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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奇
作者:我是神话1988

   ――冬天――

  阳光懒懒的照在比奇城,我就懒懒的躺在一根栏杆上吃花生。

   曾经有人跟我说过不要躺着吃花生,会呛到。不过我从来没呛到过,所以我从来没信过。

  我只信我自己。

  我到比奇是来杀人的。其实不是我喜欢杀人,而是有人跟我说如果我杀了这个人会给我三根金条。本来我也不相信,但他马上就把金条摆在了桌子上,所以,我就答应了他,因为,最近我也很穷,快连花生都买不起了。

  我并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因为我本来就是个杀手。

  现在要杀的这个人就在前面的药店里,我这样侧卧的姿势正好可以看见他。当然,他不会看见我,即使看见,他也不会注意我这样一个无所事事的浪荡子。

  我当然不会在比奇城里杀他,我要做的只是监视他,跟着他,等到机会成熟,再下手。

  他出了城,看样子是想去蛇谷。在城门口,他和一帮朋友道了别,一个人上了路。

  机会就来了。

  他根本不是我的对手。在快到蛇谷的地方,我杀了他。

  蛇谷是个很热闹的地方,虽然比不上比奇城和盟重城。

  但是再热闹的地方对我来说都是一样,我实在是个很无聊的人。

  其实我工作的时间很少,一年也才几次,但每次的报酬都够我花很久。所以,大多数时间,我很无聊。

  我每天除了晒太阳吃花生,就是看着村里的年轻人行色匆匆的走来走去。

  他们通常会带满一大包一大包的药,找个深山老林或是阴森的洞穴去练功,一去就是几天,然后伤痕累累的回来,再拿把锄头去挖矿,以赚取下次练功的药费。

  他们这么做,是因为他们都梦想着有一天成为人人景仰的大侠。

  这让我想起我年轻的时候,那时候我18岁,也跟他们一样,拼命练功想做大侠,但我没做成。在我快活不下去的时候被一个杀手收留了,于是,我只好做了杀手。

  那时候我可没这么自由。我其实就是个杀人工具。师傅会帮我布置好一切,就等我手起刀落拿回人头。

  直到有一天,有人找上我,叫我杀了师傅,报酬自然是非常的丰厚。

  杀了他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做杀手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以前所有的一切他都帮我安排好了,我只要按计划行事,绝对不会出差错。

  但现在,我必须自己动手去布置一切,从调查要杀的对象开始。

  但我还是喜欢现在的生活,起码我可以想做的时候才做,想晒太阳的时候就晒太阳。

  早上我去盟重城买了点东西。回来的时候,我遇到了他。

  他很瘦,这是第一眼给我的感觉。然后我就看到了他的刀。一把普通的八荒。

  我是个杀手,杀过不少人,也看过不少血腥的场面,但我看到这把刀的时候还是打了个寒噤。

  这把刀的主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我非常好奇。

  于是我就一路跟着他,而且还尽量和他走并排,这样路人看起来好象我们是认识的,正在一起赶路。

  我这样做,只是想给他个理由跟我说话,问我干吗跟着他。但我失望了,他只是赶路,似乎当我不存在。

  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可笑的事情。我们俩居然遇到打劫了!

  两个手持凝霜的战士拦住了我们,确切的说是拦住了我,要我交出身上的东西和钱。

  我看了一眼旁边这位,才明白原来那两个家伙是不屑打劫他,他身上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我故作惶恐,连声叫饶命,把刚买的一些东西扔了一地。

  两个强盗厉声喝问:“还有没有?全拿出来!”

  我旁边这个怪人忽然开口说了句话,我跟着他走了大半天路,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他说:“我这还有把刀,你们要不要?”

  他的声音也是冷冰冰的,我忽然感觉到有场好戏要看了,心中窃喜。

  果然不出我所料,两个强盗想上前拿他的刀的时候,他刀忽然出手,刀刃平铺开来,刀光乍现,正是半月刀法,从出刀来看,他已经领会了全部的刀法精髓!

  一个强盗应声倒地,被刀光斩成两截!

  另一个傻愣愣的站了一会,转身飞奔而逃!

  我笑咪咪的问:“怎么不把那个也杀了啊?还让他跑了!”

  他冷冰冰的答:“我一天只杀一个人!”

