉思。
  过了一会,果然如姚兰预料的那样,两个男子走了过来,坐在她们傍边。圆桌周围现在坐了四个人。
  “你们好!可以坐吗?”其中一个三十几岁的男子问。
  姚兰面色天真地抿嘴笑了笑,点点头。而张晓凡却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吃惊不小。
  “我――”张晓凡刚要发话就被姚兰阻止了。
  “你们就两个人?”刚才问话的那个男子笑着问。
  “是啊!”姚兰说。
  “哦!喝酒吗?”男子接着说。
  “好啊!”
  于是男子招了招手,一个男侍走了过来,男子对男侍说了几句,一会桌子上摆了一瓶红酒,还有点心和水果,四个高脚酒杯。
  男子让男侍给四个人都倒上酒,然后端起杯子,示意大家碰杯。
  “请吧!大家碰个杯认识一下。”男子说。
  姚兰给张晓凡递了个眼色,让她也把杯子举起来,于是四个人碰杯。两个男子浅尝即止,姚兰和张晓凡仅仅是让酒碰了碰嘴皮而已。
  “让我猜猜!你们是学生吧!”男子语气肯定地说。
  姚兰微笑着点点头。
  “是大学生?”
  姚兰又点点头。
  男子面带兴奋轻轻感叹了一声:“今天真是幸运,我以前还没见过你这么漂亮的女大学生。认识一下,我叫张明,这是我的名片。”说着男子把拿出名片盒,从里面拿出一张递姚兰和张晓凡各一张。
  姚兰接过名片,偷偷瞄了张晓凡一眼,发现张晓凡正痴呆呆地拿着名片发愣。姚兰把名片拿在手里看了看,然后把玩了几下,最后放在桌子上。
  “请问小姐贵姓?”男子谦恭地问姚兰。
  姚兰笑了笑,没有回答。
  男子见姚兰并不主动,感觉姚兰更加魅力了。他改口用轻松地语气说:“你们就是傍边大学城的学生吧,其实我经常去那里,对你们学校挺熟的。”
  “是吗?那很好啊!”姚兰开口道。
  “我怎么没在校园里见过你呢?”男子问道。
  “我从不出门的!”
  “怪不得!我说美女都哪去了,原来都在宿舍里不出来。”男子嬉笑着调侃道。
  姚兰又笑笑,没有说话。
  “我们跳个舞吧,好吗?”男子建议道。
  姚兰摇摇头,说:“不了,我男朋友在那里等我呢!”她站起身,“小凡,我们过去吧,小谢他们一定等急了。”
  张晓凡站了起来,在两个男子还没回过神的当口,她就拉着张晓凡的手穿过桌椅和人群消失了。
  回到谢兵传和彭伟身边后,姚兰和张晓凡哈哈大笑起来。她们的样子搞得两个男生莫名其妙。
  “你们怎么了?笑得那么开心干嘛?”彭伟问。
  “姚兰把那两个男的涮了!”张晓凡笑得止不住,捂肚子笑。
  “怎么了?你们怎么搞的?”
  于是张晓凡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两个男生也笑了起来。最后,姚兰喃喃道:“说实在的我以前从没体验过这种滋味,今天算是知道了,原来他是这样找女孩的。”
  “谁这样找女孩的?他是谁?”张晓凡问。
  “没谁!”姚兰急忙掩饰道。
  “我知道了!”张晓凡嬉笑起来,她猜到姚兰说的他是谁。而她的表情,让身边的两个男孩都尴尬起来。
  第二天,四个年轻人就出发了。
  
  在内蒙草原自西向东的一条公路上有四个年轻人,两男两女。他们每人骑了辆自行车,背着旅行背包,脸上带着墨镜,头上是白色的太阳帽,脚穿旅行鞋,就他们的着装来看完全一副学生模样的打扮,但从他们神态上看,那就只能用残兵败将来形容了。
  七月的阳光照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中午光线的灼热使四个年轻人热汗直流。两个男生甚至已经把上衣脱了下来,赤裸着身体,在暴热的阳光下吃力地蹬着自行车的脚蹬。两个女生已经被男生拉开了五、六十米,蹬车的样子更加艰难。到最后,其中一个终于没了力气,从车上下来,把车子扔在路边,蹒跚着走到公路边的草地上,一屁股坐下来。她喘着粗气喊:“不走了!不走了!我要累死了。”说完就挺直了躺在草地上,一动不动。
  另一个女孩看到同伴的样子,也从车子下来,把车子扔在路边。她如同前一个一样蹒跚着走到躺在地上的女孩身边,跪下来,拍拍躺在地上装死的女孩的脸,说:“起来!小丫头,别装死了。”
  “不行!姚兰,我不行了,我要死了。让我死吧!”女孩用耍赖的语气说。
  “不行!起来,再坚持一下,就要到了。”
  “不行!不行!你就让我死在这里吧!”女孩使劲在地上跺脚,赖皮的样子让姚兰可气又可笑。
  “那好吧!我们在这里休息一下吧。”说完姚兰也躺在女孩的身边。她把胳膊放在眼睛上,档住炙热的太阳光线。她此时感到异常疲乏,从内心到身体都是如此。
  大约十几分钟后,前面两个男生骑车转了回来,看到两个女孩东倒西歪躺在地上的可怜样哈哈大笑起来。
  “不行了吧!才走了三天你们就成这样了。以后的路你们怎么走?”彭伟笑着说。
  姚兰起身,坐在地上,她用手拉了拉遮阳帽,挡住太阳的光线说:“男女有别啊!我们只是开始不如你们罢了,以后会比你们强的。”说完她挣扎着站起来。
  “给我点水喝,我的都喝完了。”姚兰问谢兵传要水,但彭伟却首先把水送到她手中。姚兰用特别的目光看了彭伟一眼,算是一种感谢吧。
  到傍晚的时候,他们来到一处小镇,在这里,他们决定休息,然后再为第二天的旅行做准备。
  在谢兵传和张晓凡出门采购的时候,姚兰在彭伟的陪同下开始四处打听披头的下落。姚兰手头只有一张披头的照片,这是从冬瓜手里要到的,是披头与冬瓜前几年到郊外游玩时的合影。姚兰把照片翻拍放大,只保留了披头,同时做了处理,使照片更清晰一些,这些办法都是彭伟出的主意。
  另外,他们还印了一些寻人启事,每到一处,都在电线杆或者醒目的墙壁上贴了,也不管有没有人找他们麻烦,总之,他们是过路人,即便当地有关部门找麻烦他们也已经远走高飞了。
  整个行走线路是彭伟经过仔细计算后得出的,他认为王谦必定不会离开大路很远,如果王谦曾在哪里驻足的话,那么基本不会离开大道五十公里,而公路主干道是查找的重点,每个市镇都有可能是王谦曾停留的地方。另外,像王谦这么个没学历、没技术的人,他生存只能有两条途径:一条是打苦工,一条是干非法勾当。关于这点,他对姚兰说得很明确。他告诉姚兰,既然王谦以前是黑道上混的,那么他很难保手脚干净,尤其是衣食无着的情况下,像王谦这种人不会太在乎做非法勾当。关于这种说法,姚兰也认可。她并不以王谦为了生存而做几件小错而引以为耻。
  姚兰对彭伟说:“只要他不做出太出格的事,我就不会怪他。他本性是善良的,如果他做了什么错事,那也是因为他不得已的缘故。”
  彭伟回答姚兰说:“你读过《礼记・檀弓下》么?”
  “什么?”姚兰问。
  “里面有个故事说春秋战国时齐国有一年大荒,有个叫黔敖给路边的人施舍食物,有一个饿的快死的人过来,黔敖拿着食物对那人说:‘嗟!来吃!’,那个饥饿的人听到他带有蔑视侮辱的口气后抬头怒目而视着他说:‘我就是不吃嗟来之食。’最后他终于饥饿而死。”
  姚兰听后沉默了良久,她看了看彭伟,对他点点头,说:“你说的对!人是应该有志气的。如果我将来知道王谦是个没有志气的男人,我会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知道就好!”彭伟坦言道,“其实自小谢给我讲了王谦的故事,我也被他身上的某些精神所感动,我真希望将来你见到他的时候他依然你过去看到的样子。但我想我们还是要做好思想准备,假如王谦一如过去在黑帮里混,依然像以前那样靠非法手段生活,你该怎样面对他就是你现在好好考虑的问题了。”
  “假如他还在黑帮里混,还像过去一样,我会规劝他。如果他能改正我就会接受他,如果他不行,那我会离开他,然后找个地方把我对他的感情全部埋葬掉。”
  “你真是个了不起的女孩!”彭伟说,“我会陪伴你,直到找到他的那一天。”
  “彭伟!”姚兰用诚挚的语气说:“其实你是个很不错的人,要说偏见我对你早已经没有了。其实我并不希望你对我有那么大的付出。说实在的,即便将来命运没有让我如愿以偿,但我还是感觉自己不会和你在一起。也许上帝给我一颗爱上王谦的心,而没有给我爱上你的心。假如理智能够左右感情,由能同时让激情洋溢在理智选择的异性身上,那我可能会服从理智的安排,做理智的俘虏。但我从小到大都是充满幻想,对爱情充满天真的渴望。我不认为自己能够屈从于理智给我安排的感情世界,我是个宁可玉碎也不瓦全的女孩。小的时候军区大院里很多男孩子欺负我,我常常被那些男孩子当做取笑的对象,那时侯虽然我无法和他们对抗,但我选择沉默和蔑视,就是因为这个,所以我特别依赖我三哥,他常常在我受欺负的时候保护我,让我感觉男孩子的野性是我特别向往和崇拜的。说实话,我爱上王谦,很可能就是我小时候对男生野蛮和强力羡慕的潜意识吧。”
  “哦!这我还从来没听你说过。”彭伟说,“我刚见你的时候你特别冷傲,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似乎没有男人你能瞧得上。可现在,我越来越发现你原来是个很柔弱,需要男人呵护的女人。”
  “是的!我现在的样子才是真正的我。王谦刚见我的时候,我是特别胖的,身材很差。我记得当时我看出他对我一点都没兴趣。可那时我对他也没兴趣。可后来,我发现他身上有我特别向往的东西,那就是男性的味道。还有,他有一股劲,我说不上那是什么,也许是他对生命的毫不在乎,对在他身边向他依赖的弱者所给予的庇护,他那种对弱者的庇护是丝毫不带装假的,是那么自然,似乎就是他身体里蕴涵的血液那样,好像就是他的天性。后来我明白了那就是所谓的绿林好汉气质。像他这样的人如果不上战场成为英雄,那就只能落草为寇做土匪了。所以说我明白我所面对的人是什么,他很难像你这样成为社会的栋梁、国家的精英。如果我理智一些,能把爱情放在世俗的天平上称斤断两,那我真会选择你而不是选择他。唉!怎么说了,我现在越来越发现我在追逐一个梦,一个美丽但一触即碎的梦。”
  彭伟听姚兰说完,不再说话,他点燃一只烟,猛抽了几口。然后脸上展现了笑容,张开手臂说:“走吧!让我们去把告示贴完!”
  
  -----待续

B26层 发表时间: 04-06-1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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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接下来的十几天里,他们几乎每天都在重复着同样的事情,骑车、休息、吃饭、寻找、张贴告示。在最开始的阶段,他们对这些烦琐之事还热情高涨,但过了热情劲之后,大家都开始麻木了下来。他们每到一个镇子就会想办法找最可口的食物,或者找旅行中将来能带回学校去炫耀的小物件。洗澡是他们最头痛的事,两个男生倒是不在乎自己满身臭汗,而两个女生则就不那么对旅行生活满意了。但尽管如此,每当他们到达一个大的市镇的时候,第一件是就是找能洗澡的地方。当然有些沿途小的旅社也能提供一个水桶,一壶开水,让自己在水房里解决问题。他们在一处叫海黑子的地方停留了两天。这里东边是一个湖泊,南边是高山。北边是延伸至天边的草原,风景很是优美。
  “在这里修整一下队伍吧!”彭伟对大家说。
  大家觉得这个提议不错,于是停车卸甲,找了家干净的旅店歇息了。
  海黑子是一个只有十几户人家的小镇,因为公路从这里通过,所以这里住户人家都开小旅社,接待的基本都是过路的货车司机。这些跑长途的货车司机经常是跑累了就就近找个小旅馆住下,然后第二天睡醒了继续上路。这些人基本都是跑呼和浩特、包头到北京、太原、宁夏、甘肃这条线的,很多都是拉煤,也有一些是拉牛羊牲畜的。姚兰四个人在路上经常能遇到这样的车从身边呼啸而过,有时候还遇到好色的司机对和男生拉开了距离的两个骑车的女孩子嬉笑几句,每到这时候,两个男生的出现就特别有用,一般那些对两个孤身女孩子不怀好意的卡车司机这时也立刻会放弃想法了。
  这天傍晚,他们住进旅社不久,一个三十几岁的面色白净、精瘦的男子也住了进来。他住在西厢房。吃晚饭的时候,大家在房东的客厅了聊了起来。
  “海黑子是个奇怪的地方!”男子说道。
  “怎么个奇怪法?”彭伟问。
  “不知你们看到没有,海黑子是一个环境不错的地方,有山有湖,牧草也好。但不知你们发现没有,海黑子这里住户很少。”
  “这倒没留意,只不过你这么一说我们倒觉得是这样――,是啊――,是这样。” 四个轻人点点头道。
  “海黑子是比较邪的地方。所有跑车过这里的人都有一种感觉,汽车在过海黑子傍边的查干乌山的时候总是感觉脑子不太清醒,大白天一点云彩没有,但却眼前总是灰蒙蒙,好像是阴天一样。海黑子这地方司机一般都不太爱停留,如果能过去都尽量避开,除非像我这样实在累的不行了,否则一般人都会到下一个镇子歇息。”
  “哦!这样,那是什么原因造成这里有那种怪现象呢?”
  “有人说查干乌山里有稀有金属,或者是什么放射性物质。但有地质考察队勘探过没发现什么。也有人说查干乌的山是神鬼出没的地方。”
  “为什么说查干乌山是神鬼出没的地方?”彭伟继续问。
  “这是有个传说的,”司机喝了口茶说,“根据蒙古人传说该山曾是蒙古的一个部落首领旬该的队伍全军覆没的地方。那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传说当年成吉思汗在召集蒙古各部落首领在斡难河边举行盛大的集会,推举铁木真做全蒙古的大汗,也就是那铁木真获得成吉思汗这个封号那次。在那次大会上所有的部落的头顶带队伍都到了,只有旬该和他的队伍没来。原来旬该带领自己的队伍在参加这次大会路过查干乌山时,他发现这里水草丰茂,背靠高山,于是决定暂时在这里驻马休息。旬该当时决定队伍在这里修整三天,然后上路。开始两天任何事情都没有发生,到第三天傍晚,太阳落山后,天边出现血色霞光,整个草原都被照成一片血色,这种怪现象连当地人都没见过。旬该的一位谋士会看天象,这天晚上,他在看天象时发现北边有双叉尾流星扫过天边,十分耀眼。双叉尾流星在星相学中是一种很罕见的天象,这种流星在最开始时事一条尾巴,但在其光芒最耀眼的中部,它的尾巴会散开成两条,然后逐渐消失。星象学说如果天边有双叉尾流星扫过,那么被流星扫过的地方的人必遭天谴。谋士立刻把这个情况告诉给旬该,旬该听后将信将疑,他吩咐下属人不卸甲,马不卸鞍,昼夜派士兵巡查营寨。到了深夜,在大家都昏昏欲睡的时候,从北向南起了大风,突然飞沙走石,整个天空全部被沙尘覆盖,营寨的人都跑了出来,骑马向南狂奔。到了天亮了之后,他们发现跑到了查干乌深山之中,四周怪石林立,到处都是死人骨架,一片恐怖景象。从样子看他们是走进了一个古代的战场。他们没吃没喝地在山中转了整整一个白天天也没有找到出口,到了晚上,他们又饥又渴只好在一处山崖边驻足休息。到了深夜,月光很亮,在他们懵懵懂懂时,突然听到四周一片喧哗,金属器械撞击之声不绝于耳。于是有人向四周一看,这时才发现山谷中那些原来躺在地上的死人骨架全部站立起来,那些死人骨架手持武器,开始相互拼杀。山崖下聚集的旬该的士兵吓得四处逃散,只有少数几个老弱病残,胆小的吓晕了没跑。山里面中的拼杀持续到后半夜,最后刮了一阵狂风,风过后那些死人全部没了。天明后,剩下的几个人哆哆嗦嗦向四周一看,山里依然像昨天一样遍地是死人骨头,但在死人骨头中间,旬该那些四处逃散的士兵也都躺在地上死了。剩余的人没命地往山外跑,最终跑了出来,他们也是唯一活下来几个人,都是些老弱病残、胆小的人。”
  男子叙述完故事,端起茶杯大口喝起来。他样子很古怪,似乎是在压抑自己因叙述鬼怪故事而紧张的情绪似的。
  两个女孩被男子叙述的故事唬得目瞪口呆,她们咂了咂嘴,相互望了望,脸上带着将信将疑的神情。
  “真有这事啊!”张晓凡怯生生地问。
  “那谁知道,大家都这么传。”
  突然,彭伟哈哈大笑起来。他摇了摇头,对两个女孩说:“你们这也信?这位大哥吓你们呢。”
  “这位老弟别不信――”男子转头对彭伟大声说,“我可没吓她们,查干乌是有奇事。我给你说,这里除了开车的怪事外还是经常出事的地方。这附近过路的车经常被打劫,有一伙人经常在这里出没,是一伙强盗。上个月我一个朋友就在离这不远的公路上被一伙人劫了,除了一车货之外,人也被打得半死不活,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
  “那不是路上很危险。”
  “是!”男子看了他们一眼,突然想起什么,问:“你们四个是怎么过来的?”
  “我们骑自行车!”
  “还是你们胆大!”男子诧异地看着他们。“不怕被人劫啊?”
  “我们不知道这里有这种事。”彭伟说。
  “这里劫车劫人的事多了,每个月几乎都出一两起。”
  “一般都劫什么人?”彭伟问。
  “主要是司机,也有长途客车被劫的。那些人把车拦住,上车挨个搜身,如果不从,立马从车上拉下来暴打一顿。那伙人手可黑了,劫车的时候常常是马刀、铁棒,还有猎枪。几乎没有人见了那阵势不怕的。一般过这里的时候,大家都会把钱藏在裤子或鞋子里,反正不能让那帮人找到,但也不能在身上一点钱不带,如果那帮人发现从谁身上搜不出钱来,也要拖下车暴打。所以一般客人都会把大钱藏起来,在衣服口袋里带上一两百,这样至少可以应付他们。”
  “看来我们还是听幸运的哦!”张晓凡说,“我们来一路上没碰到这种事。”
  “是啊!我就奇怪你们几个人怎么会大着胆子骑自行车过来。你们从哪里来?”
  “我们是从某某市的学生,是暑假骑车来旅游的。”姚兰接口道。
  “哦!那你们最好快点离开这里,别在这里久留。”
  “谢谢!幸亏你告诉了我们,我们明天早早就出发。”姚兰说。
  
  子夜的时候,天上刮起了大风,遮天蔽日,黄沙漫漫。第二天早晨,当他们准备启程时,发现天气依然恶劣,风还是很大,昨天秀美的海黑子此时已经变的面目全非。房东告诉他们这是内蒙近几年常见的沙尘暴,一般出现都要持续一两天。关于沙尘暴,四个大学生都从电视、报纸上看见过报道,此时真身临其境才感觉到它的厉害。在沙尘暴最猛的是时候,户外简直是漆黑一片,如同晚上一样。如果开车行走在风力,那强烈的沙尘会把汽车表面的漆皮刮掉。人要在风里行走,暴露的皮肤很快就被沙尘打磨的皮开肉绽。所以此时很少有人能外出上路。
  这一天,住在旅店里的五个人都打消了上路的打算,准备等一天,等天气变好再说。
  这天下午的时候,突然从大风中开来一辆白色面包车,从车里下来两个人,神态慌张,脸色煞白,下车的时候其中一个查点从车里跌下来,两个下车不住地用手背抹汗,只喘粗气。
  他们下车后,敲开门,让店主开房,店主看到他们的情形很是惊讶。于是顺便问了句:“你们怎么了?”
  “我们被劫了。”其中一个伤者说。“幸亏我们跑的快。”
  “是什么人?”
  “五个劫匪,带着猎枪,开了辆北京吉普。”
  “在哪里发的事?”
  “就在西边二十里。五个人把我们车拦住,然后用猎枪指着我们。我朋友幸亏反应快,一踩油门飑了出来,否则我们真完了。”
  这两个男人手里拿了个大黑包,在房间里讲话喝水的时候总是包不离手。
  姚兰四人本来在房间里打牌消磨时间,两个人走进院子的时候,张晓凡从窗户里看到俩人慌张的样子,随口说了句:“又来了两个人,但好像出什么事了。”
  “怎么了?”姚兰问。
  “不知道!”张晓凡爬在窗户玻璃上,“看样子他们很紧张,好像遇到什么事了。”
  四个人都爬在窗子上看究竟,评论了一番。后来他们又开始打牌,打牌间大家偶尔也猜测几句那两个人的事情,谈谈第二天的天气,对今后的旅程做个计划。
  晚上吃饭的时候,四个人年轻人见到了那两个人。两个人外表看像是四十多岁,从他们说话神态上看像是生意人。
  吃饭时两个人一句话不说,只是低头吃饭,他们吃完后,饭筷一扔就回房去了。
  第二天天气好转了,姚兰四个人要出发。临出发前,他们看到和他们一起住旅店的卡车司机也正在启动引擎准备出发,于是彭伟上前对司机说:“师傅,能不能带我们一程?”
  “你们往东还是往西啊?”
  “我们往东啊!”
  “哦,那你们上来吧,我可以带你们一段。”于是四个年轻人把自行车和背包扔到卡车车厢里,然后爬进驾驶室。之后,他们就向东出发了。
  早晨的空气很是清新,阳光从东边照过来,透过车窗照在车厢里,让四个年轻人感觉很惬意。
  在路上,司机由于年轻人的陪伴精神也很好。他一路上很有兴致地给大家讲自己这几年跑车的经历,尤其是那些他认为很惊险有趣的事情。四个年轻人在司机夸张的叙述下也听得滋滋有味。
  在他们上路后不久,一辆白色面包车从他们身后飞了过去,快速超过他们渐渐远了。他们认出那是昨天下午来旅店的那两个人的车。
  “看他们跑那么快像是逃命似的。”张晓凡说了一句。
  “是啊!我也有这种感觉。”姚兰说。
  司机笑了笑,说:“他们可能被昨天的事吓怕了,这两个人是老鼠胆。”
  大家都笑了起来,对司机的嘲笑抱以赞同。此时凉爽的风从车窗外灌进来吹在身上让大家都忘却了现在是七月的天气。沙尘暴过后,天空似乎比以前更蓝,但草原却没过去那么美丽了。
  他们走了一个小时后,在翻过一个高坡后,他们发现在坡底公路上横停着一辆白色面包车。
  “那不是昨天那两个人的车吗?”张晓凡叫道。
  “是啊!我看很像啊!”谢兵传也接口道。
  司机把车停在面包车旁边,然后跳下车。他走到面包车旁边,拉开车门。突然他大叫起来,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一骨碌爬起来,哆哆嗦嗦爬进驾驶楼,手忙脚乱发动引擎,脚踩油门,把方向盘一打,开车绕过面包车,飞也似地狂奔起来。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彭伟急急地问。
  “是啊!出什么事了?”姚兰也问。
  “死了!死了!两个人都死了。”司机喘着粗气说。
  “啊!”四个年轻人大惊失色,目瞪口呆。
  “是怎么回事?怎么死的?”彭伟问。
  “枪――,枪从脑袋打进去了。两――两个人都是,脑浆都打出来了。”司机一边开车,一边说。他情绪极度紧张,连车都开得东倒西歪。
  “天啊!怎么会出这种事啊!”姚兰大声喊,她被这种突然发生的变故吓呆了。
  “我们现在去哪?”彭伟渐渐镇定下来,他表现出一个男子的坚定的心态。“我们应该立刻报警。”
  “对!我们应该报警。”其他三个人附和道。
  “报警?”司机说,“报什么警?我们去报警,×Police×肯定要留我们录笔供,这么大的案子,我们是目击者,能那么快让我们离开吗?”
  “那也得报警。”姚兰坚定地说。
  “你们放心,我们不报,也有人报。现在闲人多了。”
  “那也不行!罪犯应该没跑远,我们早点报就有可能抓住他们。”姚兰继续说。
  “别开玩笑了!罪犯傻啊?早跑远了。”
  “司机说的对!罪犯肯定跑远了。看样子罪犯好像就是在等他们,像是计划好的,他们不是一般的人,他们一定是有准备的,肯定是乘车而来,杀了他们后乘车跑了。”彭伟语气肯定地说。
  “你怎么就判断罪犯是有预谋的?”姚兰不服气地说。“这一带不是经常有车匪路霸吗?”
  “你没想想,现在才是早晨啊。普通劫车的能这么早起来找猎物?”彭伟反驳道。
  “是啊!劫车也起码该在晚上干,干嘛早晨呢?”谢兵传赞同彭伟的意见。
  “说的也有道理啊!”姚兰点点头说,“可不管怎么说,我们应该报警。”
  “那我给你们说,你们想找事我不管,我反正是不想惹事。等会到下个镇子,你们下车去报警,我就溜之大吉,你们可千万别提我啊。”司机用恳求的语气说。
  “好的!一定不会!”姚兰道。
  过了二十分钟,卡车到了一个有几百户人家的大镇子,四个年轻人下车,从卡车里把自行车、行李拿下来。他们向司机招招手,卡车就急急开走了。
  四个人立刻就打听派出所在哪里。他们被人指点后赶了过去,这是一个四合院,院子门口挂着“某某镇派出所”的字样。他们把自行车停在院子外,背着行李直接就走了进去。
  “你们几个干什么?”一个警员见他们进来于是从屋子里出来大声问。
  “我们要报案!” 彭伟说。
  “报案?报什么案?”
  “公路上有两个人被杀了。”
  “别开玩笑了?”
  “真的!”
  “你们怎么知道。”
  “我们亲眼见的,我们刚从西边过来。离这不远有一辆白色面包车,车里的两个人被枪打死了。”
  “啊!有这事。他妈的兔崽子,平时抢几个钱也就算了,现在竟然杀人了。”×Police×大声骂道,然后立刻把四个年轻人招进门去问话。
  彭伟代表大家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当然隐瞒了卡车司机的事情,他们说自己是骑自行车经过时发现的。
  ×Police×立刻招呼了几个人,骑两辆带斗的摩托车让彭伟带路一起去实地察看。姚兰突然有了强烈的想去的欲望,她觉得自己是学法律的,将来肯定要做法律方面的工作,今天的事正好是个很好的锻炼机会,于是恳求警员带她也去。这样,两辆摩托,六个人飞驰而去,到事发现场察看去了。
  摩托车行弛了半个小时。快到到了事发现场时,远远看到那面包车还在。在他们快接近的时候,发现一辆过路车也停下来,司机下车上前看了看,然后也像带姚兰他们的卡车司机一样飞也似地跑了。
  六个人跳下车,四个×Police×带白手套上前察看。此时面包车的车门开着,卡车司机当时拉开车门后早唬得半死过去,那还记得关门。
  彭伟和姚兰这时才算真正看到凶杀现场的样子,他们透过×Police×的缝隙,看到车里有两个人,正是他们在旅店里遇到的那两个。这两个人此时蜷缩在前排座位下,头已经被打烂,满车厢是白色的脑浆和紫红色的血,连车窗玻璃内壁上也是这种混合黏液。
  姚兰看了一眼就心口发闷,头发晕,感觉肠胃剧烈痉挛,她哇地一声开始在一边呕吐起来,把早晨吃的东西全吐在路边的草地上了。
  “不行了!不行了!”姚兰一边用手挠着喉咙,一边哆哆嗦嗦地向傍边挪动着步子。她感觉两眼发黑,两腿发软,几乎要跌倒在地了。
  彭伟此时也恶心地不行。但他毕竟是男孩,要坚强一些。他看姚兰东倒西歪的样子,于是上前扶住姚兰,同时嘴里说:“姚兰,别撑了!你快坐下来,别动!”
  姚兰颤巍巍地蹲下,在彭伟的搀扶下坐在马路边的草地上。她紧闭双眼,大口喘粗气,感觉自己像是要死了一样。
  
  ×Police×持续工作了一个小时,彭伟和姚兰就在一边看着他们忙碌,后来又来了辆警车,下来了五个人。他们拍照、查验,十分专业。此时,彭伟和姚兰感觉很热很累,于是提出要回去了。×Police×这才留意到他们。
  “小王,你带他们回去。”其中一个看来是队长的人对一个年轻×Police×说。
  于是那个年轻×Police×骑摩托车带彭伟和姚兰返回来时的镇子了。等他们到了后,谢兵传和张晓凡已经眼巴巴地等他们好久了。在派出所,×Police×示意他们暂时不要离开,因为他们还需要配合案件的调查。
  于是四个年轻人只好听从安排在离派出所不远的小旅社里住了下来,等待事情有个结果,此时他们才意识到卡车司机的不顾他们逃跑的英明所在。
  晚上,四个年轻人得到通知说第二天早晨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人来问他们情况,要他们务必等一天,到后天再走。
  
