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网吧专题 标题: 想办个网吧,但不是知道手续如何办理 复制本贴地址    
作者: seeQe [seeqe]    论坛用户   登录
想办个网吧,但不是知道手续如何办理,目前是国家在整顿,但我还是想办一个,却不知道要办那些证件,条件是什么?

知道的朋友给个信儿! 3x

地主 发表时间: 04-02-24 17:46

回复: jvt [jvt]   论坛用户   登录
不要搞啦。现在网吧多,家庭电脑更多,像在广州一般都是外地人去网吧。像我们这些人一般都在家

B1层 发表时间: 04-02-25 14:53

回复: seeQe [seeqe]   论坛用户   登录
是啊,虽然有许多人在家上网,可是在外面的人也很多啊,我要为人民服务可是不知道如何办理开业手续,啊

B2层 发表时间: 04-02-25 19:47

回复: monk [monk]   论坛用户   登录
请阅读以下三个文件。
            公安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通字[200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New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1]2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地公安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认真贯彻《通知》精神,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经营服务场所和电子游戏厅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编办发[2001]7号)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切实履行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与电信、文化、工商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行为,严格安全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审核和安全管理指导工作,尚未设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机构的地、县级公安机关,安全审核和安全管理工作要由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负责;治安、消防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治安、消防监督工作;基层派出所要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审核工作。申请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需填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安全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经营人员应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二) 营业场地应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三) 营业场地面积、终端数量符合规定要求;
(四) 无“撤消批准文件”的记录;
(五) 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六) 有相应的防病毒、防有害信息传播等安全技术措施;
(七) 有经安全检测合格的“网吧”安全管理软件;
(八) 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市)以上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人员、营业场地、消防设施等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审批,并签署《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意见书》(见附件2)。
    四、要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通知》要求,从4月5日起,集中3个月时间,协同电信、文化和工商部门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和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在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结束之前,各地公安机关要暂时停止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审批。对已经开业经营的,要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规定,重新进行安全审核登记,检查督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者落实上网登记、日志留存和情况报告制度。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公安部。
    五、依法严厉打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在经营活动中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审核工作责任制,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要严格审核,依法管理。严禁在安全审核和管理工作中,乱收费,乱罚款。对在安全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有失职或者渎职行为,造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混乱、失控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审核部门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各地接此通知后,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附件: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登记表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意见书

         

                            公安部
                      二00一年四月十八日




                国办通知:集中3个月时间清理整顿网吧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范管理工作,并在近期内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活动。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国各地的信息网络相继开通,信息网络服务业蓬勃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0年底,全国网民数量约2250万人,其中20.5%的网民是通过“网吧” 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一些大城市已有近千家,这一场所的出现,对推动信息网络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在青少年中普及网络知识、拓宽视野、扩大知识面提供了一种便捷的途径。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过多过滥,管理混乱、经营无序,含有不少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内容,对青少年成长和社会稳定起了很坏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地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对党和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角度出发,加强领导并采取有力措施,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范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公安机关、文化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从2001年4月5日开始,集中3个月的时间,对本地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活动。清理整顿的重点是治乱治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在清理整顿中,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和注册登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关闭,并限期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未经批准,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未办理注册登记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经营物品和非法所得;对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互联网接入提供者要切断其接入服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此次集中清理整顿活动结束之前,严禁审批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清理整顿活动结束之后,审批工作要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执行。

  《通知》强调,“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反有关规定的,不仅要追究经营者的责任,根据不同情况,还要追究审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地方各级电信管理机构、公安机关、文化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规定,在当地党委和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共同做好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清理整顿和审批、监督、检查等工作,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健康、有序地发展。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当前正在开展的对互联网站刊载新闻和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专项清理工作的领导,并把该项清理与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清理整顿结合进行。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前置审核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互联网内容服务提供者开办电子公告服务,必须严格执行版主负责、用户登记等各项制度。对专项清理中发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互联网站,要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还附发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

B3层 发表时间: 04-02-25 20:03

回复: xww8258 [xww8258]   论坛用户   登录
像在广州一般都是外地人去网吧。像我们这些人一般都在家?
是吗,我不哪么认为,我不过不是吧广周,我在佛山,本地人上网的比外地人的多~呵呵
哪只是你们广周,不代表全中国

B4层 发表时间: 04-02-26 14:05

回复: newmyth21 [newmyth21]   论坛用户   登录
办好了告诉我,我来破解。

B5层 发表时间: 04-02-26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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