  我依然笑着问:“万一那人上来拼命,而你又不肯杀他,我们岂不是要死在这里?”

  他依然冷冷的答:“我不杀,难道你不会杀么?”

  我哈哈大笑,果然不出所料,他也看出我并不是真的害怕。

  “你叫什么?”

  “小狼!”

  原来他就是那个江湖上到处传闻的杀人狂小狼。据说他真的一天要杀一个人。

  小狼在蛇谷买了间破屋子住了下来。据说那间屋子还闹鬼。

  他每天早出晚归,去蛇谷的一个山洞里坐上一天。

  有一次我去找他,带了点酒和花生,他似乎很郁闷,然后就理所当然的喝多了,然后他告诉我他是在等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在他的一次逃亡旅程中与他相遇。其实他们在一起一共加起来不超过一整天的时间。

  逃亡的结果当然是被围剿。这时候小狼做了一个很大男人却很愚蠢的决定,就是让那女人先走,他来挡住追兵。或许,这就是说,小狼爱上了这个女人。

  而这个女人则眼泪汪汪,对小狼说,只要不死,就来这个山洞等她。

  因为这句话,小狼等了一个冬天,并且,我看他打算继续等下去。

  ――春天――

  我住的地方后面有个院子,那里面有棵银杏树。

  曾有人对我说这里种不了银杏树,但我没信。种这棵树是我除了做杀手之外做得最专心的一件事。

  所幸的是,这棵树并没有被我弄死,活下来了,而且活得枝繁叶茂。

  早上推开窗户,看到银杏树又抽出了新叶子,我知道春天已经来了。

  他也快来了。

  我说的他是我的一个朋友,他叫逆风。当年就是他说我种不活这棵树。

  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他会从比奇来看我。

  今年也不例外,他按时来了,给我带来比奇城才可以买到的好酒。

  他还是老习惯,在我这里吃一顿晚饭,住一夜,然后第二天早上走。

  但这次不同,他多住了一天。

  第三天早上,他告诉我,以后他不会再来看我了。因为今年秋天他会带着他的兄弟去攻打沙巴克城,这是他多年苦心经营的事情。今年秋天,将附注行动。

  他说,如果他死了,他当然不能再来看我,如果他赢了,他会在秋天给我寄一封信,以后每年的春天,让我去看他。

  我很想问问,如果没打赢他又没死怎么办,但我没问,因为我忽然想到以他的性格,如果没打赢他就不会再活下去。

  他说完就走了。头都没回。

  我站在窗口看他迎着阳光走去,那里是东方,那里是盟重省,那里有沙巴克城。

  以前的事忽然就浮现出来。我,他,还有一个叫彩虹的女孩子。

  彩虹是银杏山谷里最漂亮的女孩子。

  我想我该收手了。我攒了不少的积蓄,完全可以让我舒舒服服的过完下半辈子。

  这是我第一次有收山的念头。

  我做了个决定,再接最后一笔生意,然后,找个舒服的地方隐居。

  没想到的是,很快生意就上门了,但却是个没法做的生意。

  那个女人推门进来的时候我以为他走错了门,一脸茫然看着她。因为她衣衫蓝缕,阴沉个脸,好象死了老公一样。

  她说:“我知道你是那个最出名的杀手,从来就没有你杀不了的人,这次,我想请你帮我杀个人。”

  我问:“杀谁?出多少钱?”

  接生意的时候我向来不喜欢废话,只问关键问题。

  她从身上掏出一些金币和项链戒指之类的首饰,统统放在桌上,然后看着我一字一句的说:“我要杀沙巴克的城主。”

  我没有去计算桌上的东西大约值多少钱,因为一眼扫过去我就知道绝对不会超过一万块。这是笔绝对不能做的生意。

  做杀手必须有自己的原则,没有原则的杀手绝对不会是个好杀手。而我的原则很简单,钱少的不接,杀不了的不接。

  偏偏这两条她都占上了。

  钱是少得可怜,而更重要的是我根本没把握杀得了沙巴克的城主。这不是因为他武功高,而是我根本没法接近他,沙巴克守卫森严,也许我还没在他面前举起刀就已经被分了尸了。

  于是我把桌上的东西连同这个女人都扔了出去。

  但这个女人并没有走,她忽然低声哽咽起来:“除了你我想不出还有谁能帮我的丈夫报仇,我知道这点钱你不会看在眼里,就当我求你!你一天不答应我,我一天不离开这里。”

  ――夏天――

  村子里来了个年轻人。他叫阿飞。

  他和村子里别的年轻人不一样,他的眼神里充满了自信,而不是灰色的看不到目标的样子。

  他找到了我,向我打听一个人。

  他说:“我知道小狼几个月前来了蛇谷,你知不知道他在哪里?”