  这天晚上,四个人谁都没了心思,整个暑假旅行的乐趣全被这场变故冲没了。
  “残忍啊!”姚兰自从身体好些了后嘴里总是念叨这句话,“什么人这么狠心做这种事?”
  “还能有谁?黑道上的土匪干的。”谢兵传说。
  “黑道!”姚兰嘴里默默地念叨,“黑道!我不知道黑道原来是这么残忍。”她突然把今天看到的情景和披头联系起来,以前她对黑道的打斗残杀没有感官印象,看到的总是披头头破血流,狼狈不堪找她求助的情形。而此时,她突然想起披头对她说的自己可能活不过三十岁,以及批头讲述的自己那些血战沙场的情形。难道他也曾是这么残忍去对待别人吗?姚兰扪心自问,开始对自己幼稚地看待披头身上那些让她心醉的江湖侠客行为而怀疑自己了。
  他难道也和那些杀手、土匪一样把人命不当命吗?姚兰这样问自己,今天看到的情形太让她震惊了,她无法摆脱受害者脑袋开花,血流遍地的恐惧场面。那场面太令她不能忘怀,这是她长这么大头一次看见非正常死亡的人,尤其是这种死法,那比什么恐怖片都来的震撼人心。
  姚兰此时变得心事重重,她开始怀疑自己的理智。她的这种情绪不可抑制地显露出来,让身边的彭伟看得清清楚楚。姚兰开始动摇对披头的信念了,彭伟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今天现场的景象同样也给他强烈的刺激。每个看到那情形的人不能不对凶手的残忍表示愤怒,此时彭伟心中就是愤怒。
  第二天早晨,他们去了派出所,在派出所里,他们见到了县里主管案子的警员。这些人都穿便服,问话的方式方法也比派出所的×Police×专业得多。
  直到中午,问话才算结束。但这其中发生了一件令四个人谁都想不到的事情。
  四个人都是单独被警员讯问,所有人里姚兰是最后一个。警员在问姚兰时问完所有有关案子的情况后,突然从文件夹里拿出一张纸。
  “姚兰,我想问你,这个是你们张贴的吗?” 警员手里拿的正是他们沿途张贴的找披头的寻人启示。
  姚兰看后一惊,立刻紧张起来。她慌忙摇摇头,但又无可奈何地点点头。
  “你们要找的这个人是你什么人?” 警员的句子中不用“你们”却用“你“,这让姚兰听了发傻,她不明白警员为什么这样问。
  姚兰犹豫了片刻,然后说:“他是我过去的一个朋友。”
  “什么朋友让你们费这么大力气去找?”
  姚兰不知该怎么说,她不想向警员坦白自己的秘密,“就是关系挺好的一般的朋友。” 她说。
  “不对吧!他应该是和你有特殊关系的人。你还是说吧!你说了我会告诉你一些事情,有关他的。”
  姚兰听后身体一震,自从披头离开她后头一次听人说有披头的消息了。她被警员的这句话点起烈火,她突然激动地说:“你们是不是有他的消息了?他现在在哪?”
  “是有点关于他的消息。如果你能帮助我们的话,我们也许能帮你找到他。” 警员说。
  “我说什么?”姚兰喃喃地说,“你们想知道什么?”
  “你和他什么关系?”
  姚兰长考了一阵,然后抬起头用坦然果敢的语气说:“我不隐瞒了,他是我男朋友。”
  警员用奇异的眼光看了姚兰片刻,然后长出了口气,他说:“那真是你的不幸!你男朋友是杀人犯!”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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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员的话让姚兰目瞪口呆。她万万没想到这就是对方给她的关于披头的消息。对于披头杀人这件事让她难以接受。
  “我不相信!”姚兰斩钉截铁地说,“如果说他打人还说的过去,但他杀人我决不相信。”
  警员从包里拿出一张报纸,“你看吧!这是去年铜窑煤矿发生的杀人事件的报道,你慢慢看。”说完警员点燃一支烟,走到窗户边抽烟去了。
  姚兰把文章快速浏览了一遍,在文章中叙述了铜窑煤矿一名二十几岁男子持斧连伤四人,杀死一人的粗略经过。文章重点谈到在煤矿遇到重大透水事故中,该男子持斧阻止煤矿管理人员营救遇难矿工,管理人员在对其劝阻中,被其用利斧砍伤致死的事件。
  “怎么能确定这个人就是我男朋友?”姚兰问。
  “你男朋友叫王谦对吗?”警员问。
  “对!”
  “这个人在煤矿留的资料也叫王谦。还有我们根据煤矿提供的资料画了该嫌疑犯的画像,”警员把一张画拿了出来。“你看,是不是你男朋友?”
  姚兰一眼就看出画像的确是王谦的样子,但她依然不愿意相信这个人会是自己心爱的人。
  “可这些资料依然不能证明他就是我男朋友。”姚兰强辩说。
  “好,我给你看这个。”警员拿出一张纸。“这是嫌疑犯到煤矿干活时留在煤矿的登记表的复印件,你看看是不是你男朋友的字体。”
  姚兰看完,她彻底绝望了。毫无疑问,这是王谦的字体。她陷入痛苦无助的境地之中,眼泪顺着眼角涌出,刷刷流个不止,后来她开始哽咽,爱恨交织。她不能抹掉对王谦的爱,但也无法否定她的心上人是个不可饶恕的杀人犯,以她学了两年的法律的知识经验让她深深地意识到自己一切都完了。爱情、爱人这些她苦苦寻求的东西在这一刹那全部化为灰烬。
  警员看着她的样子,明白他们终于找到了几个月他们苦苦搜寻的线索。毫无疑问,姚兰与嫌疑犯的关系就象他们所怀疑的那样,嫌疑犯的身份到此算是确定了。真是老天有眼,原以为这个案子没戏了呢,他想,幸亏这几个年轻人也在找嫌疑犯,把寻人启示张贴的到处是,否则真不知道如何找到线索。
  警员让姚兰哭了个够,他等姚兰平静一些后开始问有关王谦的细节。姚兰毫无隐瞒地告诉了对方,她此时不再对王谦有幻想了。我爱他,但我却不能无视他的罪恶,姚兰心里就是这么想的。从姚兰开始理解到法律在她心中的重要性,并决定为普遍真理和永恒正义而献身的时候,她就不能容忍罪恶对法律的挑战了。
  “我已经把我所知道的关于他的事情全讲完了。”姚兰最后擦去了眼泪,她的目光在最后的一刹那突然变得锐利、冷酷,先前的痛苦、悲伤全部被对王谦的痛恨代替,我爱上了一个杀人犯,爱上了一个毫无人性的人,爱上了一个对别人的生命毫无怜惜的人。我怎么会这样?姚兰此时开始否定她过去的一切。她的爱,她的情感历程,以及她过去的生活。从现在开始,我要重新审视自己的思想,把所有的幼稚、天真抛弃,做一个法律的真正捍卫者。从这一刻开始,姚兰的性格和意识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不再相信温情、纯真和善良的天性。
  “也许哪天你男朋友会和你联系,希望你能劝他投案自首。”警员最后说。
  “会的!如果我能找到他,我一定会。”
  “你是个好姑娘!我相信你。”警员向姚兰伸出了手,向她道别。
  临出门的时候,警员突然想起什么对姚兰说,“你不要在内蒙找了,你男友很可能已经去了南方。还有,这一带路上很乱,我劝你们搭长途车赶快离开,不要在这里久留了。”
  姚兰对警员点点,然后离开去找她的同伴。
  
  过了两天,姚兰和他的三个同伴回到学校。在回学校后的第二天晚上,姚兰找到彭伟,对他说:“你过去说的话也许是对的,我真需要好好考虑我和王谦的关系。但无论怎样,我都要找到他,我要当面问他是否杀过人,我也要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做,我需要他给我一个解释。如果他真是个罪犯,那我会把他送上法庭,然后彻底断绝对他的爱,把过去全部埋葬掉。如果那时,你不把我当做一个心肠毒辣的女子,那我就同意接受你,并和你结婚。”
  彭伟看着眼前目光犀利、面色冷酷的姚兰。他发觉这个女子身上最后一点天真、柔弱都消失无踪了,现在从她身上散发出强人咄咄逼人的压力,那种压力完全是一个意志坚定、充满果敢和勇气的女子不可遮掩的光芒,她这种样子使她完全不再像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大学生的模样,而似乎是三十岁的,已经在社会生活的磨砺中成长起来的成熟老练的女人了。
  我该怎样回答她,彭伟心里揣度,说我依然像过去那么喜欢她,无论她怎样都爱她吗?此时彭伟犹豫了,姚兰的变化让彭伟开始怀疑自己追求的正确性。去喜欢一个把自己的爱人送上绞刑架的女人,彭伟想,那真是件可怕的事情。和这种女人睡在一张床上晚上是会做恶梦的。于是,彭伟在姚兰说完后沉默了,他认为自己必须认真考虑一下。
  姚兰并不知道彭伟的心情。她此时内心充满对罪恶和犯罪的强烈憎恨。那些令她晕厥的画面让她刻骨铭心,我这一辈子就是要和那些人斗了。无论他们是怎样凶恶,无论他们是否是我的亲人,我决不放过他们,也决不手软。
  从这一天开始,姚兰不再找披头了,她安下心来开始学习,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学习中去。从新学年开始,姚兰从头到脚彻底变样,她不再封闭自己,而是义无返顾地投入到学校各种社会活动中去,从文艺演出、社会实习、体育运动,以及各种辩论大赛都开始涉及,很快,姚兰成了学校活动积极分子,进入系学生会,当姚兰毕业的时候,她成为法律系学生会主席。在她离开学校,走向社会的时候,毫无疑问,她的前程一片光明,而她的思想和意志也已经比她班上那些学生成熟深刻地多了。
  
  而我们的另一个主人公呢?那个被命运抛弃,依然在社会底层挣扎的无名鼠辈,那个除了蛮力和勇气的年轻人此时终于在南方找到了自己的立足点。披头和他的师傅开了家小茶馆,位于城乡结合部的一处三教九流聚集的地方,这里环境较差,但对于披头和丁老头来说却是非常安全的场所,政府人员很少光顾这里,连营业执照和税都免了。
  披头每月只需要给房东交五百元场地费,就可以使用将近三百平米的场子。丁老头找人在场子上搭了棚子,然后买了几十把帆布躺椅,二十几张方桌,麻将牌,茶水随时提供,然后在附近找了六七个农村丫头小伙子负责招呼客人。生意就这样开张了。
  茶馆基本就是个给闲散人员提供打牌赌博的地方。丁老头非常明白以小博大的道理,他之所以做这个行当就是因为这个行当基本不需要多少投资,之所以选择城乡结合部,也是因为这里较少受到政府的干扰,同时也有众多的客户。以丁老头和披头在社会上混了多年的经验和手段,对付周围那些泼皮是没有问题的。其实,茶馆在开之前,丁老头就把周围那些黑道人物摸清楚了。他和披头早早就打通了这些关节,所以茶馆开张后从来没有受到黑道上的打搅。
  现在披头每天的工作就是看场子,或者四处拜访黑道朋友,和那些人拉关系,跑路子,融入到周围的环境中。一切正如丁老头所说的那样,他们的合作非常默契,相互信任,情同父子。披头从来不看账目,只管安抚那些挑逗是非之人,有时候也少不了来点硬的。在黑道场面上披头是个很豪爽的人,如果谁有小灾小难他会鼎力相助。
  
  一天,一个茶馆旁边开烟酒杂货的小店主黄老板来找披头。他眼睛被打得肿的老高,见了披头就哇哇大哭,像个小孩子一样。披头与黄老板关系不错,平时经常要他给茶馆里送货,货款钱也经常是先赊后结。黄老板时不时请披头喝几口,算是披头的一个朋友。
  “什么事?大男人哭什么劲?”披头拍拍黄老板的后背,让他坐下来,同时让手下伙计泡一壶茶来。
  黄老板等伙计离开了,才把披头拉到身边,小声道出了真相。
  原来黄老板昨天被小舅子带人给打了。原因是小舅子问老姐借钱,老姐央求黄老板。黄老板指着老婆的鼻子说:“你这个弟弟吸毒把家都败光了,你还让我借钱给他,他这几年从我这里拿的钱还少吗?你这是害我们全家倒霉,知道吗?”
  黄老板的话传到小舅子耳朵里,于是小舅子纠集了一帮地痞把黄老板的店抢了,还打了黄老板个鼻青脸肿。
  披头听黄老板说完后问他:“这事你想怎么摆平?”
  “把这小子也暴打一顿。”黄老板擦着眼泪恨恨地说。
  “打他一顿太简单了,我一个人就能搞定他。”披头说,“但你想过没有,你打了他,他更会嫉恨你,毒照样吸,钱还会照样要。说不定你老婆还会恨你,闹不好离婚什么的。有什么好?”
  “不打难解我的恨!”
  “这样吧!我把这小子带到一个地方,关他几个月,把毒给他戒了,然后教育他让他去上学,你看怎么样?”
  “不行!还是要打!”黄老板固执地说。
  “行!打呢,一定是要打。但不是现在,等他毒戒了,明了事理了后,我让你把他好好打一顿。怎么样?”
  “这可你说的!”
  “是!我一言九鼎。”
  
  黄老板走后第三天,披头出门去找黄老板小舅子。
  黄老板小舅子绰号龙飞,是一个只有十九岁的孩子,姓林。龙飞中学学习成绩很不错,高中的时候,喜欢班上一个女孩,恋爱了几个月,没成想被校外的一个混社会的小子拐跑了。龙飞恨得不行,于是找那小子算账,被打了个半死,回来后他就大变,下狠心要广结朋友。他花钱请学校里路子比较野的同学介绍认识了校外一些黑道人物,然后跟着黑道跑起来。几个月后,他成了很多黑道小子的哥们。终于有一天,他带了十几个兄弟把那个拐跑他女朋友、打过他的小子放翻的地,当着他以前的女友的面打得那小子跪地求饶。之后,他把他以前的女友带回住处,当着兄弟的面干了。然后把那女孩一脚踹出门去。这以后他就成了这帮兄弟里面的英雄。他这样的日子很快就让他不再留恋学校的生活,高中没毕业他就离开了学校。过了一年,他周围的黑道兄弟开始时髦吸毒,本来龙飞挺提防这东西,但禁不住朋友一而再的劝说,尤其是那些朋友告诉他吸一两口不会有事的话后,他终于有了第一次尝试。那次尝试让他头晕目眩,难受得要死。他发誓不再吸那东西。但没过多久,他就又吸了第二口,这次就有感觉了,他觉得真如朋友说的那样。他以为仅仅偶尔几口不会上瘾,但事实是就这样一口两口,最终导致他成了瘾君子。其实吸毒者的第一口是最重要的,尤其是那种当吸了一口感觉自己并没有上瘾的心理防线丧失后,那么吸第二口也不会上瘾的侥幸心理就会出现。而这种侥幸心理正是很多吸毒者最惨痛的教训。
  披头打听到龙飞的地址,然后直接闯了进去。进屋后发现里面东倒西歪或坐活躺着四五个人。披头认识龙飞,他正躺在沙发上,看样子是吸足了,正梦游呢。披头上前把龙飞从沙发上拎起来。在龙飞那帮兄弟的眼皮底下把龙飞提溜走了。那帮兄弟本想阻止披头,但此时也是有心无力,看披头一身肌肉,凶神恶煞的样子谁都没敢发话。
  披头把懵懵懂懂的龙飞提溜出院子,然后叫了辆出租,他把龙飞推进车里,自己坐在龙飞身边。龙飞平时见了披头叫大哥,此时他不知道披头带他去那里。他刚要张口就被披头给堵了回去。
  披头带龙飞到一个院子里,站在院子里新挖的一个地洞旁边说。
  “龙飞,知道我带你来干嘛吗?”
  龙飞纳闷地摇摇头。
  “你打了你姐夫,抢了你姐夫的店你总该知道吧。”
  龙飞听披头说这事,他脖子一梗便牛气起来,说:“怎么了?你想管闲事是不是?”
  “对!”披头坦率地说。
  “我家的事还轮不到你管!”龙飞气恼地说。
  “是这样!要么我把你废了,让你下半辈子爬着走。要么你现在就给我钻到地洞里,给我待两个月,等你把毒戒了,你给我好好回学校去考大学。”
  “哎!我说你是哪根葱啊,给我说这话,你以为你是谁啊。”
  披头没再说话,他抠了抠自己后脑勺,突然照龙飞的屁股上一脚就把龙飞给踹到坑里了。
  坑很深,里面都是软土。龙飞跌到坑里后,才意识到披头给他来真的。他从坑里站起来,向站在坑外的披头破口大骂。披头没理他,拿个铁板把洞口盖严实,用锁头把铁板锁了。铁板上有数个用来通气的孔,透过这几个孔,龙飞听到披头走掉了。
  龙飞真急了,他在洞里连喊带蹦,像让有人救他,但因为洞口严实,他的是声音根本传不出去。
  披头在外面买了十几瓶纯净水,还有面包、饼干之类的东西。他回来后,打开铁板的一个小门,然后把这些东西扔进去。他给龙飞说,“我每天都会来看你,给你带东西来,你现在就把自己当条狗,等你什么时候毒戒了,什么时候放你出去。”
  龙飞在地洞里大骂,但披头根本就不听。把小门一关就走了。
  到了第二天中午,龙飞感觉开始不舒服了,他开始流鼻涕,浑身难受,他知道自己的瘾犯了,但他手头没有任何可以让他满足的东西。他急的直抓自己的喉咙,拿头墙撞。正在这时,他听到有人来的脚步声。
  他拼命大喊。突然,小门开了,龙飞听到披头在笑。“你急了吧,知道你小子不好受,给你送补品来了。”披头说着,透过小门扔进一个纸包。
  披头说:“接着,里面够你今天抽的了,你先慢慢享受吧。”说完,披头关门就走了。
  龙飞急忙打开纸包,看见里面的确有包成小三角型的比指甲盖还小的小白纸包,同时还有一个铜管、锡纸和打火机。
  龙飞急忙把锡纸展平,折叠成一个槽,打开小纸包,把里面的白色粉末倒在锡纸上。他打着打火机,用火苗在锡纸下烧烤,同时嘴里衔着吸管,贪婪地吸白色粉末由于受热而散发出的烟雾。他猛猛地吸了一口,感觉舒服极了。
  他此时突然感觉披头还不是那么坏的人。看来他把自己关在这里并不一定是要他戒毒呢。这一晚,龙飞感觉很舒服。他喝了水,吃了东西。他认为披头最多关他几天后就把他放了,然而他想错了。
  从那天开始,披头给他送毒品的时间间隔越来越长,量也越来越少了。龙飞在地洞里经常是死去活来,像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等披头来给他毒品。就这样,他在一个有八九平米的地洞里待了一个月。每次披头带毒品来的时候,都要求龙飞把垃圾和便桶装到筐里拉上来,否则就不给他毒品。龙飞每次只能乖乖地听披头的话。他得到披头的毒品从最开始的每天一次,到一天半一次,然后是两天一次。龙飞对毒品需求的时间间隔也随着变长了。
  一个月后,龙飞对毒品的依赖开始减弱了许多,三天吸食一次,后来到五天。这期间,龙飞竭力找可以出去的办法,他曾几次爬到坑边,敲铁门,但四周寂静无声,他的呼救毫无用处。
  过了一个半月后,披头给龙飞的毒品全部停止了,不再给他他了。龙飞在经历一次次挣扎之后,终于平静下来,他的毒瘾开始被击退了。又过了二十天,一天傍晚,在龙飞躺在洞里迷糊的时候,突然洞门被打开,从上面跳下来两个人。他张开眼一看,是披头和他姐夫。
  他站起来,抱着姐夫痛哭失声,像五六岁的孩子一样哭的不成样子。黄老板见自己小舅子头发长长,身上脏的简直就是个乞丐,满脸都是污秽,黄老板此时真还有些心疼。尤其是龙飞爬在他怀里像是见了亲人一样,黄老板对自己小舅子的狠也早忘得光光的了。
  
  带龙飞回到黄老板家后,龙飞好好洗了身子,把头发也剪短了。龙飞的姐姐给弟弟找了身新衣服穿上,龙飞在镜子前照了照自己,看到自己脸颊凹陷,身体弱不禁风唏嘘了许久。最后,他到客厅里,扑通给披头跪下。
  “王大哥,你救了我,我谢谢你,我以后听你的。”
  披头把龙飞扶起来,然后抓着他的肩膀说,“我听你姐夫说你在中学是尖子学生。如果你真听我的就去考大学。我这辈子最恨能上学却不去上的人,如果你真想谢我就离开你那帮朋友。”
  “我一定离开,但我怕他们以后会找我。”龙飞说。
  “你放心好了,没有人再敢找你。我已经把话给那些人带到了。谁要是找你,他就在这别想混下去。”
  又过了一个月,龙飞去到外地读高中,是黄老板老家的一所中学,那里民风淳朴,龙飞想结识坏孩子的都没可能,更别说毒品了。又过了一年,龙飞考上了北京一所大学。临上大学前,龙飞来看披头,他抱住披头,眼泪直流。他说:“你就是的亲哥,弟弟日后一定要来报答你。”
  披头把龙飞的头揽在肩头,对他说:“知道你就是块好料!别想报恩的事,如果要想报恩应该是你姐姐、姐夫,他们才是你恩人。”
  从那以后,披头在这一带的名气就越来越响亮,很多做买卖、或者打工者如果有难会来找披头帮忙。当然,披头也不是有求必应的,他要看人看事。很多时候,他是采取拒绝的态度。随着他的名气变大,在他身边也聚集起一批黑道上的人。披头是从来不拒绝与黑道上的人交往的。他的处世原则是,只要你不侵犯到我,你即便干了天大的违法的事也与我无干。他这种态度同时也避免了很多麻烦。对自己手下的人,披头平时管理很严,凡是有不良嗜好和吸毒者一概不要。随着披头事业的扩大这些人基本在最后成了披头茶园的保安。到了第二年,披头和丁老头开了家酒楼。披头算是正式开始了自己合法的事业。
  
  姚兰在披头开歌舞厅的这一年毕业离开了学校。她在离开学校选择职业的时候没有征求任何人的意见,包括自己父母。在这一年,姚兰的三哥姚军从监狱里放了出来,姚军出来后的一个惊讶就是自己的妹妹竟然与过去完全不同了。那个害羞、天真的小胖妞此时变成了成熟、冷静、自信,言语犀利、神态果断,目光坚定的不同凡响的漂亮女人了。
  姚军在一次偶尔与妹妹的交谈中提起了披头,他知道是披头帮了他的忙,但他和家里所有人一样不了解自己妹妹与他那个黑社会小子的恋爱经历。
  “披头你再见过没有?”姚军问。
  当姚军突然提起那个令姚兰心碎的人的时候,姚兰依然心潮澎湃,但她脸上却冷若冰霜,丝毫不露出对披头的任何复杂情绪。她对哥哥摇摇头,表示她再没见过。在回到自己房间,把门关好后,姚兰躲在门后哭了起来,她内心依然在怀念他,那个带给他甜蜜、幸福,同时也是伤心和眼泪,甚至是痛恨的人,她依然忘不了披头给他生命的第一次颤栗。直到此时,她依然被这个人所折磨。整整一个晚上,她都没睡好觉。
  第二天,她在平静了自己的心情后开始痛恨自己,并为自己的理智被感情战胜而恨起自己来。“我马上就要离家去开辟自己的事业了,所以我必须把过去忘掉。”她对自己说,“我要去南方了,去那个活力四射的城市了。未来,将会等着我。也许,我生活中新的一页重新会在我面前展开,在那里,我将是一个新的我,一个自信、坚定、勇敢、执着的我,为了法律的尊严和人类的正义,我将在那座城市里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
  
  过了三天,姚兰和自己的亲人告别,坐飞机踏上前往南方的旅程。在她将要降落到那座城市之前,姚兰透过飞机窗户玻璃看到下面比肩接踵的高楼大厦。那繁华而又雄伟的景象让姚兰激动不已,她心里默默地说:“我来了!我带着正义的利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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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8层 发表时间: 04-06-15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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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兰进入这座城市检察院公诉科担任书记员,从她上班第一天起,她业已坚定的个性和伸张正义的理念就让她从繁琐的内勤工作中挤出时间争取办理一些案件,她的工作热诚和孜孜以求的严谨态度都让她迅速得到上级和同事的认可,她时常主动参与案件讨论,多方面获取信息,经常研读案卷给并向办案人提出建设性建议,她的真诚、热情和无私率真的品格都让她得到同行的好感并得到上司的赏识。
  就这样,她在她的岗位上全身心投入进去,仅仅过了两年,她就被提拔为助理检察员开始独立办案了。
  姚兰为了磨砺在法庭上的锋芒,她不断给自己加压,主动要求承办疑难复杂案件,争取锻炼机会。在一个个案件中不断积累工作方法和经验,她坚持以办案札记的形式整理记录,并撰写相关的文章来记述自己所经办典型案件的成败与得失。在出庭公诉方面,她开始发挥出自身的潜能,出庭公诉技巧和谋略的灵活运用都在不断增强。这些功力毫无疑问得益于她在大学时期的锻炼,那时她狂热地参加演讲赛、辩论赛、组织主持各种活动,培养口才、临场反应和心理素质,这种锻炼此时在她的工作中体现出来,成为她出众的最关键因素。作为一名年轻公诉人,她用献给公诉事业的满腔热忱和经历让她来这座城市时所发的誓言逐渐成为现实。她成为了罪犯眼中的死敌。
  
  在姚兰两年中间,她几乎没有一个朋友。工作占据了她所有的时间。她的大学同学张晓凡去了北京、谢兵传出国,而彭伟比姚兰要高一级,他毕业后被保送上了研究生。在离开大学的时候,四个人在一起吃了最后的晚餐,在席间,张晓凡向姚兰提出一个很尖锐的问题。
  “姚兰,按照你这样的发展你将来是要做检察官的。”张晓凡说,“但你想过没有,万一哪天王谦落到你手里,你会怎样对他?”
  姚兰微笑起来,她说:“假如王谦真是罪犯,我想我会理智对待他,我和他之间爱是爱,罪是罪。我不会包庇他。”
  “你真会那么不讲感情?你会把他送上法庭吗?”张晓凡问。
  “我一定会的,如果他是罪犯的话。”姚兰说。
  “你不怕他被判死刑吗?”
  “这个――”姚兰低头沉思了片刻,然后抬头用坚定的目光说,“我不能让我的感情战胜正义,一切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姚兰说完大家都沉默了。过了很久彭伟突然开口。
  “姚兰――,如果你那样,你就会是一个很可怕的女人。”
  “我不知道你说的可怕是什么,我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我就必须维护这个职业的神圣。”
  “关于你的神圣我不明白,但我知道爱情应该能战胜一切你所说的正义。在爱情上应该不存在罪恶。”
  “任何人类的情感都不能和法律的正义相比。”姚兰说。
  “你还是我过去认识的你吗?姚兰,我现在想问你,你还爱王谦吗?”
  “我也不知道了。”姚兰小声说,她长叹了一口气,然后眼眶开始湿润,她抬头看看了天空,像是给上天说,“我爱他吗?谁能给我真正的答案?”
  
  姚兰离开学校的整整两年中,她只与两个大学时期的人联系,一个是张晓凡,一个是彭伟。张晓凡在北京做了律师,而彭伟则硕士毕业,踏上来南方的旅程,他选择了与姚兰不远的城市做为他开始事业的立足点。在彭伟的心中,他不想与姚兰太近,但也不愿意违背自己的感情离自己的心上人太远。他内心依然不能放弃姚兰,尽管姚兰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天真女孩,但他却依然不能把这个心结解开。有时候他想,也许,姚兰目前给人的感觉仅仅是外在的表面现象,而内心一定一如过去那样。但是他还是不得不承认自己不象过去那样对姚兰有感觉了。
  他来南方后与姚兰见过几面,每次姚兰都是给他讲工作中办的案子,讲她因为罪犯得到惩罚而内心产生的快感。在姚兰的语言中,几乎找不到一点女性的温情蜜意,在彭伟面前,一个干练的女强人形象是那么鲜明,丝毫没有矫揉造作,姚兰时常用犀利的目光扫视身边匆匆而过的芸芸众生,嘴角含着坚毅和冷酷,连那说话强调也变的简洁、明快、掷地有声了。
  彭伟问姚兰:“你再找过王谦吗?”
  姚兰摇摇头,说:“不!我不会再找了。我和他的故事已经结束了,那个爱他的天真小女孩已经死了,我不再对他留恋了。”
  “看来你真把过去忘掉了。”彭伟叹了口气,然后自言自语地说:“按道理你该履行你给我的诺言了,我不知道你现在是什么想法。”
  姚兰喃喃地说:“等我一年好吗?一年过后我们再谈这个问题。”
  “为什么要一年。”
  “因为我用两年时间靠繁忙的工作淡忘了我过去的感情,但我依然需要用一年时间培养对你的感情。”
  “难道我们四年还没有把感情培养出来?”彭伟问。
  “有些感情可能需要几天就够了,但有些却可能需要一生。”
  “哦!我明白了。我就是那种需要你一生才能培养出感情的人。”
  姚兰用抱歉的眼神给彭伟一个微笑,“彭伟,你做为我的知心朋友很不错。给我一年时间好吗?一年后,如果你还想娶我,我就嫁给你。”
  “我不仅仅是要你嫁给我,而且是要你爱我。如果你不爱我,嫁给我又有什么用?”彭伟激动地说。
  “耐心等待!小伙子,如果我嫁给你,我会爱你的。而且再不会去爱别人了。”
  彭伟经过四年的等待终于得到了姚兰的承诺。在回自己所在城市的路上,他对得到姚兰的承诺没有一点激动或者兴奋。
  
  在姚兰这两年中,这座城市刑事犯罪数量在逐渐上升,很多案件都与金钱相关连起来。在姚兰日常案件的审理中,偶尔会跳出百家丁餐饮连锁集团这样的名字。
  姚兰审理的几个案件中,百家丁有时会作为经济纠纷或民事纠纷的某个角色出现。但从来没有做为经济违法案件或着刑事案件被检控的对象。在姚兰的脑子里,百家丁和其他很多经济实体一样,没有什么特别需要她注意的地方。
  十月的一天,姚兰接到从公安局转交过来的一起恶性伤人案件。案件的整个过程很简单,两个混混,晚上九点钟在爱国路持刀寻仇时误伤了另一个过路人,导致受害者伤残的恶性案件。很快,这个案件犯罪嫌疑人都被抓获,经过公安局审理后,案卷移交给检察院,等待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而该案卷的审核、分析都由姚兰带领的小组处理。
  该案很快在就在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姚兰对犯罪嫌疑人《起诉书》宣读完毕后,犯罪嫌疑人在庭审闻讯中承认起诉书中所说明的案情经过,但在其犯罪动机上拒绝承认是有故意杀人的动机,而仅仅是报复伤人。后来才法庭陈述中,犯罪嫌疑人多次提到百家丁集团打手对其的伤害是导致其报复的直接原因。
  在听审中两犯罪嫌疑人讲述了他们被百家丁公司打手殴打的经过。两犯罪嫌疑人八月份在爱国路百家丁餐饮店吃饭时与饭店里服务人员因饭菜质量问题发生冲突,而后发生推搡,冲突发生后不久,百家丁餐饮店的保安把两人拖到店外,但在当天晚上,他们在自己住所楼下,被几个黑衣人围住暴打,当时两人中一人一个根被打断肋骨,另一人被打脑震荡。这事之后,两人一致认定是百家丁餐饮店派人对他们的报复,所以两人伤好就持刀找百家丁餐饮店的经理报复,但没成想打错了人。
  有关整个情节的叙述对两犯罪嫌疑人的定刑量罪毫无帮助,仅仅使姚兰对百家丁餐饮公司有了个新的认识。自那以后,姚兰开始留意这家公司,并在私下收集该公司的相关资料了。
  很快,姚兰就了解到该公司由一个叫王志远和一个外号叫丁伯的外地人经营,该公司三年前注册,从最开始的一家餐饮店经过三年急速扩张,发展成为该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餐饮连锁公司,目前该公司下属有二十几家分店,主要经营北方风味小吃,生意非常火暴。
  
  此时的姚兰对百家丁公司的兴趣仅仅是停留在那么一种好奇之上,也许职业的敏锐,也许对那次案件中两犯罪陈述的疑惑,她开始多方面收集该公司与刑事犯罪的相关联系了。
  最开始的阶段,她对百家丁的经营和管理手段一无所知。因为职业的缘故,她并不了解在商业领域里那些尔虞我诈的细节和激烈程度。但后来的另一件经济纠纷案让她对百家丁这个公司刮目相看了。
  该经济纠纷是牵扯到一起二十万的货款诉讼,本市一家为百家丁提供鸡蛋家禽原料的公司诉讼百家丁公司拖欠货款,该案件以百家丁败诉而告结束。但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在百家丁把欠款付清的半个月后,起诉百家丁的这家公司设在郊外的养鸡场发生大火,养鸡场内的两万只鸡全部被烧死,毫发无存。
  该案件经过公安机关审查后认定该养鸡场电线短路造成火灾,非外人故意纵火所致。养鸡场业主曾意图起诉是百家丁公司派人故意纵火,但因拿不出任何证据最终罢手了。
  百家丁案件的败诉和养鸡场大火之间仅仅相差半个月,很多业界人士猜测这是百家丁公司所为,但却没有人敢于仗义执言,本市的商界似乎有那么个默契,对百家丁公司忌讳莫深。对于这种奇怪的禁忌,姚兰感觉非常奇怪。她很想探究一下究竟百家丁公司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公司,为什么本市商家不敢提有关该公司的事情。
  
  有一天,姚兰特别请了一个商界的朋友喝咖啡。该朋友是该市餐饮界的新充,名字叫石南,曾在一起地产纠纷案中与姚兰就过接触。后来曾多次请姚兰吃饭都被姚兰找借口拒绝。但这次姚兰亲自与他联系,这让他感觉很惊讶。
  石南很欣赏姚兰干练、自信的气质,同时更欣赏姚兰才能和品貌。他曾恭维姚兰说她是检察院最具有魅力的女人。并开玩笑说,如果姚兰愿意嫁给他的话,他愿意用一半的金钱来换。
  当然,这仅仅是个玩笑,商人的精明何时是能逃避金钱的诱惑,姚兰根本不相信他的话。对这种身边时常围绕大把漂亮女人的男人来说,他根本就不会在乎女人的品质。当然,姚兰并不反驳对方的恭维,她知道对方仅仅是在讨好自己而已。
  姚兰并没有立刻涉及到她所想谈的话题,而是拐弯抹角讲了很多与真正话题不相关的事情,天气、趣事、异闻等等。姚兰的这种谈话方式,让对方死活摸不着头脑。直直消磨了一个小时后,姚兰才在一次轻描淡写的提问中点出了她的话题。
  “听说百家丁的面食不错,不知道你吃过没有?”姚兰问。
  “百家丁啊!” 石南笑了起来,“那是雕虫小技,他们那是野路子,是旁门左道。没什么好的。”
  “怎么讲?”
  “要说餐饮!饭菜真正好的还是我们万福来酒楼连锁,一码子的粤菜,真正的纯正口味。”
  “可我觉得百家丁真是不错,北方风味,很地道,我是北方人,很喜欢那种口味。”
  “北方能有什么好菜,要说真正的吃还是在南方。在全国风行的几大菜系,川、粤、湘都是南方的。北方有什么?就说鲁菜吧,好像有那么回事,但其他地方流行吗。还有东北风味,也不怎么样,基本就是傻大粗。”
  “可据我了解,现在百家丁火得很,你们商人不就是赚钱吗?技术好能说明什么?”
  “这你就不懂了。” 石南用神秘的口气说。
  “什么意思?”
  “你知道为什么百家丁火吗?”
  “为什么?”
  “有两点!第一百家丁有一个高人,姓丁,这个人可不一般,六十多岁,可商业头脑却是一流的。还有另一个人,这个人更神秘,他姓王,叫王志远,此人的来头谁都说不清。这个人特别有能耐,虽说同行是冤家,但我还是挺佩服这个人的。和他接触过的人讲,这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遇到粗人、黑人他能给你讲黑话行话,还说得精准,要是他遇到有知识文化的人也能说的头头是道,让人不得不佩服他学识渊博。”
  “哦!还有这样的人。”姚兰惊讶道。
  石南继续说:“当然百家丁火有这两个人还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百家丁在商业上的诚信,百家丁自己对合作伙伴的诚信和要求对方对它的诚信。”
  “诚信?”姚兰不解地问。“据我所知他们似乎没你说得那么诚信。”
  “怎么讲?”石南问。
  “我曾办过一个案子,就是百家丁拖欠货款案,最后他们败诉了。”
  “哦!你说的是那个案子,我知道。我告诉你,虽然你们检察院办了那个案子,但你们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为什么?”
  “有个事你可能听说了,后来那个养鸡场被烧了。”
  “这我知道。是鸡场电线短路引起的火灾。”
  “电线短路?”石南笑了起来,“有那么巧吗?这边刚拿到二十万赔款,那边就把老底全烧光了。”
  “你什么意思?难道有人纵火?”
  “这个我不好说,是不是人纵火我不知道。但有一点我可以告诉你,那火烧的应该。”
  “为什么?”
  “其实养鸡的那人就不该得赔款。你知道吗?百家丁为什么会欠了他的钱不还,关键是那人提供的鸡有问题,百家丁为该鸡受到十几起顾客投诉,为这百家丁赔了顾客二、三十万。百家丁之所以没有在媒体暴光这事是给了那人面子,让那人不要再向外出售这种致癌激素快速催生的鸡。可那人不听,非要告百家丁,后来百家丁败诉赔了那人的钱,那人以为自己得了便宜,但他却忘了百家丁的老板是什么人。其实那火要说是天灾就是天灾,要说人祸也就是人祸。总之,那场火之后,那人就败了,改行再不养病鸡了。”
  “要是这么说百家丁老板挺狠的哦!”
  “是啊!商场里不狠怎么混。只不过看怎么狠,对那种人,让他滚出商界也不是坏事。”
  “百家丁为什么不按正常渠道走呢,其实完全可以起诉那人。”
  “这你就不懂了。国有国法,商有商道。很多时候商界的恩怨不是用法律能解决了。百家丁这种做法其实就是他们在商行道的一个法宝。为什么和百家丁合作的商家没一个敢对它不守信用,就是因为百家丁有自己的商道。百家丁遇到纠纷从来不用法律解决问题,他们有自己的处理办法。你办了这么多案子什么时候遇到百家丁起诉别人?其实很多时候商业纠纷闹到法庭,等最后结果出来的时候,原告被告两败俱伤,谁都落不着好。所以,百家丁这种商道原则其实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当然,给你这个大检察官讲这些你是听不进去的。法律在你眼里那么神圣,你怎么能理解商人的那些不齿行为呢?”
  姚兰对石南的话冷笑了笑,她说:“百家丁如果按照你的描述看来是个黑帮把持的的公司了。”
  “我可没这么说。据我所知百家丁还没做违法的事,即便做了你也一点抓不到证据。百家丁公司的人的忠诚度是这个。”石南翘起了大拇指,“对员工的待遇也是同行中最高的。还有,在客户中的信誉度也数一数二,当然我们万福来酒楼连锁也是数一数二。”石南笑呵呵地对自己的公司也夸了几句。“说实在的,如果你有能耐能抓到数百家丁公司的把柄,那你可就能耐大了。”
  石南笑咪咪地看着姚兰,他在内心揣度姚兰的意图,在他的所有谈话中没有一点要贬低或败坏百家丁公司的意图,但在他内心深处,他知道自己的话已经对姚兰产生来触动,他让姚兰了解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百家丁公司远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而是商界的另类。
  在开车回家的路上石南把烟头狠狠掐灭在烟灰缸里,他恶狠狠地想,王志远,你小子好日子快到头了。
  
  姚兰谈完话的第二天开始就着手查阅百家丁公司的档案,她从档案室调集有关百家丁公司的材料,开始着手分析这个公司有关商业运作中的非法活动。她这种调查全部在私下进行,没有提请任何上级的批示,也没有告诉同事。她此时还不想惊动任何人,对这样一个仅仅是自己感兴趣的对象,她还不愿意牵扯过多的人进来,另外,她的身份目前还只是一个助理检察员,权利和职责还不能让她有完全施展才能的机会。
  
  在城市南区的一栋不显眼的建筑里,在六楼西头有一个两百平米的大隔间。透过门口的玻璃窗,能看到一个前台小姐端坐在门口接电话。女孩容貌清秀,着装朴素。如果有人推门进入,女孩会很礼貌地闻讯对方。无论是何人,女孩都会倒杯水,然后把来访者让到门口的沙发上,并闻讯或回答对方相关问题。在前台小姐的背后是一行楷书书写的大字――百家丁餐饮连锁集团公司。
  如果再往里走是一个开放式的大办公室,里面人员忙忙碌碌,丝毫见不到悠闲自在的景象,很显然,公司的业务非常繁忙。再往里就是总经理办公室,平时总经理办公室的门是不开的,公司里的人很少能看到他们的总经理在哪里。而在这里管理事物的是另一个人,是公司的董事长,大家都喊他丁伯。
  每天早晨,公司的总经理会来这里转悠一圈,然后就跑各处的分店了。他开一辆福特翼虎SUV越野车,经常是车开得飞快,他也时不时被×Police×抄牌。他每天要巡视四家分店,并在分店坐镇几个小时,处理相关棘手问题,然后就赶到下一个分店。他到某一个分店去的时候从来不会事先通知,也不带领任何随从。他穿着非常简便,一身蓝色或褐色衬衣,黑色西裤。头发也是很少仔细梳理。在他身上没有任何金银首饰,经常与人通话的手机也是那么简朴,丝毫没有奢华。每到一个分店,他都与分店经理讨论,了解分店的经营状况,时常用鼓励的词语表示对对方工作的满意。每当他们有失误或者操作偏差时,他也是用微笑或者宽容对待。在他的嘴上时常挂的一句话是:“是人都有可能犯错!”他会在下属居丧自责的时候,抓住对方的肩膀说:“来!和我拥抱一下。你这个笨蛋!”
  这天黄昏,当他巡视完最后一家分店,开车急冲冲返回公司。他走进丁伯的办公室时,丁伯对他说:“快!到你的办公室看看,有个漂亮小姐正等你等的发脾气呢。”
  他纳闷地推开自己办公室的门,在看到办公室里坐在大班椅上的可爱的小人儿的那一刻,他不由自主地发出了感叹:“小宝,你真长大了!时间过的真快!”
  小宝脸笑的像花一样,她见披头进来,激动地把椅子转了个圈,然后飞奔到披头身边,把披头的胳膊抓住。
  “你也看出来啦!我现在不再是个孩子了吧?”
  “你还是个孩子!你再大还是。何况你现在才十岁。”
  “可我已经不矮啦!我已经到你这里了。”小宝用手比划了一下,她从头顶划拉过来的手指正好抵在披头的锁骨上。“再过两年我就到你的耳朵根啦。”
  “那还的再过两年。只不过你真是长大了,不再是过去那个淘气的小丫头了。”
  “那当然,如果谁还把我当做淘气的小丫头,那我就和他拼了。”
  “要是我说你呢?”
  “那――,我就要另当别论了。”
  “为什么我就另当别论?”
  “因为你是我爸爸!”
  “胡说!你还改不了胡说八道的毛病。”
  “是!你本来就是啊!我的命是你救的,你当然是我爸爸。”
  “我要早知道你是现在这个样子就不会救你了。”
  “我这个样子不好吗?你看我多可爱,你有我这么个女儿应该乐死了。”
  “我可没觉得!你真是个大负担。”披头两手揪着小宝的耳朵说。
  “老爸!”小宝哭丧着脸说,“你想我没有?我出国这么久你就没想过我吗?”
  “谁想你!我怕你还来不及呢!”
  “不信!”小宝双手拦住披头的脖子说,“我可想你了,我在瑞士的寄宿学校天天想你。我给你写的信你收到了吗?”
  “收到了!你还时不时给我来点洋文。你知道我看不懂的,还故意蒙我。”
  “那你为什么不回信?”
  “回什么信!不是给你打过电话吗?”
  “那也算啊!我都给你写了八封信,我记得清清楚楚。可你却一点都不爱你的女儿。”
  “好了,别一口一个女儿的。我还没结婚呢。万一让我女朋友听到还不完蛋。”
  “你什么时候有女朋友啊?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小宝诧异地问。
  “以后总会有的吧!”
  “那让我给你找吧!”
  “为什么让你找?”
  “我得知道我妈妈是什么样啊!我可要一个爱我的后妈啊!”
  “哦!说起这事我还想问问,姓罗的那个女人再纠缠你父亲了没有?”
  “没有了!自从我父亲给她一笔钱后就没再找了。”
  披头把小宝抱起放在桌子上,他坐在大班椅上,对小宝说:“要不是你父亲求情,我真会把你那个后妈杀了,她真是个蛇蝎女人。”
  “是!我早就看出来了。她在我父亲面前对我很好,可背后经常恶狠狠地看我。可就是没人相信我。”
  “也是!像她这种爱财如命,又心狠手辣的女人真你父亲的不幸。只不过幸亏一切都结束了。你父亲看穿了这个女人。你父亲现在怎么样?还好吗?”
  “他还是改不了过去的毛病,他又被一个漂亮女人迷住了。”
  “哦!这个女人怎么样?”
  “还好了。她看起来好像心挺善的。只不过我现在不和父亲在一起了,我现在独立了。”
  “就你!还差的远呢。”
  “那这样好不好?”小宝咬着嘴唇思考了片刻,似乎在动坏脑筋。
  “再想什么坏主意呢?”披头一眼看出了小宝的心思,用讥笑的口气问。
  “我在想――,如果我搬来和你住,你愿不愿意?”小宝红着脸问。
  “哈!和我?你是个大姑娘了。你怎么能和我这个单身汉住。再说你还是在国外读书呢。”
  “可我想和你在一起。”
  “闹人是不是?你什么时候回学校?”
  “下个月吧。”
  “这就对了,好好读书是大事。”
  这天晚上披头带小宝去吃海鲜,然后开车四处兜风,在游乐场玩了个够。最后,他把小宝送回了家。在门口,小宝背靠在披头胸脯,然后用手划拉着披头的锁骨说,“我现在在老爸这里,明年到这里,后年我就到老爸的下巴了,然后就是嘴巴,鼻子,说不定我会比老爸长的高呢。”
  “好了!好了!别再逗你老爸开心了。”披头说。
  “什么?”小宝转回身,目光炯炯地看着披头,“你真答应做我老爸啦?”
  “这是怎么闹的,我被你搞糊涂了。”
  “不管!你说了就要认账。”
  “行了!就做你老爸吧!你看我把年纪像是有你这么大女儿的人吗?”
  “我不管!就这么定了。拉勾吧!”小宝伸出指头然后把披头的右手小指头拉住。
  “怕你了!”披头说,于是两个人拉了勾,披头在懵懵懂懂中有了个女儿。连他自己都纳闷自己怎么会被这个小丫头摆弄的晕头转向。
  -------待续
  

B29层 发表时间: 04-06-15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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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头送小宝回家后,掉转车一个人来到郊外。他在一个荒草边停住车,然后坐在车里点燃一支烟抽着。此时他特别心烦,不知道是为什么,在他肋下那一小块筋肉总让他隐隐做疼,他感觉有什么无法言表的情绪萦绕在他心头。最近他经常做一个奇怪的梦,那些已经久远的记忆,突然像火焰一样跳动在他的眼前,那个很久不曾在他脑海中出现的影子又重新开始打搅他的睡眠。那个曾让他远离故土,四处漂泊流浪的人的影子像幽灵一样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里。那个自从他离开后很少去想,去回忆的过去,一夜之间不知不觉地展现在他的面前。他那个压抑在心底深处不愿翻开的记忆,那个曾使他灰暗的生活一度充满亮色,并曾一度改变他人生态度的女子又像是被海底的暗流翻卷到水面。那个很久以前让他彻底放弃,并不再去想、去奢望、去追寻的人儿又让他有了思念。他突然有个感觉,似乎那个他生命中占据重要位置的女子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他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是幸福的降临还是惩罚的开始。
    姚兰,他记忆中几乎要忘却的名字,那个对他来说曾经有过的深情一抱,那个动人心魄的眼睛和心灵渴望交融的泪水都开始越来越清晰。他非常奇怪自己最近如何有这种奇怪的行为,他一点都不知道这是上帝要给予他罪恶的惩罚而假借一双天真纯洁的女子之手的缘故。
    披头跨出车厢,站在旷野之中,晚风吹起他的衬衣,他索性把衣服拖掉,搭在肩膀上,他在山岗上走来走去。他心绪不宁,焦躁不安,感觉内心有无法发泄的痛苦,那种痛苦最近异常剧烈,他经常能感觉到自己心脏在突突跳动,似乎有什么不可估量或预测的事情将在他的生活中发生。
    
    他在郊外的荒野中踯躅到午夜,然后回到冰冷的寓所中。他一个人居住,丁伯喜欢安静,不喜欢被人打搅,因为披头朋友很多,经常深夜都有人来拜访。所以丁伯没有和披头住在一起。
    这天晚上,披头一个人回到家中,感觉异常孤独。这种孤独感以前曾有过,在他父亲死后的那段时间里,他就痛苦过很久。直到后来,他开始习惯这种无拘无束的日子后,自由开始让他像一只小鸟一样在少年的天空游荡,尽管贫穷,尽管不被人关怀,他依然度过他认为快乐的少年时代,那时他经常和小伙伴们钻地洞、爬人防工事,从一个楼顶到另一个楼顶,结伙去爬山,下河,或者爬火车去周围的郊县偷农民地里的西瓜、水果。他曾和伙伴们整整一个夏天在郊外的一处鱼塘边度过,钓了一夏天的鱼。他和伙伴把鱼钓了后去卖,剩余的煎炸了自己吃。在他少年的生活中从来都是与男孩子交往,他不屑理会女孩子,那时候,如果同伴的妹妹之类要参加他们的活动的话,他就是最激烈的反对者,他讨厌女孩子的软弱和麻烦,这种对异性的反感,直到他成年后都存在。其实在他心中这种厌恶应该是他对母亲对父亲的抛弃的愤怒情绪的发泄。
    最近,他不得不认为自己开始思念一个人,那个在他心目中占有无可替代的人的影子。姚兰,毫无疑问在一点点从他的心灵最深处爬出来,他压抑在心底,不愿提起,拼命想忘却的影子毫无理由地跳了出来。没有任何提示和触动,就这样跳了出来。在他心中,姚兰一如过去的样子,天真、稚嫩、纯洁,毫无修饰的美,像一杯纯水一样毫无杂质。
    我为什么会思念起她来,披头绝望地想,都这么多年了。誓言都已经过去,眼泪也早干了,即便最深沉的爱也在时间的消融中退化干净。披头这四、五年中没有任何姚兰的消息,他也没有去打听姚兰的消息。自从他离开故乡,远离过去生活的一切后,他对故乡的思念从最开始的强烈变得越来越淡漠,对姚兰的爱也逐渐被他扔在脑后了。他认为那个曾让他心动,并对他爱的疯狂的女孩现在一定在家乡结婚生子,变得成熟、世俗了。少女对情爱的狂热此时也一定会被亲情的温馨甜蜜取代。披头自从来到这个城市后,他没有改变的是两件事,一件是他的交友方式,另一件是他业已养成的读书习惯。自从他被姚兰引导并形成这样的习惯后,他就没再改变过。他涉猎文学、艺术、哲学、政治、经济,包括管理,最令他喜爱的是历史,他爱历史人物传记。另外他流浪的个性使他特别喜欢独自驾车旅游,于是他也迷于地理,他这几年像海绵一样吸食着他认为合理的知识,他认为自己所缺乏的知识,他疯狂于阅读,几乎没有选择。但有一点他和很多人不同,就是他阅读有强烈的兴趣使然,他学他认为感兴趣的知识,经常是通篇几遍阅读,如果他不喜欢什么书籍,他就就会泛泛而看。他曾经一度迷恋宗教,后来有一天就把书扔了,不再去看,因为他不喜欢宗教中那些教人向善的说教。他整个人的性格注定他无法认同繁文缛节,尤其是对既定的规则和教义。所以他在商业经营中解决问题的方式更像是在蛮荒时代的角力而不是文明社会的斗争了。
    
    这天晚上他整夜不得睡眠,心里结总是不能打开,最后他做了决定。于是到了第二天早晨,他上班的第一件事是来到办公室找丁伯。
    “师傅,我不知道我最近怎么了,烦得要命,我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心绪不宁过。你帮我解一下,看我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披头对丁伯说。
    丁伯关切地上前仔细端详了他,然后手指头掐了半天,后来他停了下来,不再说话,神态非常凝重,在披头看来这种样子预示着不好的兆头。
    “要出什么事?是我还是公司?”披头问。
    丁伯没有说话,而是直直看着披头,让披头发毛。
    “说吧!师傅,是不是你以前给我说的那个危险要来了。”
    丁伯点点头,说:“志远,你很快就会和她见面了。”
    “她――,就是要我命的那个女人吗?”
    “是!她已经来了这里,现在正在磨刀呢。你心绪不宁是因为你内心已经感受到她的杀气了啊。”
    “她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非要抓住我不放?”
    “还记得我告诉你的吗?她是你认识的女人,长的很好。你好好想想,你认识的女人中有谁是这个样子。”
    “没有啊!我不记得有这样的的女人。也许是我以前跑场子认识的吧!要是那样我认识的人就多了。”
    “你有没有辜负过或者得罪过什么女子,也许你过去打打杀杀伤害过什么人。”
    “这个就不好说了。那时候说打就打,说砍就砍,谁知道伤害过谁,但我从来没动过女人啊!”
    “也许是哪个被你伤害的人的家属。”
    “那也真有可能。”
    “师傅,这个人具体现在在什么方位,她会用什么方法对付我。”
    “这个难说了!这个人不会离你太远,否则你不会像现在这样感受到她的杀气,这个人因该是握有重权,是官场之人。”
    “说实在的,”披头说,“我一直听师傅的教导避免与官场接触,没想到竟然还是避不开这个祸患。”
    “该来的祸你躲也躲不过。这样吧,你出去避一避吧,暂时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看能不能躲开这一劫。”
    “好!师傅,我听你的。我今天把公司事务处理一下,明天我就走,我现在感觉太累了不,真想休息一下。”
    “志远,你干脆回家看看,你这次灾祸的根就出在你的家乡,你去了解一下,看看有谁在找你的麻烦。”
    “好!我是该回去看看了。都五年了,是该回去看看了。”
    “有一点你要记住!”丁伯叮嘱道,“回去的时候一定要微服简行,不要张扬,最好悄悄回去。虽然五年了,你的模样也和从前大不一样了,但熟悉你的人还是能认识你,希望你能把持现在的心态,不要去招惹过去那些混混。”
    “知道了!师傅。”
    “还有,”丁伯拿了张黄纸在上面涂画了几笔,交给披头,“你回去后到你父亲的坟上把这个黄纸烧了,也许能对你有用。”
    披头接过黄纸仔细地叠好,装在口袋里。他上前紧紧把师傅抱了抱,然后出门走了。这一天,披头跑了七家分店,最后把跑分店的职责移交给了助手。晚上,他给小宝打了电话,告诉她他晚上要来看她。
    小宝自接到披头的电话就开始在房间里转个不停,她一阵看看电视,一阵又翻翻漫画书,总是心神不定,她不断侧耳倾听楼下是否有汽车声音,有时她爬到窗户边看远处有没有车辆经过,她反常的行为让看报纸的父亲很是纳闷。最后她告诉父亲她刚认的老爸要来了。
    小宝等得不耐烦了,她干脆下楼到楼门外坐在台阶上等,后来小宝干脆跑到院子门口,站在门卫的岗楼边等。那神情最后让门口的保安都被感动。
    
    “等我多久了?小宝!”披头把车在院子门口停住,把车门给小宝打开,等小宝坐到傍边后问。
    “都快一个小时了。”小宝嘟囔着。“我以为你很快就来呢。”
    “哈哈!这么辛苦,你真把自己当我女儿了。”披头笑着说。
    “我当然是了,我和你的血都是一样的。”小宝转过身不满地说,“老爸以后不许这么晚来,你会让小宝等成石头人的。”小宝发完火后,随即又嬉笑着问:“老爸昨天才见我,今天又来,是不是想我了。”
    “那是!我是想你了。还有我明天要去出差,以后可能不能来看你了。”披头说。
    “你出差?去哪里?要多久?”
    “去北方,大概要一个月吧。”
    “啊!那我到走的时候都一直看不到你了。不干!不让老爸去。”
    “傻丫头,你说不让去就不去了。你是那根葱啊?还管你老爸。”
    “那我就闹你!你反正去不了,除非你带我去。”
    “这倒是个好主意哦!聪明!”披头用手拍了拍小宝的脑袋。“那你回去给你父亲说,看他同意不同意。”
    “我老爸肯定同意,他听我的。”
    “是!我看你老爸是你的傀儡了。”披头说着把车停在小宝家的门前。他下车,然后招呼小宝下来。
    “不下!我要老爸抱我。”小宝娇嗔地说。
    “你多大了?还要耍赖!”
    “不管!你抱我上楼。”小宝抱着胳膊端坐在座位上说。
    披头无奈地摇摇头,然后伸手把小宝抱起,放在肩头,顺手把车门带上。
    小宝坐在披头肩上,快乐得不行。她把披头的脑袋抱住,一路叫着,手舞足蹈,到门口,她使劲用脚踹门,直到李妈把门打开。
    李妈见到是这两个宝贝,也乐开了花。披头直直把小宝驮到张先生的书房门口。这才把小宝放下来。小宝拉披头进了房间,小宝冲自己的父亲大声喊,“爸!你看我把我老爸带来了。”
    张先生看见他们两个,脸上露出笑容。
    “你终于把你老爸接来了。”张先生对小宝叫披头老爸毫不惊讶。
    “我老爸明天要出差,要带我去。”小宝说。
    “是吗?”张先生用惊讶的目光看着披头,“你要出差?去哪里?”
    “去北方!有点生意上的事情要处理一下。”
    “哦!小宝跟你去不打搅你吗?”
    “应该没有,小宝是个很乖的孩子。”
    “去多久?很长吗?”
    “大概一个月。”
    “这么久!过一个月小宝要回去上学了。”
    “我两个星期后会让人带她回来,不会耽误。”
    “那就去吧!反正我也没时间陪她,她喜欢你得不行,整天嘴里都是你。她反而不把我当回事了。”
    披头笑笑,觉得挺不好意思。
    “哎!我也忘了问了。你最近生意如何,需不需要我帮你什么?”张先生问。
    “应该不用,我目前还能做下去。”
    “如果需要就给我张口!我现在感觉我们像一家人了。”张先生拍着披头的肩膀说。
    “好啊!如果需要我会。”
    “我欠你情!”张先生说,“要不是你我还被那――唉!”
    “没什么了。有些用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的确需要来点邪的。听小宝说你已经离婚了。”
    “是啊!自从你去找了那女人之后,她就同意离婚了。我真没想到你那次失踪尽然是她搞的鬼。那几个绑架你的人你找到了吗?”
    “找到了!其中两个被我废了腿。还有一个在我废他之前就被抓了,现在关在监狱里。”
    “活该!”张先生恨恨地说。
    “听小宝说你又准备要结婚了?” 披头问。
    “那有!我现在不想结婚这事了,像我这种身份的人很难找到对我真心的。很多女人认的是我的钱。”
    “也是!真心实意的女人是比较难找。只不过你有小宝这么个女儿真是你的福气。”
    “我就这么个宝贝了。”张先生抚摸着爱女的头发说,“血浓于水啊!那次因为找不到你,看到小宝快不行了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离不开小宝。所以我这辈子就守着这么女儿就够了。”
    “看你这么心疼小宝,那我带小宝出去你放心吗?”披头笑着问。
    “这个世界如果还有个人真正疼她,我想那就是你了。自从你给我讲了你那次的经历,我就知道你不是一般的人。我从来没有和你这种人打过交道,说实在的,你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在道上黑混的人。我以前把你们这些人看的很糟糕,没想到道上也有好人。”
    “哪里都一样!良心哪里都有,关键是对什么人什么事了。”
    “小宝昨天回来后告诉我你认她做女儿,我很高兴。我现在孤身一人,很难讲哪天我出什么事,有你来保护她我就很放心了。”
    披头和张先生这天晚上喝酒、抽烟,像两个老朋友一样聊到半夜。期间小宝一会爬在自己父亲的怀里,一会到披头的膝头上。她也试图要喝一口,但被酒呛得直吐舌头,发誓再不碰酒。
    第二天中午,披头就带小宝驱车出发了。
    
    整个旅途中,披头和小宝都是在悠闲愉快中度过。披头因为没有什么着急的事情牵挂,所以他选定了一条穿越数了旅游区域的路线。小宝也乐得这样,她整个过程中像自由的小鸟一样唧唧喳喳叫个不停,她累了就在后座睡觉,醒了就说个不停。披头有时候被她吵得烦,于是给她买了一大堆卡通、漫画图书,让她看个够。
    有时候,尤其是在野外,当披头带小宝漫步山峦、穿越幽禁的森林草地的时候,小宝就会变得乖乖,像小鸟依人,对披头有万分依赖。在很多游人的眼中,披头和小宝就是一对父女。有时候披头背着、驮着小宝,那亲热劲让很多被父母领着的孩子嫉妒。
    在路上,披头有一次因为误闯了禁地而招致旅游区管理员的咒骂。当披头连连道歉的时候,小宝冲上前来,狠狠踢了管理员两脚,然后就跑了。披头看小宝闯了祸,急忙也狼狈逃窜,跟着小宝跑了。
    “你干嘛踢他?”披头气愤地问。
    “他骂我老爸我就踢他。”小宝理直气壮地说。
    “你这个小姑娘怎么一点都不象人样?”
    “我和老爸学的。”
    “你老爸可从来没像你这样。”
    “老爸小时候经常打架,我知道!”
    披头被小宝说的没词了,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这对父女像两个小孩一样,在小宝面前,披头感觉自己不再是个大人,而更像个小孩。他感觉自己的思维有时候甚至也和小宝一样幼稚了。
    
    在快到家乡的时候,披头对小宝说:“小宝!这次带你去的是你老爸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知道吗?”
    “老爸小时候的地方,好玩吗?”
    “你老爸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很穷,但日子却很快乐,有很多小伙伴。都是你老爸的好朋友。”
    “那我们去能见到老爸以前的小伙伴吗?”
    “也许能见到吧!很多年了。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
    “老爸,你真没有爸爸妈妈了吗?”
    “没有了,你老爸是个孤儿。”
    “哦!那那里有你特别想的人吗?比如说像我小宝这样的。”
    “你老爸又没结婚,怎么会有像你这样的。”
    “老爸!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结婚?”
    “这个,”披头想了想,他也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可能是没有找到爱你老爸的人吧。”
    “怎么会,老爸长的这么漂亮,因该有很多女孩子喜欢老爸。”
    “要说呢,以前也有一个喜欢你老爸的女孩。可你老爸辜负了她,把她扔在家乡里跑了。”
    “她是谁?你们恋爱了吗?”
    “小女孩!你怎么会知道这个名词?”
    “这有什么?电视上多了去了。”
    “怎么说了,你老爸和那个女孩不算是恋爱吧。”
    “那你爱她吗?”
    “爱吧!”披头满怀深情地说,“就像爱你一样。”
    “那我们回去能看到她吗?”
    “不知道,她说不定已经和别人好了。”
    “那你就应该把她抢回来。”小宝握着小拳头狠狠地说。
    “抢?你以为你老爸是强盗啊?”
    “抢自己喜欢的人不算强盗。”
    “那也不行!如果她和别人好了,说明她已经不喜欢你老爸了。”
    “我不信,老爸人这么好,没有人不喜欢你。”
    “傻丫头!你还小,长大就懂了。”
    “反正我要是你就抢她回来,我才不管她喜欢谁。”小宝霸道地说。
    披头爱抚地拍拍小宝的脑袋,说:“你现在越来越像过去的我了,女孩子不能这么霸道。”
    “我是老爸的女儿嘛,当然像了。谁让你把血给我呢?”
    