  我问:“你找他干什么?他杀了你的亲人?你来报仇?”

  他说:“那倒没有。但江湖上的剑客当中,当属他的武功最高,谁可以击败他,就可以做天下第一!”

  我说:“这个念头已经很多年没人提起过了,难道你想找他比武?”

  他说:“我觉得我的剑够快了。”

  他让我看了他的剑,是一把凝霜。这剑在普通的武器店是绝对买不到的。是一个把好剑。

  但我知道他仍然不是小狼的对手。

  我这才明白他其实和外面那些年轻人没什么不同,这世界人人都想做大侠。

  唯一的不同就是,他居然有胆量找小狼。

  但大侠不是光有胆量就可以做的。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我知道小狼快回村了。我推开窗户,指给阿飞看:“那个就是小狼。”

  他已经把剑握在手里,年轻人总是很冲动。

  我拿出一把刀,是我今天白天刚刚在店里买的八荒,然后放在阿飞手里。

  我对他说:“你注意看小狼的八荒,再看看这把八荒,仔细想想为什么我说你不是他的对手,想明白了再去找他,不至于白送了命。”

  他似懂非懂,但总算听了我的话,没有马上冲下去。

  三天后他来找我,对我说:“我明白了。”

  我问:“你明白了什么?”

  他叹了口气:“我明白我不是小狼的对手。”

  我笑了,他还不算太笨。

  他说:“我的武功也许不比他差,但我还是杀不了他,也许一动手,我就已经死在他的刀下。那是因为他的刀,一把嗜血的利刃。只要他心中一起杀念,这把刀立刻就有了灵气。他的刀是活的,而你给我的那把刀是死的。我的剑也是死的。我是用剑杀人,而他......他和刀根本就是一个整体,分不开的。”

  我问:“那你是不是可以走了?”

  他说:“不,我还没打算走,因为我有件事要问你。”

  我说:“你问!”

  他指着门外那个女人问:“这个女人似乎是住在这里的。我看她每天这样站在你的门外,她究竟是你的什么人?”

  我说:“她是我的客人。”

  他问:“你就这样对待客人?”

  我笑了:“她是个不受欢迎的客人。我是个杀手,她却用少得可怜的钱要我去杀一个完全不可能杀得掉的人,就是这样。”

  他问:“她要杀谁?”

  我说:“沙巴克城主!”

  我看到他走出门外,走到那个女人面前,跟她说了一会话,然后带走了这个女人。

  其实这个世界并不平静,每天都有一些人消失,他们或者曾叱诧江湖,有些可能连出名的机会都没有。他们都很有实力,但他们都消失了。有些人死了,而有些人则是没有那份年少的轻狂和豪气了。

  从阿飞带走那个女人开始,我就明白,他做不了大侠,甚至连出名的机会都没有了。虽然,我明白他很有实力。

  出乎意料的是,一个月后他回来了,但伤得很重,他敲开我的门,笑着问:“有没有酒喝?”

  我们喝酒吃花生,他告诉我他杀了沙巴克的城主。

  我问:“你如何通过沙巴克的重重警戒?”

  他说:“我没通过什么警戒啊,我就这样大摇大摆的走进去,告诉守卫,我要找城主决斗。”

  我笑了,其实有些事做起来很简单,只是要看有没有选对方法。决斗当然是最好的方法,作为城主,如果拒绝,必定会被天下英雄耻笑。这个方法如此简单,我却没有想到。

  也许有些事是我自己想得复杂了,年轻人想起来则简单得多,也直接的多。

  那我是不是老了?

  我问:“那个女人呢?”