    披头和小宝用了十天时间才到了目的地。到的那天,披头把车停在山上公路边,然后指着山下的城市说:“小宝!那就是你老爸的城市。”
    “啊!”小宝惊讶道,“这么多烟啊!怎么一点都不漂亮啊。”
    “是啊!一个充满暴力和爱的城市。你老爸就是在这样一个堆积血腥和欢乐的环境中长大的,这里是一个大熔炉,只要有足够的煤和矿石,就能炼出铁来。这是一个男人的城市,是野蛮、蒙昧和粗犷的土地。你老爸就是这块土地上培养出的一个野蛮人。”
    “老爸!在你身边我感觉什么都不怕。”小宝拉着披头的手同样用灼灼的目光看着下面的土地,那白色、黄色和铅灰色交织起来的街道和建筑。
    “是!我的女儿是应该有这种性格。”披头喃喃地说,“小宝,我们下去吧!”
    
    披头驱车进入市区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在他的眼前,一切依然是那么熟悉,尽管五年的时间已经改变了很多地方,很多建筑都已经不在是过去的样子。但街道,人们脸上的表情和姿态,嗓音依然如过去一样熟悉。披头把车窗打开,从街道上飘来熟悉的味道,那北方特有的烹煮牛羊肉的味道,都让披头陶醉不已。
    “我回来了!”披头感叹道。“五年了,我终于又看到熟悉的城市,见到熟悉的脸孔。真是浮世沧桑,一切都如过往云烟。”
    小宝爬在车窗上起劲地看着窗外,对一切都是那么新鲜。
    “老爸!这里的人都穿的老土啊!”
    “是啊!不好吗?你不服气吗?”
    “是不是这里人都比较穷啊。”
    “是啊!”
    “那你小时候一定和他们一样喽!”
    “比他们还不如。”
    “啊!那你小时候一定很难看了。”
    “是啊!你老爸小时候鼻涕拖的老长呢。”
    “这样,原来老爸就这样。我看我得想想是不是该继续喜欢老爸了。”
    “哈哈哈,你这小丫头,就你怪话多。”
    “老爸,你想请我吃什么?”
    “带你去老爸小时候经常吃的地方去,怎么样?”
    “好!我喜欢。”
    
    披头把车停在距离钢厂不远的一处酒店,他带小宝在酒店办了手续,然后把行李放在酒店房间里就领小宝出门上了小食街。
    小食街已经不是过去的样子了,现在比以前扩大了许多,很多以前的小饭馆现在都变成大餐厅。披头领小宝在小食街走的时候他几乎认不出过去小食街的样子。
    “这里有很多可以吃饭的地方,你想吃什么?你点哪个我们就去哪个。”
    小宝左看右看不知道选哪个好,最后她终于拿定了主意。
    “就这家吧!”她指着门口有漂亮门楼的餐厅说。
    披头笑了起来,“小宝,你怎么是看谁漂亮就选择谁。”
    “那当然!”小宝拉着披头的手进了餐厅,这是一家回民餐厅。
    当披头把菜单点完,菜全上齐后,小宝才发傻起来,她发现没有一件她喜欢吃的。
    披头故意不理会小宝发傻的样子,一个劲鼓动小宝吃,小宝最后吃了几口羊排,然后对披头说:“我以后再不吃羊肉了。”
    小宝的话让披头笑得前仰后合。
    吃完饭回到酒店后,披头照顾小宝洗澡,然后把她抱在床上。小宝坐了一天车,累得不行了,她躺在床上倒头就睡。
    披头把路上穿脏的衣服都收集起来,交给服务小姐,让去清洗。然后他换了身灰色宽大颜色陈旧的衣服,他把自己装扮了一番,把自己的脸涂抹成黑褐色,带了个宽宽的眼镜,他在镜子前审视了一下自己,看有没什么漏洞后就出了门。
    他径直向钢厂家属院走去。走在熟悉的道路上,一切都让他感觉兴奋,尤其是他跨过院子大铁门,走在院子的道路上时,他心就砰砰跳个不停。
    -----待续
  

B30层 发表时间: 04-06-15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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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已经是晚上八、九点种,家家户户的室内灯光通明。偶尔在路上披头也能遇到几个出来纳凉或者行路人。他拐过几个弯,走到一个栋陈旧的三层楼前,在楼下堆满各种杂物的小棚前他停留了一阵。他看看二楼左边的一扇窗户里射出的昏暗的灯光,从那昏暗的灯光中,隐隐透出人的影子在走来走去。披头低头想了想,思度了片刻。最终他鼓足了勇气走进楼门。
  上到二楼,站在左手边的门前,这是一扇油漆斑驳的红木门,有些年成的样子。披头抬手敲了敲,然后静静等待。过了一阵,里面传出一个苍老的声音。
  “谁?”
  披头犹豫了片刻,然后低声说:“我――”
  “找谁?”
  “范红兵在吗?”
  “你是谁啊?”
  “我是他的朋友,范红兵在不在!”
  “他的朋友?”里面的老人嘴里嘟囔着,“他还能有什么好朋友。”
  门开了,一个秃顶苍老的脑袋伸了出来,眯着眼看着站在楼道里的披头。
  “你谁啊?找范红兵什么事?”
  “我是他以前的同学,来看看他。”
  “你叫什么?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披头看着老者笑了笑,继续问:“范红兵在吗?”
  “在床上躺着呢?”
  “哦!那能不能把他叫出来,我有事找他。”
  老者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披头,似乎对他的话没听懂似的。
  “叫出来?要能出来就好了,你自己进来看吧。”说着老者把门开大,示意披头进去。
  披头跟在老者身后进了门,这里是披头以前经常来的地方,味道和颜色依旧那么熟悉。老者到了门口,对披头说,“红兵就在里面,你进去看他吧。”然后对里面大喊,“红兵,你同学来看你了。”批头推门挑帘进去,在房间的床上,披头看到自己过去的伙伴正躺在床上发呆,当披头进去的那一刻,里面的人仅仅用眼角扫视了披头一眼就眼睛圆睁,好像见了鬼一样。
  “天――,妈的,天――,”躺在床上的人想挣扎着爬起来,同时几乎把披头的名字喊出声来,幸亏披头用放在嘴上的手势止住了他的叫喊。
  披头身后的老者并没有进来,也许是房间小的缘故,老者站在门外说着客套话,
  “爸!你去看电视吧!我和同学说会话。”躺在床上的年轻人喊。
  老者听儿子不耐烦的口气,知道他是多余的,于是知趣地把门带上进另一个房间去了。
  “妈的,大哥――,你他妈死哪里去了?怎么成这副打扮?”
  “先别说我,冬瓜。”披头把躺在床上的朋友的胳膊抓住,“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和死人一样,起不来了?”
  冬瓜无奈地摇摇头,“我完了,现在是废人了,我现在整个是下肢瘫痪。”
  “怎么搞的?”
  “还能怎么搞,大前年和黑皮在路上放翻了几个小子,后来那几个小子报复,用铁棒打到我脊柱上了,就成这样了。”
  “没去医院看看,难道就没办法啦?”
  “看了,医生说要动手术,说还能治,可治疗费要七、八万,你看我家这样,那有这个钱。所以就拖着,等把钱凑够了就去医院。”
  “你没找那几个小子讨要?”
  “要什么要,那几个小子也是穷的屁响,事后都抓进号子判了,钱自然也就没了。”
  “这样――”披头点点头。“黑皮怎么样?现在在干什么?”
  “他现在老实了,找了个老婆,晚上和老婆一起在夜市上摆摊卖烧鸡呢。”
  “哦!看来大家的变化真大啊!那老大李实在呢?”
  “他去年犯案子被抓了,听说被判了无期,现在在劳改农场翻沙子呢。”
  “老二怎么样?也被抓了?”
  “你不知道啊?他在后来对拖派的扫荡中被刀戳死了。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你这几年到哪里去了。看你这身打扮,好像混的也不怎么样嘛!”
  披头笑了笑,没有去反驳自己的朋友。他坐在床边仔仔细细看自己过去的好兄弟,感慨之情油然而生。
  “还好!你们两个还活着,我还能见到你们,真是太好了。”
  “披头――”冬瓜伸手把门关紧了,然后小声说:“你小子是不是在外面犯了大案了?”
  “什么意思?”
  “我可是听人说啊――”冬瓜声音更小了。“你在外面杀人了。”
  “屁话!没有的事。”
  “真的!公安局大前年找过你,那时候我身体还没废呢。有一次一个公安到我家来专门问你的情况,问我知不知道你哪去了。我问什么事,对方支吾半天不说,非要我说你的去向,我哪知道你去哪了。后来我找朋友到公安局一打听,原来公安现在到处抓你,说你杀了人了。”
  “怎么会?我没杀人啊!”披头诧异地说。
  “你是不是去过内蒙?”
  “对!”
  “你在一个煤矿上干过?”
  “是啊!”
  “那就对了,你后来是不是杀了人跑了。”
  披头长叹了口起,他明白大概是怎么回事了。他沉思了片刻,然后对冬瓜说:“我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我用斧头砍伤过人,但我记得没砍在要害部位,按道理没死人的可能。但如果真是死了,那我也说不清了。”
  “你干嘛砍人?被人打啦?”
  “说来话长。我其实并没想伤谁,那次其实是我去救人。我让一个朋友去外面报信,然后我就去想去把矿上的电话线砍断,再把汽车毁了。可没想到我正砸汽车的时候,房子里冲出几个打手,我看见撒腿就跑。他们追我到一个山梁上,我被他们追上了,于是就打了起来。他们没家伙,我手里有斧头,最后我砍翻了三个,另两个被我踹下山了。就这么回事。”
  “你好端端地干嘛去砍人家电话线,砸人家汽车呢?”
  “这事说起来就不简单了,我找时间给你聊吧!我这次来是有其他的事情。”
  “什么事?”
  “冬瓜!我们是好兄弟,今天我就不和你说太多了。你大哥我现在已经隐姓埋名,不想让人知道身份。你替我保密好吧!我,你,还有黑皮,改天找个地方聚聚,好好叙叙旧!另外呢,你这病该治了,你这准备一下,看哪家医院好就让你住哪家医院。”
  “大哥,你说笑吧!七、八万呢,哪来钱?”
  “你大哥在外面跑小买卖还挣了点,治你的病算是够了。”
  “你别,大哥,你挣钱不容易,我的事你别操心了。”
  “冬瓜,这事就这么定了,我明天来接你。”
  披头临走的时候叮嘱冬瓜不要把他的身份暴露出去。他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把里面几乎所有的钱都拿出来,放在床上。
  “冬瓜,这钱你收起来,自己用,别让家里看到你突然有钱了。不好!”
  冬瓜想推辞,但看披头态度坚决,他知道披头的脾气,也就不再推让了。
  临走时披头问冬瓜:“我以前住的地方现在还空着吗?”
  “不知道啊!我再没去过。”冬瓜说。
  “那钥匙你这里还有吗?”
  “不知道,你到我的抽屉看看,我记得我扔在里面好久没用了。”
  披头拉开桌子抽屉,找到钥匙取出来,放在眼前凝视一阵,似乎在回忆过去一样。
  “我去看看,明天我会来接你。好好躺着吧,我走了,不用起来。”
  
  披头离开冬瓜的家后径直穿过钢厂家属院走进厂区,他站在熟悉的厂房面前,这里曾留下他太多的记忆,让他痛苦、欢乐难以忘怀的记忆,这些记忆此时又如海潮一般在他心中汹涌澎湃。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然后推门进去,他穿过熟悉的车间,走到门口。他在门口屏气听了听,感觉里面没有任何动静。他推推门,门锁着。他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插入钥匙孔,轻轻一转,门开了,里面黑糊糊一片,一股久未有人居住的尘土气息扑面而来,他伸手把灯打开,灯亮了,经过这么久灯依然能亮,他感觉惊奇。他慢慢走进去,房子里堆满了灰尘,但他惊讶地发现他那些东西还在,竟然都是整整齐齐摆放,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条。他想不明白会是谁来打扫他的房间,按他的理解冬瓜和黑皮是绝对做不出这种事情的。
  “五年了――”披头站在房间里感慨着,他觉得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亲切,就像昨天一样。他用手抹抹书架上的灰尘抽出一本书翻了翻,那是他以前买的,现在已经落满了灰尘了。后来他的目光停在那本书上,立刻他心中似乎被什么触动了一下,感觉隐隐作痛,他把书抽出来。
  “《大卫・科波菲尔》――,《大卫・科波菲尔》――,”披头喃喃地说,“我的老朋友,没想到你竟然还在。”披头翻开书页在那扉页上,他看到他曾写的一行字:我要永远珍藏它。但令他惊奇的是在那行字下面又写了一行:王谦,我要走了,去遥远的南方,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曾经为把这本书保存三年,苦苦期待你三年,好把这本书还给你,然后给你倾诉我对你的思念。但从今天开始,我决定与过去告别,不再爱你,我把我从你这里拿走的东西还给你,包括我对你的爱和恨都全部还给你,从此以后我们将会是陌路人,也许有一天当你老的时候回到这里,看到我的留言,那就请你记住,你曾冷酷地伤害了一颗爱你的心,那心上的伤口将永不弥合,一直到死。
  披头呆呆地看着那让他熟悉不过的字体,那娟秀、柔弱的笔画,在这一刻,他真想放声大哭。姚兰!姚兰!这个名字重新从他的嘴里吐了出来,那过去所发生的一幕幕景象如昨天一样清晰。他与姚兰的初次相见,并肩行走,以及与她在一起听课的点点滴滴的心痛感受都重新翻卷在脑海里。那离别的情景,姚兰对他倾诉爱情时的眼泪,那痛苦忧伤的目光都让他业已沉寂,死水一般的情感世界重新注入了活水。披头自从五年前离开后一直生活在一种单调麻木的生活中,他感觉自己像死人一样没有激情。在这五年中间,他从来未曾对哪个异性动过情,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似乎在他身上有一个咒,是那离别时刻姚兰的爱给他的咒,让他无论何时当遇到向他示爱的女孩子的时候,他都不能冲动起来的咒,似乎他所有的激情都已经被姚兰的咒带走了。
  最近以来,披头有一种思念,那从心底升腾的思念变得越来越强烈,他以前不能确定这是什么,这种思想让他不可遏制自己,他一直想明白这是为什么,自己钢铁一样冷漠的心如何会如此躁动不安。而此时,在他看到姚兰留言的时刻他突然明白了,彻底明白烦扰他内心的东西是什么,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其实一直在欺骗自己,他从来也没有忘却对这个女孩的特殊情感,那如火焰一般热烈,如冰山一般寒冷,深大海一般汹涌的感觉。在他的生命中从来不曾有过的特殊情感,对姚兰的感激、报恩、甚至是如亲人般的感觉都让他不能忘怀。在此刻,另一种更让他不能止住的情绪,就是对姚兰的感情,穿越一切世俗和教义规则的爱穿透他的身体,打击他的肌肉和骨髓,让他颤栗不止。
  五年之后,我现在和你平等了吗?披头这样问自己。他得不到真实的答案,在他心里那个女孩一如一前一样高高在上,让他仰视,无法企及。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目前的处境而提升在这个女孩面前的自信,在他眼里,姚兰尤如一杯清醇的白水一样的净洁,这种净洁让他无法把自认为自己那黑色的爪子伸向那个甜美、高贵沾满果蜜的幸福之中。
  她去了南方,披头想,看来姚兰已经不在这里了,这样也好,至少我不会因为她的存在而踌躇顾虑,至少自己能放开手脚好好搞清楚到底谁在追讨我,也许真如冬瓜说的那样公安局在找我,把我当杀人犯。好了,不去想那么多了,还是去找黑皮,也许从他那里可以得到更多的答案。
  
  披头把《大卫・科波菲尔》揣在怀里,离开房间,锁好门,然后走到大街上。他拦了辆出租,告诉司机去夜市。
  十点的夜市灯火通明,十分热闹。披头在人群中走着,他挨个找寻。诺大夜市里的摊位各具特色,卖炒面的、米饭小炒的、拉面的、羊杂碎的、烤羊肉的、烧饼的,当然也有披头要找的卖烧鸡的摊位。披头转过几个摊位后,他看到了自己昔日的朋友,他朋友样子比以前苍老一些,但还是让披头一眼认出,那黑黑的脸孔依然没变。
  他在远处站着看了一阵,用热烈的目光看着。他朋友的一举一动都让他感觉熟悉亲切。黑皮身边站着个瘦瘦小小的女子,和黑皮一起忙碌中,显然她是黑皮的妻子了。
  这小子竟然结婚了,披头乐滋滋地想着,为自己的兄弟竟然会走这条寻常人家走的路而纳闷,同时也觉得好笑。看来不错,黑皮找了个好太太。
  披头看了很久,他交叉着胳膊就这样看着,他想看看朋友是否能认出他来。的确黑皮有那么几次看了他几眼,黑皮感觉对面不远处的那个男人似乎很面熟,但他却想不起是谁,他一边给顾客包装着食物,心里一边嘀咕着这个专注看他的人是谁。终于他在浑身上下的一阵颤栗中呆住了。
  黑皮放下手中的刀,把两手在围裙上抹了几下,解下围裙,离开摊子。他慢慢走过去,站在披头面前,用质询的眼光看披头的反应。
  “看什么?你这小子。”披头把黑皮的脖子一揽就把朋友抱在怀里,他在朋友耳边轻声说:“我回来了!”
  黑皮紧紧把朋友抱住,眼泪几乎流了下来。他激动的喉咙几乎都要哽咽了。
  “别激动!不要让人看出我是谁来。”披头小声给朋友说。黑皮点点头,他明白披头的意思。
  黑皮给披头找了个凳子,让披头坐在摊子里的桌子旁,让老婆切了一盘鸡肉,放在桌子上,然后从柜台里拿了几瓶啤酒。
  “你哪去了?我们大家都以为你死了呢?”黑皮一边操作着一边说。
  披头喝了口啤酒,说:“我天南地北跑了一圈。”
  “你倒好,说走就走了,把我们兄弟――”
  “黑皮,今天不说这个了,我来主要是看看你。你现在住哪,怎么联系你?”
  “我现在在我丈母娘家住,你找我可以打我电话。”黑皮说着拿出张纸,给披头写了个电话号码。
  披头把纸叠好装在口袋里。然后把杯中的酒一口干了。
  “明天给你电话,我们找个清静的地方好好聊聊。你有时间吗?”
  “我白天时间大把!”
  “那好吧!我不打搅你做生意了。我要回去了,明天给你电话。”说完,披头冲黑皮的妻子笑笑,表示礼貌,然后把黑皮拉了拉。
  “送我!”披头对黑皮说。
  于是黑皮陪同披头向大道上走去,路上披头又一次叮嘱黑皮不要把自己的身份告诉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家人。
  黑皮拍拍朋友的肩膀,说:“大哥,这点你就放心吧!你还不了解我?”
  披头点点头,目光中含有无比的信任和宽慰。
  
  披头在回酒店的路上手机响了,那是小宝给他的电话,小宝在房间里醒了给他打了电话。
  “老爸!我饿了,你哪去了,我想你。”小宝在电话里嘟囔着说。
  “老爸在外面见个朋友,立刻就回来了。老实在房间里等我。”
  当披头快步上楼,进了房间后,才发现小宝一个人在房间里掉眼泪。他首先到洗手间洗了脸,同时把出去时穿的衣服脱掉。这才到床前逗小宝开心。
  “怎么了?小宝!”
  “老爸把我一个人扔在房间里――”
  “好了,傻丫头,老爸见你睡着了,就去见几个老朋友,现在老爸回来了。好了,你总算还知道饿了。我带你去吃饭!”说着披头把小宝从床上抱起来,然后放在沙发上。他从衣箱里拿出小宝的干净衣服,然后一件件给小宝穿上,此时,披头感觉就像是照顾自己女儿一样。
  披头领小宝到酒店的餐厅,让餐厅给小宝做了一大碗小宝爱喝的甜汤,还有几块小宝自己点的菜饼。
  “饱了吗?”披头看着小宝鼓鼓的肚子故意说。
  “饱了!”
  “那我们上去睡觉。”
  “不睡,我睡醒了。”
  “你醒了,你老爸还困着呢,明天老爸还有事情做呢。”披头带小宝上楼,他把安抚小宝上床,给小宝讲了几个故事,直到小宝入睡后,他也困的不行了。他去洗了个澡,爬上自己的床上,立刻就睡着了。
  到第二天早晨,他被小宝搞醒了,小宝穿着睡衣正在脚下扣他脚丫子。
  “小宝!你干嘛?”披头嘟囔着说。
  “老爸真懒!天都亮了,都十点了。”
  披头睁开眼,看了看窗外,窗帘已经被小宝拉开了,早晨的光线照射进来。房间里一片光亮。
  “小宝!你干嘛不让你老爸睡个好觉?”
  “我在瑞士的时候每天七点起来锻炼呢,所以老爸以后也要七点起来。”
  “你得了吧你!小人也指挥起大人来了。我要睡觉!”
  “老爸,你不是说今天有事做吗?”
  披头想了想,于是坐了起来,他指着沙发上的衣服说,“臭丫头,把衣服给我拿来。”
  小宝连忙跑过去把披头扔在沙发上的衣服递给披头,然后爬在床沿看披头穿衣服。
  “老爸真壮!”小宝看着披头的胳膊说。她爬过来,用手使劲抓住披头的上臂,测试披头肌肉的硬度。
  “小宝有老爸的这么硬的肉就好了。”
  “小丫头,你要是像我就别想嫁人了。”披头说完,从床上跳下来,“你洗脸没有?”披头问。
  “早洗了。我给老爸把牙膏都挤好了。”
  披头到洗手间一看果真如此,他一只手把跟在他屁股后进来的小宝使劲搂了搂,心里很是得意,感觉有这么个女儿真是不错。他内心暖洋洋的,不再感觉孤单,小宝此时毫无疑问是他最亲的人。
  
  披头领小宝去餐厅吃了饭,然后到车里。他给黑皮打了电话,问黑皮是不是已经起来了,得知的结果是黑皮早晨才回来,现在睡的正香。于是披头带小宝驱车在市里兜圈,看了场电影。直到中午,披头又给黑皮打了电话,黑皮才接了。
  “黑皮,你住在哪里,我去接你。”
  “不用了,我自己来。”
  “快告诉我你在哪里?”
  黑皮告诉了披头地址,披头就驱车赶了过去。他在楼下等了黑皮不到两分钟,黑皮就跑了下来。披头在车里向黑皮招手,黑皮看到披头现在的样子,很是惊讶。
  “上车!”批头也没多解释,黑皮就没再问。
  “这是我女儿小宝。”披头给黑皮说。
  “啊!你有女儿啦?”
  “是啊!奇怪吗?”披头笑着说。“我女儿都十岁了。”
  “不会吧!”黑皮上下打量着小宝,同时也木呆呆地看着披头,揣度披头话的真假。“怎么可能啊?”
  “怎么了?不象吗?”小宝歪着脑袋问。
  “大哥,真是你女儿?”
  “是!真是!”
  “我操――,天,我看你有神经病!”
  “黑皮,别乱想了,这是我干女儿,只不过和亲的一样,她血管里流的是我的血。”
  “哦!这样。”黑皮松了口气。“我们去哪?”
  “去接冬瓜!”
  “接他?这小子现在下不了床。”
  “是,我知道。所以才先接你去,你上楼把他背下来,今天就送他去医院。”
  “哦――,你是想给他看病吧!那要很多钱。”
  “钱我已经带来了。”披头说着把座位旁的一个黑包扔给黑皮,“这里有八万,不知道够不够。如果不够,我下次再拿。”
  黑皮打开包,看到里面整齐地放着八叠钞票,感觉很是惊讶。
  “大哥,你什么时候发啦?”
  “现在别问了,兄弟!等我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旧,我还有事情让你帮忙呢。”
  
  披头驱车到钢厂,他在车里等,让黑皮上楼。过了一阵,黑皮把冬瓜背了下来,冬瓜的老父亲还跟在屁股后面直唠叨,“黑皮,你这是带红军去那啊?”
  “大伯!别问了,我带红军出去转转,一会就送回来。”黑皮背着冬瓜一边走一边说。此时冬瓜也只朝他父亲喊,“爸!回去,没你的事,我一会就回来。”
  黑皮把冬瓜放在车里,关上车门,随即披头发动汽车,一溜烟跑出了钢厂大院。
  在车上,三个大男人,再加一个小姑娘,气氛非常热闹。尤其是小宝,她转过身,跪在座位上,看着后坐上的黑皮和冬瓜问个不停。
  “这是谁?”冬瓜问。
  于是刚才与黑皮发生的一幕又重现了一遍。
  披头把车开进市里最有名的康复治疗医院,他把车停好后进了住院部的门。很快披头就把各种手续办好,把费用交了。
  他和黑皮把冬瓜安排在病床上后,对冬瓜说:“冬瓜!好好治疗!其他的什么都别想,我这段时间会经常来看你。等你好了后,我们继续合作闯事业。”说完,冬瓜和披头把手使劲握在一起,目光中充满理解和信任。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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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头和黑皮把冬瓜安排好后,开车到了郊外,他们找了河边一块平缓的草地坐下来,披头让小宝一个在河边草地上玩,但警告她不要走太远,同时还时不时提醒她不要靠近河沿。一旦小宝离开披头的视线,他就大声吆喝,让小宝回来。
  “大哥,小宝是谁的孩子?你怎么认她做干女儿的?”黑皮问。
  “说起来话长。这孩子和我有缘分,命中注定。”
  “怎么讲?”
  “这孩子的命是我救的。小宝四岁的时候检测出有白血病,她得病得的很奇怪,很可能与居住环境有关。得这种病现在很多,尤其是小孩,往往是环境污染或家庭装修的有害物质造成的。我见她的时候小宝已经六岁了,那时候我刚到南方,穷得靠卖血维持生活。有一天我去见了个人,这个人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佩服的人,是个年轻人,姓吴,也得了白血病,可惜,这个人在半年前去世了,是他让我做了HLA检测,他自己掏的检测费。我当时并不理解他的行为,后来才逐渐明白了,他的行为拯救了小宝的命,可他自己却死了。人啊!有时候真是没办法的。小宝说起来是很幸运的,她的骨髓配型和我一致。就这样,从我身上抽了骨髓,打到她的血管里,她现在流的是和我一样的血,血细胞的DNA结构都和我一样。所以,说她是我的女儿一点也不过分。今年她从瑞士上学回来,见了我后就闹着要做我女儿,我扭不过她,也就认了。”
  “我看她性格和你很像啊,对你亲得不行!”黑皮说。
  “是啊!我第一眼见她的时候就喜欢这个小丫头。我觉得缘分就是缘分,就像我们哥三一样。”
  “大哥,小宝家个干什么?”
  “小宝父亲是个商人,很有钱,人还不错,但这个人性格太懦弱,他的性格差点把小宝的命要了。”披头看着在河边草地上摘野花的小宝目光中充满浓浓的爱意,像父亲般的关怀,慈祥、亲切。披头把救小宝的经过大致说了一下。
  黑皮感叹道:“哦!原来大哥和小宝还有这么段故事。难得!”
  “是命中注定,躲也躲不过。遇到小宝我师傅早就预言过了。也许前世小宝就是我的女儿。我师傅说过,将来我遇难了,小宝就是我的救星。”
  “大哥挺信命的啊!”
  “不能不信啊!其实我这次回来也是我师傅指点的,他让我回来找一个人。”
  “什么人?干什么的?”
  “我不知道她干什么,我只知道她是个女人,长得很漂亮,而且是我很熟的人。”
  “这可就难找了,大哥以前认识不少女人。找这个女人有什么用?”
  “我师傅说这个人在追讨我,我的命可能会断送在她手里。”
  “这么恐怖?别是你师傅吓唬你吧。大哥,你这也信!”
  “不由得你不信啊!我在南方的这些天时常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似乎我师傅预言的危险在不断逼近我,我已经感受到这个女人的杀气了。”
  “大哥,你在南方都做些什么?是不是犯了事了。我可听说你在内蒙杀了人,公安正在到处找你呢。”
  “这事冬瓜告诉我了,所以我也在担心啊!我现在想不清楚当时的情况,我感觉我那几下不该砍死人。但现在公安这么找我,倒是真有可能。没办法,我现在成杀人犯了。”
  “你以后怎么办?”
  “不知道!”披头望望天说,“亡命天涯吧!我还能怎样?我这辈子只能隐姓埋名了。还好,我没亲人,用不着牵肠挂肚。”
  “倒是!大哥比我要好,我现在完全被老婆栓住了,基本和过去的那些朋友不来往了。想再闯社会也没那心了。”
  “兄弟!说实在的,黑道险恶啊。如果能离开还是离开,也许有朝一日我会走得远远的,到一个没有世俗、狡诈、血腥的世界中去。说真的,我活得太累了,不想在黑道混了。可我又能到哪去?昨天我看到冬瓜的样子,感觉特别难受,没想到我的好兄弟成了这个样子。我们哥几个把最好的时光浪费在一场毫无意义的纷争中,最后得到的是什么?冬瓜残了,我成了杀人犯,而你呢,仅凭夜市摆小摊挣活命钱。还有李老大,等他出来胡子都白了吧,最惨还是白老二,连命都丢了。我们到底活出了什么名堂?”披头把拳头握得紧紧的,目光阴郁地看着远处汹涌的河水,“我们在这个时代用拳头打天下是很可笑的事情啊!现在的世界是靠头脑,是靠头脑啊,我们已经落伍了。”
  “大哥,你真是变了。”黑皮感慨地说,“你现在说话像个大学老师了。”
  “也许吧!我感觉自己的心态真不是过去的样子了。尤其是我现在有了小宝,我就觉得自己不能这样拼命了,这个小丫头对我很依赖,要是我丢下她,我想她会疯的。”
  “大哥,你就没想过另一个人吗?”黑皮突然问。
  “谁啊!”
  “那个女孩!大学生。”
  “你是说姚兰吧!”
  “对!”
  “你提她干嘛?”
  “大哥,我一直就不明白你干嘛把这个女孩搞完了就跑了。”
  “什么搞完了?”
  “大哥,我说句不好听的话。你一定把姚兰上了,然后怕这丫头缠你你就跑了。”
  “屁话!告诉你吧!我对姚兰什么都没做,我和她的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姚兰怎么像是被你勾了魂似的。你走后她大变样了,人瘦得不成样了。你走后她来找我和冬瓜,她问你去哪里,那眼神简直像死人一样,好像你把她的命都给带走了。说实在的,我觉得你欠了那丫头太多,我跑了那么场子,市面也见了不少了,但像那个女孩那么痴情的真是少见。你可能不知道,你走以后姚兰找了你很久,我家她都去了好些回了,她好像每个星期天都到你那里等你,那种劲我还真没见过什么女孩有过。大哥,我就纳闷了,不知道你是使了什么招数把那丫头搞成那样了,她就像着了魔似的,非要等到你不可,我算是佩服那丫头的倔劲了,大概两年前吧,她好像是毕业了,她来找我,她给我说她要走了,说是工作联系到南方。她说以后再无法等你了,如果你回来,让我转告你她走了,另外她说了句很奇怪的话。”
  “什么话?”
  “我记得吧――”黑皮陷入沉思,苦苦思索,“她好像是说你犯的罪只有上帝才能饶恕,说她恨你!”
  “是!我的确是应该被她恨的,我欠她太多了。”披头愧疚地说,“我一点不怪她这样说。”
  “按小弟的经验你要是没做什么,她怎么会那样?我和冬瓜都认定你对那丫头一定做了什么,否则她不会那么痴情。我和冬瓜对你嫉妒得不行。”黑皮说。
  “说实在的我的确没动她。姚兰和我的事我说不清,因为我自己都闹不明白,我离开她是因为我自卑,我记得我给她说我是烂命一条,活不过三十岁,现在我快三十了,看来我对她说的话没错,那个追讨我的女人真可能会要我的命。”
  “大哥,我就不明白了,你老说会有一个女人追讨你。我怎么就觉得这很离谱,要说公安追你倒是可能。”
  “如果是公安那我师傅就不会专门那样说了,他说这个女人我认识,很熟,我想这个女人绝对不会是公安,可我实在想不起来这会是谁。我这次来就是要搞明白这个人是谁,到底我欠了她什么债。”
  “大哥,说实在,别的人还可以替你想想,要说是女人讨你债那我就纳闷了,我们弟兄在一起没得罪什么女人啊。”
  “是啊!我也纳闷。这事你帮我打听一下,看这几年谁对我感兴趣,老打听我的事。我想,既然这个人想整我,那她一定经常留意我的下落。”
  “好的!大哥,没问题。”
  