  他说:“在比奇等我。也许我不适合做大侠,因为我只想跟她一起过下半辈子。希望你有空来看我们,我今晚喝了你一坛酒,吃了你半包花生,你来的时候我还给你。”

  第二天一早他就走了,依然是那条走向村口的路,他的背影却和逆风完全不同。

  出了村,他背着阳光走去,那里是西方,那里是比奇省,那里有他的爱人。

  ――秋天――

  这个秋天萧瑟枯黄,一切都陷入死亡的恐惧,一切也都到了结束的时候。

  我收到了逆风的信。

  信简短但详细,大意是说,沙城已经攻陷,因为攻城之前沙城城主与人决斗死于非命,沙城群龙无首,攻城势如破竹,顺利占领。

  信里还说,攻城结束大庆三日,他也结了婚,是个非常象彩虹的女人。而且这个女人就是为他送去攻城的必须物祖玛头像的人。

  看完信我并没有打算去祝贺他的婚礼,因为我明白,那个女人本不该嫁给他。

  我带了酒和花生去找小狼,边喝酒边聊天。

  我问:“你当时为什么逃亡?”

  他说:“因为我受人之托,要送件东西去比奇,交给一个叫逆风的人,这件东西会对沙巴克不利,所以被沙城的人追杀。”

  我问:“在途中你遇到这个女人?”

  他说:“是的,她的村子因为我的缘故被沙城毁了,我只有带着她一起逃亡。”

  我问:“你送的东西是不是祖玛头像?”

  他说:“是的。”

  我问:“你是不是最后把头像交给了这个女人,让她去交给逆风,而你自己去挡住追兵?”

  他说:“是的。”

  我问:“你爱她?”

  他震了一下,有慌乱的眼神一闪而过,转而恢复平静,说:“没有,我只是答应她赴这个死约会。”

  我说:“你不用等了,她不会回来。逆风已经打下了沙巴克城,是新城主了。而那个女人,现在已经是他的妻子了。”

  第二天一早,我有种预感,我推开窗户,就看到小狼的背影,他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向村口。

  这时候天还没有亮,满天星光。

  小狼走出村子的时候,并没有走上去山洞的那条路,而是直接向北走,迎着北极星的方向。那里是万里荒原,那里有他的绝望。

  江湖上从此再没有这个人。

  多年后有人传说北方有出色的刀客,刀下从不留活口,他在北方立刀为界,不许任何人踏入半步。很多成名高手不服气,曾结伴去找他的麻烦,但没有一个回来。从此,他的地盘被人称为死亡山谷,无人擅入。

  小狼走后我寂寞了许多,于是我收拾东西去了比奇,有人说过,他还欠我一坛酒和半包花生。

  走近那间木屋,我看见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曾在我的门外站过很久,现在她和那时候完全不同,她脸色光鲜,面带笑容,那种笑容说不出的幸福。

  然后我就看见阿飞,他并没有太大的变化,看见我的时候,他哈哈笑了起来。

  我们躺在比奇城的栏杆上吃花生喝酒聊天,这是我教阿飞的,我觉得这样是最舒服的事情。

  阿飞说他过得很好。他们很相爱,日子虽然穷了点但很开心。

  然后他问我,你过得开心么?

  他问这句话的时候我忽然呛到了,被花生呛到了。

  我剧烈的咳嗽,脸涨得通红。

  这时候,我眼前浮现出一副熟悉的画面。

  彩虹敲着我的脑袋,对我说:“不要躺着吃花生,会呛到的!”

  一闪而过。我眼睛里流出泪来。也许是呛出的眼泪。

  阿飞没管我,他喝醉了,嘴角喃喃的说:“你既然都要归隐了,还接什么最后一笔生意呢?”

  他说得有道理。如果我真的想归隐,随时都可以走,何必再接什么最后一笔生意?

  第二天一早,我收拾东西离开了。

  我和小狼走的是相反的方向。那里是南方,那里是银杏村,那里有我的彩虹。 


地主 发表时间: 04-10-05 03:53

回复: shangyan [shangyan]   论坛用户   登录
你写的好长啊
所以我没有看完啊
我喜欢短一点的
就象诗
我最爱的还是词

B1层 发表时间: 04-10-05 16:41

回复: shangyan [shangyan]   论坛用户   登录
你写的好长啊
我最终也没看完
我喜欢短一点的,就象诗一样
但我最我的还是词

B2层 发表时间: 04-10-05 16:44

回复: guoyong [guoyong]   论坛用户   登录
哈哈~~贺乐天,我喜欢你写的传奇故事,看的真爽啊~

B3层 发表时间: 04-10-07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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