  披头和黑皮又继续聊了很久。此时,小宝也许是玩累了,她坐在不远处的草地上手里拿了个小甲虫玩,时不时抬头看披头,看他是不是有招她过去的意思。
  “小宝!我们该回去了。”披头朝小宝喊。
  小宝听到披头的召唤后扔掉甲虫连蹦带跳跑了过来,一下子就爬到披头的后背上,用小手把披头的脖子一搂,再不松开。
  “大哥,小宝真和你亲女儿一样。”黑皮羡慕地说。
  “是啊!”披头背着小宝站起来,他边走边对黑皮说:“姚军那小子是不是已经放出来了?”
  “是啊!怎么了?”
  “我想让你去看看他?”
  “看他干嘛?是不是想打听姚兰的消息?”
  “对!我想知道她在哪里,我要去找她,我欠她太多了。”
  “你会要她吗?和她结婚?”
  “只要她不嫌弃我的话我会。可我现在是杀人犯,如果和她结婚我会彻底把她毁了。”
  “那你找她有什么用?”
  “我不知道,我想知道她现在生活的怎么样。如果她现在活的很好,我就走得远远的,再不碰她,但如果她活得糟糕,而且她还爱我的话,我就带她走,离开这里,抛开一切,去南美,非洲,世界的任何一个可以让我们容身的地方。”
  “大哥,你真会这样?我不知道大哥竟然也能做出这种事。说实在的,我以前认为你和我们这帮哥们差不多,蛇鼠一窝,没想到你还能对女孩子动情,还是有那么点做人的良心。老实说,姚兰真是好女孩,你如果娶了她,你死都该瞑目了。哦!对了,我忘了告诉你了,姚兰自你走后可变成大美人了,真他妈漂亮,在大学城里属这个――”黑皮竖起大拇指,“你小子福气大啊――”
  “你说什么?”披头惊讶道,“姚兰长相很普通啊!”
  “那是过去,我们那时候见她的时候的确长的不咋地。可也怪,你走以后,她就瘦了,我想是想你想的吧,反正苗条得很,整个人都变了,完全是个大美人。我想要是姚兰当时是后来的样子,你肯定走不动路,还跑?你肯定乐不颠像哈巴狗一样呢。”
  披头突然感到整个人身体僵硬起来,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像是钢针扎到他的骨髓里,让他彻骨疼痛。
  “她后来变漂亮了?”披头目光凝重地问,似乎像要穿透那眼前的迷雾,看清纷杂不堪的整个事情真相。
  “是啊!我一点没骗你。女孩也他妈真怪,说变就变。还有,我感觉姚兰连气质都不一样了,最后我见她的时候她显得特别不同寻常,非常干练,说话语气也是干脆利索,那眼睛特别冷,完全不像我们当初见的那样。哎呀,怎么形容呢?那眼神?我现在还都历历在目。”
  “你就直说!”
  “大哥,我就直说了,你别生气。其实姚兰眼中有一种杀气。我们哥们场子跑的久了,什么人是真咬人,什么人是咋呼,一眼就能看出来。所以,当时姚兰给你留话的时候我就发现姚兰眼中动了杀气。我当时心里就嘀咕这丫头可能是因爱成恨了。”
  “你知道姚兰去了南方哪里?到哪座城市?”披头嗓音颤抖地问。
  “这我不知道!她没给我说。”
  披头沉默了,他咬着嘴唇,内心异常痛苦,难道真相真是会这么残酷吗?他问自己,天!难道这就是我的命?假如姚兰是师傅所说的那个要我命的人,那我就死定了,对这样一个女子我绝对不会逃避她的追讨,我欠她的,我就还给她。披头转头看着远处汹涌澎湃的大河,在这一刻,他像被投如冰雪的荒原上一样充满彻骨的寒冷。
  “兄弟!你明天去找姚军,就打听一件事,帮我问清楚姚兰现在南方的哪座城市,现在做什么工作就可以了。”
  “好!没问题。大哥放心吧!”黑皮拍拍披头的肩膀,内心也和披头一样充满焦虑。
  
  当天晚上,披头安排小宝睡觉后一个人来到酒店最高层天台抽烟。他在天台上独自徘徊,内心充满躁动不安。满脑子都是姚兰的影子。“漂亮女人,过去和我很熟悉我,现在离我不远,恨我,握有重权――”披头心里念叨着,似乎一切快都要和姚兰对上号了。“目前我还不知道姚兰在不在我那个城市,她做什么工作。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姚兰是学法律的,她不是律师就是在公检法部门工作。如果她的确在公检法里干,那么现在也的确像师傅说的那样握有重权。天啊!你饶饶我吧!我要死了,但你让我死的也太残酷了些吧。被爱我的人,我爱的人送上断头台,天,难道你惩罚了我这么多年,依然还没有把你的怨气发泄完,依然还要惩罚我这个受尽磨难、孤苦伶仃的人。”
  披头感觉自己彷徨无助,内心苦闷到了极点。披头在天台踯躅到凌晨,然后下来,他回到房间,衣服没脱就倒头爬在床上睡着了。
  他一直睡到中午,当他醒来的时候,小宝就爬在他枕头边定定地看着他。
  披头左右看了看,发现自己身上盖着毯子,毫无疑问只能是小宝给他盖的。“小宝,几点了?” 他问。
  “快十二点了。”
  “这么晚!你怎么不叫我起来。”
  “我看老爸累了,就没叫。”
  “你几点起来的?”披头揉着眼睛问。
  “我七点就醒了!”
  “那你早晨都干嘛了?”
  “我没干嘛,就等你醒呢。”
  “傻丫头,你总不该是一直爬着看我睡觉吧!”
  “没有,我玩一会,看你一会。”
  “那你一定饿了吧?”
  “饿得咕咕叫了。”
  披头一下在从床上蹦起来,“好!等我收拾一下立刻去吃饭。”
  
  吃完午饭后,披头带小宝去医院看了冬瓜,然后回来。剩余的时间披头都没有出门,他陪小宝在房间玩。小宝看书,间或与披头打闹,其他的时间披头则在焦急地等待电话铃响起。黑皮在去找姚军之前给披头打了个电话,告诉披头他和姚军说好了,现在就去见他。从披头接到黑皮的电话开始,披头就忐忑不安,他虽然意识到事情可能就是这个结果,但却依然抱有一丝希望。也许事情并不像我设想的那样,他想。他这种紧张低落的情绪被聪明的小宝看了出来,于是一个劲问披头怎么了,问他为什么不高兴了。尤其是披头陪小宝玩的时候,他心不在焉的神情让小宝很是不满,小丫头嘴里嘀嘀咕咕表达自己气愤的情绪。
  
  下午四点的时候黑皮来了电话,他在电话只是说要见披头,说有很多事情要讲,电话里说不清。于是披头就带小宝驱车到黑皮等待的地点。黑皮上车后一言不发,披头于是也不问他。
  披头把车停在一间咖啡厅门前,三个人下车进去。披头找了个幽静的角落,要了一壶咖啡,给小宝要了块披萨。之后两个大男人开始了一番沉重的谈话。
  “大哥,我真不想告诉。”黑皮黑着脸说,“我觉得你命犯女人。”
  “你从头讲,我想听整个过程。”披头说。
  黑皮点点头,于是开始讲述他见姚军以及和姚军交谈的过程。
  “姚军这小子完全变了,我在他家见他的时候他正和新交的女朋友在一起。他现在没有过去那种劲了,已经变得老成了很多。他请我吃了饭,是他女朋友做的,我们还喝了酒。总之他还是挺够义气,没把我另眼相看。后来我故意装得喝多了和他拉起家常。那小子别人不爱谈,但挺喜欢说他妹妹的。所以,我刚一提姚兰,他就给我讲个不停。”
  黑皮喝了口咖啡,语气停顿了片刻,继续说:“他说了很多有关姚兰的事情,他很得意自己的妹妹能那么有出息。看来这小子对他妹妹可是真好。他说在家里只有他妹妹愿意和他平等说话。他这两年经常和姚兰通电话,对姚兰的情况知道得非常清楚。我于是故意不经意问他姚兰现在在哪里,做什么,他给我说姚兰现在在某某市检察院,现在已经是助理检查员了,我一听这话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大哥,命啊!这是命啊!”黑皮感叹道,“你说中国这么大,姚兰偏偏就到了你那地方,还干了这一行。你说不是命是什么。”
  “是啊!”披头也感叹道,“让我想疯也不会想到会是姚兰来追讨我。”
  “是啊!大哥,我就想不明白,姚兰和你在一个城市两年,你怎么就从来没遇到她呢?”
  “这我也不知道!天命注定吧!看来我得快点回去了。我得回去和我师傅商量一下,看怎么办,既然事情是这个样子,我也只能坦然面对了。”
  “你准备怎么办?去见姚兰?”
  “对!去见她。”
  “你要死啊!姚兰是公检法的人,你找她不是送死吗?她恨你啊,你是杀了人的,她闹不好知道内情啊。你要是见她,她说不上来个恩断义绝把你就手告发那你不死定了。”
  “我就是要这种结果,我就是想看看姚兰是怎么恩断义绝的。如果她念旧情不告发我,还在爱我,那我就带她远走高飞,从此再不回来,但如果她告发了我,那我欠她的情从此一笔勾销。我在这个世界上也就没什么牵挂了。”
  “那小宝呢?你想过小宝没有?”
  披头眼睛定定地看着埋头吃披萨饼的小宝,说:“是啊!小宝怎么办?这小丫头是那么爱我。我要是死了小宝怎么办?”
  “是啊!小宝怎么办?”
  “不管怎么说,小宝还是有父亲的。”披头突然说,“我这个人就是烂命,必定活不过三十岁。我死了最多半年小宝就会把我忘了,小孩子容易忘事。我父亲死的时候我哭得要死,以为自己活不了了,可没几个月,我不照样和你们闹得火热。人命啊!不值钱的,这个世界没谁照样转!”
  “那你也不能自投罗网啊!”
  “我不想了,说实在的,我活腻味了。如果老天注定我要经历这一劫我要逃也逃不掉。”披头烦躁地点燃一支烟,猛吸了两口,然后又苦笑了起来,“也许!我不一定会死!”
  “怎么说?”黑皮问。
  “记得我师傅曾说,我要先救小宝,然后小宝将会再来救我。”
  “开玩笑吧!这小丫头,牙还没长全呢。”
  “就当玩笑吧!”
  “你师傅算命百分百准吗?”
  “算命怎么能百分百准。”
  “那是啊!我看说小宝是你的救星那是胡说八道。”
  披头摸了摸身边低头摆弄披萨饼的小宝的脑袋,嘴里喃喃地说:“那谁知道呢?也许世间所有的真理和力量就装在最天真的孩子脑袋中呢。”
  黑皮听披头这句调侃自嘲的话知道自己的兄弟已经下定了决心。他暗自思度该如何阻止披头这莽撞的决定,他决定当天晚上去找自己在公安局上班的妹夫,向他打听一下披头案子详细情况。这个想法他没讲出来,他怕一说披头会阻止他。其实他看出来了,披头此时已被爱所左右了,他就想看看姚兰爱他到底有多深,他想用命去赌一赌,在爱人和法律之间,姚兰会选择哪个。
  “那你什么时候回去?”黑皮问。
  “我想越快越好!但冬瓜的手术还没做,我要等他手术之后再说。”
  “那还要一个星期,你正好可以在这里好好休息一下。我们哥们五年没见了,是该好好聚聚了。”
  披头点点头,对黑皮的话表示同意。
  
  黑皮和披头分手后就径直就去到自己的妹夫家去,他到妹夫家后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了。他在家里等了一会,快七点的时候他妹夫回来。
  妹夫见了他很是高兴,把帽子、衣服一脱,立刻就上前招呼黑皮,黑皮在妹夫面前总是一副大哥的样子,他才不管自己妹夫是不是局子里的人。
  吃饭的时候,黑皮很郑重地对妹夫说:“小海,我当哥的想问你件事,不知道你能不能讲?”
  “哥――,你客气什么?什么事?尽管说!”
  “那好!我朋友,我以前的大哥叫披头的,你知道的,记得吗?你曾给我说过他犯事的事情。”
  “对!怎么了?”
  “那事怎么样了?有结果了吗?”
  “还没有!案子还挂着呢,怎么了?你有披头的消息?”
  “我哪有他的消息!前几天我听朋友说那案子破了,披头被抓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你听谁胡扯呢!那案子换了好几拨人,内蒙的公安来过几趟了,都没结果。”
  “披头到底犯的什么事啊?”
  “杀人啊!不是给你说过吗?”
  “他在哪杀人了?怎么杀的?”
  “好像在某某旗白石镇的一个叫什么窑的煤矿。那事说起来也挺奇怪的,披头为了不让矿上下井救人,拿斧头砍伤了三个保安,其中一个伤得特别重,送医院的途中就死了。”
  “披头干嘛不让矿上救人?”
  “这事说起来挺令人费解。矿上的解释是披头带头要工钱,要矿上立刻把工钱给了才能救人,我是想披头借救人讹矿上吧。”
  “这说不通啊!披头不傻啊,他总该知道救人比要钱要紧啊!”
  “这个事就不好说了,总之他砍死人是千真万确。”
  “有谁能证明他砍死人呢?”
  “证人挺多,矿上的几个保安都证明是他干的。所以这个案子基本没什么可说的,就是抓人了事。”
  “要是把披头抓了会判他个什么?”
  “那还用说,死刑啊!”小海手往外一划拉,做了一个夸张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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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披头准备返回南方,计划直面姚兰的时候。姚兰此时也正在收紧撒向披头的网,她已经收集到足够的有关百家丁公司违法犯罪的证据,并准备根据相关证据写成一份材料交给上司,从而正式展开对百家丁公司的全面调查。
  姚兰现在对王志远这个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她主持的一起诈骗案审理里与案犯的问询中更加清晰了对王志远本人的认识。除了与王志远没有见面以外,她已经对这个人的个性、爱好、甚至长相身高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她曾经想从当地派出所调该人的档案,但她却没有找到,很显然,王志远这个人非常小心谨慎。
  “看来这个人很有心计!”姚兰心里说,“对付他我的确需要足够勇气的,他这个人三十四岁,农村出身却创立了这么大的事业,看来不是个很平常的角色。”
  目前在姚兰手里,比较有把握能确定是王志远指示手下所干的违法犯罪勾当共有五件:其中两件伤人案,一件敲诈勒索案,一件纵火案和一件诈骗案。当然,姚兰相信还有更多未被发现的案件有待逮捕王志远后才能搞清楚。她十分确定这是本市有史以来最大的以公司为掩护的黑帮集团之一。此时,姚兰有一种强烈的愿望就是想看看这个胆大妄为的黑帮头子究竟是什么人,到底如何能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在这么短时间内聚拢起巨大的财富,同时又能支撑住这个黑社会体系不倒,并让他的手下那么忠实于他。
  基于这种想法,姚兰准备找借口面见王志远,然后从心理层面了解这个人的犯罪动机,尤其是了解这个人的价值观念和人生哲理。
  她想办法从王志远的老家调过来该人的身份材料,从上面看这个人倒是长的不错,一脸和气,挺招人喜欢,一点看不出他像什么恶人。但姚兰已经不是过去的小姑娘了,她在几年的案件审理中已经彻底抛弃了以貌评判人的幼稚观念,很多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看起来都很善良,但往往在他犯罪的那一刻,其凶残不亚于任何一个嗜血如命的赌徒。王志远在姚兰的眼里无疑就是这样一个人。
  如果不把这种人从这座城市清楚干净,那我怎么能对得起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呢?怎么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道义呢?姚兰越想越觉得自己是一个勇敢的斗士,社会秩序的捍卫者。她鄙视这些以暴力方式获得既得利益的社会渣子,像王志远这种人就应该从这个世界消失,永远不再回来。她幻想着王志远被捕,最后受到神圣法庭审判的光辉时刻,幻想自己作为检察官陈述王志远的累累罪状,以及王志远在她一件件、一条条阐明的诉讼词中低下不可一世的头,从而认罪伏法。她此时最希望看到这个罪犯为自己的恶行悔恨、在法庭上痛哭流涕,懊悔万分的样子,希望看到被罪犯伤害的受害者因为她的努力从而正义得到伸张后的满足感。
  “我的职业真是伟大的职业,”姚兰对自己说。“只有伟大的职业才能带给人最幸福的满足。”
  这天开始,她就想去见王志远,她做了个巧妙的小计划。计划中她将以新闻媒体的姿态出现。她想好后去找市晚报的鲁敏,这是她来本市认识的关系比较好的朋友,是报社社会新闻栏目的编辑。
  报业大厦在市中心一栋宏伟的建筑内,姚兰找到鲁敏的时候,她正才赶制一份人物专访,是一篇有关本市商业精英的报道。
  鲁敏是个身材高挑,个性化强烈的女子,她三十多岁,单身,韵味十足。姚兰的来临使鲁敏甚是惊讶,在鲁敏看来,只有她找姚兰的份,姚兰是很少专门来看她的。
  在办公室坐定后,鲁敏笑着问:“姚兰,你来干什么?肯定想求我什么吧”
  “我顺路过来,只想看看你是怎么工作的。你最近一直在写稿吗?”姚兰问。
  “是啊!我刚把新一期人物专访搞完。”鲁敏指着电脑屏幕上的稿子说。
  “关于什么?”
  “本市商业精英!”
  “哦!都是哪些人?”
  “很多,基本都是近几年起来的。”
  “我可以看看吗?”
  “你想看就看吧!”鲁敏笑着我,“我去给你倒杯水。”
  鲁敏离开,姚兰坐在电脑前很快把稿子浏览了一遍。她看完后,对已经坐在她身边的鲁敏摇摇头。
  “怎么了?姚兰,你对我的文章不满意?”鲁敏问。
  “我觉得你文字功底很不错,分析也精辟。但我觉得你既然是介绍本市商业精英,就该介绍全面,至少不应该漏掉了那个人重要的人物。”
  “谁?”
  “百家丁集团的总经理王志远。”
  鲁敏惊讶地看着姚兰,说:“怎么?你怎么知道这个人?”
  “怎么了?我怎么就不能知道他?”姚兰笑着故意反问。
  “这个人很低调,不是圈子里的一般都不知道。”
  “那是你们宣传工作没做好,所以这个人不被公众了解。其实这个人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百家丁这几年发展得很快,说明王志远这个人很有才能,这样的人怎么没有在你文章中介绍呢?”
  鲁敏看了看左右,见没旁人,她凑近姚兰,用低低的声音说:“这个人最好别靠近,他可是很有路数的人。我不报道他是因为这个人根本就不愿意被人了解,是个城府极深、神秘莫测的人。我曾试图采访他,但他连门都不给我进。后来我通过朋友打听才知道这个人背景不一般,是个周旋于黑白两道的人物。我知道后立刻打消了采访他的打算,这种人还是不碰为妙。”
  “哦!”姚兰沉思了一下,说:“既然是这样,那我觉得他更应该是个好的采访对象,既然他那么复杂,那么他背后的故事应该更精彩,这样人物报道写出来才会有轰动效应。尤其你们晚报本身就是以报道社会新闻为主,猎奇应该是你们办报兴旺的最好手段。”
  “我们这行的规矩你不懂!”鲁敏说,“捧场的事情可以干,但打黑枪的事情可是很忌讳的。我们可以报道外地发生的奇谈怪论,但本市的事情最好谨慎小心,闹不好要惹祸的。像王志远这种人你把他说好了没事,说坏了他还能饶过你?姚兰,你是干公检法的,你是不怕这些人,可我就不行啊,我一个弱女子怎么能惹那麻烦。”
  “也是啊!”姚兰说,“其实呢,你说的也很有道理。那么我也就不想和你饶弯子了,你把我包装一下,我想接触一下这个人,最好以记者的身份。”
  “怎么了?他有事犯到你手里了?”鲁敏问。
  “你别问了,正像你说的那样王志远的确与众不同,我手头的几起案子都与他有牵连。所以我想接触一下他,看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这样!那我可以帮你。但有一点,你不能让别人知道是我帮你。要替我保密!”
  姚兰笑笑,点点头。
  这天,姚兰获得晚报编外记者的身份,头衔是晚报特约记者,化名李兰,同时,鲁敏在自己住处训练姚兰一个晚上,告诉她很多行内规矩。
  “还有一点。王志远据我所知是从来不接受采访的,所以你想采访他只能去对他设伏,想办法接近他。你有这么本事吗?”鲁敏用怀疑的眼光说。
  “没有!我不知道如何接近她。”姚兰坦率地承认。
  “你长这么大没泡过男人?”鲁敏问?
  “你说什么呢?什么叫泡?”姚兰脸颊绯红,很是尴尬。
  “姚兰,我问你一个很私人的问题。你有男朋友吗?”
  “应该算是有了!”
  “什么叫应该?有就有了。你是大学同学,还是现在同事?”
  “大学同学吧!”
  “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四了。”
  “那还小呢!不用着急结婚。”
  “怎么说这些?”姚兰疑惑地问。
  鲁敏从包里拿出一盒香烟,抽出一支点燃。她眯着眼睛说:“姚兰,我觉得你特别正统,对人情世故懂得的太少了,很多社会上的事情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姚兰,很想问你一句,你觉得你还有激情吗?”
  “激情?”姚兰喃喃地说,“我的激情早已经被时间消磨完了。”随即陷入沉思。
  “你男朋友是干什么?”鲁敏问。
  “他在大学当老师。”
  “哦!是你的初恋吗?”
  “不是!”姚兰抬头说,此时姚兰目光的焦点似乎延伸到无穷远处,那脸上的表情让鲁敏感觉惊奇。
  “勾起你往事了?”鲁敏笑着说,“不想说就别说了吧。”
  姚兰笑笑,表情僵硬,她把长发向后梳理了一下,说:“给我一支烟!”
  “哦!好,”鲁敏利落地从烟盒里抖出一支递给姚兰,姚兰接过来,鲁敏给姚兰点燃,姚兰熟练地猛吸了一口,然后长长地呼了出来。
  “看不出你也吸烟!”鲁敏说。
  “我曾痛苦过很长时间,那时我每个星期都到一个地方等一个人,我在那里除了看书就是吸烟。那种状态直到我大学毕业离开,从那以后我就没再吸了。”
  “那今天我把你的伤心事勾起来了,看来是我的过错。”
  姚兰沉默了片刻,她此时完全不象平时的样子,她说:“鲁敏,你说为什么初恋总是那么令人难以忘记,就像刻在你骨子里一样。”
  “怎么说?”
  “我以为我这么多年拼命工作,拼命让自己不得歇息就能忘记过去,但我发现原来这一切都是虚幻。我这里仍然在疼,”姚兰指指自己的胸口说,“我仍然像过去一样对他难以忘怀。”
  “你的意思是说你依然在爱你的初恋情人?”
  姚兰点点头。
  “那你为什么不去找他?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什么男人追求不到。什么男人这么大本事,能让你割舍不了。说实在的,你应该是那种男子围着转的女孩。”
  “我找不到他!”姚兰眼泪从眼眶中涌出,“以前,当我还不知道他做了那样的事情以前,我极力想找到他,但当我知道了以后,我开始害怕,我怕有一天当我找到他的时候,他会被我的所害!在爱和法律之间,我会选择后者。”
  “他怎么了?犯了事了?”
  “对!他杀了人。”
  “哦――”鲁敏沉默了,她开始对眼前的女孩的内心世界有了新的认识。
  “说实在的,我怕有一天我会找到他,我怕是我,而不是被别人送他上法庭。最近我一直在做一个奇怪的梦,我越来越感到他的气息,在我右侧肋下的一根小骨头上,似乎绑了根丝线,穿过整个城市,与城市另一端的他肋下的小骨头连在一起,我能感觉到他的每次呼吸,每次心跳。包括他对我的思念我都能感觉得到。最近,有很多次晚上,我从梦中被惊醒,在黑暗的房间里,我几乎都能嗅到他刚离开留下的淡淡的烟草气味。似乎他躺刚刚就躺在我身边,拥我入眠。这种感觉,现在越来越强烈,让我不可遏制。我不知道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在我身上将会发生什么事。”
  “你真是个没长大的小丫头!”鲁敏说,“我一直以为你内心像你外表那么强呢。没想到你也是这么脆弱。看来看人仅凭外表真是不行。姚兰,别苦恼了,你这些症状只不过是幻想症的初期表现,你需要好好轻松一下,别总是把自己搞的那么紧张,你这样下去是会生病的。”
  “我的确需要休息!” 姚兰说,“等我把这个案子搞个有点眉目了就好好放松一下自己。我想通了,我准备明年结婚,嫁给我男朋友,他追我追的太辛苦,为我付出也太多了。”
  “是!初恋总会过去的,可生活却要永远继续。”鲁敏说,“我和你一样,也该考虑嫁人了。”
  
  七月的时节,雷电和暴雨似乎是这座城市经常光顾的常客。倾盆大雨往往在午后来临,时断时续,最后离开的时候往往是在黄昏了,而黄昏之后,经常伴随着绵绵细雨。姚兰每天下班后都要到南城百家丁总部附近的品味咖啡厅去,她了解的情况是王志远经常晚上下班后会到这来一个人喝咖啡,会一坐几个小时。姚兰等了几天后没有发现王志远的影子,于是到吧台问原因,吧台侍应生告诉她最近十几天都没看到王志远出现,可能是出差了。姚兰告诉侍应生她是记者,给他留了自己的名片,她说自己希望采访王志远,告诉侍应生如果王志远来了,最好能给她打电话。她给侍应生手里塞了一百元,这是姚兰头回做这种事。
  她从来没有像这次这样急切地想见某个从未谋面的人,她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个陌生人有这么大热情,好像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推着她往前走。她认为这是正义力量的缘故,是神圣的使命感让她狂热前行。她这种急切的等待最后在七月底一个阴雨绵绵的黄昏后来临。
  那天,他接到侍应生的电话,在电话中侍应生告诉他王志远来了,一如往常一样在咖啡厅喝咖啡。
  姚兰换了身衣服,一袭白色职业套装,头发盘了起来,薄施粉黛,涂了淡淡的口红,穿高跟凉鞋,她很久没有这么打扮自己,感觉很是不适,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自己心在突突跳,从来不曾有过的紧张和兴奋荡漾在心中。我是在去见一个黑帮老大吗?她这样问自己,为何会这样幼稚地打扮自己,难道是长久的等待之后的一种病态表现?她似乎找不到答案。
  
  她进门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她雨伞上的水滴在门廊里抖掉,然后交给站在门廊边的侍应生。在吧台她见到了那个给她打电话的小伙子。
  “王先生在二楼十号台,他现在一个人。”
  “谢谢!”姚兰给小伙子一个迷人的微笑,表示感谢。
  她走上楼去,在二楼昏暗的灯光下,她看不清她要找的位置。于是问旁边的服务小姐十号台在哪里。服务小姐很礼貌地带领她走向她的目的地,在那里,她将见到怎样的一个人。
  亲爱的的读者,我真想写到这里就结束,然后把悬念留给你们,如果这样我会被读者乱棍打死的。
  好了,就让我把谜底揭开。在姚兰走到十号台的时候,她并没有认出她对面的那个男人是她日思夜念的心上人。因为那个人头部沉浸烛光的阴影中,她根本看不清对方的脸孔。
  当姚兰走到台前,还没有在她开口介绍自己的时候,阴影中的男人就用手指指对面的座位,表示她可以坐下来。
  姚兰惊奇自己能这么顺利得到对方的认可,她急忙从口袋里拿出名片,递给对方。对面的男子把她的名片放在桌子上,并没有看。而是向旁边的服务小姐说:“给这位小姐来和我一样的一份。”
  这声音让姚兰心头一震,她感觉那声音太熟悉了,让她心紧紧地抽动起来,似乎遥远的记忆重新在她的脑海涌现,让她整个身体为之一动。
  姚兰冲动地从桌子上拿起蜡烛,想看对方的面容。
  “把蜡烛放在桌子上,小姐!”那声音生硬浓重,坚定中充满不可抗拒的压力。
  姚兰感觉到自己的失态,对自己那一刻的冲动懊恼起来。她顺从地把蜡烛放下,用抱歉的语气说:“对不起!王先生,我刚才失态了。你的声音让我想起过去一个朋友。”
  “没关系!我总是让某些人想起某些不愉快的记忆。”对方声音冷的可怕。
  之后两个人沉默了起来,姚兰突然感觉自己没有了词汇,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来之前演练的所有谈资此时都消失无踪了。这种沉默直到服务小姐给姚兰端来咖啡后才被打破。
  “喝吧!咖啡是好个东西,苦和甜的混合物,绝妙的搭配。”对方对姚兰说。
  姚兰呷了一口,在沉默的过程中,姚兰逐渐镇定了下来,恢复了自信。
  “王先生今天好像知道我要来?”姚兰笑着问。
  “你说对了,给你打电话的小伙子是我熟人。”
  “哦!我说呢,怎么我一来你就让我坐下,我还一直纳闷呢。我听说王先生从不接受采访,今天为什么破例?”
  “那时因为我知道见面是命中注定。”
  “什么意思?我不明白!”
  “你会明白的!很快就会。”
  “王先生说话很深奥,是否能给我这个愚笨的人解释一下。”
  “你不觉得冥冥之中注定我们有这么一天吗?”对方冷冷地说。
  “王先生,你在玩笑吧。我想我们见面仅仅是机缘巧合而已,或者说仅仅是我这个记者对你这个商业精英的一次正常采访。”
  “或许是,或许不是。”对方用平淡的语气说。
  “你似乎对我的话很不屑,你对媒体都是这么冷淡吗?”姚兰问。
  “我从来不接受媒体采访。”
  “那是为什么?你一定有什么合理的理由。你很怕别人知道你吗?”
  “是!我很怕,我怕极了。我尤其怕像你这样的女人。”对方调侃道。
  “看来王先生一定在感情上遇到过挫折,”姚兰用玩笑的口气说,“能谈谈你自己吗?我很想了解有关你的事情。”
  “我?”黑暗中的人语气停顿了一下,“那是一个久远的故事,想必像你这样漂亮的女孩是不能理解的。”
  “我的职业就是理解别人,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喜欢打听别人的隐私。职业特色!”
  “你的特色仅仅局限于打听隐私吗?没有惩恶扬善,扶弱济贫吗?”对方突然发问,让姚兰措手不及。
  “你什么意思?不明白!”姚兰问。
  “你没有把你本性的善良和柔弱压抑起来而在道义和理智的驱使下去惩罚罪恶吗?在你的新闻报道中没有把匡扶正义作为唯一标准去分辨是非吗?”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你为什么用这种语言来交谈。我只想采访你,并不想和你谈论哲学。”
  “人生整个就是哲学!”
  “是!如果你非要用这种腔调和我说话的话,那我就奉陪你了。的确,你所说的惩恶扬善、匡扶正义对我来说仅仅是必须要做,不可逃避的责任而已。这个社会需要有效的规则和秩序来保护正直善良的人们,这是完美社会必不可少的法则。”
  “你不觉得你所崇拜的法则让你盲目,很有有可能让你失去你的最爱呢!我想知道当你满脑子都是法理、好坏和是非的时候,你是否想过在红与黑的两头之间还存在广阔的灰色地带。当你把正义的铁锤砸向硬木做成的垫板的时候,是否能知道被你杂碎的核桃究竟是腐败的瓤子还是看似腐败却有可能是被黑色油脂包裹的好肉呢?”
  “只要是黑色的,就一定是腐败的。无论它用什么美丽的彩纸装饰表面,都不能掩盖内部的腐烂。”姚兰反驳说,“正义的铁锤只能砸烂社会的沉渣烂肉,而对于你所说的被黑色油脂包裹的东西,我想,法理自会分辨是非,保护善良的人们。尤其对那些内心充满爱,充满美好信仰的人们而言,正义的利剑必将是他们的保护者。至于我的最爱,则不是我这次采访的内容。”姚兰有点激动起来。
  “你的正义利剑有多长?是否经常放在像我这种人的肩膀上,用你那嫩嫩的小手已经快把白色的头盖骨堆积成塔了。在你心里是否依然还有至真的爱情、少女的狂热和对爱人坚不可摧的信念。”
  “你到底在说什么?你究竟是谁?”姚兰内心充满疑惑、焦虑不安,感觉自己像是遇到看透她心灵的魔鬼一样。
  “我是谁重要吗?对!也许真对你重要,像你这种手持屠刀四处挥舞,总是在追逐罪恶和丑行的人我对你的确是重要的。我现在在你眼里不过是一个被你追逐的罪犯而已。你已经用这种方式消灭了不少恶棍淫贼了吧,在你的名单上,我一定已经成了你最渴望吃掉的美味大餐了。你把我调查的怎么样了?我的犯罪证据你收集全了吗?是否还需要我给你的资料袋里再多加进去几张更有分量的证据。姚兰,你干嘛不把你的真面目暴露出来,让我清清楚楚看到你检察官的威严和冷酷呢?”
  姚兰在诧异和震惊中脑子一片空白,她眼睛睁得大大的,她被对方一针见血的直白语言剥掉了最后一点伪装。
  “我低估你了!”姚兰蹦出了这样一句话,“看来你比我想像的更可怕,但你吓不倒我,你让我更加坚定要铲除你这种人的决心。”
  “这我料到了。在见你之前我就不指望你会一如以前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那样纯真、善良和柔弱。现在你的确长大成人,不同凡响了,我师傅说的真对,毫无疑问你是冥冥之中要我命的女人。”
  “你说什么?你到底是谁?你凭什么说我以前见过我,你让我看看你的脸!”姚兰抓住桌子上的蜡烛,然后伸向对面人的脸。
  “你把蜡烛拿稳了,好好看清楚了。”对面的人目光炯炯地看着姚兰目瞪口呆的眼睛说,“你一定还认得这张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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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3层 发表时间: 04-06-15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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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姚兰整个人都僵硬了,她抓蜡烛的手停在那里,烛光映照在她日思夜想的人的脸上,那熠熠生辉脸,嘴角带着微笑,目光中饱含柔情、挑逗和嘲弄的神态极其夸张。
  “看清楚了吗?小丫头。”披头调侃地问。
  姚兰的烛光在披头的脸边映照着,披头感觉那烛光就像一个世纪一样漫长。最后姚兰的手松开,蜡烛跌落下去,在地上熄灭了。
  姚兰爬在桌子上,开始痛哭起来,她被这肝胆具裂的一瞬间的变故整个打垮了,似乎身上的血全部被抽空,灵魂破灭一样,她心中各种情绪如涌动的潮水汹涌澎湃。她感觉自己像是要死了一样,在这一刻那过去的一幕幕像影片一样在她眼前划过,眼泪如决堤的江水冲出眼眶,霎时她成了泪人。
  披头上前把她从桌子上扶起,单膝跪在地上,然后紧紧抱住她,把姚兰下颌放在自己肩头,姚兰的泪水在披头的肩背蔓延开来,迅速浸湿了他大片的衬衣。姚兰此时已经毫无理智,她双臂紧紧扣着爱人的头颅,生怕这让她幸福充盈的美梦又像过去一样消失无踪。
  姚兰呜咽着、抽泣着,幸福的感觉让她那么疼,那么痛,整整五年的伤心、寂寞和渴望都在这一刻被释放出来,表达的情绪是那么强烈,她的牙齿咬在披头的肩膀上,几乎要刺破披头的皮肤,流出血来。
  在这个男人的怀中,姚兰重新回到过去,回到五年前,回到那个天真、冲动的少女时代。一切的磨难和痛苦、煎熬和不幸都不复存在,姚兰作为一个女人积累多年的自尊和自傲都在这一刻化为灰烬。
  披头向远处的服务小姐招了招手,他一只胳膊搂着腿脚松软的姚兰,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抽出两百元甩在桌子上,然后拥着姚兰离开了座位。在他们下楼的时候,披头用双臂把姚兰直接托了起来,此时的姚兰像婴儿般柔顺,任凭披头摆弄,她眼睛闭得紧紧的,泪珠轻柔地挂在脸上,她双臂依然扣着爱人的脖子。姚兰就这样让披头托在空中,下了楼梯,在众目睽睽中穿过一楼大厅、走廊和楼前的空地。披头把姚兰在车前放下来,打开车门,把姚兰托着放在前排坐位上。然后绕到另一边,钻进车里,发动汽车。那一刻,他深情地看身边的女孩,这时,姚兰泪眼蒙胧的瞳孔正定定地看着他,那瞳孔之中万物都不存在,只有身边的爱人。
  披头与姚兰对视了几秒中,他用手抚摸姚兰的头发,用手指把姚兰眼帘下的泪珠抹去,然后紧紧地握了握拳头,猛猛吸了口气,目光锐利、骇人。他使劲踩下油门,转动方向盘,车缓缓发动,沿着大街在灯火辉煌的都市大道上奔驰起来。
  “我们回家!好吗?”披头行驶了一阵后,把车减慢下来,转头对姚兰说。姚兰点点头,幸福的微笑在脸上荡漾,她依旧目不转睛地看着披头。
  披头重新加快车速,他内心被巨大的幸福充盈,他尽管此时依然保持冷静,依然把自己的狂热隐藏起来,但在把姚兰抱在怀里的时刻,他就知道姚兰一切没变,依然是过去那个女孩。依然是那个对他痴迷,爱的无怨无悔的女孩。此时,他激情荡漾,感觉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够再让他去享受爱情,除了身边的这个女子之外。
  他把车停在公寓楼下,关掉引擎,从座位上把爱人拉到自己的怀中。姚兰毫无拒绝,像个木偶一样,她此时已经没有眼泪,只有光彩。姚兰一句话不说,任凭披头对她做任何事。披头拉起她的手,像牵一个孩子一样,她被披头牵引着走进房门。进入房间后,在房间的黑暗中,披头再一次把姚兰拥入怀中。
  “说你爱我!” 披头对姚兰说。“快说!我等不及了。”
  姚兰在黑暗中的眼睛如璀璨的宝石般闪闪发光,她定定地看着披头,咬着嘴唇,似乎在体味这一刻突然降临的幸福。
  “你――,你会再离开我吗?”姚兰在披头的催促下终于说出了一句,那语气充满对这一时刻幸福的迷惑与怀疑。
  “不会了!永远不会!只要你原谅我,只要还认为我配得上你。我就会一生一世陪在你身旁,直到死!”
  “不要说死!”姚兰用手捂住披头的嘴唇,“我受了这么多苦,用了这么久才找到你,我绝不会让你再离开我。我原以为这生都见不到你了。”说着姚兰的眼泪又流了下来,那晶莹的泪滴让披头感动不已,如果在姚兰最初流泪的时候,披头刚毅的个性让他没有感动的话,此时他的眼眶也湿润了,但他忍住,不让眼泪掉落下来。
  “那我们明天就结婚吧!”披头说,“这样你就会把我这颗喜欢流浪的心栓在你的手腕上了,你就可以永远不再为我可能哪天的一时糊涂远走高飞而担心了。只要你给我让我在你面前不再自卑的理由,我就永远离不开你,永远保护你不受任何人的伤害。”
  姚兰露出天真的微笑,她把脸颊靠在披头宽厚的胸脯上说:“结婚!做你的女人!这是真的吗?都五年了,你的心难道没有被那个漂亮女孩子夺走吗?我知道在你心里我一直是个长相普通的女孩,在你今天见我之前我在你心里依然是过去的样子啊。”
  “傻孩子,我从来没有认为你是个漂亮女孩,包括现在。所以,如果这五年我的心没有被漂亮女孩夺走的话,那是因为五年前你把我的心偷走藏起来了。你说的对,我是该好好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像你这么普通的女孩是配不上我的,今天我逮住你就是要从你哪里讨回你从我口袋里偷走的东西。快点,你这个小偷,把我的心掏出来还我!”
  “我是坚决不给的!”姚兰从披头的怀里挣脱,脸颊绯红地说,“你以为我会把我的命根子给你这个不守信用的人吗?如果你真想要回去的话――”姚兰嬉笑着说,“那你除非把我的心也一块要去好了。”
  “好!这个主意真不错,但你得告诉我如何穿过你的躯壳,是从这儿吗?”说着披头把手伸向姚兰的胳肢窝,立刻让姚兰跳了起来,她在房间像受惊吓的鸟一样扑腾起翅膀。
  于是两个人开始在房间里打闹,披头最终没有斗过姚兰,被姚兰仰面压在地毯上,在这种打闹下披头是绝没有获胜的可能。姚兰在得胜后用身体压着披头气喘吁吁地说:“服输吧!你是斗不过我的,我可不是过去那个天真的小丫头了。从现在开始你该重新认识我了,再不要以为女人是软弱的动物。”
  披头躺在地毯上说:“好了,你胜了,我是你的俘虏了,我投降了。你把灯打开吧,我想看看你现在是什么样子了!”
  “不行!你以为我有那么傻吗?我去开灯你会跑掉的。”
  “不会!我可是最信守诺言的男人。”
  “不信!除非你给我保证你不会乘机爬起来跑掉。”
  “我保证!”
  “那好!我就信你一次。开关在哪?”
  “在门口!左边的就是。”
  姚兰起来,此时姚兰已经在打闹中把鞋踢飞了。她只穿袜子摸到大门边,把灯打开,立刻,房间里充满光线,姚兰看到披头看似高档的房子其实是乱七八糟的。
  “天!你怎么住成这样?”姚兰一边梳理着自己的头发一边左右打量,“你和过去一样懒!”
  “是啊!看来我老婆将来任务繁重啊。嘿嘿!”披头躺在地上捂着嘴笑,心里得意极了。
  “难道你娶我就是为了让我给你洗衣服、做饭、收拾房间吗?”
  “是啊!你以为你到我这还能做什么?这些事就已经够你干一辈子的了。”
  “那我是绝不会嫁给你的!这次不会再是你了,而是我抛弃你!让你等我五年。”姚兰气呼呼地说。
  “公平合理!那就这么定了。”披头表情认真地说。
  “啊!你心里原来就是这么想的啊!难道我就没有勇气离开你五年吗?”姚兰冲到披头身边,伏下身子对披头说。
  “你当然有!但要是你有了这个,”披头说着把姚兰拉到自己怀里,把嘴唇印在姚兰的嘴唇上,他在亲吻的间隙说:“要是你有了这个你就不会认为我欠你五年了,我们之间就不存在欠债了,我把欠你的都还清了。”
  姚兰有生以来头一次被男人亲吻,这一吻她整整等了五年,但作为一个女人她应当是等了二十四年,最终她终于得胜。
  天呀!我被他亲吻了,被我的爱人亲吻了。姚兰现在激动的无以言表。在那接触的一刻,姚兰彻底陶醉、她几乎要停止呼吸。
  “我爱你!王谦,我爱你――”姚兰在披头的怀里一边发抖一边说,“我爱你――”
  这一夜姚兰就躺在披头身边,在爱人的怀里絮叨着往事直到天亮。
  
  “去上班吗?”早晨的时候披头问姚兰。
  “你说呢?”姚兰从披头的臂弯里抬起头问,那神情像个毫无主见的孩子。
  “我想你在我身边。”
  姚兰得到自己要想的回答,于是脑袋立刻重新回到刚才感觉舒服的位置,她喃喃地说:“我生病了!需要好好休息,我瞌睡得厉害。”
  “是啊!姚兰,你的确需要休息,我也受不了了,我也要睡觉了。”说完,两个人同时进入了梦想。
  
  到中午的时候,姚兰醒了,她睁开眼睛环顾四周,最后把目光落在身边人的身上,他开始回忆从昨天晚上开始直到现在的一切,感觉幸福无比。这一夜他们除了亲吻抚摸以外并没有发生其他,两个人都是和衣而睡。
  此时,她看了爱人片刻后慢慢抚摸起爱人的臂膀和脸颊,还有其他裸露的皮肤。她亲吻着,突然感觉自己的脸颊烫了起来,那一刻她意识到自己是头一回和一个男人睡在一张床上。天!我真堕落了,是个坏女人了,她想,然后她摸摸自己绯红的脸,感觉非常害羞。“即便这样我也愿意!”她对自己说,“他是我的男人,我是他的女人啊!”
  姚兰轻手轻脚爬起来,到洗手间整理自己。她洗了个澡,把自己的头发梳理整齐,她穿好衣服从洗手间出来后,披头依然在呼呼大睡。姚兰打开冰箱,看到牛奶、鸡蛋、火腿和超市买的小馒头,她猜想披头一个人的时候基本就是这样凑活的,她在厨房煎了鸡蛋,把火腿切成薄片烤成焦黄,然后夹在小馒头里,她做了三份,给披头留了两份,自己吃了一份。她吃完后披头依然没醒,于是姚兰在床头给他留了个纸条,告诉他她去上班了,告诉披头起来后觉得饿的话就把桌子上的留给他的便餐随便吃点,晚上她会再来,会给他做丰盛的晚餐。之后姚兰就出门上班去了。
  姚兰出门后打的到自己的住处,换了身衣服,然后就赶到单位。她像头解释说自己早晨头很疼,手机也出了问题,所以就没及时请假。姚兰的头对她很是信任,听到姚兰生病让姚兰去医院看看。姚兰推说去过了,于是这起撒谎就轻易过去了。
  姚兰上班从不迟到,这是她头一回做出违反原则的事。但此时她似乎有充足的理由违反规定。她像是完全变了过去那个样子,在她心中,一切都似乎变得美好。
  然而毕竟还是与五年前是有所不同的,当姚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翻阅卷宗时,那些血淋淋的犯罪情节又重新把她拉回到现实中来。她在翻阅卷宗一个小时后,从昨天晚上到今天中午的幸福感觉逐渐消退了,那些原则、正义和公理的概念重新又占据了她的头脑。到她下午下班的时候,她痛苦地扶住了自己的脑袋。“天!”她内心呼喊,“我爱上的是个杀人犯――”
  该怎么办?姚兰痛苦地问自己,她曾经信誓旦旦地说如果见到王谦就会告发他,会维护法律的尊严,但当她真的遇到爱人后一切却又都改变了。爱又成为主导一切的主宰。那个正直的检察官此时却在自己的爱人身上失去一切立场,她失去了方向感,没有了信仰。到下班的时间后,她想到自己的爱人在家里等她,她就毫不犹豫地赶去见他了。
  披头下午才醒来,给公司和分店挂了几个电话后就开始整理自己的头绪。
  “姚兰一如以前那样爱我,”他幸福地想,“看来我真是赌对了。我要和姚兰结婚,然后离开这里,到遥远的国度去,从此不再参与这里时俗的纷争,去国外重新开始,和心爱的女人一起打出一个新的世界。”他在看了姚兰的纸条后就在家里急切地盼望自己爱人的归来。
  姚兰来的时候拎了很多东西,王谦几乎是在见面的那一刻就把自己的爱人抱在怀里,然后放在肩头上。
  “让我下来!让我下来!”姚兰手里拎着超市的购物袋在披头的肩膀上喊,她在得意忘形的大男孩的刺激下最后还是把手中的袋子扔在地上,然后和爱人亲吻起来,这次,她没了害羞,吻得既忘情又投入。
  在吃晚饭的时候披头问:“想好了吗?我可等不及了。”
  “什么想好了?你说什么?”姚兰停住筷子问。
  “昨天我要你嫁给我,你还没回答我呢。”
  “我需要考虑考虑。”姚兰嬉笑着说。
  “还需要考虑?你都已经考虑了五年了。”
  “你五年前并没有向我求婚。”
  “哦!你在和我玩文字游戏――”披头跳了起来,欲要胳肢姚兰。
  “服了你了!”姚兰见披头要动她,立刻改口。
  “服了就快说答应嫁给我。”
  “嫁给你可以。但我要知道你是不是值得我嫁。”
  “看来你的苦头还是没吃够!”披头又跳了起来。
  “够了!够了!我吃够苦头了。”姚兰缩着脖子躲开披头伸来的手说。
  “好吧!我就在这,跪在你面前,”披头单膝跪地,“乞求你嫁给我这个坏蛋!答应我吧!”
  姚兰诚挚地点点头,表情异常神圣。她犹如五年前一样抚摸着爱人的脸颊,用坚定的语气说:“好!我嫁给你。”
  披头微笑着,他持续看着姚兰,最后他站了起来,一言不发地坐会座位,继续吃饭,不再看姚兰了。
  “你怎么了?”姚兰看到披头怪异的深情异常好奇,她以为披头在得到她的许诺所没出现的兴奋感到一丝丝失落。“你怎么了?不高兴吗?”
  “没有!”披头停住了咀嚼,片刻,他把头抬起来,姚兰看到两行热泪在披头的脸颊流下来,他眼睛红红的,是激动是难过让姚兰无法辨别。
  “你哭了!”姚兰上前亲吻着自己爱人,“为什么哭?娶我做妻子你不高兴吗?”
  “我高兴!就因为我高兴所以才哭。你还没见过我这样吧?在你面前我从来就是个男人,可我今天却像你这个爱掉眼泪的小女人一样了难看了。”
  
  饭后,披头建议要带姚兰出去兜风。他们驱车到披头经常去的郊外,相拥坐在路边的一块大石头上。
  “姚兰,从昨天到今天你一直都在谈过去,你从来不曾问过我这五年是怎么过的。难道你就不想知道我的情况吗?”披头在聊天的时候突然问。
  姚兰像是没听到披头的话似的指着北方天空的星星说:“你看,那是北斗星,向那个方向走,就会回到我们的家乡。我在那里认识了你,然后与你分别,最后我们却奇迹般地到了同一个城市,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真是奇妙!”
  “姚兰,你真不想了解我这几年是怎么过的吗?”披头又加重语气问。
  “王谦,你说要是我们回到家乡,重新回到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那会是怎样?”姚兰依旧不理会披头的追问。
  “姚兰,不要欺骗自己了。我们之间还有问题没有解决,在你嫁给我之前你必须直面我的过去。”披头把姚兰的肩头扳过来用锐利的目光看着姚兰说,但姚兰依然抬头不看他,依然在凝望星辰。
  “我的女人,你必须面对现实,你是检察官,而你的爱人是罪犯你知道吗?”披头对着姚兰轻声却语气坚定地说。
  “我知道――,”姚兰应了一句,表情却依然如故,依旧看星星。
  “那你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批头问。
  “没办法解决――”姚兰回答时还是刚才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什么叫没办法解决?”
  “你是罪犯,我是检察官。我们是冰与火。”
  “姚兰!正经回答我问题好吗?严肃认真地和我说话。”
  “怎么认真?你还让我怎么认真?”姚兰仰望星辰的眼睛突然涌出泪水,她用手背擦着眼泪,看着远方说。“为什么会是你呢?为什么命运要让我来追杀你呢?如果老天有一点慈悲的话就不该是我来做这件事,可我却做了。我知道了我不该知道的一切,我变成了我不该变成的人。好像老天让我变成检察官就是为了做你的敌人一样。我千里迢迢来到南方,好像并不是寻找你,而是来惩罚你,来杀你,来消灭我的男人啊!”姚兰突然开始嚎啕大哭,她捂住双眼,使劲撕扯自己的头发,发疯发狂吼叫,那剧烈的情绪变化几近歇斯底里。
  披头把疯狂的姚兰紧紧抱在怀中,阻止她继续虐待自己。他轻轻拍击姚兰的后背,那一刻,他突然看到了事物的另一面,他几乎明白了一切。
  “姚兰!亲爱的,不要哭了。事情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坏。”披头亲吻着姚兰流泪的眼睛说,“和我走!离开这里,去到一个法律追讨不到的地方,在那里,你将不再是检察官,我也不再是罪犯。让我们重新开始生活,过我们想过的生活,过没有贫穷、饥饿、心酸和眼泪的生活,你给我生一大堆孩子,然后养育他们长大,让我们共同度过未来的每一个季节、每一个时刻,让我们去过没有暴力、血腥和欺诈的生活,去一个美丽新世界。答应我吧!和我走。”
  “王谦――,”姚兰哽咽着说:“在你做了那些事后,这个世界对你我来说就已经不存在什么美丽新世界了。即便到了天涯海角你也将永远是罪犯。而我,即便我不做检察官也改变不了你的行为。”
  “只要你爱我,一切都可以改变!爱会让我们的一切都改变!”披头也开始呜咽。
  “爱只能改变我们,却不能改变你的罪和你给别人造成的伤害。上天是有眼的,你即便走到哪里你都逃不脱上天的惩罚。”
  “难道我做了那么多好事都不能赎我所犯的罪过吗?”披头把姚兰推到自己面前,他咆哮着问。
  “抵偿不了!如果你不是做了那件最不能原谅的的事,我认为我们的一切都可以挽救。但古往今来杀了人就该偿命啊!”姚兰痛苦地说,她感觉自己不能支撑身体,她瘫在地上。
  “明白了!”披头把姚兰松开,“我明白上天给我安排的是什么了。毫无办法,认命了!”他把自己的衬衣撕开,裸露胸膛,然后走到车边,他钻进车里,发动引擎,掉转车头急速地开走了。在车里,他给110拨了电话,告诉对方市检察院的姚兰检察官在某某国道溪弯处的旁边遇到意外,需要救援,同时他把姚兰的手机号码告诉了对方。他不断打电话问询情况,直到证实姚兰被110救助人员找到他才关掉了手机。
  
  半个小时后,一辆越野车冲进市公安局大院,从车上下来一个年轻人,他神态镇定地走进值班室,对值班×Police×说:“我是内蒙铜窑煤矿杀人案的凶手,我来自首。”
  -----待续


B34层 发表时间: 04-06-15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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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作者还没有写出来呢.
我会在第一时间把新的贴出来.

希望大家多顶顶.不要让帖子沉底.

B35层 发表时间: 04-06-15 17:51

回复: swbj [swbj]   论坛用户   登录
天呢,太长了!

B36层 发表时间: 04-06-15 22:27

回复: lqfrla [lqfrla]   论坛用户   登录
太唱了

B37层 发表时间: 04-06-15 23:56

回复: ydn_ss5383 [ydn_ss5383]   论坛用户   登录

  姚兰在披头驱车离开后头脑中的第一个念头是他要逃跑了。第二次从她身边逃走,就像第一次一样,但这次的理由似乎更充分。他一定是惧怕我揭发他而离开我,姚兰痛苦地想。此时她问自己,是否自己有足够的勇气去做这件事,在那一刹那她立刻就否定了自己,如果以前自己还能理智地对待对爱人的感情,而此刻,当长久分离后的重逢带给她的强烈冲击让她完全否定了自己。“我宁愿和他一起逃走!”姚兰对自己说,“我宁愿放弃现在的一切!”她在披头走后哭泣了很久,直到一个年轻×Police×找到她。
  “你是检察院的姚兰,对吧?有人打电话说你遇到了意外!”这是年轻×Police×见她问的第一句话,很显然×Police×认识他。
  姚兰点点头。
  “请问你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什么!我坐错车了。”
  ×Police×对衣衫不整、披头散发、满脸泪痕的女检察官的这种解释很是纳闷。×Police×意识到这可能是某种不便解释的私人隐私,所以不再问了。
  回去的路上,姚兰内心充满悲痛、伤心和煎熬,她给披头拨了电话,但电话关机,于是她更认定披头跑了,再次离开了她,而原因呢,毫无疑问是害怕姚兰的出现带给他法律的惩罚。经过五年之后,姚兰再次感觉到披头离开时带给她的那种钻心的痛苦。他应该相信我啊,她内心悲叹,难道我在他心目中一点位置都没有吗?难道他说我是他的女人这都是骗人的鬼话,他根本就不问我,不向我解释清楚事情发生的过程,求得我原谅,也许我真会原谅他。可他仅仅凭我一次发作就离开了我,毫不犹豫,似乎离开我就是那么容易,把我像一件破衣服一样扔掉,丝毫都不怜惜。
  姚兰靠在后坐的靠背上,眼睛呆滞地看着车窗外。路灯、树影、高楼大厦、呼啸而过的汽车都不能让她眼睛眨上一眨。
  “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家好吗?”×Police×问。
  “不了!我自己回去,你在前面的路口停一下就可以了。”姚兰说。
  车停后,姚兰下车,强装笑容招手向×Police×告别。之后,她打的士径直去披头的寓所,她要去找他,要问清楚披头到底在想什么,如果披头还没有逃走的话,她会告诉他没有必要,她已经下定决心做他这个杀人犯的妻子,做他的同谋。如果需要逃走的话,她就陪他一起逃走,追随着他,直到天涯海角。她现在什么都不在乎了,从小到大几十年正统的教化仅仅一刹那就被粉碎、打垮了。爱,这个对女人来说不可抗拒的力量,毫无疑问也把持了姚兰整个的生命。
  什么是爱情?有多少人说的清楚。每个人都在渴望真正的爱情,可当这种玉液琼浆降临的时候,有多少人能摆脱既定规则的枷锁去啜饮它。
  那些把世俗的道德和规则看得高于一切的教化使我们退化而失去激情,我们中有多少人能体验到冲动和疯狂,体验到超越和忘我,当我们试图压制和嘲笑在我们看来荒诞不经的行为时,我们生命中仅存的激情已经被世俗的砂轮打磨光了。
  然而姚兰,这个在传统文化成长起来的道德高尚的女子,满脑子铲除罪恶、匡扶正义的具有奉献精神的女子,原本认为即便爱人干了坏事自己都可以做到毫不隐瞒的女子,此时完全不再有自信可以去捍卫真理了。她变成那种隐瞒爱人的罪恶并协助爱人逃跑的女子,那种对爱人的信念超过对道德伦理和善良德行的崇拜,那种即便爱人被法律追杀也不会放弃爱人的女子。此时,狂热完全占据了她的头脑,而那个原先的公理和正义此时已经被她扫进垃圾堆了。
  似乎在这里表达这样的论述不符合传统道德。但在爱河中苦苦挣扎的人有几个能穿透情欲的铁索站立在公正的上帝面前说自己清白无辜呢?面对亲人、爱人和自己能做到毫不隐瞒而公正无私呢?所以既然自己都不能参透真理而大彻大悟,那么就不要要求别人也能清白了。
  姚兰上楼,按了门铃,但没有人开门。她持续不断地按,直到最后她认为里面的确没有人。她颓然蹲在门口,感觉披头真如她想的那样走了,离开她了,也许这次将再也不复返了。她想哭,但欲哭无泪,她开始痛恨自己几个小时前说的那些话,那些让披头惊惧从而逃跑的话,她恨自己明明知道爱人受不了这种惊吓却做了这种令他恐惧的事。现在她认为披头在与他相遇的时候一定认为她对他的了解只有有限的一点,所以不惧怕见她,可当杀人这个字眼从她嘴里说出的时候,她知道披头这个伏案在逃者无法无动于衷了。
  姚兰回到自己寓所的时候已经到了夜里十二点,她倒在床上如虚脱一样。这一夜,她就在对披头的万分期盼中度过,等待电话铃声的响起。但是整夜过去什么也没有发生。
  
  姚兰天亮后挣扎着爬起来去上班,在整个上午她像木头人一样痴痴呆呆。卷宗放在她的眼前,但她的思想却已经滑想远方。她上班后给百家丁公司打了电话,但没找到她想找的人。她继续打,每隔一段时间打一次,但依然没有人能解答她的问题。最后终于了说明,一位小姐告诉她公司老总已经出差了,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回来,如果姚兰与老总有约会的话现在一概取消。
  姚兰越来越认定披头跑了,像个懦夫一样跑了,再次消失了,离她而去,甚至连个离别的电话也不给她。她内心升起愤怒的火焰,爱突然间变了成恨,那种仇恨甚至比五年的相思之苦还要强烈。
  但她的恨也没持续多久,在中午的时候她从上司哪里得到消息,百家丁集团的老总昨晚投案自首了,目前已经已杀人嫌疑犯的身份接受审讯。而内蒙的警方正搭乘飞机赶来,应该在明天,嫌疑犯将被押送回内蒙。
  姚兰的恨刹那间又变成了爱,她突然明白了自己的爱人突然离去,并就此消失的原因。在听到他消息那一刻,她就原谅了爱人的一切过错,并懊悔地要死。她明白只有唯一一个是爱人投案自首原因,就是因为她的缘故,她的话让他产生了绝望和愤怒,尤其是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披头以这种行动表明自己不需要姚兰因为隐瞒他的罪行而承受心理压力。
  “我该怎么办?他一定是在鄙视我了!”姚兰痛苦地想,“他一定是不再爱我了,当我给他说了那些话后,他对我的爱肯定就死亡了。”她几乎要哭出声来,“是我害了他。像他那么自傲的人怎么能忍受我给他这种压力,他宁愿死都不愿意接受我的恩惠。”姚兰最后决定回寓所好好想一想,她心里乱的无法理清头绪,她想躺在自己床上把整个事情想个明白,此时在她的头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如何救自己的爱人。
  
  内蒙来的警官共两人,他们在接到通知后第二天就从呼和浩特出发赶往这里了。中午的时候,他们下了飞机,前来接他们的车马不停蹄前往看守所。在看守所审讯室里,他们对披头的身份进行了鉴别,结果完全符合他们已通缉五年的嫌疑犯的所有特征。至此,挂了五年的悬疑案件终于告破,案犯的逃跑方向与他们判断的完全一致。
  对披头的就地审讯持续了一个下午,主要和核对案发当时的细节,尤其让他们满意的是案犯安全配合,不做任何狡辩,案犯坦然承认当时所发生的一切,承认自己曾持斧劈伤三名保安,后来的审讯集中在作案工具的去向上。披头回忆说自己当时砍伤保安后拿着斧头跑了很远,直到离开了矿区后才把斧头扔到山涧里了,具体在什么位置现在根本就没有了印象。
  当然,对五年前的一段凶杀案要想办成铁案,在很多案件的关键证据和证人没有获得以前,案犯的供认则是让案犯伏法的最有效手段了。还好,内蒙来的警方对案犯的初步审讯获得了他们想要的东西。
  后来,他们开始问询案件的其他方面,这时主要集中在犯罪动机上。这次,他们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案犯的供述与他们原先调查的情况大相径庭。
  “王谦,既然你已经认罪了,承认自己杀了人,干嘛非要给自己杀人找个漂亮借口呢?”主审警官不解地问。
  “我刚才说的都是事实。既然你们要我说实话,我就给你们实话,除非你们非要让我瞎编。”披头用平静的口气说。
  “你觉得你是这样的人吗?你一个黑社会混混,从小就是打家劫舍,能想到去救人?别再蒙人了,还是把事情痛快交代完,我们大家都轻松,对不对?”
  “我给你说了,铜窑煤矿当时是黑社会老大把持的地盘。透水事故以后,在那种情况下,我只有以暴制暴。你们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这就是事情的真相,我多说了也没用,反正人我已经杀了,什么动机很重要吗?我已经给了你们想要的东西,你们还要怎样?”
  “王谦,我可告诉你。你别给我摆黑社会混混的泼皮样!你虽然自首,也认罪了。但你还必须老老实实把所有的问题交代清楚,还有,你所说的那个同伙,叫刘新亮的那个,我们在五年前就已经把他抓了,他也交代是你指示他阻止矿上救援的。根本就没你说的什么黑社会抓你们掩盖事故的事情。你要编故事起码也编得像一些,别拿这些小伎俩蒙我们这些天天和你们这种人打交道的人。”
  “哦――,刘新亮被抓了,他还交代是我指示他?”披头不屑地看了警官一眼,“如果他这样说只有两个理由,一个是他脑子有问题,另一个就是他被你们吓了,顺着你们说。其他我就想不出还有什么能让他这么说的了。”
  “王谦,我觉得你是个聪明人,可这阵子你怎么就犯糊涂?你想,我们办案能岂能是一个人随便说说就行的吗?告诉你,你们阻止矿上救援的事很多人目睹了,我们有很多证人可以证明。如果像说的那样那这些人都脑子有问题吗?是不是只有你一个人脑子正常,其他人脑子都进水了。”
  “警官,我累了。我不想和你争辩,你认为怎样就怎样吧,报告你愿意怎么写就怎么写,写好了我签字。总之我的案子是什么结果我心里很清楚,争这些闲事没用。”
  “好!你够硬。”警官点点冷冷地看着他说,“等回去后,我们拿出证据让你服输,让你死也死个明白!”
  “行啊!你们爱怎样就怎样,悉听尊便。”
  第二天早晨,在两名警员的押送下王谦乘坐一架波音737客机返回内蒙。之后,他又换乘汽车经过四个小时的颠簸后被关进某某县看守所内等待再次审讯。
  
  姚兰第二天凌晨就醒了,她爬起来到浴室洗澡,洗了一半又开始哭起来。泪水如喷头喷出的水一样顺着她的脸颊流淌。她蹲在地上思前想后最终决定要去见爱人,她决定上班以后就联系此事。
  整个上午姚兰就像疯子一样打听披头的下落,她给公安局打电话,找熟人,问询情况。当她了解到披头的关押地点在看守所后就起身前往,但她晚了一步,押送披头的警车已经开走,去了机场。姚兰立刻赶到机场,但依然是晚了一步,飞机在她到达机场十分钟前就起飞了。
  姚兰看着机场上空的蓝天,感觉天旋地转,她觉得自己要精神崩溃了,胸部像是被塞子堵住一样喘不过气来。她扒着机场外天桥的柱子,寸步不能移动。就这样,她足足在柱子旁站立了半个小时,引得路过的人都对她侧眼观望,甚至一度有一个保安来问她是否需要帮助。
  姚兰最后觉得有必要找个人商量一下,于是她想到了彭伟。她给彭伟打了电话,要他快来,一点也不要耽误。
  彭伟接到姚兰的电话是下午二点钟,他从电话里听出姚兰不同寻常的声音,尤其是哽咽哭泣的声音让彭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因为姚兰从来没有这样急切恳求的语气与他说过话。彭伟向单位请假,然后立刻坐火车前来。他在车站口见到姚兰,在他面前站着的已经不是他过去印象中的女人,而是一个神态倦意、情绪低落到极点,眼睛哭红肿的小姑娘了。
  “怎么了?姚兰,出什么事了?”彭伟问。
  姚兰没有正面回答,她说:“我们找个清静的地方谈。”于是两人坐出租来到公园,他们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坐在石头长椅上。
  “我该怎么办?彭伟,我该怎么办?”姚兰强忍住泪水对彭伟说。
  “怎么了?到底发生了什么?”
  姚兰看桌窗外,悲戚的脸上带着绝望和神伤,她思度了半天,不知道从何说起。
  “说啊!姚兰,到底发生了什么?”彭伟急切地问,他从来没见过姚兰这么难过过。
  “他找到了!”姚兰终于开始讲述她这几天的所发生的变故。“我找到了他,他原来就在这座城市。”
  “谁?王谦吗?”彭伟没等姚兰说出名字他就猜到姚兰指的是谁了。
  姚兰点点头。
  “你怎样找到他的?”
  姚兰开始叙述她找到披头的经历,以及披头在她的刺激下自首的全过程。
  彭伟听完后颓然倒在靠背上,他知道王谦完了,姚兰也完了。从姚兰此时对王谦疯狂的情绪上来,他与姚兰的事情也完蛋了。他意识到姚兰从来就没有从对王谦的爱的阴影中挣扎出来,而以前看到的姚兰的洒脱都不过是这个女子展现给世人的假面具而已。此时,彭伟倒感觉自己得到解脱,他终于明白姚兰这种女人根本就不可能和他走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一类人。
  “姚兰,有什么能帮助你的,请说吧!”彭伟说。
  姚兰沉默了许久,然后抬起头,用期盼的语气说:“彭伟,你比我聪明,你主意多。你帮我想个办法,我要救他,要救他。”
  “这――,”彭伟沉吟道,“按道理你应该比我更懂得这方面的门道,你就是干这个的。我对这种事情完全是个外门汉。”
  “你有能力,我相信你。你是天才,知道如何做!”姚兰恳切地说。
  “姚兰,”彭伟扣着脑袋说,“你认为王谦有翻案的可能吗?”
  “我不知道,也许有!”
  “也许有把!”彭伟沉吟了一下,“你看过王谦杀人的材料吗?”
  “我看过,前年,我曾通过朋友帮助调过他案子的资料。”
  “以你检察官办了这么多案子的经验来看,他杀人是真还是假?”
  姚兰沉默不语了,她无话可说,彭伟的话戳到她的致命伤口上。
  “我们都很清楚王谦杀人的事实不能推翻。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做什么?我想我们只能做一些外围的工作,替他减轻一些罪名而已。我想这个你比我清楚的多。”
  “如果推不翻杀人的罪名王谦就没救了。”姚兰开始流泪,她掏出面巾纸擦拭泪痕。
  “难道就不能争取判个缓刑吗?”
  “缓刑?难啊!彭伟,他杀了一个,重伤两个啊!我该怎么救他啊!”姚兰痛苦地哀号。
  “先别想怎么救她了,你应该先给王谦找了律师。还有,既然你在公检法干,最好找熟人托关系吧,现在只能指望这个了。”
  
  张晓凡在北京的日子过得挺不错。她现在已经是北京正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北京也小有名气了,在北京公检法认识了不少人。她大学的恋情在毕业后并没有持续下去,现在她有了新的男朋友,在法院工作。这天下午她接到姚兰从南方打给她的电话,要求来北京看她。说飞机半个小时后就起飞,让她到机场接她。
  张晓凡自从毕业后仅仅和姚兰见过一面,还是她出差到南方的时候专程看了她。张晓凡知道姚兰的个性,任何事情从来都是压在心里,不愿说出来。另外,她知道姚兰做事的风格总是按部就班,计划周详。但这次她很奇怪姚兰这么急切地想见她,像是有什么要命的事情一样。
  张晓凡在机场等了半个钟头终于等到姚兰从出口走了出来,姚兰一身的便装,上身夹克,下身牛仔裤,穿的旅游鞋,头发被胡乱扎成一个马尾,素面朝天,毫无修饰。张晓凡上前拥抱住自己的好朋友,浓烈地表达自己对朋友的欢迎,但她却只从姚兰强装的笑容中得到无数个问号。
  “怎么了?姚兰,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生病了?”
  “王谦被抓了!”姚兰一边走一边给朋友解释。
  “什么?王谦被抓了,你怎么知道?在哪里抓的?”
  “在某某(地名),他自首的。”
  “他干嘛呀?怎么这么傻啊!他那罪是要杀头的。”
  “这都怪我,是我的过错。”
  “怎么了?是你?你遇到他了?你把他告发了?”
  “不是,但我激了他,他受不了我对他那样,就去自首了。都是我的错!”姚兰经过这么些天后,眼泪也都流干了,她对张晓凡叙述的时候再没过去悲悲戚戚的样子,而是狂热且镇定,她说话利落,思维清晰,连走路都坚定有力。
  “你找我就是为他的事情吧!”张晓凡问。
  “是,我想请你给他找北京最好的律师,要那种有门路的,有关系的。还有,我也要你做他的律师,我要把这场官司打到底!”
  
  姚兰住在张晓凡家里,当夜张晓凡就开始着手联系。她给自己律师事务所主任打了电话,简单介绍了案情,问主任在京城谁刑事案件最拿手,让主任做个推荐。张晓凡的主任在京城混了有些年头,对京城律师界了如指掌,他第一口就推荐广济律师事务所的张怀远,张晓凡对这个人的名头很是熟悉,只是没有见过。她要求主任替她引见一下。过了半个小时,主任给她打电话说已经和张怀远约好明天早晨九点在广济律师事务所见面。
  当夜,姚兰与张晓凡睡在一张床上,她们两人抱在一起,就像在大学时睡在一起的时候一样。姚兰不久就像当初披头离开她后钻在张晓凡的怀里那样哭了,她感觉生活像一个轮回一样又回到起点。
  “想不到你这么爱他。”张晓凡用手抚摸着姚兰的头发说。“都五年了,你还像过去一样爱他,这是什么的力量,我真不明白,不明白啊!说实在的,我有时挺羡慕你,想如果我有能有你这样一场恋爱就足够了,像你那样爱得激情澎湃,无怨无悔。姚兰,你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我现在越来越看不透你了,你总是让我无法捉摸,如果我是男的,我非要你不可。”
  “过去我常也在想,”张晓凡继续说,“王谦到底有什么值得你爱,值得你投入这么多。现在看来我们这些外人都是看不清,我们无法了解像你这种沉迷在爱河中的人到底是什么心情。我想那可能真是像毒品一样抓住人心的,爱情毫无疑问就是毒品,是毒品啊!”
  姚兰爬在张晓凡怀中静静地听着朋友的絮叨,她的思想在朋友的呢喃中已经飞向远方,飞到爱人的身边,她回味着与爱人度过的仅仅一个夜晚,那躺在爱人怀抱中的甜蜜温馨,爱人的亲吻和对她的抚摸,每当她想起爱人跪在她面前向她求婚,要求她嫁给他的那一刻感动都让此时的姚兰在万分痛苦中充满着幸福。一个法律追讨不到的地方,没有暴力、血腥和欺诈的生活,一个美丽新世界,姚兰嘴里念叨着爱人在离开他的最后时刻说出的话。那些话此时才让姚兰体会到那是多么珍贵。
  “张晓凡,等他出来了,我会跟他到到一个美丽新世界中去,我要给他生一大堆孩子。”姚兰凭脑海里的幻想脸上带着甜蜜的微笑说着,“我一定要给他生一大堆孩子,五个、六个,他想要多少就要多少。我要像对孩子一样娇惯他,宠他,我此生此世绝不会再让他离开,一分钟,一秒钟都不行。”
  张晓凡怀抱着智商已经只有六岁儿童一样的女人,感觉姚兰就像自己的女儿一样,她在姚兰的唠叨中流起了眼泪,不是为姚兰天真的叙述,而是为这一对苦命的爱人,为那在她看来几乎不能实现的天真幻想,那个像肥皂泡一样的美梦。她知道姚兰此时生活在肥皂泡中,已经不是正常人的思维了。
  
  第二天张晓凡醒来后,发现姚兰已经穿戴整齐坐在椅子上等她。姚兰脸上毫无痛苦,只有乐观、渴望和必胜的信心。
  “你什么时候起来的?”张晓凡问。
  “我起来一个小时了。”姚兰嘴角含坚毅着微笑着说。
  “几点了?”
  “七点半!你该起床了。”
  “你这么早起床,真是神经病。”
  “我现在很正常,我从来没这么正常过,我感觉自己浑身都是劲。”
  “唉!怎么说你!真没见过你这样的女人。”张晓凡嘟囔着爬起来,半个小时后,她们出了门。
  
  她们到广济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不到八点半,事务所的门都没开。张晓凡、姚兰两人只好在门口等着,张晓凡使劲掐了朋友胳膊一把,对姚兰这么急把她拽出门来表达不满。
  姚兰抱着朋友的脸蛋使劲亲吻了几口,对朋友说:“你会得到补偿的,你将来会是我婚礼上的伴娘,我的孩子会认你做教母的。”
  “好!如果你这个臭丫头食言了,我就把你的头敲破。”张晓凡恼怒地说。
  
  事务所的门直到八点三十五才开,接待员把她们请到会客厅等待,给她们两人各倒了一杯水后就关门离开了。在会客厅张晓凡心神不宁地东张西望,而姚兰却屏声静气,像个塑像一样坐着,目光盯着桌面,透出无比的坚定和执着。
  九点中,张怀远律师准时到了。他走进会客厅,没有过多的言辞,立刻开门见山讨论案情。对整个案件的叙述姚兰花了不到二十分钟。之后,张律师就费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要求。
  “钱没有问题,我能按照你的要求给你。”姚兰口气坚定,毫不含糊地说。
  “好!如果你今天能付押金的话我们明天就展开这个案子。明天我们去内蒙。”
  “行!”姚兰说,张律师果断干练的做事方式一下子就让姚兰产生好感,她对这个京城刑案首席律师充满希望。
  姚兰此次来京带了全部的积蓄,一共是三万快钱,她用二万付押金,在这之前她打电话给她认识的一个商人朋友,她提出借十万块钱,朋友承诺说钱将在三天后汇到她的帐上。
  第二天,姚兰一行三人就乘飞机去了内蒙。
  
  披头在内蒙的第一次提审持续了一个小时,仅仅是在南方那次提审的翻版而已。披头依然只承认自己杀人的事实,并不承认阻止救人的情节。他明确地告诉预审员,自己为救人而与矿上保安发生冲突是他杀人的唯一动机,其他他一概不承认。到了最后,预审员也对他强硬的态度失去耐心。
  “王谦,你可以不交代你的杀人动机,但你要知道,法律不是凭动机判刑的,是靠犯罪事实,你即便不承认也不能改变最后的审判结果。知道你会是什么下场吗?” 预审员问。
  “知道!这个我和你一样清楚。”披头昂着头说。
  “那就行了,带出去吧!这个案子我看没有什么可审的了。” 预审员恼怒地说。
  
  之后的几天,披头再没受到提审。他现在和一群贼头贼脑的刑事嫌疑犯关在一起,三十平米的房间里共关押了十三个人。披头进去的时候,那些人还想整他,但仅仅几分钟后就把披头当爷了,因为他们知道眼前的大爷是本地江湖流传的铜窑煤矿一人砍翻踢倒五人的大侠,是杀人重犯。于是,这些以抢劫、偷盗关进来的毛贼自然小心服侍他们的新老大。
  “老大,你是这个!”一个瘦猴小子对披头说。“江湖上流传你的事广了,都说你隐姓埋名去了南方,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回事?”
  披头冷眼看看他,点点头。
  “老大是不是在南方发财了?”
  “你听谁说我发财了?”
  “这里的看守说的。说你是南方黑帮的大爷,办了大公司,手下几百人,可威风了。”
  “话可传得真快啊!”披头喃喃了一句,然后冷眼看着围在他周围的这群黑头土脸的人自嘲地说:“看来我在江湖的名头还不小。”
  “那是!大哥是八爷级的人物,南帝北丐,你就是南方的王。可惜小弟当年没路费,否则去投靠大哥那我现在就牛了。”
  “江湖上还流传什么?有没有说我杀人如麻?”披头问。
  “这个我就不好瞎编了。大哥,说实在的,就我知道的,说你手里至少搞定过这个数。” 瘦猴小子伸出十个手指。
  “看来我死了也够本了啊!你们这里谁还杀过人。”披头问。
  “没有了,我们这里就大哥最狂,我们做小弟的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
  “你叫什么?”披头问。
  “小弟叫胡文中,外号三虎子。在这边地界也有一点名头。”
  “哦!三虎子,你多大了?”
  “十九。”
  “十九――,闯社会几年了?”
  “扳指头算也有五年了。”
  “都干了什么?”
  “说了大哥笑话。我也就是扒铁路货车,偷牛偷羊卖了混饭吃而已。”
  “一个人?”
  “那能啊!我们一把子人共七个。只不过现在能在外面跑的也就剩两个了。”
  “其他呢?”
  “其他都给判了。”
  “你这次犯的事有多大?”
  “不大不小,反正判我一年半载也够了。”
  “十九岁,”披头低头想了想,然后摇摇头,说:“十九岁真是黄金年龄。三虎子,想过没有,你有几个十九岁。”
  “大哥,什么意思?我不明白。”
  “想听大哥给你讲讲道理吗?”披头说。
  “想听,大哥的话就是圣旨,句句都是最高指示。”
  “好!大哥就给你讲讲自己的经历,也好让你知道人活着是多么不容易。”
  这一夜披头在牢房里开始讲述他的故事,在他身边围了十二个恶人。随着披头的叙述,整个牢房里越来越寂静,只有披头一个人的声音。十三个人彻夜未缅,当早晨光线从天顶透射进来的时候,那十二个恶人多半眼眶开始湿润。
  最后披头说:“说实在的,我们每个人都是娘生爹养的,每个人都想活个滋味来。可世上那有免费的午餐,不付出那来的回报。我小时候总以为好勇斗狠就是真男人,其实现在看来真男人是要有这个。”披头指着脑袋说,“要有头脑,有知识,有永不言败的斗志,有不认输的劲头,一个男人最需要的就是一个词――志气,男人没有志气还算什么男人,见了权贵就低头,见了钞票就下跪,见了美女就走不动路算什么男人。说实在的,黑道上混的有些人是该杀的,那些贩毒、拐卖女人儿童、逼人卖淫、杀人越货的都是该杀的,都不算什么男人,各位日后出去了,有几件事最好不要去做,一是不要去吸毒、二不要嫖娼,三不要去赌博,其他的我不好说什么了。如果你们前世修行好的话,我劝你们最好离开黑道。像你,三虎子,才十九岁,你该去上学,会什么都不如会一门养家糊口的本事。在我们这道上跑的人如果不早点离开,或迟或晚是要倒大霉的,我就是例子。只不过这也是我的命,我命中注定活不过三十岁,活不过三十岁啊!”
  披头的话让整个屋子里的人哭声一片,连门外的远处的看守都听的清清楚楚。
  
  ------待续

B38层 发表时间: 04-06-16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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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9层 发表时间: 04-06-17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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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头在第五天早晨十点被看守从牢房提出,看守告诉披头有人要见他。他来到会见室,透过玻璃隔墙看到两个陌生人,是两个中年男子,其中一个操普通话,另一个是南方口音。他们通过电话进行了交谈。
  “王先生,你好!我们是某某市万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叫许杰,这位是我的助手方卫中,我们受丁伯的委托来做你的辩护律师,希望能对你的案子有所帮助。我的意思你能明白吗?”
  “明白!”披头点点,“丁伯现在在什么地方?也到这里了吗?”
  “对,他也来了。因为规定他不能进来见你。我们这里有一份委托书,需要你签字,这样我们就可以合法替你辩护和处理相关司法事宜了。” 许杰拿出两份协议书,通过看守转递到披头手里,披头签字后又递交了出去。
  “你的案子我们已经初步了解了,但不全面,我希望你现在能把整个实践的过程详细叙述一下。”
  披头按照律师的要求简单叙述了整个事件的全过程,这次会见时间并不长,只有半个小时。
  “好了,基本情况我们已经了解了,下一步我们会着手就你的案子做一些工作。我们可能以后还要会见你,希望你能配合我们的工作。好吗?”许律师说。
  “好的!”披头说着点点头。
  “另外要丁伯让我转告你,百家丁公司目前运转良好,希望你不要担心。他还给你带了些日用品,我已经委托看守所转交给你。”
  “我知道了!谢谢你们。”披头神态平和地说。
  “哦!我忘了告诉你了,你女儿说她很想你,要你一定不要放弃。”
  “知道了!”披头微笑起来,“请你转告她,我也很想她,告诉她我一切都好。”
  披头回到囚室后就躺在自己的铺位上,他现在什么都不想去想,对自己目前的处境他不抱什么幻想。对丁伯他完全信任,他理解丁伯为他做这些事的含义。他现在清醒地知道自己情况不妙,他的案子并没有什么复杂之处,目击者太多,他无法抵赖。关于他的犯罪动机,他找不到任何证人可以为自己洗清罪名,都五年过去了,铜窑煤矿当时的矿工可能都找不到了。能找到的都只能是对自己不利的证人。反过头来说,毕竟自己是杀了人。就像姚兰所说:古往今来杀人就该偿命!
  披头现在不愿意去想姚兰,他不敢去想,哪怕一丁点姚兰的影子都让他心浮气燥。他问自己,究竟是是什么让他这么冲动做出这种事,是对姚兰的爱吗?很明显,如果是爱的话那也不能让他疯狂到连生命都不顾的地步。那么是什么?他这几天几乎都在想这个问题。他为自己做这个举动找了无数个理由,但都被他否定了。最后他认为只有一个理由是合理的,那就是姚兰的确有一种力量,那种让他失去理智,不顾一切的力量。他回忆自己遇到姚兰后所发生的一切变故,似乎都与这个女孩有关,从她给他借书开始他就被这个女孩的力量支配,每当她的感情爆发都会让他干出疯狂之事。五年前突然出走,五年后投案自首,好像都与姚兰的情绪有关。
  “我在她面前似乎永远无法摆脱自卑!”披头扪心自问,他感觉自己总是要向她表明他并不想沾她半点便宜,无论是金钱、门第、品行、人格还是自尊他都不想沾光。他就想让她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仰她这个女人鼻息的男人。他不要她怜悯、保护,不要她为他屈尊降贵,不要她为他的罪恶而背上羞耻感。
  中午在披头吃完饭正想事的时候,看守又来叫他,说是又有人来探望他。他以为又是许律师来找他,但他看到人后知道自己想错了。这次是三个人,两女一男――姚兰、张晓凡和一个他不认识的中年男子。
  “王谦,你这几天好吗?”姚兰在拿起话筒说的第一句就泪流满面。
  披头一言不发,他不想说话,他的脸上像铁一样冰冷。
  “王谦,这是北京最好的刑案律师张怀远张律师,他负责办你的案子,还有张晓凡,她现在也是律师了,也办你的案子。”
  “我已经有律师了。谢谢你的好意,我现在不需要了。”披头冷冷地说。
  “什么?王谦,哪来的?是哪的?”
  “丁伯帮我找了,今天早晨签订了协议。你们来迟了。”
  “能告诉我他们是谁吗?”姚兰急急地问。
  “是某某市万成律师事务所的,姓许,叫许杰吧。”
  “你换了,立刻就换掉。”
  “为什么?”
  “你需要最好的律师。王谦,你明白吗?”
  “我觉得谁都一样!”
  “不一样!王谦,你听我的,律师好坏差别很大。你听我的好吗?”
  “姚兰,我相信丁伯的眼力。你不要再为我费心了,我们之间一切都过去了。”
  “王谦,你说什么?请不要用这种口气说话好吗?”
  “姚兰,走吧!不要再为我这个没有希望的人费心了,好好去过你的生活吧。”披头站起来,他转头对看守说:“我不想谈了,送我回去。”
  “王谦,等等!”姚兰使劲敲击玻璃隔断,随即被管理员阻止了。姚兰眼睁睁地看着披头离开了会见室。那一刻她感觉自己心在滴血。
  
  姚兰三人沮丧地回到住地,在招待所的房间里,张律师对姚兰说:“姚兰,你这位朋友看来对你有很大的成见,如果这样,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工作很难展开。要不这样,你找到丁伯,征询一下他的意见,我们可以和万成律师事务所的许律师合作做这个案子。”
  姚兰想了想,觉得只有如此了。她立即给百家丁公司打电话,告诉对方自己是市检察院的姚兰,要找丁伯。接电话的小姐迟疑了片刻,告诉了她让她过一阵再打过来,想必是征求丁伯的意见去了。姚兰过了五分钟又打了过去,这次接待小姐告诉了姚兰丁伯的手机号码。姚兰立刻给丁伯打了过去。一会,电话通了。
  “丁伯,你好。我叫姚兰,是某某市检察院,我想见你。”
  丁伯在电话里沉思,并没有立刻回应姚兰。
  “请问姚兰女士有什么事吗?”丁伯问。
  “我想和你谈谈。”
  “我现在在外地,不在某某(地名)”
  “我知道你在那。你在某某(内蒙地名)对吧?我也在这里。”
  “哦,这样,请问你找我有到底有什么事?”丁伯语气和缓,一字一句。
  “我是为王谦的事来找你,你一定要见我。”姚兰此时的声音异常坚定,似乎逼迫对方就范一样。
  “好吧,你想在哪里见面?”
  “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电力宾馆,我的房间号是305。”
  “好,我现在就过去,你等我。”姚兰说完把电话挂掉。
  “我想先去。”姚兰对张律师和张晓凡说。“我想和丁伯先好好谈谈。”
  “行!你去吧,我们等你的消息。”张律师说。
  姚兰临走的时候张晓凡上前把自己的朋友紧紧抱了抱,她拍拍姚兰的脸蛋,对自己的朋友表示鼓励。
  
  姚兰赶到电力宾馆,找到305房间,她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个精壮的年轻人,姚兰进门后看到一个老者,老者上身灰色羊毛衫,下身西裤,满头银丝,他眼睛不大,却熠熠生辉。老者见姚兰进来,立刻友好地上前向姚兰伸手。
  “是姚检察官,怠慢怠慢!”老者握着姚兰的手说。
  “你是丁伯对吗?我要和你单独谈。”姚兰脸色严肃地说。
  丁伯示意让身边的年轻人出去,等人走后,姚兰立刻把刚才的冷峻的神态放松下来,她对丁伯说:“你知道我是谁吗?”
  “知道!我刚了解到你是市检察院的姚检察官,怎么?你是为王谦的案子来的吗?王谦的案子似乎不应该由某某市管辖。”
  “丁伯,王谦就从来没向你提起过我吗?”
  “王谦?他怎么会提起你?他不认识你啊。”
  姚兰痛苦地咬了咬嘴唇,她明白王谦把他们的事情肯定从来都没向外人提起过。看来王谦心里并不是那么在乎她,姚兰想。
  “我是他的女朋友,他从来没向你说过吗?”姚兰上前一步用期盼的眼光问。
  “你是她女朋友?”丁伯被姚兰的话震得一颤,瞪大眼睛说:“这怎么可能啊?”
  “是真的!”姚兰用真切的语气说,“五年前我就是他的女朋友了。我不知道他给你讲过他的过去没有,如果没有,我现在讲给你听。”
  “他没怎么讲。”
  “那我给你讲,好吗?”
  “好!”丁伯指了指沙发,让姚兰作下来,他给姚兰倒了杯水,放在姚兰面前。
  姚兰的讲述花了整整一个下午,期间数次有人敲门,都被丁伯喝退了。他在姚兰的叙述中逐渐明白了披头过去的身世和所经历的一切。他在姚兰讲述期间就相信了眼前这个女孩的话是真的,把在这之前对姚兰的疑虑彻底打消了。
  “我和志远这么长时间,竟然一点都不知道他还有这么多的事情。志远这小子真能沉得住气啊!”
  “丁伯,有一点我还是想不明白,我想你因该能给我一个答案,王谦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姚兰问。
  “这个我也讲不明白,其实我告诉你,志远这个人心挺软的。是我见的过心最软的男人。”
  “我倒不觉得!丁伯,我认为他的心肠很硬。他离开我五年连一点音信都不给我。还有,他杀人、纵火、敲诈勒索什么都干,我一点都看不出他心软在哪里。”
  “你听谁说他干这些事情?就我来看,他现在杀人的这事都值得推敲。我推过他的八字,志远不是个杀人越货的人,他这个案子一定有问题。”
  “丁伯,王谦是什么人我因该比你清楚。你可能不知道,我收集王谦犯罪的证据不是一两天了。我当时并不知道我调查的是就是王谦,我一直没把王志远和王谦联系起来。直到前几天我在咖啡厅见到他,我才明白了我一直在调查嫌疑犯是我的男朋友。我真不知道天下怎么有这么巧的事情!我以前认为自己会铁面无私,绝不会徇私枉法,但我见了他我就垮了,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做了,我把法律全抛在脑后了。这次我只给单位里的头打了招呼就跑出来了,我现在心里只有救他的念头,其他我什么都没有了。”
  “姚兰,如果我说你并不了解王谦你可能不承认。王谦是干了不少违法的事情,但我觉得都情有可原,他有自己做事行为的道,他在黑道上混从来不伤及无辜。我和他在一起快五年了,我们就像亲父子一样,我有时常在想,志远这小子如果在古代一定是个杀富济贫的绿林好汉。可惜,他生错了年代。他这几年除了工作就是看书,我还没见谁像他那样爱看书。他常常叹息自己没一个好家庭让他上大学。他说他这辈子最遗憾的就是没上大学。其实,你要是和他处久了你就会发现,志远这小子其实懂得很多。也可能他书读多了,自然就长见识了。”
  丁伯叹息了一声继续说:“姚兰,我千算万算没算到要志远命的女人会是你。我一次见到志远的时候我就算出志远有此一难,而让志远有这一难的是一个女人。我把什么都算准了,就是没算准这个女人和志远是什么关系。现在我明白了,原来你就是他的前世冤家,志远前世冤枉了你,要了你的命,现在你回头来逼他入监,要他的命了。报应,真是报应,人算真不如天算啊。”
  姚兰听罢呆若木鸡,她不知道丁伯还有这样一段希奇古怪的她和王谦今世前缘的高见。
  “丁伯,我不信命的。你说的我根本不信。”
  “信不信由你了。志远这案子我有个感觉,可能难翻案了。给他算的时候,我给志远说,他的女儿小宝会救他,可我怎么也算不出一个十岁的小女孩怎么去救他,说实在的连我都想不明白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后来我想明白了,小宝救他可能不是救他的命,而是救他的血脉。小宝现在有了他的血脉,所以算是把他救了。”
  “小宝?他的女儿?”王谦有女儿,姚兰听得头发昏,她被丁伯的话搞糊涂了。
  “志远没告诉你吗?他认了个干女儿,小宝是他认的干女儿。”丁伯说。
  “哦!”姚兰这下听明白了,她长出口气。
  “小宝的命是志远救的,是志远冒死救的。志远为了救他不惜持刀抢劫,冒着坐牢被抓的危险从甘肃赶回某某(地名),把自己的骨髓抽出来给了小宝,这才救了小宝的命。”
  “小宝得什么病?”
  “白血病。”
  “小宝现在在哪?我想见她。”
  “她就在隔壁睡觉呢。自从她知道志远被抓后就哭闹不止,这次我要来内蒙,她偷偷从家里跑出来追到机场,她抱着我的腿不放,在机场大哭大闹,要我带她来。唉!说实在,我还没见过像她这么动真情的孩子。真是血浓于水啊!她到这里一直闹着要见志远,可看守所除了律师和你这种人外一概不许入内,所以到现在我连志远也没见到,更别说小宝了。就在你来之前小宝才被我哄睡了,我真不敢想要是志远不在了小宝会怎么样。”
  “我可以见她吗?”
  “去吧,就在隔壁,307,我带你去。”
  姚兰走进小宝住的房间,她轻手轻脚走到床前,看到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满面稚气,那熟睡的小脸蛋上似乎还带着泪痕。
  “这是王谦救的小女孩!”姚兰心里说,“王谦的女儿。”当她想到女儿这个词的时候,她鼻子开始酸起来,她有一种冲动,真想抱着眼前熟睡中的小宝大哭一场。在她眼里,这个小女孩身上淌着爱人的血液,那种感觉就像看到自己的爱人一样。
  她把小宝露出被子外的小手抓住,心里默默地对小宝说,“小宝,我们一定要把王谦救出来。”
  
  接下来的几天,姚兰把张律师引见给丁伯,然后与许律师见面。大家在一起对整个案情做了分析,最后得出结论:王谦杀人的事实基本是没跑了,唯一能辩的是杀人动机,争取以过失杀人起诉,这样也许能判个死缓或无期。总之,王谦要想完全洗脱罪名是不可能了。
  对这样一个讨论结论姚兰很失望,她不敢想像案件最好的结果仅仅是她与爱人再次长久别离。五年的分别已经让她吃够了苦头,五年后他们相聚,可命运却只给他们短短的一天时间。天啊!难道上天还要让我等十年、二十年?我要死的,她对自己说,我会相思而死。
  
  那天小宝醒来后见到了姚兰,她看到姚兰的第一眼就说自己见过她。姚兰问她在哪里见过,她回答说在梦里,就像以前在梦里见过她老爸一样。具体什么时候,在什么场景下她都记不得了。
  丁伯告诉小宝,姚兰是她老爸过去的好朋友,这次是来救她老爸。小宝听后展露笑容,她扒在姚兰的脖子上对着姚兰的耳朵说她喜欢她,而后她用企盼的目光看着姚兰说:“我老爸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他绝不会杀人的。”小宝指着自己的心说,“我知道老爸是没有杀人的,是×Police×冤枉了他。”
  姚兰问小宝:“你凭什么这么说?”
  小宝对姚兰说:“我看到了,在梦里,老爸没有杀人。”
  “可法官是不能凭你的梦说你老爸无罪的啊!”
  “那法官就能冤枉一个没干错事的人吗?”
  “法官凭证据说话。”
  “有证据说老爸有错吗?”小宝问。
  “有,很多人说你老爸错了。”
  “那是他们在撒谎!”小宝坚定地说,“我知道他们在撒谎。”
  “你凭什么说那么多人都撒谎?”
  “他们就是在撒谎,我不凭什么。我就是知道他们在撒谎。”
  “你要是法官就好了。小宝,你老爸就有救了。”
  “我会救他的!”小宝站在地上像个小大人似的说,“我会救他,我知道!可你们谁都不相信我。”
  “我们相信你!小宝,”姚兰抱着小宝哽咽着说,“可只有我们相信。”
  
  初步的调查结束后,张、许两位律师都回去了,他们各自去活动关系。丁伯和小宝也回去了,在内蒙现在只有姚兰和丁伯手下的一个助手。
  丁伯是姚兰劝回去的。因为百家丁公司遇到了法律诉讼,是王谦案子引起的连锁反应,现在有多家公司分别起诉百家丁,要求尽快解决货款问题。而这些问题在王谦被抓以前都不是问题,那时侯大家都是按照江湖规矩办事。但在此时,在百家丁集团遇到最大困难的时刻,这些利益关联者害怕百家丁倒台使自己受到伤害而对百家丁提起诉讼了。
  在姚兰打电话的一次问询中丁伯透露百家丁公司的账户被法院查封了,现在正接受税务和工商联合调查组的审查。曾一度司法部门也有意要介入调查百家丁公司,但在丁伯的周旋下司法调查最终没有展开。公司目前的业务依然在开展,但诸多的限制让丁伯感觉阻力重重,银行的诸多限制让他运转资金异常紧张。此时的丁伯几乎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维持公司生存中去了。好在整个公司是以丁伯的名义注册,丁伯是法人代表,王谦仅仅是总经理,对外名义上属于公司聘用的高级职员。如果不是这样,在王谦被捕之后,司法调查必将进来,百家丁公司应该顷刻就会垮台。
  
  在丁伯走后,披头的案子实际上就只有姚兰在奔波了。丁伯给姚兰汇过来二十万,要姚兰全权处理一切,姚兰向单位请了长假,她只给自己的头讲了她的实情,头倒是挺同情她,也就批准了她的请假要求。
  在这期间姚兰又看望了披头几次,披头对姚兰的探望基本都很冷淡,他不愿意和姚兰谈感情,每当姚兰试图和他交心时,他就烦躁起来,甚至是要求中止谈话。他们的交谈多数时间是冷场,即便姚兰找话头说话,披头往往也是嗯嗯啊啊,说着不着边际的话。
  “王谦,你好好和我说话好吗?”姚兰恳求披头,“不要这样对我!”
  “嗯嗯!”披头就这样答应着,但眼睛却左顾右盼,四处打量。
  “王谦,你要让我怎么样?你是不是这一辈子都不打算原谅我?”姚兰愤怒地说。
  披头不耐烦地皱起眉头,他沉吟了一阵慢吞吞地说,“你――能不能――说点――有意思的?你――真让人――烦得要命。”
  “我真那么让你烦吗?”姚兰呜咽着问。
  “哎呀!你怎么越来越爱唠唠叨叨了,你老太婆啊?”披头烦躁地说。
  “你回答我,我是不是特贱,特让你烦?”
  “我不想说。”
  “我要你说!”
  “那好――,这――可是――你逼我的。”披头依然慢悠悠地说。“我是特烦你!”
  “你为什么不早说?姚兰呜咽声更大。
  “我怕你不爱听,所以就一直没说。”
  “这样!原来是这样。那以前呢?你以前也烦我吗?”
   “说实在的――,我早就烦你了,五年前――我就烦你了。”披头用刻薄的语气继续慢悠悠地说,“我说――你不如――快回去得了,待在这里――干嘛?没见过――像你――这么――难缠的女人。”
  姚兰目光直直地看着披头,那眼中喷火,像是要把披头看穿似的。姚兰咬牙切齿地说:“好!你说的。是你让我回去,好,我明天就走。我是个难缠的女人,看来我根本就不该来这里,我不该认识你,我们之间的事情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就是个错误!” 姚兰放下电话,咬牙站了起来,她摸掉眼角的泪珠,转身告诉看守她谈话结束了,之后她被看守领出了会见室,头回都不回就走了。
  姚兰回去后,她给丁伯的助手说她要走了,她已经心力憔悴,她已经没有力量再支撑下去。第二天,姚兰乘车离开去了呼和浩特,当天她坐飞机回到南方。从这天开始,姚兰再没有回内蒙。
  
  这以后姚兰对披头案件的了解都是从单位内部那里或者张晓凡给她的电话中得到的。姚兰回到南方后头就疼得厉害,整整一个月她吃不下翻,睡不找觉,白天她昏昏沉沉,到了夜里她时常从梦中惊醒,她几乎每天晚上做恶梦,而梦的内容总是与披头的案子有关。
  她回来后半个月,披头的案子在内蒙第一次开庭审理。庭审的情况张晓凡通过电话告诉姚兰,从张晓凡的口气上姚兰就知道听审的结果很差,辩方基本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来反驳控方,尽管张律师在京城跑了很多关系,但因为案子太清晰明了了,所以托的关系也爱莫能助,只能是打打擦边球而已。这边许律师也使足了劲,在庭上表现很是优秀,但因为手头不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所以也是无的放矢,没有效果。
  第一次的庭审基本被控方把持了局面。退庭后几个律师聚集在一起讨论了案情,对未来的结果做了个预测,他们结论是,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可辩,王谦没救了。
  两个星期后,法庭进行了第二次庭审,这次和上次一样,控辩双方已经不在王谦杀人细节做争执,辩方开始集中在王谦的认罪态度和自首情节上做文章,希望能引起合议庭对这些问题的重视从而减轻量刑。控方在一开始就守住故意杀人的底线毫不松动,对王谦持斧下山找保安挑衅的情节抓不放,做足了文章,同时多次强调王谦伤害不仅一人,而是三人这一事实对辩方步步紧逼,让辩方的防线彻底崩溃。
  这次开庭后三天,某某县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王谦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王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至此,王谦的案子告一段落。法庭告知王谦可以在十天之内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十天之内王谦放弃上诉,那么该判决将被维持并得到执行。
  -----待续
  

B40层 发表时间: 04-06-18 10:02

回复: xz0905 [xz0905]   论坛用户   登录
顶上去

后面的情节不怎么吸引人了

就想看看结果  要是是悲剧最好了 

B41层 发表时间: 04-06-18 21:35

回复: xiaoshi [xiaoshi]   论坛用户   登录

“我们回家,好吗?”
看到这我真想哭了,本以为这就是完美的结局了,谁知。。。。

顶上去,期待继续!

累死我的眼睛了,回家好好喝它3罐太子奶!



继续,拭目以待!!!!!!!
关注中!!!!!!!

B42层 发表时间: 04-06-18 23:00

回复: zpsky001 [zpsky001]      登录
快点啊等不及了啊
我想看完

B43层 发表时间: 04-06-19 13:40

回复: mission [mission]      登录
顶一下
文章好长啊
有时间一定看完
现在只是扫了一下

B44层 发表时间: 04-06-19 17:39

回复: ivwgjpyu [ivwgjpyu]   论坛用户   登录
快点呀,等不急了呀

B45层 发表时间: 04-06-19 19:31

回复: ydn_ss5383 [ydn_ss5383]   论坛用户   登录
这天中午,北京某某大学正在放假,在六号学生楼四楼一间宿舍里躺着一个年轻人。突然宿舍电话响了,他拿起电话,在电话里他说了没几句眉头就皱了起来,最后他大吼一声,摔掉话筒,跳了起来,发狂地踹宿舍里的桌椅板凳。然后楼上楼下找起自己的朋友,过了一阵,在他宿舍里聚集了一帮哥们。
  “龙飞,你出大事了?是不是女朋友被谁泡了?”
  “放你娘的屁!”龙飞大声吼了一句。“刚才我姐夫给我电话,说我大哥出事了。”龙飞气喘吁吁地说。
  “你哪个大哥?”
  “我给你们常提的,我的救命恩人。现在被法院判了,还是死刑!”
  他的一席话立刻让屋里的其他人错愕不已。
  “我今晚就坐火车走,我要去内蒙看我大哥。”龙飞激动地说。
  “今晚?”大家不约而同发出惊叹。
  “各位兄弟,”龙飞对朋友说,“我龙飞平时对大家怎么样?”
  “那没说的!够义气!”大家纷纷说。
  “好!平时哥几个有事找我,我龙飞可从来不含糊,现在我求哥几个帮个忙,不知能不能行。”
  “行!龙飞你发话,要怎么帮,只管说。”这些看来外表文质彬彬的大学生此时说话口气就像黑帮打手一样。
  “好,平时我们在学校里没少闹腾,算是有点名气。这次我想让哥几个陪我去趟内蒙,也去为我大哥打气、助兴。不知大家有没有这个胆?”
  大家听了龙飞的话面面相觑,鸦雀无声。
  “假了吧!刚还说没说的。现在怎么了,都傻了?”龙飞气恼地说。
  “我们去内蒙能干什么?打架啊?”
  “打你个头!我们上次在学校食堂闹事忘了吗?”龙飞说。
  “你说那!不就是打条幅静坐示威吗?说起来那次可真过瘾,要不是我们那么一闹,学校食堂那猪狗食还不知道延续到什么时候。”一个学生眉飞色舞地说。
  “是!我们这次去带一个条幅。还有,像上次一样拉几个女生,这样他们就不敢对我们动粗。”
  “现在是假期那里去找?爱凑热闹的妹妹们都跑回家了。”
  “那就把女朋友带去,算是旅游,专门开双人房间。费用我来给大家报销”
  “龙飞,这可是你说的,那我们当真啦!”几个有女友的小子顿时高兴的查点没从凳子上掉下来。
  “可话说头里,谁去了要是出工不出力,我龙飞可翻脸不认人了。”
  “那是!这事我们都是老手,放心吧!”其中一个说。其一个则接口道:“龙飞,闲话我们就不说了。就冲你哥们义气,还有你大哥的义气,我们就陪你赴死,一定把你大哥救出来。”
  商量定后,这八九个人年轻人冲出门去,跑到楼下,他们找了家小酒馆,猜酒划拳闹腾了一下午,然后各自散去。第二天下午,九男五女十四个人跑到火车站,爬上了去内蒙的火车出发了。
  
  自从儿子去世后,吴伟华的母亲几个月没出门,失去爱子的疼痛让她整个人都老了十岁。这天,她翻报纸,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王志远,文章的标题是:百家丁集团总裁王志远被判死刑!
  这爆炸性的标题让吴妈吃惊不小,她急急地看下去,看完后,她瘫在沙发上。“这是个好孩子啊!怎么会去杀人呢?” 吴妈难受地想,“这肯定有错!”她在房间里兜了几十个圈子,然后开始打电话,整个一天她都在打电话。到晚上的时候,在她房间的客厅里挤满了人,还有二十几个进不来在门外直着急。此时大家都很激动,嘴里最常蹦出的一个词是:不可能!一定是错案!
  吴妈对大家说:“志远是我儿子的好朋友,他是个大好人,这个大家都很清楚。我儿子生前创办的‘天使计划’后来的资金几乎全是志远提供的,他这几年为我们市白血病患者做的事情比任何人都多,他自己就亲自献骨髓救过一个小姑娘。还有我们这里有好几个骨髓移植的手术费几乎都是他掏的,如果这样的人是坏人,那这个世界上就没好人了。尽管志远没能救了我的儿子,但他让我儿子的事业继续了下去,就冲这一点我们就不能让他死,难道救了这么多人生命的人自己却要送命,这公平吗?”
  吴妈的话让大家都热血沸腾,那些受过‘天使计划’的恩惠,正在受‘天使计划’恩惠的人,或者将要受‘天使计划’恩惠的人都感受到这份真情的可贵。而这种体验在你不是圈中人的时候往往是体会不到的。
  大家一致决定,推举吴妈和其他十名代表远赴内蒙去为王志远说情,希望向法院讨个说法,要求得到公正的审讯。其他人则向全国各地的亲戚、朋友联系,要求得到整个社会的支持和同情。
  很快,这些男女老少就行动起来,像一个完整的战斗团队那样,他们对分配的任务充满热情,那种忘我的精神连他们自己都感觉不可思议。
  
  在北方,披头的家乡,黑皮从妹夫那里得知披头的消息。这天,黑皮的妹夫专门到夜市来找黑皮。
  “姐夫,你那哥们披头被抓了,已经被判了死刑了。”
  “什么?”黑皮大叫着从摊子里跳出来,他抓住妹夫的胳膊。“你能肯定?”
  “这还有什么假的!我就是干这个的。”
  “他现在在哪里?”
  “在某某县看守所呢。”
  “收摊!收摊!”黑皮对老婆说。
  “怎么了?”黑皮老婆没听清黑皮和他妹夫的谈话,于是纳闷地问。
  “我说你收摊听到没有?”黑皮大声吼道,“回家!这生意不做了。”
  “啊!这才刚摆上怎么就不做了?”黑皮老婆争辩道。
  “我说你罗嗦个什么?说不做就不做了。你给我三分钟收拾好。”黑皮指着老婆鼻子说。
  “你吵什么吵?你嗓门大是不是?不收!就不收!”
  黑皮一下子跳了起来,几脚就把摊子踹翻了。“你这臭娘们反天了!我看你不收,我告诉你,我今晚就去找我哥们,我就不信把我大哥救不出来。”
  当晚,黑皮先找了冬瓜,此时冬瓜已经出院,在家里修养。黑皮给他刚讲完披头的事,冬瓜挥起拐杖就把窗户玻璃砸了。他把抽屉拉开,翻腾了半天,从里面抽出一把刀,在黑皮面前挥了挥。
  黑皮见冬瓜激动的样子,讥讽地说:“我说你还是省省吧,就你这身体,还是在家好好躺着,等你能走了再说。”
  “黑皮,你去找小四,这小子的命是我救的。现在这小子在北关一带混得不错,手下有三十多个弟兄,前两天他还来看我,给我捎了东西,问我有什么需要帮的,我当时没想到大哥有这事,所以就和他吃了饭打了哈哈就分手了。现在我要这小子领我情了。你找到这小子,让他给你调几个打手来,然后去内蒙,把那几个证人找到,问清楚人到底是不是大哥杀的,如果实在是大哥做的,那就让他们改口,我还不信他们不怕死。”
  黑皮点点头,说:“我也是这个意思,大哥的那帮饭桶律师都是吃屎的,和那帮局子里的人打交道来正的能有什么用。我看这案子非来邪的不可。”
  “那就不罗嗦了,你快去找小四,我也给他打个电话。时间不等人啊,大哥现在危在旦夕!”
  黑皮找到小四把情况说了一下,小四听到是救披头的命,立刻满口答应,他小时候就听过披头的传说,对披头很是佩服。第二天,黑皮带了六个人怀揣家伙起身去了内蒙。
  
  这天黄昏,杨大妈正在饭店门口收拾门前杂物时,远远看见来了一个年轻人,那年轻人背了个包,在黄昏夕阳的映照下蒙蒙胧胧,看得不十分清楚,当那年轻人再走近的时候,杨大妈突然认出那是他的儿子。
  “新亮――,咋是你?你怎么回来了?在南方干得不好啊?”杨大妈又惊又喜。
  “我接到新朋的电话就赶回来了,我来救我王大哥。”
  “是!你是该回来,你王大哥冤枉啊!” 杨大妈说着抹起了眼泪。刘新亮抓住母亲的胳膊,对母亲说:“妈!别哭了,现在不是五年前了,想给人安什么罪名就安什么罪名。”说完,他搀扶着母亲进了店铺。
  “我哥呢?”刘新亮问。
  “他在后院陪你侄子呢。”
  “我去看他。”说着刘新亮三脚两步奔向后院。
  在后院,刘新亮看到哥哥正在逗儿子玩。
  “哥,我回来了!” 刘新亮喊了一声。
  刘新朋回头看见自己的弟弟,立刻跳了起来。“新亮,你终于回来了,怎么拖了这么久?”
  “坐火车回来就要这么长时间。”
  “新亮,王大哥的事真冤枉。” 刘新朋几乎要落泪。
  “是!”刘新亮咬牙切齿地说,“那帮混蛋真是畜生。这笔帐我压在心里很久了,早就想算了。”
  “新亮,别急!帐是要算的,但我们得先想办法把王大哥救出来。我已经找了王大哥律师的住处,今晚我们就过去找他们。”
  吃完晚饭后,兄弟俩搭车去了县城。
  
  姚兰精神状态越来越差,她近来经常晕倒,神思恍惚,工作中也是丢三落四。在她接到张晓凡有关王谦一审判决结果的电话后感觉脑袋要炸了似的,她脑子里突然冒出无数古怪的念头,像是有什么人在她脑子念咒,那声音不断骚扰她,让她有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我要病了,”她对自己说,“我的神经要断了,受不了了。但此时,她又不得不鼓起勇气。我要去看他,现在他最需要人给他鼓励,他离不开我。”姚兰强打精神再次启程,她又来到内蒙来看披头。
  在飞机上,姚兰感觉非常恶心,她从来坐飞机没这么晕过,这次让她晕的呕吐不止,上了四、五次洗手间。等她下飞机的时候她身体虚弱,双腿打颤。
  姚兰下飞机不久天气突然变了,毫无先兆之中天上下起冰雹,劈里啪啦打的满地都是小拇指尖大的冰粒。
  姚兰站在机场大厅外的屋檐下,看着漫天飞舞的冰雹和雨水,她心里像死了一样麻木。这次来内蒙,姚兰穿的是一件咖啡色套裙,脚上是短靴,临出发前她专门去理廊做了头发,把自己刻意修饰了一番,她觉得自己打扮漂亮一些可能会让披头喜欢,她希望王谦不会像上次那样对她那么冷淡刻薄。
  姚兰再次申请与披头见面,这次披头见她的时候,神情好了很多。他对姚兰说了很多笑话,似乎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姚兰强忍住悲痛与披头谈笑。
  他对姚兰说:“姚兰,你真是比五年前漂亮了。我要是早知道你会变这么漂亮我就不会离开你了。”
  姚兰听了默然不语
  披头继续说:“有一句话是谁说的我记不得了,说是浮世苍生本是一场大劫难。这话说的真是不错,看看这世上芸芸众生哪个不是因为这场大劫而身不由己、苦苦挣扎的。人的生命说穿了就是一次旅行而已,有人是匆匆过客,有人颐享天年,百日人生和千年大寿没什么不同,最终都要归于黄土,随风飘逝。这段时间我细细回想我的人生道路,算是参透了一点道理。其实人是不能与天斗的,命里有时终会有,命里无缘莫强求啊。所以,姚兰,别那么想不开,古话说的好:山寺日高僧未起,算来名利不如闲。有朝一日你有了钱了,买房买车,嫁个好老公,你就算是把自己一生摆平了。姚兰,你别太心高气傲,总想做什么大事。女人嘛,关键还是要对得起自己。我觉得――”
  “王谦!你别说了――”姚兰痛哭起来。“你会没事的,一定会没事的。”
  披头呵呵笑了起来,说:“你说的对!谁说我有事了?我命大!我倒是觉得你要多注意自己,像你现在这样我都惨不忍睹,从来没见你这么瘦过,我记得刚见你的时候你胖乎乎,可爱的要命,可你现在简直就是个饿死鬼。女人瘦了有什么好?你没事赶什么时髦?”
  姚兰哭声越来越激烈,被看守提醒了一声。姚兰对看守点点头,随即克制住自己,哽咽起来。
  
  在姚兰到内蒙的第三天,张律师和许律师突然来找她。同时还带来了两个年轻人。
  “姚兰!我们带来两个人,是有关王谦案子的,想和你谈谈。” 张律师说。
  姚兰疑惑地看着张、许两位律师和两个年轻人,她不知道两个年轻人的来临意味着什么。
  “还记得吗?案子中被提到叫刘新亮的年轻人,王谦阻止下矿救人的帮手就是他。”许律师说。“我和刘新亮已经谈了当时发生的情况,看来王谦的话是没错的,这个案子的确有其他隐情在里面。刘新亮,来,你给姚检察官讲讲,她是王谦的朋友。”
  刘新亮被让在沙发上开始讲述事件的整个过程。刘新亮完整地讲述了他与王谦相识并结为兄弟,以及王谦帮他救人和逃脱煤矿黑帮魔爪的过程。最后他开始讲述离开王谦后发生的事情。
  “我和王大哥分手后就按照他教的向北走了两里,然后向西走,等我到白石镇北边的时候已经到下半夜了,我悄悄摸进镇子却发现镇子里不象平时那么安静,尤其是派出所和镇政府门前聚集了不少人。我没敢在那里露面,就偷偷往家跑,等我摸到家门口的时候突然上来几个公安,把我按倒在地,我拼命挣扎,大呼抓错人了,但他们把我拉起来,看了我的脸,然后说,没抓错,就是抓你。我当时纳闷得很,我对公安说,铜窑煤矿透水了,你们赶快去救人。他们朝我屁股上踢了几脚然后说他们不但知道煤矿透水了,还知道谁在煤矿闹事,阻止煤矿救人。我越听越纳闷,不知道他们说什么。等我被押到派出所后我看见了煤矿张矿长的几个手下,我立刻明白了。他们开车提前到镇上告了我和王大哥的黑状。后来我被关在看守所,提审我的人好像和他们是一伙的,总是问很偏心的问题,对我的申辩一概不理,我在看守所多次被犯人打得死去活来,就那样我也没咬王大哥,后来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说我认罪了,我就被判了三年,两年前我被放了出来,于是去南方找王大哥,但一直没着落。说实在的,要不是王大哥帮我,我哥就死在井下了。说实在的,我没想那帮人这么狠,恶人先告状,五年前搞我,现在又王大哥搞成这部田地。我真是心有不甘。”
  姚兰听刘新亮讲完感觉突然有了希望,如果说她以前对王谦的话还抱有一丝的怀疑的话,那么现在她完全相信王谦真是无辜的。绝望之中突然有了希望使她喜极而泣。
  但是,张律师却高兴不起来,他忧心忡忡。在他心里依然感觉案情一筹莫展。
  “怎么证明呢?”过了一阵张律师开口说,“我们现在只有刘新亮一个证人,但他也是这次案件的被检控对象,刘新亮的证词是否能被法庭采用还是问题。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才行。再说了,即便刘新亮的证词被法庭采用,但王谦的杀人事实依然不能被推翻,仅仅改变对犯罪动机的认定,根据王谦的杀人情节看,这种改变依然不能推翻故意杀人的认定。所以,难啊!这个案子一切的关键已经不在于其他了,而是在于王谦是否杀人。可这一点我们目前是无法推翻的。”
  “可事实是张矿长的打手在追杀我们啊!”刘新亮说。
  “拿什么证明?除非能证明张敬文是黑帮老大,整个事件是黑帮故意栽赃陷害,否则王谦的防卫过当就不成立。法庭是讲证据的,我们即便知道事情的真相,可有什么用?我们必须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张敬文这伙人是杀人越货的黑社会份子,可目前我们连一个证人都找不到。铜窑煤矿三年前就被封了,矿上的矿工都不知去向,我曾专门去找过当地部门希望能得到一份当年在场的矿工名单,可没有,说是没了,我怀疑可能当时张敬文就没有提供。而我们现在能掌握的在矿上的职员都是在本案审理中为检控王谦杀人作证的人,都是张敬文的手下。”
  “张矿长现在在哪里?”刘新亮问。
  “他现在下落不明,但我想一定没离开黑道。从他在这次审理对证人的操控来看,他一定还在把持着这些人。”
  “我们可以向公安局告发他们啊!” 刘新亮说。
  “拿什么告,你有证据吗?我们现在需要的证据,可我们现在没有。我还隐隐有个感觉,这个案子不仅仅牵扯到黑帮,而且有公检法的人介入其中。为什么这个案子这么快就被认定,很难讲其中没有权钱交易。根据我办案经验,在这种偏远的地方,这种事情很平常。”
  张律师的一席话让大家又都沉默下来。姚兰心中刚刚升起的一团希望之光也变得暗淡,开始熄灭了。
  
  第二天,突然在某某县法院门口聚集了一拨人,男男女女共十四个年轻人,他们一码子外地人的样子,半数带眼镜,一看就是大学生的样子。他们在地上一坐,打出了条幅。条幅上写:“我们要法制,我们要真相!还王谦清白,还司法公正。”
  他们的举动立刻引起路人的围观,二十分钟后,法院警卫出来要求这些大学生告知身份。龙飞给警卫递交了一份请愿书。警卫拿着请愿书随即离开,又过了十几分钟,从里面出来两个人,其中一人身着便装,像是领导的样子。他让警卫把围观的人群驱散,然后走到学生面前。
  “你们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知道吗?”男子说。
  众学生不语。
  “你们这种行为不是在维护法制,而是在破坏法制。我国的法律规定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游行、示威,你们这些人不知道吗?亏你们还是大学生,怎么脑袋里一点法制观念都没有?”
  众学生仍不说话。
  男子继续道:“关于你们提到的这个案件,现在正在按照司法程序在走,嫌疑犯是否有罪无罪不是谁叫的凶,谁能鼓动人闹事就能行决定的。是要依法办事,你们这种行为不但对本案的审理没有任何帮助,反而只能对社会安定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妨害司法罪――”
  “吓谁呀!”一个小个子女孩突然站了起来。“我爸爸就是北京某某中法的,有本事你来抓我呀。”小女孩话一出,让在座的男生立刻面红耳赤。随即几个男生站了起来。
  “你别在这里吓唬我们!妨害司法罪?言论自由是我们每个公民的的权利。我们在这里一不闹事,二不行凶。我们只表达自己的看法,说难听是舆论监督,说好听是伸张正义。你连这一点都不懂还当什么法官,我看你还是歇菜吧你!”
  “就是!”龙飞接着男生的话说,“就兴你们执法不公,不兴我们表达不满?王谦的案子是冤案,这个人不可能杀人,要说救人还差不多。”
  “你怎么知道他没有杀人?”男子立刻追问龙飞。
  “王谦是我的救命恩人,要不是王谦我现在都成废人,早不知死哪里了。还能上大学站在这里和你辩论。在我们那里,王谦救人还不只一个,他还救了很多白血病人。这样的人被你们说成杀人犯,我看你们简直就是昏官。”
  男子听龙飞说完,笑了笑,也不生气,他说:“王谦杀人和救人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吗?你是不是说一个人只要救过人他就不可能杀人。”
  “我认为――”龙飞有点哑了,他被问住了。
  “不要你认为,你就说是不是好人就不会杀人?”
  “好人毕竟――”
  “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你回答不了。全国每年发生几十起在平常人看开好人杀人的案件。而这些案件的审理都必须依法办事,决不会因为他曾经是好人而减轻他杀人的罪名。法律就是法律,法律是不讲情面的,不会因为你以前做了多少好事而姑息你现在做的错事。所以,我劝你回学校好好看看法律方面的书籍,不要让人感觉现在的大学生都是法盲。”
  “不!我们绝不回去。表达看法是我们的自由,你看国外――”
  “国外是国外,你这是在中国。知道吗?你在中国就要遵守这里的法律。”
  正说着从街对面又来了一帮男男女女十一个人,他们中绝大部分是老人和中年人。这些人突然之间打出横幅,上面写:“千古奇冤,内蒙一叶;王谦无罪,相煎何急?”
  法院的男子这边还没把学生的事清理清楚,那边又一队人马的出现则让他立马头大。
  这边正被男子一席话说的有点颓丧的学生看到这情景情绪列立刻高涨起来,他们跳着脚大声欢呼,万岁、前进、冲啊之声响成一片,随即法院的门前则乱成一团。
  -----待续


B46层 发表时间: 04-06-19 19:55

回复: dljcpa [dljcpa]   版主   登录
看的真的不错。。。。眼睛都湿了。。。。。
继续。。。。。

B47层 发表时间: 04-06-19 23:25

回复: qwhacker [qwhacker]      登录
看了整整3分钟,还是没看完。

B48层 发表时间: 04-07-05 11:17

论坛: 一池萍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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